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院眼科门诊电子处方存在的问题与分析
2010-07-30张春雨刘子琦付望舒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药剂部哈尔滨市150001
张春雨,刘子琦,付望舒(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药剂部,哈尔滨市 150001)
自2007年我院眼科门诊实行处方电子化以来,大大简化了调剂工作的流程,同时也很大程度地降低了不合理处方的比率,使我院眼科门诊处方合格率从2007年的67%提高到2008年的94%再到2009年的96.5%,同时还有效地建立了眼科患者就医与用药档案。另外电子处方基本杜绝了手写处方常见的不合理之处。例如,处方前记的书写由于系统的强制性已无缺项、漏项,药品的规格与剂型也在输入后自动弹出标准项,药品通用名称使用规范,打印处方清晰。
如今该院内HIS网系统在我院使用两年有余,其带来巨大方便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随机抽查我院眼科2009年全年门诊电子处方,每月200张,共计2 400张处方,对其进行审核统计,并对不合理处方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对策探讨。
1 资料与方法
共抽查2 400张电子处方,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1]及我院处方制度等进行审核,其中不规范处方84张,占抽查总处方数的3.5%。具体不合理处方统计情况见表1。
表1 不合理处方的分类统计Tab 1 Classified statistics of the irrational prescriptions
2 结果与分析
2.1 处方中患者年龄与诊断不符
个别处方存在此类问题,如:患者,男,年龄16岁,诊断为老年性白内障等等。此类问题存在比例不大,多由于医生录入信息时选项操作失误造成。
2.2 药品用法用量不符合要求
我院药品用法用量多按照药品使用说明对系统进行固定设定。例如:大多数抗菌类眼药水的用法为sig 0.1 mL tid滴眼。这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处方的开具。但有一些特殊药物如快速散瞳药复方托比卡胺滴眼液为检查前一次使用;抗青光眼类药物如噻吗洛尔滴眼液、酒石酸溴莫尼定滴眼液等为qd或bid使用;角膜修复药如重组牛表皮生长因子滴眼液、硫酸软骨素滴眼液等为1日6~8次应用,较严重的细菌感染患者按要求则需要每小时滴1次,但系统大多默认为tid给药,而眼科用药大多属于浓度依赖型制剂,只有药物的浓度在眼球表面持续形成一定浓度的峰值时才会达到有效的治疗目的。同时,这也给调剂人员对患者交待用药的环节上增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2.3 诊断与用药不符
此类处方占不合格处方总数的8.30%。其中包括如下情况:(1)诊断为角膜炎,单独应用药品硫酸阿托品眼膏。角膜炎的一般治疗方案是针对不同病因选用抗生素、抗真菌药、抗病毒药或皮质激素类,而硫酸阿托品眼膏只作为眼部炎症必要时辅助治疗用药,其单独用药时多作为散瞳用药,过量用药后易引起视物模糊、眼压升高、头痛等不良反应[2]。(2)诊断为病毒性角膜炎,应用更昔洛韦眼用凝胶与比诺克辛滴眼液。后者为治疗老年性白内障用药,对病毒性角膜炎并无治疗作用[3],如不及时给予抗病毒治疗易造成病毒蔓延,甚至引起角膜穿孔。(3)诊断为慢性结膜炎,应用七叶洋地黄双苷滴眼液。慢性结膜炎治疗方法为针对病因选用0.5%硫酸锌滴眼剂或使用抗生素、磺胺类眼用药物[2],而七叶洋地黄双苷滴眼液适用于眼底黄斑变性和眼疲劳,无抗炎作用,单独使用易延误病情。
造成此类情况的具体原因经与当事医生进一步协调后分析原因有以下几点:(1)医生诊断不全面,患者往往患有多种眼科疾病在诊断上应打印全面。(2)单纯用药错误,此情况发生极少。(3)医生在录入诊断信息时鼠标误滑至其他项而导致选项错误。
2.4 用药周期过长
按照规定:细菌性结膜炎疗程不超过2周,细菌性角膜炎疗程不超过3周,疗程结束后如无改善,应及时换药减少耐药菌株的发生。部分处方中此类眼药水开具最多超过1个月用量,口服药甚至超过2个月用量,不符合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1]。
2.5 修改处无医师修改签印与日期
抽查中有3张处方有修改而无医师签名或盖章,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1],又或有修改印章没有标注修改日期,同样属于不合格处方范畴。
2.6 药物存在配伍禁忌
处方中存在配伍禁忌的情况占总不合理处方的2.38%,例如:硫酸锌滴眼剂不能与氯霉素、四环素滴眼剂等同时应用,以免产生不溶性的络合物而影响疗效;醋酸泼尼松眼药不可与甲基纤维素钠滴眼液同用,前者含助悬剂吐温80可将后者所含苯扎溴铵络合而失效[2]。
