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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别康桥》新解

2010-08-15高占伟伊春职业学院黑龙江伊春153000

名作欣赏 2010年11期
关键词:再别康桥康桥全诗

□高占伟(伊春职业学院, 黑龙江 伊春 153000)

在徐志摩多年海外留学生涯中,最关键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康桥时期。康桥,是英国著名的剑桥大学所在地。“康桥情结”贯穿在徐志摩一生的诗文中。下面,我将从一个全新的视点来解读他的传世之作——《再别康桥》。

徐志摩曾在剑桥大学留学过,再加上“康桥”这一地理概念,所以他的这首《再别康桥》已历时地演化为“怀念剑桥生活”的内涵。此类说法不全面,见物不见人。笔者深入考察发现:这种流行说法只是捕捉了诗作中现象的花絮,而探寻诗人创作的深层动因有助于追寻贯穿全诗的抒情主干。

党秀臣主编的《中国现当代文学》这样写道:“此时,他政治失意,婚姻不幸,生活枯窘,反映在诗中的是一种淡淡的哀愁和对康桥的无限眷恋。”①“政治失意”作为一个文人不会过于介意,因为他毕竟不是政客;而“婚姻不幸,生活枯窘”,却直接影响抒情个体。前段时间,我读凡尼、晓春写的《徐志摩:人和诗》一书,知道徐志摩再回康桥是为了逃避与陆小曼婚后不惬意生活,来这里回忆起当年与林徽因的缠绵初恋,诗实为此而发。朱栋霖等主编的《中国现代文学史》也写道:“两年的康桥留学生活,形成了徐志摩独特的人生观。这一人生理想即是对爱、对自由和美的追求与信仰,凝结成一个理想的人生形式,便是与一个心灵、体态俱美的女子的自由结合。这一人生理想的确立便是徐志摩‘康桥觉醒’的主要内涵。”②所以,我觉得《再别康桥》绝不仅仅抒发了再别康桥的依恋之情,而且还是诗人当年此地彩虹般初恋的咏叹调,更应该是诗人一生“爱、自由、美”独特追求的艺术再现。以前一贯对此诗仅仅理解为对康桥的依恋之情,而忽略后者,是有失偏颇的。

首先,任何一首诗都有其自身审美素质的规定性,要想使鉴赏思维与创作思维同步,就必须弄清诗的特定时空背景及有关的人和事。

把作者的婚恋情况作一回顾是必要的。1915年徐志摩尊父命与张幼仪结婚。婚后三年他先到美国后又去英国留学。“五四”时期求思想解放,把争取恋爱自由,婚姻自主作为反封建主要内容,所以,徐志摩对旧式包办婚姻逐渐不满。为沟通与张幼仪心灵交流,徐促张赴英同居,感情反而淡漠下来,主要原因是张来伦敦不久,徐又遇才貌双全之林徽因。本来徐志摩攻读政治经济学,想做中国的“哈密而顿”,哈密而顿是美国政治家华盛顿总统的财政秘书,涉足政治、金融两界。怀着这样的志向,徐志摩孜孜以求,不久获得了经济学硕士学位。但他有个弱点:评判事物多凭感情、凭善的道义,是情感有余而理智不足的人,不适合从政。是林徽因劝徐志摩到剑桥学文学。《徐志摩传》中写道:那天,林徽因带着欣赏和惊叹地说:“对,你应该到康桥,你就是诗人!”在林徽因的启发下,徐志摩发现了自己气质与文学相投。果然,后来他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继郭沫若、闻一多之后又一著名诗人。于是,林徽因在徐志摩心目中成了美神维纳斯和艺术之神缪斯。但是林徽因不愿意做第三者,只身回北京,选择了父亲早给订下的梁思成。不久,徐志摩与张幼仪离婚,也赶回北京,梁思成的父亲梁启超为了避免难堪局面出现决定让儿子偕林赴美。林徽因出国后徐志摩苦闷伤感至极出入交际场,结识了北京交际名花陆小曼,算是找到了刺激与解脱,移情别恋。1926年秋徐陆结婚,婚后甜蜜生活不过一年,陆的交际花生活方式、抽大烟的恶习,遂使徐又陷入无限痛苦之中。1927年林、梁结婚,林、徐以朋友相处,林在徐心目中仍为至美的象征。还要特别强调的是1931年11月19日,徐应林徽因的邀请,出席林向外国友人举行的学术报告会乘飞机从南京赶往北京,飞机撞崖,不幸于党家山遇难,徐对林的痴恋情怀保持到生命结束。

