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文化的生存悖论审视*
2010-04-12宫承波
宫承波
(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北京 100024)
新媒体文化的生存悖论审视*
宫承波
(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北京 100024)
新媒体文化彰显出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但其目前的生存也存在着诸多悖论。这些悖论主要体现为:对传统文化拓展与冲击的悖论;自由狂欢与侵权、乱世的悖论;草根性与精英化的悖论;全球化与民族性的悖论。
新媒体文化;生存悖论;传统文化;草根性;全球化
在《新媒体文化精神论析》①宫承波:《新媒体文化精神论析》,《山东社会科学》2010年第5期。一文中,限于篇幅,笔者主要从积极层面对新媒体正面的社会价值取向及其文化精神进行了审视。伴随着新媒体的崛起,新媒体文化的悄然兴起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而且毋庸置疑,这是一种崭新的媒介文化,目前已彰显出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但辩证地看,仅仅看到新媒体文化的正面价值应当说是不够全面的,同时也应当而且必须看到,新媒体文化目前的生存尚有些困窘,甚至还存在着诸多悖论。本文拟略窥一二,意在抛砖引玉。
一、对传统文化拓展与冲击的悖论
从人类传播发展的历史看,每一种新的传播技术和传播方式的兴起都毫无例外地要引起文化上的变革,也可以说,文化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会受到特定媒介的支配。目前我们也看到,随着传媒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随之出现的诸多新媒体形式,社会文化范式也在发生一系列变化。拉比塔尔斯基甚至这样认为:“面对新媒体时代,一切都在被异化着,所有原生态的文化都被新技术方式赋予新的解释。”②朱步冲、尚进、陈赛:《从WAP到P2P:两场新时代电影节》,《三联生活周刊》2005年第10期。
从积极层面看,首先是新媒体为传统文化的承载与传播提供了新的平台,从而为传统文化的生存带来根本性变革。一直以来,由于历史的规定性,传统文化的薪火承继所呈现出的是一种独特的线性模式。在文字诞生以前,人类文化一直靠口耳相传,或通过图腾壁画、结绳记事等手段来记录和传承,那时的文化传承都是片断性、碎片化的。直到文字诞生以后,人类文化才得以系统保存,于是便有了甲骨、竹简、布帛、纸张等承载介质的流变,人类文化散落于其中,通过它们,人类文化得以保存、延续和发展。后来,纸质文本成为媒介和传播的主流,所以传统的知识存贮是与印刷术的不断进步相联系的。即便是早期文明阶段所依赖的兽骨、毛皮等,也都是具备实体形态的介质。而当网络、新媒体出现以后,这一切都发生了质的变化。
在新媒体中,传统的文化生存与传播的“白纸黑字”方式被“E媒体”(electronic media)方式所取代,具体说,伴随着现代微电子技术、信息技术和现代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相互渗透,无纸存贮已成为活生生的现实。依托于这一载体,传统文化的传播拥有了新的平台和新的渠道,甚至呈现出一种立体化的传播方式,从而大大拓展了传播视域,使更多的人领略到丰富多彩的文明积淀。也即是说,文化载体的革命颠覆了传统的传播方式,为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传播提供了助益,为社会文明的提升提供了助益。
