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发达地区推进“质量振兴”探讨
2010-07-26■文/杨走
■文/杨 走
质量是兴邦之源,是富强之本。如何加强质量建设,推进质量振兴,保障质量安全,不仅是各级质监部门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关注的中心工作。
当前边远欠发达地区在抓质量建设,推进质量振兴上,普遍存在抓产业产品的数量和规模多,产业次效应突出,研究产业产品的质量和标准少,产品质量附加值低的问题。那么,边远欠发达地区如何加强质量建设,推进质量振兴,保障质量安全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做好工作,以便尽快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
强化政府行为,为质量振兴做好政策支持
政府是经济社会的管理者和政策的制定者,政府的言行和所制定的政策的效果如何,直接影响到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和质量培育,特别是边远欠发达地区,在各种制度、措施和政策不完备、不健全及企业发展相对较滞后,社会制度转型与经济体制过渡的观念激变与文化严重滞后共存的情况下,加强政府的行为对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和质量建设尤为重要,也是确保政府施政效力的核心基础。加强政府对质量建设的行为,着重要围绕四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要加强政府的行政力度。特别要加大行政执法打假惩劣工作力度和规范市场工作力度,从源头和流通领域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产品质量和市场安全。边远欠发达地区之所以发展缓慢,质量建设艰难,往往是因为政府行为过于乏力,企业钻政策空子较多,要求政府制定和实施地方保护措施,袒护本地企业的一些不规则行为和不法行为所致,如:对本地企业实行免税政策、贴息贷款、优惠土地等,在各种制度、政策和观念错综复杂激变的情况下,政府很难分清政策界限,把地方保护措施理解成了优惠政策,本地企业利用政府的“优惠政策”谋利,包括从事劣质产品的生产和违规行业的操作,从另一个侧面上助长了本地企业不法行为的发生,阻碍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二是要加强政府的威信力度。对于一个地方来讲,政府的威信度如何,对这个地方的经济发展和产品高质量的形成至关重要,说一不二的政府,其行为将有力推进经济快速发展和铸就企业高质量产品的形成,出尔反尔的政府,其言论不仅会破坏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并且将成为企业伪劣产品存在和成长的沃土。因此,边远欠发达地区加强质量建设,推进质量振兴,务必要在政府的威信度上下功夫,加强政府威信建设,努力提高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威信能力。三是要加强政府的服务力度。服务是有效提高质量建设,推进质量振兴的重要手段,是解决质量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的关键措施。边远欠发达地区的质量问题,除了企业自身的因素外,多半是由于政府的服务力度不到位和服务功能不全而产生,特别是技术性服务和政策性服务是直接影响质量问题的关键。四是要加强政府的调控力度。政府对经济社会的管理,主要是通过调控来实现,包括政策制定、经济指标和信息发布等,其中政策功能对质量建设起必然的作用,明确质量发展方向和建设要求,是政策的特有功能。只有政府才具备这个功能,也只有政府才具备这个职责,因此,政府在依法行政中,应该自觉和硬性地强化政策对质量建设各个领域的管理和指导,确保质量健康发展。
提升企业意识,为质量振兴明确责任主体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企业是质量建设的主体,产品质量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任何产品的质量责任都是归咎于产品的生产者和制造者,而任何产品的质量问题都是因为产品的生产者和制造者的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所致。美国质量管理专家J.M.Juran也曾经指出:“产品质量问题有80%出于管理者的责任。”不难看出,质量责任的主体就是质量成品的制造者和生产者,即企业。因此,加强企业质量责任意识,是加强产品质量建设,推进质量振兴的关键和首要。一是要加强企业法人的质量责任心建设。责任心是一个人对工作的一种态度和能力,其包括政治态度、思想意识、反省自新、涵养道德、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等方面,企业也不例外,其主要是通过其生产的产品质量对市场和社会的一种承诺和表现。其法人的责任心如何,对社会承诺的态度如何,取决于企业产品质量的发展问题。因此,要切实提高企业法人的责任意识,从企业源头上为质量振兴打牢基础。二是要加强企业员工的质量责任教育。企业员工的知识文化和质量意识,是形成企业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要结合企业的发展规划和性质,对员工开展岗位职责、法律责任、质量安全管理等教育,加强员工的技能学习和培训,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要增加质量责任教育投入,加强教育培训基础建设,扩大教育培训阵地,完善培训教育机制,为员工创造和提供培训教育和学习的机遇。三是要加强企业质量文化的培育。企业质量文化是铸就企业产品质量的法宝,是企业质量管理的核心思想和内容。以质量意识为核心的企业质量文化的形成和渗透,可以大大提高员工关心企业产品质量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的生产规则与工艺流程要求积极主动规范自己的行为,将质量第一的文化理念贯穿于产品生产的全过程,生产出合格产品,促进企业长足发展。四是要加强企业内部责任监督。企业内部责任监督是做好企业产品质量控制的第一步。对企业质量的管理,关键是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企业内部监督和评价体系,光靠质量教育和宣传,是很难提升质量的。所以,要在企业内部员工中加强岗位职责的交叉监督和检查,制定明确的岗位措施和奖惩制度,把企业的产品质量问题与员工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命运结合起来,实行岗位质量互监、互检,交叉挂钩监督,从基础源头上真正把好质量关。
规范社会制度,为质量振兴扫除发展障碍
