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P方案化疗联合放疗治疗韦氏环淋巴瘤的临床观察
2010-04-12鄢清元
鄢清元 熊 婷
2008年1月至2010年8月,我们对29例原发韦氏环淋巴瘤进行了CHOP方案3~6个周期的化疗联合局部扩大野的放疗,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9例中,男性19例,女性10例,年龄43~70岁(平均50岁),原发于扁桃体16 例(占55.2%),鼻咽6 例(占20.7%),舌根及口咽7例(占24.1%)。临床表现为鼻咽出血、扁桃体肿大、耳鸣等。所有病例经病理或细胞学检查证实为弥漫大B细胞型淋巴瘤。采用Ann Arbor-Cotswolds分期标准,Ⅰ期12例(局限于韦氏环部),Ⅱ期16例(韦氏环部伴淋巴结侵犯)。入选病例均无B症状(6个月内无明显原因发热、盗汗、体重减轻>10%),柯氏评分70分以上。治疗前进行血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等检查,均无异常。29例均为初治病例。
1.2 方法
所有病例均采用先期化疗方案,即CHOP方案:第1天环磷酰胺 0.8 g,表阿霉素60 ~90 mg/m2,长春新碱2 mg,第1 ~5 天强的松60~100 mg,3周重复。全部病例均接受3~6个周期的化疗,化疗后2~3周开始进行放射治疗。放疗采用局部扩大野,设野范围:采用面颈联合野和下颈切线野,面颈联合野包括鼻咽(颅底)、口、咽、扁桃体、舌根和中上颈淋巴结引流区;下颈切线野,包括下颈和锁骨下淋巴结;面颈联合野在总剂量36 Gy后分野,后颈采用6~8 MEV电子线照射补偿,根治性照射剂量为50 Gy,非大肿块化疗达到病灶完全缓解者照射剂量为DT40 Gy,单次照射剂量2 Gy/次、5次/周。下颈切线野上界挡铅脊髓以避免两野剂量叠加造成损伤[1]。29例中15例接受照射剂量40 Gy,其余接受照射剂量50 Gy,放疗结束后1个月评价疗效。
1.3 疗效评定标准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疗效评定标准[2]分为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稳定(SD),无变化(NC)或进展(PD)。
2 结果
29 例中 CR 24 例(82.8%),PR 5 例(17.2%),近期总有效率100%。治疗中均出现不同程度的骨髓抑制、胃肠反应、脱发、口腔及咽部溃疡等毒副作用,经升白、护胃、口腔护理、抗炎等处理均能缓解,无1例出现肝肾功能损害及心脏损害。随访2年,2例出现腹腔侵犯,现仍在冶疗中。
3 讨论
韦氏环淋巴瘤属于非霍奇金氏淋巴瘤之一,主要发生于咽淋巴环的淋巴瘤,包括鼻、咽、扁桃体、舌根和口咽。病理类型主要为B细胞淋巴瘤,常见的病理类型为弥漫大B细胞型淋巴瘤。NK/T细胞淋巴瘤很少,男性多见。原发部位以扁桃体最常见,其次为鼻咽、舌根、口咽。临床表现主要为鼻咽出血、耳鸣、扁桃体肿大、颈部肿物等,临床Ⅰ~Ⅱ期多见[1]。本文29例均属Ⅰ~Ⅱ期的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采用3~6周期CHOP化疗加受累野照射治疗的方法,属于全身治疗和局部加强相结合的疗法。韦氏环淋巴瘤多属于中度恶性的弥漫大B细胞型,对于传统的CHOP方案化疗仍有很好的敏感性,但化疗周期相对较长,不良反应明显增大,造成部分体弱患者难以接受而导致治疗失败。据报道,单纯化疗6~8周期后,经镓67或PET扫描证实仍有部分患者有残存肿瘤[2]。陈英等[3]采用R-CHOP方案治疗25例初治弥漫大B细胞型淋巴瘤患者,CR 68%,PR 28%,总有效率96%。陈彦帆等[4]采用CHOP与CHOEP方案治疗弥漫大B细胞性淋巴瘤患者,CHOEP组的CR 89.3%,CHOP组的CR 65.6%。本组病例化疗联合受累野照射更有利于局部残存灶的控制与根治,与单纯化疗组比较效果更优。放疗的机理是通过高能X线辐射的直接作用,致使肿瘤细胞DNA产生双链断裂,然后致死。照射范围包括原发灶亚临床病灶,区域淋巴引流区,这样就不仅可以控制原发灶,还能有效地抑制其向远处播散,使患者达到治愈的目的。我们采用化疗联合放疗可适当减少化疗次数,缩短化疗周期减轻化疗药物的不良反应,取得了更好局部控制率,不良反应无明显增加,患者均可耐受,治疗方法也较为简便,值得临床进一步推广。
[1] 殷蔚伯,余子豪,徐国镇,等.肿瘤放射治疗学〔M〕.第4版.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7:785~786.
[2] 孙 燕.临床肿瘤内科手册〔M〕.第5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201.
[3] 陈 英,吴 晖,陈宁斌,等.R-CHOP方案治疗25例初治弥漫大B细胞型淋巴瘤的临床观察〔J〕.肿瘤基础与临床,2009,22(5):399.
[4] 陈彦帆,韦 燕,龚建忠,等.CHOP与CHOEP方案治疗弥漫大B细胞型淋巴瘤的疗效比较〔J〕.实用癌症杂志,2009,24(6):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