我查了一些资料③考察徐志摩的心迹与行踪发现一个秘密:他几次独处异地欣赏“风景”均因感情纠葛的缘故,就是心情不好出去散散心。《再别康桥》写于1928年徐志摩第三次回到剑桥大学又离开的路上。前两次“独处”剑桥是因为他的爱被林徽因婉言拒绝。另外他还曾在佛罗伦萨逗留于自然风光,那是因与陆小曼的恋爱受挫。而这一次到剑桥则是因与陆小曼婚后不惬意,情绪坏至极点,朋友们才劝他暂时离开以摆脱恶劣心境。

重回康桥,物在人去,在这里林徽因曾拉着他的手去剧院欣赏莎士比亚的悲剧,听瓦格纳、莫扎特的音乐,到福地尔书铺捧回《济慈全集》在诗籍铺的幽幽烛光中品尝诗朗诵。那康桥小径留下他们行行足迹。所以在与陆小曼感情隔阂,重回故地,必然睹物思人。当年与林徽因的缠绵初恋成了他最美好的回忆,也成了平复他心头之痛的最好安慰,当他再次与令他神往不已的康桥告别时,这首传世之作——《再别康桥》就在复杂的心境中产生了。

其次,探讨一首诗的意蕴,除了研究作家自身,把握其细微的思想感情的脉搏,还要特别尊重诗作所提供的完整形象,从文本的整体入手,由浅入深地分析研究,所谓“其境愈熟,其味愈长”。只有把深层次中意蕴发掘出来,才算是升堂入室,真正把握了诗作的精髓。

《再别康桥》全诗共七节。徐志摩主张诗应表现作者的“性灵”,诗首节连用三个“轻轻的”,就把人引入轻盈柔美的诗境,同时也透露出诗人所说过的那种“蜜甜的忧愁”。而这节诗的“云彩”更是体现个人风格的独特意象,确定了全诗绚丽多变的风调。应该特别说明的是,在写给林徽因的情书中,他曾一口气列出十七个“喜欢”,排在第一的则是“喜欢看云彩在明净的蓝天上浮游变幻”。用云示爱,乃延于迦梨陀娑优美动人的抒情长诗《云使》④,云成为爱的使者,被赋予人的品格。主人公将他视为挚友,嘱它“旅途疲倦时你就在峰顶上歇歇脚,消瘦时你把江河中的清水饮一饮”。中国现代文学曾受到世界文学潮流的冲击。徐志摩早年留学国外,中西文化意象的相互渗透,必然影响于他。可以说,“云彩”这独特的意象,是他的诗魂,更是这首《再别康桥》的诗眼。细想“作别西天的云彩”可包括三层意义,“云彩”是当年最值得怀念康桥生活的象征。“西天的云彩”则有“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之常理。而“作别西天的云彩”更是把诗人对美好过去不复回的无可奈何之情充分显示出来。所以这一句包含“情、理、景”三个层次,内涵丰富经得起反复玩味。在全部徐志摩诗歌创作中这一首属压卷之作,而首节这一句套用闻一多评“春江花月夜”的话则是“诗中的诗”,抓住这一句则能进入全诗意境,所谓“立片言而居要,乃一篇之警策”也。

理解到这,乃“怀念剑桥大学”的内涵,那怎么说是“初恋失败的咏叹调”呢?我们看徐志摩本人是怎么看他这段康桥生活的。本诗收录在《猛虎集》,徐志摩在《猛虎集·序》中谈到康桥生活对他的影响时说:“整十年前我吹着一阵奇异的风,也许照着了什么奇异的月色。从此起我的思想就倾向于分行抒写。一分深刻的忧郁占定了我;这忧郁,我信,竟渐渐的潜化了我的气质。”我同意一些研究者的认识,所谓“康桥生活”时“一阵奇异的风”,照着他的“奇异的月色”,甚至成为潜化他气质力量的就是“林徽因激发出来的疯狂而又痴迷的爱恋之情”。应该说作者在康桥生活是多方面的,但真正成为核心的还是他的初恋。就像朱栋霖《中国现代文学史》说的那样:对爱、自由和美的追求,凝结成一个理想的人生形式,就是与一个心灵、体态俱美的女子的自由结合。这是徐志摩“康桥觉醒”的主要内涵。明确了这一点去读“作别西天的云彩”将会得到更为深刻的感受。

对诗的表现手法,徐志摩是十分讲究的。他的许多爱情诗,同一题材,却不给人以雷同之感。他并不长篇累牍地内心独白,而是咏物叹情。第二节围绕着“金柳”展开想象翅膀,把柳看作是“夕阳中的新娘”。唐代贺知章早就将柳写成一美人,那首家喻户晓的诗《咏柳》“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显示出巧于描写的才能,所以徐志摩的这个比喻算不得独创。而徐恰恰是长于抒发主观情感而拙于客观描写,在这里显示其特长的应该是下面的“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对人的痴情而不仅仅是对物的依恋才是全诗抒情中心。正因为如此才有下边的巧思:愿作水草,也就是水中青荇与柔波共存,因为柔波里有“艳影”啊!说是巧妙构思,其实也是恋人的正常心理使然。大家熟悉的歌曲《在那遥远的地方》有歌词为:“我愿做一只小羊,跟在她身旁,我愿她拿着细细的皮鞭,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徐的这句诗与之有异曲同工之妙,读诗时借助于这首歌曲当有深刻理解。还要指出的是用“青荇”来表达恋情,应是受《诗经·关雎》的启发,所谓“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三千年前的古代民歌反复强调一个采荇菜的姑娘引起一个男子的思慕,将采荇菜与恋情联系在一起,徐则进一步变作水草,也就是青荇,是“波光里的艳影,在我心头荡漾”那种如醉如痴感情发展的结果。