在这里,我们所指的规范社会制度,主要是指社会制度构成中的观念、规范、组织等要素,即社会生活中的具体的行为模式和办事程序。一个社会也好,一个地区也好,其思想观念如何、行为规范如何、组织协调如何,对其经济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边远欠发达地区加强质量建设,推进质量振兴,要从客观的社会生活中规范人们具体的行为和办事程序,为质量发展从社会层面上扫清障碍。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和工作上来,要按照《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和《计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质量振兴纲要》的基本要求和框架,切实研究质量发展和质量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以及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和方案,为新的质量发展奠定强劲的思想基础。二是要规范道德行为。人们的道德行为是影响质量建设和发展的主观因素。加强质量建设,推进质量振兴,也要从规范人们的道德行为抓起,要充分发挥和利用道德行为评判的强大功能对人们行为结果的评判的监督作用,切实有效规范人们的行为。要采取质量问题追究制与道德行为倒查制的方式,加强规范企业员工的道德行为和意识,特别是规范质量责任主体行为人的道德意识,让道德风范成就质量发展。三是要健全政策法律制度。规范健全的政策法律法规,是促进质量建设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是推动质量振兴的重要措施。要从边远欠发达地区政策还比较模糊、制度还不健全这一实际出发,统一规范政府的政策,杜绝政出多门,各自为政,执行政策也不能彼硬此软,出现偏差。要按照《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和《计量法》等有关质量发展的国家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规范地方性法律法规和条例。要正确理解和制定地方优惠政策与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制定地方优惠政策旨在有效推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则有悖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也是从政策上阻碍质量健康发展的一个关键性原因。四是要净化社会执法环境。社会执法环境的好与否,对质量建设与发展也很重要,良好的社会执法环境,对质量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加强质量建设,推进质量振兴,必须从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从严查处、规范治理上下功夫,为质量建设和质量振兴肃清发展障碍。边远欠发达地区质量问题突出,质量提升缓慢,往往是因为执法环境疲软,对伪劣产品质量查处和监督难度大。同时,要加大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宣传和教育,不断普及群众质量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质量真假的识别能力,拓宽质量建设和质量发展环境,为质量提升引路导航。
制订技术标准,为质量振兴构筑体系平台
标准是推动质量发展的引擎和措施,是保障质量创新和提升的途径。边远欠发达地区加强质量建设,推进质量振兴,首先标准要先行,要结合地方产业、资源和发展实际,按照规定制订符合产业和行业发展的地方标准,为质量建设和创新铺筑发展平台。一是要强化采标工作。“采标”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技术经济政策,是促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对外开放、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措施。企业产品通过“采标”,不仅可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和技术水平,也是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基础。边远欠发达地区大多是以出售资源和生产原材料为主,产品质量附加值较低。因此,加强质量建设,务必从采标工作入手,结合地方发展实际,按照“以特色产业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地理标志为基础”的工作思路和“政府服务、市场引导、企业自主、分类指导、行业接轨”的战略方针,重点围绕地方特色产业、生物创新产业、绿色环保无公害化产业和地理标志项目开展采标工作。加强特色产业尤其是与内地市场和进出口贸易密切相关的产业与发达地区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关联度的研究,及时制定采标措施和目录,应对和打破内地和边贸技术性贸易限制。二是要切实制订文本标准。文本标准是质量保证的规范化文件,是质量与技术得以推行和保存的档案记录。边远欠发达地区的产品质量,往往受制于内地和沿海发达地区的牵制,在市场交易和对外贸易时,总是成为溃败一方,就是因为没有自己的专利和技术,找不到标准支撑。所以,边远欠发达地区加强质量建设,要加强组织对文本标准的研究和编撰,要结合地方特色产业和地理标志的优势发展,切实研究制订标准管理体系,为质量发展构筑标准体系平台。三是要及时推广和评估标准。要把质量标准与产业研发结合起来,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方式,加强宣传标准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大力推广标准的实施及标准化的应用,增强企业的标准意识。同时,要对标准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评估,对在实践中标准出现的一些理论缺陷或产生的一些新的技术要求,要及时总结和归纳,以便不断丰富和完善质量标准工作。
加强社会监督,为质量振兴营造良好环境
监督是一种检查,也是一种服务,它具有广泛的社会参与性和高度的透明性。边远欠发达地区,在企业质量意识有待加强、社会制度有待规范和企业内部管理措施有待完善提高的情况下,加强质量建设,推进质量振兴,务必抓好社会监督工作,确保质量阳光发展。一是加大司法监督。重点围绕质量违法案件的立案、侦破和审理工作,从重从快惩处质量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为质量健康发展做好保障。同时,要加大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质量问题的查处力度,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对执法不严和构成渎职、失职的要追究法律责任,使各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监督到位,保证企业营运守法。二是强化新闻媒体监督。要借助新闻媒体声、像并茂的特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快捷、灵活的优势,加大对劣质产品和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提高质量改进工作和措施。同时,要加强对优质产品和质量优秀企业的宣传报道,打造企业质量名片。三是引导社会舆论监督。要积极调动质监、工商、消费者协会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利用“3·15”宣传日、“质量月”、“96128”质监阳光电话专线、电视新闻调查等渠道和栏目,积极引导消费者参与打假维权,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信息渠道广、反映事实权威的特点,对劣质产品进行检举、投诉,加大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提高企业质量责任意识。四是加强行政监督。要充分调动质检、工商、农业、卫生等系统部门的监管积极性,发挥好质量源头生产的监督检验和市场流通的执法监管作用,特别是要加大执法打假专项行动,切实净化源头质量环境和市场质量流通领域环境。同时,要加强质监、科技等技术部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质量,切实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水平,有效推进质量建设和质量振兴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