其次,是新媒体赋予了传统文化以极大的开放性。以我国为例,在数千年的历史进程中,传统文化由于受自给自足的农耕经济和封闭的大陆型地理环境的制约,所以形成了一种隔绝、保守的文化特色。从内含角度看,其核心即是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纲常礼教和尊卑等级,即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可谓循规蹈矩、固步自封。从传播角度看,上述金字塔式的等级结构在赋予传统文化神圣性的同时,也极大地抑制了其向多维空间的伸展与开拓。与之相反,新媒体文化自兴起伊始便表现出异常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它兼收并蓄,打破了文化之间的森严壁垒,使各式各样的文化在此交流、汇聚,实现了最大程度的开放;它追求平权,呼唤民主、参与,使文化创作主体能够超越现实社会对个体身份和角色的限定,突破意识形态以及现实生活中各种清规戒律的束缚,从而实现了自我和个性的张扬。弥尔顿所倡导的“观点的自由市场”在新媒体文化中变成了现实,其中有“阳春白雪”和科学精神,同时也充斥着“下里巴人”甚至不乏鬼神膜拜,这些在传统观念中无法并存的多元文化类型在新媒体世界里却共存共生,不能不说是新媒体文化的一道奇观。
总之,借助新媒体,传统文化寻找到了新的生存空间,在开阔的空间中实现了自身的吐故纳新,其呼吸更加自由,内含不断丰富,从而传得更远,活得更神气。
另一方面,从消极层面看,传统文化在受惠于新媒体的同时,也遭遇了来自新媒体文化的冰霜。一个首要问题就是削平了传统文化的意义深度。毋庸置疑,新媒体的一大特征在于其工具性、实用性,正是根源于此,新媒体产业的发展异常惊人,短短数年间已渐成气候,俨然一派新经济先锋的气象。但在新媒体消费潮流驱动下而形成的新媒体文化,自然无法摆脱消费社会快餐文化的特质。由于把关人的淡化,新媒体适应了后现代语境下自由表达的诉求,同时由于超乎寻常的自由,所以也带来了随意化、浅薄化的弊病。
无庸讳言,新媒体自出现以来便在众多层面满足了民众欲求,需要说明的是,此种欲求暗含了一个根本的逻辑,那就是新媒体传播是一个以“个体”为中心的文化系统,许多时候,人们只是为了抒发一己之私才聚集于此。在该系统之内,个体的价值观凌越一切,因此新媒体文化也便一定程度上成为个体文化的代名词。所以,新媒体传播侧重的是个体化、娱乐化,而娱乐的核心便是媚俗、游戏。也就是说,新媒体空间不是一个宁思冥想之地,而是一个喧哗与骚动的空间,自然也就成为各式各样文化汇聚的自由“飞地”。在这里,随处可见戏谑、游戏的内容,甚至更多的是世俗品味的展现,一些涉及色情、私密的内容也招摇过市博得了大量注意力。陈思和教授即曾用“藏污纳垢”来形容网络媒体的生态环境。这种游戏化、甚至低俗化的信息传播无疑堵塞了传统文化通向价值乃至终极意义的通道,消磨了文化本应具备的阳光、大气、厚重、深邃。在这里,所谓文化变成了一种吸引注意力的“眼球经济”,一种浅薄的时尚。
其次,是冲击了传统的语言、文字规范。毋庸讳言,新媒体文化的横空出世不仅在信息、内容方面对传统文化造成了冲击,从形式角度看,对于传统文化的载体,即语言、文字也带来了影响。在绵长的人类历史发展中,文字的诞生曾被视作文明时代到来的标志。文化的表述无法脱离语言文字,它是传统文化的传播工具和承载介质,正是有了语言文字,人类文化才得以保存和传递,并不断得以丰富和发展;倘若没有语言文字的承载,文化只能无奈地消逝于历史长河之中。然而,网络语言却使传统的表述方式遭遇了“失范”的重创。网络语言是伴随网络的发展而兴起的一种语言形式,起初主要是网民为了提高网上聊天的效率或某种特定需要而采取的方式,久而久之却形成了一种特定语言。由于计算机技术所使用的是程序设计语言,所以导致网络语言呈现出一种技术融合下的杂糅化倾向,它包括拼音或者英文字母的缩写、含有某种特定意义的数字以及形象生动的网络动画和图片等。网络语言的失范主要体现在谐音的滥用、词汇的畸变和语法的背离,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汉语语言的纯洁性和规范性。①参见李睿:《网络交际中语言的失范与思考》,《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诚然,这些新语汇的使用丰富了新媒体文化,但长此以往,却势必会对传统的语言规范造成冲击,造成语言使用混乱、甚至认知困难。
