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多经发展战略合作的研究与实施
2010-04-14陈建宇上海铁路局投资中心
陈建宇 上海铁路局投资中心
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是竞争,但在市场竞争过程中,企业通过合作,往往可以得到与竞争同样的效果,甚至可以得到单纯竞争环境下所不能得到的好处。特别是当前,国内外经济一体化和区域范围内的企业合作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而铁路运输主业正快速向铁路现代化发展,在这一大背景下,如何有效依托铁路资源优势,积极融入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大潮,是我局多经企业一个新的课题。
1 多经开展战略合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局多经企业地处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华东地区(安徽、江苏、浙江省和上海市),具有得天独厚的区域资源禀赋,同时又具有铁路网络优势。但由于种种原因,多经开展战略合作的广度、深度还不够,主要停留在简单的项目合作,整体资源效应没有充分发挥。
1.1 生产流通型企业合作现状
局管内通过铁路运输的主要厂矿企业有300多家(含合资铁路管辖范围),其中港口主要有连云港和北仑港,煤矿及其他矿企18家,钢厂及金属制品类企业104家,电厂54家,化工及化肥厂61家,粮食及面粉加工类企业54家,水泥厂 9家。2008年,煤、焦、粮、钢、金矿、水泥等六类大宗物资铁路运输共15 026万t,其中煤炭9 123多万t,焦炭401万t、金矿 2 410 万 t,钢材 1 181 万 t,水泥695 万 t。
据统计,2008年全局多经企业与这些路外企业业务合作所产生的铁路运量仅为3 045万t,占到总铁路运量的20%左右。合作方式主要以简单的代理为主,第三方物流或运贸一体化业务比重较小。
1.2 商业服务型企业经营合作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局多经在客站商业方面先后引进了肯德基、麦当劳、大娘水饺及淮海集团等服务型企业;在酒店业方面引进了莫泰168、曙光集团、亚繁集团和假日连锁等品牌企业;同时,在广告经营方面也先后引进了一些合作伙伴。据初步统计,这些合作项目为多经创收5 000万元以上。但总的来看,这些合作主要是通过经营资源的简单租赁,一方面没有使铁路整体资源效益发挥最大,对多经的转型发展没有产生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也不能解决多经企业的创岗问题。
1.3 跨局多经企业经营合作现状及存在问题
铁路具有遍布全国的整体网络资源,各兄弟局所在地均有较为丰富的资源禀赋和区域经济特点,开展合作具有很强的互补性。目前虽然也开展了部分物流服务、煤炭贸易等合作项目,但总体来看,这些合作较为零散和单一,没有形成良好合作机制和平台,合作的可持续性不强。通过较为密切的战略合作,可挖掘和拓展的空间还很大,将有效促进各局多元经营企业发展和发挥路网整体优势。
2 多经开展战略合作的必要性
根据我局多经与路内外企业经营合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结合当前经济发展和铁路运输主业发展的趋势,开展多经战略合作已凸显出十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煤炭等生产企业特别是规模较大的企业逐步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合作发展,加上区域内公路、水路运输的蓬勃发展,有可能降低对铁路运输的依赖程度。在这一发展进程中企业将仔细抉择物流成本和运输方式。作为以铁路物流发展为重点的铁路多经企业,通过企业合作和提供优质服务,可以深入地融入到企业发展中,持久地占领和扩大物流市场。
(2)随着铁路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和运输组织管理方式的调整,以及广大货主和旅客对铁路服务质量期望值的提高,多经现有承担的客货运配套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准,已难以适应铁路现代化建设和满足社会消费需求。如果仅以资产租赁给现代服务企业的方式开展经营,势必造成多经企业经营能力不断弱化,人员难以安排,资源效益难以最大化。通过合作、学习和借鉴合作方先进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能推动多经企业提升经营能力,实现转型发展。
