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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外商投资推动滨海新区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研究

2010-05-12梁业峰

商情 2009年12期
关键词:滨海新区政策经济

曾 亮 梁业峰

[摘要]本文针对外资纷纷涌入滨海新区的现状,选取利用外商投资这一视角,研究如何通过科学而有效的政策对其进行引导,以推动滨海新区循环经济发展问题。从市场性政策、参与性政策、管制性政策、奖励性政策等方面提出建议。

外商投资 滨海新区 循环经济

天津滨海新区作为环渤海经济圈发展的极点,在其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的严峻形势。因此,滨海新区经济发展模式急需要进行变革,而变革的指向就是建立基于循环经济的区域发展新模式。要想实现滨海新区循环经济快速发展的目标,就必须解决发展循环经济资金不足的问题,不但要充分利用国内资源,更要好好地利用外资,引导外资投向循环经济。

一、滨海新区循环经济发展存在的资金投入问题

(一)投资额在GDP中的比重较小

尽管滨海新区循环经济投资总量不断攀升,但在GDP中的比重依然较低,与控制环境污染、改善资源状况、提高经济效益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循环经济投入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发达国家相比,滨海新区绿色投资虽然总量有所增长,但在全部投资中所占的比重远低于发达国家。近几年,用于环保的投资虽有较大提高,但仍低于发达国家。而随着滨海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循环经济投资需求总量也将呈上升趋势。这将导致循环经济资金缺口增大。

(二)资金来源单一

滨海新区循环经济投融资的资金主要靠财政注入,缺少社会财力的支持。由于财政收支矛盾尖锐,财政不得不优先保证基本职能的需要,从而导致财政预算无法拿出更多的资金作为循环经济投融资的资金;同时,循环经济投融资缺乏市场性融资手段,不能适时吸引社会基金,致使循环经济发展出现资金匮乏的局面。一方面,造成一些紧迫的问题难以解决,使循环经济发展进程缓慢,与社会对环境改善、资源节约的要求有较大差距;另一方面,大量的社会资金闲置找不到投资方向,金融机构的资金也贷不出去,而一些重大的循环经济项目,还要依靠国外贷款来解决。

二、利用外资发展滨海新区循环经济的政策建议

(一)市场性政策

1.制定价格政策

引导外资投向滨海新区循环经济领域,可以在产品价格中加入环境价值要素,对资源环境重新定价,减少或消除对环境有害或影响资源循环利用的产品或生产资料的不合理补贴。通过价格体系的调整,直接改变价格或成本水平,使得按照循环经济规则要求进行生产、经营的企业,能够比按照传统方式生产和经营的企业具有更多的价格优势,获得更高的利益,从而从根本上吸引外商将资金投入循环经济领域。例如,在建材市场上,对采用原生材料,如木材、粘土生产建材的厂家应增加生产环节的资源税,而对采用再生资源或工业废弃物,如粉煤灰等为原料生产建材的厂家应免征资源税甚至给予增值税的优惠或减免。这种价格政策将对市场上相关产品的价格产生直接影响,也将直接影响社会资金的投向。

2.制定和完善信息政策

外商在滨海新区循环经济领域投资的进入壁垒之一就是信息缺乏问题。滨海新区实施循环经济的各个主体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极大地制约了循环经济的发展。提高信息披露的程度,减少信息不对称,使得外商能获取企业之间的相关物质流、能量流的基本信息,进而形成循环经济产业链,完善企业共生机制。

(二)参与性政策

1.收费政策

收费政策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经济手段,它也能够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为循环经济融资的作用。美国的一些州和几个欧洲国家对饮料瓶采用了垃圾处理预交费制,所交纳预交金一部分用于废弃物回收处理,另一部分用于回收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外商投资可以因此减少一定的成本支出,获取更多的再生资源,并提升社会综合效应。

2.政府优先购买性支出政策

政府作为循环产业最大的客户,其采购行为会对相关供应商产生积极影响。在购买性支出的投资性支出方面,政府应增加投入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在购买性支出的消费性支出方面,政府应制定有利于循环经济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有再生成分的产品在政府采购中占优先地位。从而影响消费市场,对绿色消费和循环经济发挥导向和示范作用。

(三)管制性政策

1.税收政策

为吸引外商,可以考虑进一步实施鼓励性税收政策,对循环利用资源的企业减轻税负,并给予合理的优惠和补贴比率。例如: 对再资源化设备的引进与投入采取特别折旧、固定资产税、公司所得税等优惠政策等。可以实行税负的政府转移支付,将所征赋税用于循环经济投资,也将对外商投资循环产业产生激励作用。税收优惠政策已被许多国家所利用,如美国为控制氧化碳排放量,对采用环保先进工艺建成的设施五年内不征税。

2.信贷政策

通过低息贷款、延长信贷周期、贷款贴息等信贷政策来吸引外资,将优惠信贷政策和严格的信贷政策结合使用,对鼓励外商投资的循环经济项目实施优惠信贷政策,反之则实施严格的信贷政策。同时政府应对金融机构采取鼓励性的政策,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对有利于促进滨海新区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贷款支持,调动其对循环经济事业的积极性。

(四)奖励性政策

对于在循环经济领域运营管理得当,投入颇见成效的外资公司,政府可以适当采用奖励政策,如奖金奖励、政策奖励、融资奖励、税收奖励、购买奖励等等。如美国的“总统绿色化学挑战奖”,旨在鼓励通过减少资源消耗来实现对污染的防治, 其激励机制已得到了充分的发挥。目前,滨海新区对于外资投入循环经济的引导已渐入正轨。作为全国利用外资规模较大的开发区之一的天津开发区,积聚了数千家国际一流的生产型企业,这些企业以其先进的循环经济理念和卓有成效的环境、管理技术,在建筑工程领域、水资源、固体资源、清洁能源方面开展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为开发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和环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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