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增值税转型对企业的财务影响
2010-07-13周璐
周 璐
增值税转型是指增值税由原来的生产型增值税转变成消费型增值税,其主要内容是: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同时,作为转型改革的配套措施,将相应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从13%恢复至17%,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统一调低至3%。为保证方案落实到位,在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对一些具体问题给予了明确:一是明确除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等的机器设备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外,包括混用的机器设备在内的其他机器设备进项税额均可抵扣;二是明确不动产在建工程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并对其概念进行了界定;三是明确规定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自用消费品具体为应征消费税的游艇、汽车和摩托车。增值税转型后,企业进行设备投资和更新改造的成本将会大幅度降低,可以促进企业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促进企业技术设备的更新改造,进而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
一、增值税转型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1.增值税转型对企业间接税税负影响
增值税转型对企业间接税税负的影响主要是指对增值税税负和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的影响。实施增值税转型的直接目的是为了降低企业的实际税负,同时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在实行生产型增值税的条件下,由于纳税人购进的固定资产所含税款不能抵扣,也就是当期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价值不能从计算增值税的税基中扣除,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在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情况下,纳税人购进的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进项税额能够在发生的当期抵扣,相对于转型前来说企业的税负得到降低,从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其次,由于增值税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基数,因此增值税转型后增值税的减少也会带来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减少。
现举例予以说明:假定某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17%,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税率分别为7%和3%,该企业当期购进用于生产的生产资料价值是200万元,购进发票上价税合计234万元:另一部分是固定资产,价格是500万元,购进发票上价税合计585万元。该企业本期实现销售收人1000万元,销项税金是170万元。在实行生产型增值税情况下,即按照税法规定,外购流动资产所含税金允许抵扣。但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不允许抵扣。本企业应纳增值税额就是从销项税金中扣除外购流动资产所含税金后的余额,即136万元(170万-34万),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为13.6万。在消费型增值税条件下,本企业应纳增值税额就是51万元(170万-119万),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为5.1万,可见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后,国家少收的增值税款在本例中就是本企业未予抵扣而自行负担的那85万元,相应少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为8.5万。因而,转型可以对企业的增值税等税负起到降低作用。
2.增值税转型对企业直接税税负影响
增值税转型对直接税税负的影响主要是指企业所得税税负。
一方面,由于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价格由原来的含税价格变为不含税价,使得固定资产原值减少,计提的折旧额随之减少:另一方面,由于企业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的减少,从而带来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所得税影响金额=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减少而少缴的所得税-每年固定资产折旧减少而增加的所得税的现值(注:若计算结果为正数,表示所得税减少额;若为负数,表示所得税增加额)
二、增值税转型对企业现金流量的影响
增值税转型对现金流量的影响可分为三个方面:1.减少企业购买固定资产当期应交的增值税从对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影响来看,过去的生产型增值税制度下,企业购买固定资产的进项增值税不能抵扣,会计上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在现金流量表上体现为企业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增值税转型后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可以从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抵扣,这相当于等量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入。2.根据前述增值税转型对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影响分析,企业购买固定资产的当期将少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从而减少企业现金流出。3.由于固定资产原值以扣减增值税以后的金额入账,这样每年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减少,在销售额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利润总额增加,相应增加企业持有固定资产期间应交的企业所得税,从而导致企业各期现金流出。综上所述,可得出:增值税转型对企业现金流的影响=可以抵扣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现金流入-所得税增加的现金流出+城建税等与增值税相关税种节约的现金流。增值税转型最终将增加企业的现金流量,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提升了企业未来的竞争力。
三、增值税转型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1.增值税转型直接降低企业外购设备的入账价值,减少企业所购设备折旧期内每期的折旧额,进而影响企业固定资产持有期间的利润。
增值税转型后,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增值税可以抵扣。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中就不再包含增值税这一项。以生产型增值税制度下的设备类固定资产成本为比较基准,假设所购设备执行基本税率17%,那么可以直接推算出消费型增值税制度下固定资产成本的降低幅度为:17%÷(1+17%)=15.54%,也就是说这部分比例像存货一样,可以作为进项抵扣,而不包括在固定资产的成本当中。因此,这部分比例将不用计提折旧,从而使企业每期的设备折旧额也相应地降低了15.54%,设备折旧额的降低导致企业当期营业成本的降低,从而提高当期的营业利润。由于税制改革并不提高企业的经营成本(如营销成本、管理成本、资金成本)和其他业务经营,所以,企业当期的营业利润也相应提高。
2.减少企业当期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进而影响企业当期利润
增值税转型后,企业外购作为固定资产设备所支付的增值税允许从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扣除,因此,当期企业应交的增值税将减少,而以企业应交增值税为基数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也随之降低,即降低了企业当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从而提高企业的营业利润。
3.减少企业当期所得税费用,进而影响企业利润
根据2008年颁布并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和2007年起实行《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外购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与会计准则规定的入账价值是一致的,不论企业选择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折旧年限与税法规定的是否一致,企业购入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不再包含购入时支付的增值税,所以企业每期计提的折旧额都会不同程度的减少,并考虑增值税转型对企业当期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影响,企业当期的应纳所得税额和所得税费用也随之减少。并最终提高企业的经营净利润,其幅度为:15.54%×(1-25%)=1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