(3)随着高速铁路网的建成和干线运能的释放,必将拉近与各兄弟局所在区域的时空距离,人流、物流及资金、信息流将数量级地增长,铁路沿线区域经济发展将发生重大变化,形成新的铁路经济带,这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现象。通过与兄弟局多经企业之间的战略合作,加强信息沟通和发挥路网优势,可以使我局多元经营企业占领先机,拓展新的发展空间。
3 多经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所谓企业战略合作是指在某种经济体制下,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企业,为了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等特定目标而建立的,超越正常市场交易关系而又没有达到一体化程度的,以经济交往为主,同时包括技术、资金、信息、人才交流在内的密切往来关系。根据这一定位,我局多经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如下:
3.1 指导思想
总体上按照“交流合作,发展共赢”的原则来开展合作。对于生产流通型企业,多经以提供物流优质服务,为合作企业实现增值运输来取得自身经营效益;对于商业服务型企业,多经以提供部分铁路经营资源,引进合作企业资金、品牌及管理,发挥资源效益最大化,同时提升自身的经营能力;对于跨局多经企业,交流和对接经营业务,发挥好各地的经营资源,拓展企业的经营空间。
3.2 基本目标
通过合作,我局多经要实现25亿元以上新增收入、1亿元以上新增效益和200人左右的就业目标。长远来看要通过合作,推动多经企业转型发展,使多经企业具有较为稳固的经营业务,经营资源发挥到最佳效益,并具有现代企业的基本特征。2009年,我局已实现合作企业25家以上,新增收入13.5亿元,新增效益4 000万元,安排就业人员50人以上。
4 实施多经发展战略合作的主要对策
推动多经发展战略合作,多经企业作为责任主体,应当承担洽谈和履约的主要职责。但现阶段,由于铁路是一个庞大的系统,主辅之间铁路经营资源又有一定交叉,多经自身的资产规模、经营能力还不够,路外企业对铁路多经的认同感尚未完全建立,同时囿于多经企业业务特点和专业分工,因此如完全由多经企业自行开展洽谈,一方面可能会使合作难度加大;另一方面即使洽谈比较成功,但合作也是比较单一,不可能将铁路多经的整体资源优势充分发挥。鉴于这样的考量,实施多经发展战略合作的主要方式是:主辅分工合作,协同推进。一是路局总师室、运输、客运、货运、投资中心等与路外企业洽谈,与路外企业签订路局层面的战略合作意向书;二是多经企业同步跟进,与路外企业(或下属企业)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具体推进对策如下:
4.1 对生产流通型企业的合作推进,主要发挥铁路运力资源优势和专业管理优势
4.1.1 发挥铁路运力资源优势
路局通过给予一定的运量保证和提供较完善的运输组织方案;多经企业通过建设物流经营基地、优化装车作业方案,开展全程物流服务,实行供应链管理等方式,可以使企业扩大生产流通规模,降低生产成本。这样双方的合作具有牢固的基础。如浙江八达物流公司与杭钢开展原材料供应链合作,使杭钢降低了原材料库存和资金占用。又如安达物流公司与永城煤电合作,使其青町发运至连云港的煤炭由汽车运输改为铁路运输,降低了煤炭的运输成本。
4.1.2 发挥铁路专业管理优势
开展合作的生产流通企业一般具有专用铁道。专用铁道的调度、生产、运输组织及养护维修需要具有铁路专业技能的人员担当,企业为此需要组织专门的队伍力量和购置机车等设备来从事专用铁道的运输生产和安全管理。多经企业具有车、机、工、辆等专业技术人员,完全有能力承揽专用铁道的生产管理。通过专用铁道委托管理或外包等方式开展合作,可以避免路外企业多元化经营管理格局,可降低生产成本和安全风险。
4.2 对商业服务型企业的合作推进,主要发挥铁路经营资源优势
4.2.1 发挥铁路客运市场优势
我局具有众多的大型客运车站,人流密集,而且24h不间断,加上动车组开行所带来的新增客流,具有良好的商业经营资源和广告经营资源。但相对路外大型商业服务企业而言,铁路多经的经营理念具有一定局限性,客户资源又十分有限。路外商业服务企业具有较为先进的经营理念和商业客户资源,对铁路经营市场比较向往。所以双方具有良好的合作意愿。如多经与光明集团合作,使光明牛奶顺利进入铁路的销售市场,光明广告也进入客运站。
4.2.2 发挥铁路其他资产优势
