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城管”的郑州样本
2010-06-27
■本刊特约记者 若 言
“物业城管”在一定程度上缓冲了城管与商贩之间的正面冲突,实现了管罚分离。同时,物业公司要想“持续经营”下去,必须提供优质的管理服务,从而突出了城市管理的服务功能,因此,变管理为服务是城管改革的大方向。
这是4月下旬的郑州。拜祖大典刚刚过去,大典期间整洁有序的市容重新被混乱和无序占据。
摊贩又回来了,重新收拾旧“江山”。但惟有金水区花园路办事处所辖区域整洁依然。一群物业城管员穿梭其间,来回走动。
去年10月16日,“物业城管”在此试水,到如今半年时光飞逝。
更多的人抛弃了质疑,开始认可这种新型的城管模式。而这种创新也正以其显见的效果,成为“物业城管”的郑州样本。
两起执法事件催生“物业城管”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办事处的“物业城管”,在郑州乃至河南全省,都是个创举。
“城管外包”之所以在金水区率先试点,其原因在于,花园路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不足20人,城管科只有10余人,全部人员两班倒仍然捉襟见肘。通常执法人员刚走两分钟,小摊贩就开始活动,执法人员只能对市容管理难点、乱点死盯硬守,因此建立一种长效机制迫在眉睫。
此外,据知情人透露,这里面还有两个深层原因。
一个重要原因是金水区在过去几年间曾发生过多起执法事件,其中两起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很坏。
2007年6月6日18时许,金水区行政执法局东风路中队在清理辖区违章占道摆摊时,与一商贩发生摩擦,引起附近市民和学生围观,导致该段道路堵塞。在处理过程中,巡防队员与个别市民发生冲突。事后,金水区执法局局长等12人分别被处分。
2008年1月2日下午5时许,金水区行政执法局4中队在清理占道商贩时,与一过路男子发生冲突,执法队员追打该男子,被众多市民围堵。郑州市法制局调查后认定:该事件是因行政执法人员对妨碍执法者劝阻时言辞不妥,执法不文明,执法方式粗暴不当。事后,相关责任人受到了撤职、记过等处分。
上述两起事件发生时,赵书贤是郑州市行政执法局局长,工作的关系让他对行政执法工作有了切身体会。当赵书贤担任金水区区长之后,开始全力探索城管创新,选择在花园路办事处试水“物业城管”模式。
“物业城管”模式看似复杂,其实很简单。花园路办事处把辖区的日常市容维护工作分成道路清扫保洁、市容维护、公共外环境“四害”消杀3部分,并对外承包。
具体承包内容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及路面污染清理;维护道路等市政设施,制止占压、损害行为;管理机动车辆停放;劝导流乞人员;治理沿街立面的乱涂、乱画、乱贴、乱挂等行为;维护沿街绿化带、游园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制止占压和损坏行为等9项业务,每年的承包费480万元。
480万元包括固定经费和考评费两部分,固定经费按月划拨,考评费相当于“奖金”。花园路街道办组织人员对中标企业进行监督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划拨考评费,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相应扣减考评费。
“干得越好考评费就多,干得不好考评费就少,这样能调动物业公司的积极性。”花园路办事处有关负责人说。
8家公司参与竞标,最终,郑州金顺、河南六和两家物业公司中标,共同负责花园路办事处辖区3平方公里区域的市容维护。
软磨硬泡的苦功夫
因为没有执法权,物业城管员对流动商贩工作方法只能是劝阻,遇到难以处理的事项,才报执法中队处理。
从郑州国棉四厂下岗的董云霞,应聘来到郑州金顺物业公司,被派到纬四路当上了物业城管员。
她负责的路段只有600米,但是需要管理的事务却不少: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贴乱挂、小广告等,都需要她去管理。
她的责任区内门面房很多,店主大多习惯在店门口摆放冰柜或货架,影响了行人通行。
在一个没有门牌的家属院南门口右侧,有个小百货,店主名叫范克云,是郑州一家国企的退休人员。
店面很小,只有十几平方米,但东西很多,屋里根本放不下,老先生便把两件瓶装水、一件啤酒和一个装满面包、牛奶的塑料筐放在门口。
董云霞对范克云说:“你还是把东西搬屋里吧,外面不让放。”
老先生先是不肯动。
“你要是挪不动,我帮你挪吧。”董云霞说。
老先生见没有妥协的余地,只好将店外的物品一件件搬到屋里。
就这样,靠着“软磨”加“硬泡”的方法,她把管辖范围内的占道商贩和乱贴乱挂现象全部消除。
和她一样,来自金顺物业和六和物业的97名物业城管员,在自己的责任范围内消除了一个个城管难题。
慢慢地,辖区的商户逐步转变了态度,由过去的抵制到接受他们的管理,有的人还和这些物业城管员交上了朋友。
因为日常的市容维护工作交给了物业公司管理,花园路办事处的执法中队得以解放出来。
对于这一点,金水区执法局花园路办事处的李化付感受很深。
“过去我们中队全员上岗也就20个人,一天不停地跑都跑不过来,大事小事都得管,一件事卡壳,其他区域的管理就顾不上了,有点顾住这顾不住那的感觉。”李化付说,“但现在,日常的市容维护交给了物业公司,我们就被解放出来,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了。”
如今,占道商贩没有了,执法冲突没有了,辖区秩序整洁有序,看上去,这一切是那样的美好。
三道难题
虽然“物业城管”模式收到了阶段性成果,政府部门和同行也交口称赞,但李化付心里还有担忧。
首先是“物业城管员”全部是招聘来的,素质良莠不齐,所以在日常管理中,使用的方法各不相同,有的人会很耐心,但有的人可能会因为管理方法不当引发冲突。
其次,这些“物业城管员”此前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对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和管理技巧没有进行过系统地学习,在管理过程中,单靠软磨硬泡,或许可以达到一时的效果,但很难从根本上规范商户行为。
再次,这些“物业城管员”都是临时聘用人员,有的人不愿意干了,就得重新招,重新培养,因此队伍不稳定,不利于形成长效机制。
此外,令人担心的是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一旦与商贩发生激烈冲突,那么执法人员是否能够秉公处理?如果权力得不到严格的监管,这些物管人员会不会变相成为城管的“打手”?如此一来,城市管理者的形象非但得不到改善,反而会加剧城管与商贩之间的矛盾。
但李化付表示,“物业城管”毕竟还是个新鲜事物,需要不断完善管理方式。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问题都会得到解决。
河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仪祥表示,“物业城管”在一定程度上缓冲了城管与商贩之间的正面冲突,实现了管罚分离。同时,物业公司要想“持续经营”下去,必须提供优质的管理服务,从而突出了城市管理的服务功能,因此,变“管理”为“服务”是城管改革的大方向。
他建议政府部门,在选择物业公司的时候,严格限定准入门槛,同时在招标过程中要阳光操作,避免那些实力不足的物业公司花钱找关系,挤进城管市场。同时,对物业公司派驻人员的素质要严格把关,加强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城管员的管理水平。此外,政府部门还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的业务督导,帮助企业快速适应现代城市管理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