2.7 重复用药
处方中同一类药物重复出现,例如同时开具不同生产厂家生产的成分均为左氧氟沙星滴眼剂,这种处方占不合理处方的11.90%,这种情况容易加快耐药菌株的产生,并且使药品不良反应加重,不良反应发生的几率也增大,不利于疾病的控制。
3 建议与改进措施
3.1 完善电子处方操作系统
计算机系统作为一种简便而迅捷的操作平台,进一步对其加以完善,完全可以凭借其强大的数据处理功能更好地为广大医务工作者和患者服务[5]。譬如加载电子处方审核系统,该系统应设置有每种眼药的用法、用量、适应证、禁忌证、处方内容不完整的提示、不合理用药、重复用药的提示,对不符合要求的录入能够自动给出相关提示,并有提供选择按钮,以便医师根据临床需要进行选择。另外还应完善电子处方操作系统,如在“用法”一栏加注一些药品的特殊用法,如餐前30 min服用、早餐前服、睡前服等,以便提高患者用药的依从性,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有效。
3.2 进一步规范医生的操作并加强培训与管理
医院要加强医生对新的处方管理办法的学习,组织医生学习电子处方应用系统的具体操作,在探索中发现问题并将其妥善解决,发挥电子处方系统的最大效用[6]。电子处方开具后,应再次确认其准确性后再打印,避免失误与修改。对医生的处方开具加大药学监护与药学干预:(1)医院定期组织资深药师对医生的药学知识培训,包括眼科用药的配伍禁忌、新进品种的规格、适应证、用法用量与不良反应等。(2)药房不定期抽查门诊处方,并进行评价,统计各个医生的不合理处方率,并及时将结果反馈到医生处。(3)加强医生与药师之间的沟通,真正做到联合为患者服务,增加患者的就医满意度。最大限度降低处方的不合格率。(4)规范药局现有眼科用药品种,贯彻“一品两规”,有利于医生的处方开具更加合理化与规范化。(5)杜绝医药代表贿赂等不正当行为,有效控制大处方以及同类药品的高频应用。
3.3 加强药师审核处方的力度,提高药剂人员业务水平
眼科用药属于特殊用药,眼睛也是人体最敏感的器官之一,处方中药品一旦有误将会对患者造成视力上乃至精神上的巨大损失。这就要求药师在处方调剂之前仔细的对处方进行审核。药师在处方的审核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相关部门应在处方的管理过程中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规范用药程序。药房发药窗口应进行合理用药质量控制,平时发现不合理用药处方及时与医生沟通,进行退方处理,提供建议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
加强药剂人员的业务培训,包括对药品不良反应,配伍禁忌以及常用疾病、常用药物的学习等等。同时药剂人员要做到在处方调剂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并第一时间与医生进行沟通解决[7],从而避免失误与事故的发生,这对医院的整体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也是极为有利的。我们将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争取进一步完善处方点评制度,通过对不合理处方的有效干预,促进我院合理用药的开展,提高临床用药水平,使我院电子处方完全符合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到安全、有效、合理地使用眼科药品。
[1]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S].卫医发[2007]53号 .
[2]国家药典委员会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S].2005年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558.
[3]陈新谦,金有豫,汤 光.新编药物学[M].第15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89~90.
[4]杨木英,刘茂柏.我院门诊电子处方审核的情况分析[J].中国药房,2005,16(16):1 226.
[5]方宝霞,陈富超,李 鹏.门诊电子处方系统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J].医药导报,2009,28(4):543.
[6]Adebayo ET,Hussain NA.A baseline study of drug prescribing practices in a Nigerian military hospital[J].Niger J Clin Pract,2009,12(3):268.
[7]彭 云,易燕桃,陈清好.某医院门诊处方不合理用药分析[J].中国医院用药评价与分析,2009,9(6):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