我局多经具有一定数量的房产土地资源和酒店,并且大都处在较好商业地段,但由于资金、管理等因素,部分项目难以启动,部分资产经营管理不善。而路外商业服务企业具有充裕的资金和优秀管理团队的支撑,企业又大多处在市场的扩张期,对这些项目开发和资产经营比较感兴趣。这样双方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容易使合作成功。如海航酒店管理集团与徐州嘉利酒店签订合作协议,由海航酒店管理团队负责对嘉利酒店资产进行经营管理,提升酒店的经营管理水平。
4.3 对跨局多经企业的合作推进,主要结合各局多经的业务特点,发挥各局的区域资源优势
4.3.1 积极寻求各局多经企业业务互补性一般情况,各局多经企业根据业务特性基本上用足了本局管辖范围内的市场潜力,外局多经企业很难开展同样的业务。所以,要开展跨局多经之间的项目合作,前提是各局多经相互提供具有互补性的业务,实现共同增长。根据这一原则,可以在动车配餐、旅游接地、名特优
商品销售和客票服务等方面进行合作。在这方面,目前我局相关下属企业和南昌局等9个兄弟局下属多经企业签订了11份合作协议,前景良好。
4.3.2 充分利用区域资源禀赋的不同特点
各局由于地理分布不同,区域所在资源和经济发展水平都有较大差异性。如我局拥有众多的港口资源,区域经济发达,是一个资源输入和产品输出地区。而太原局、乌鲁木齐局所在区域的煤炭等矿产资源丰富,是一个资源输出型地区。这样,区域资源和经济发展的差异,决定了各局合作的可能性。目前,经过协商,我局多经企业已与乌鲁木齐、济南局下属多经企业签订了生铁、煤炭等贸易合作项目。
5 实施多经发展战略合作的保障措施
市场经济本质就是契约经济,战略合作的基础是各合作方具有共同合作意愿。所以,要确保多经发展战略合作洽谈取得成功、经营得到发展和合作具有持续性,必须要有一定的保障措施同步跟上和执行落实,这样才使多经发展战略合作具有生命力。
5.1 路局层面给予一定支持力度
5.1.1 牵头推进合作洽谈
铁路局在路外企业中具有过硬的品牌和公信度,同时又具有运力资源和资产所有权的优势。由路局牵头组织开展合作洽谈,容易与企业取得沟通,容易与企业形成共识,推动合作协议的顺利签订。
5.1.2 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
合作协议签订后,为确保合作项目特别是与生产流通型企业的合作项目得以顺利实施,需要路局相关部门给予在政策、资源和专业管理上的支持。
5.2 投资中心层面应发挥牵头指导作用,建立日常管理机制
5.2.1 发挥牵头指导作用
投资中心作为多元经营的管理机构,在相关政策和多经发展规划把握、了解各多经公司的经营能力和资源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因此,在项目洽谈过程中,从符合多经发展方向,有利于合作项目的开展、有利于培育骨干企业等角度出发,投资中心可组织1家或3家多经企业与路外企业开展合作洽谈,可以建立1+1或1+N的方式进行项目合作,使战略合作所带来的溢出效应最大化。
5.2.2 建立日常管理机制
主要职能是掌握合作项目开展情况,与合作企业或路局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合作中存在的困难。同时也督促多经企业转变经营理念,遵守合作条款,扎实开展合作项目。
5.3 多经企业层面应发挥主导作用,推进企业创新理念和思路,提升经营能力和规模
5.3.1 发挥主导作用,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多经企业作为项目合作方,在洽谈过程中应发挥主导作用;在合作过程中,应承担协议、合作约定的条款或事项。要做到依法合规和诚信经营,避免路风事件和法律纠纷;同时,又要做到风险控制,特别对涉及资产处置、资金投入或占用较大的合作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风险评估和决策。
5.3.2 主动转变经营方式,符合市场经济规则
在项目合作中,多经企业应充分把握当前运输主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趋势,做到积极主动,改变“座商”现象,与合作企业经常保持联系沟通,推动合作项目做大;在合作中树立“双赢”的理念,对方赢利发展,才有自身的效益,应着眼长远,为合作方提供增值服务、有市场潜力的开发项目和一定的优惠政策。
5.3.3 不断提升经营能力,实现企业转型发展
项目合作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多经企业通过学习和借鉴合作方的经营方式、管理模式,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培育一批经营人才。通过项目或业务全面深入合作,推进企业转型发展,达到多经战略合作的长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