既然她已化作“波光里的艳影”,“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那么,这条康河成为诗人全部恋情寄托之所在就是必然的了,痴情致使康河化作最美的意象:“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揉碎”极见锤炼功夫,概括了初恋中的苦辣酸甜。这里感情表现得极有节制,不是直抒胸臆,而是用一个美丽的意象“沉淀着彩虹似的梦”来再现没有成功的初恋,真是恰如其分!“彩虹似的梦”是美丽的又是虚幻的,含有诗人复杂的感情在内,有对当年康桥生活的甜蜜回忆,也有对初恋难以实现的痛苦沉思,更有重回康桥面对康河产生的物是人非幻灭感。

1922年3月徐志摩和张幼仪离婚。之前,他的老师梁启超曾长书劝阻他,志摩回信予梁启超以坚定答复,文词溢美,所言及思想堪称奇绝:“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嗟夫吾师!我尝奋我灵魂之精髓,以凝成一理想之明珠,涵之以满腔之心血,朗照我深奥之灵府……”⑤最后,志摩亮出了自己的思想。他深信理想的人生,必须有爱,必须有自由,必须有美。他深信三位一体的人生是可追求的,可以用纯洁的心血培养出来的。

于是第五节成为全诗感情抒发的顶点。一个设问句“寻梦?”可以说是对当年初恋生活回忆作了一个极其重要提示,以下则是对过去生活的形象再现。而“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则表现初尝恋情甜蜜的欢乐。应当说这两句写的感情绵长,意境尤美!其实也非偶然得之,而是集中表现了诗人一生追求。前面提到徐在情书中写到十七个“喜欢”中第二个则是“喜欢仰望灿烂的星空”。看来与“云彩”一样“,星斗”在他的精神世界和诗歌世界中也占有相当重要位置,是光明、爱、诗的统一体。“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就绝非一般景语,而是全诗感情顶点之所在,是对初恋的理想化,也是最美的诗境。

感情达到顶点,追求到了极限,物极必反,诗人就从梦幻中醒来,第六节“但我不能放歌”,像闸门控制住感情潮水翻腾“,悄悄是别离的笙箫”显示的是“别有忧愁暗恨声,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无言之美艺术境界。以笙箫低沉幽咽的乐音比喻人的无言之苦再恰当不过。相传李白所写《忆秦娥》借“箫声咽”来渲染别情,南唐中主李《摊破浣溪沙》有“小楼吹彻玉笙寒”。徐志摩干脆以乐器作喻体,赋抽象感情以具体物象,让读者联想笙箫的功能,体验诗人所抒之情的内容,再以“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反复渲染,不成功追求的迷惘之情也就透露出来了。

末节与首节表面上看是重章关系,实则不然。两个“悄悄的”连用将前一节的迷惘之情作进一步强调发挥,本是寻梦而来一无所得不悄悄离去又何为?迷惘之极幻灭情绪就涌上心头,“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与首节“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相比似相似而实不同,前者表现的是一种依恋之情,后面则是推向空无的禅境,是深层次的幻灭意识。再,前面运用写实手法,写人与云彩作别,后面则运用浪漫手法置“我”于云端行走挥去挥去云彩一无所带,写的正是幻境。这首美丽的诗篇的主题最后也就不着一点痕迹地暗示出来了。

最后我想说,能惊叹于云彩、金柳、青荇、彩虹、星辉、笙箫等物象之美而置其独特情感因素而不顾吗?或者如一般人仅仅把情感因素理解为对一个学校的留恋,而无视里边的性爱因素,那是读不懂这首诗的真谛的。所以,《再别康桥》一诗不仅仅是抒发了再别康桥的依恋之情,而且还是诗人当年此地彩虹般初恋的咏叹调,更应该是诗人一生“爱、自由、美”独特追求的艺术再现。

① 党秀臣主编:《中国现当代文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6月第1版,第124页-第125页。

② 朱栋霖等主编:《中国现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8月第1版,第86页。

③ 《徐志摩传记》,《徐志摩:人和诗》等。

④ 迦梨陀娑:《云使》,金克木汉文译本。

⑤ 徐志摩:《致梁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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