有必要指出的是,传统文化与新媒体文化并非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事实上,正是在二者的博弈与交融中建构起了当下独特的文化景观。面对新媒体文化的冲击和挑战,传统文化如能够抓住契机,主动调整姿态,协调合作,或可为自身的繁荣与发展开拓出新的天地。
二、自由狂欢与侵权、乱世的悖论
任何一种有前途、有生命力的文化必然具有兼容并包的开放性,新媒体文化之所以能得到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也在于其极大的开放性。由于网络提供了近似无限的空间、充足的通道,而且平等的网络节点替代了中心和权威,所以为每个人提供了平等的地位和机会,从而为多元文化提供了展示的舞台。无论是科学精神还是鬼神崇拜,无论是西方文化还是部落文化,无论是“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无论是小说文本还是电子游戏,哪怕是一篇私人日记,任何文化形态、文化内容都被赋予了平等地位,都可以通过网络展现在世人面前。这种扁平结构消饵了传者与受者的界限,改变了传统的金字塔式结构,使任何网民,无论尊卑,在网络中都拥有平等的话语权,都可以通过搜索引擎在网络中寻觅到自己的兴趣所在,都可以成为网络文化内容的创作者,从而实现传递信息、表达情感的诉求。在这个与现实世界分离的空间中,任何个体都可以自由地表达、尽情地“狂欢”!
“狂欢”的概念来自前苏联文学批评家、哲学家巴赫金对“狂欢节”的追溯。它不同于“日常的生活”,“提供了打破日常生活的压抑的机会,提供了被压抑者的声音在最大时可被听到的机会,提供了社会接受它通常所压制和否定的快乐的机会。狂欢的本质是它对规范着日常生活规则的逆转,狂欢的必要性源自被压制者最终对屈服于社会规范的拒绝”。①刘晴:《网络语言的文化研究》,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沉浸于狂欢中的人们不分等级和地位,不分演员和观众,摆脱了一切约束、禁令等现实中的秩序。由于网络传播的匿名性提供了一片几乎没有限制的天地,所以这种与现实分离的虚拟空间无疑构筑了类似狂欢广场式的自由语境。但在这种语境中,民主社会所崇尚的自由却走了样,变了质。
比如博客,被许多人称作言论自由的阵地,是一种个人表达意见、传播思想的网络出版方式,之所以流行,是因为它具有个人自由表达与出版、知识过滤与积累、深度交流与沟通的功能。网络赋予人们的虚拟身份使得人们在博客上能够“畅所欲言”,而对国家、集体、他人的看法与感受可全然不顾。因此,博客的出现使许多人认为人类已经进入真正言论自由的时代。事实上,博客与言论自由并非毫无干系,博客的发展提升了公众的话语权,公众的个人态度可以通过网络进行传播,优质博客是提升自主性、发现真理、促进民主的良好方式,但不幸的是,当诸如揭丑、诽谤、煽动、挑衅、仇恨、威胁等言论在博客中不断出现的时候,博客不是又成了侵权、乱世和隐私暴露的代名词吗?
再比如“恶搞”,可谓网络文化反叛性的典型代表。“恶搞”又称作Kuso文化,是一种经典的网上次文化,它通过夸张、讽刺、搞笑的叙事来反映现实问题,引起社会关注。通常情况下,网民们常通过对经典文本的解构而达成调侃的使命,一部荒诞可笑的“恶搞”作品往往暗含了强烈的现实批判性。如《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通过对电影《无极》镜头的剪切、故事的重构,将对传统“艺术”的讽刺、戏谑可谓发挥到极致,充分体现了颠覆经典、肢解传统、张扬个性、讽刺社会的反叛精神。但是,这种“恶搞”却又往往导致对崇高的解构、权威的戏谑和社会正统的反叛。反叛、戏谑,都是通过解构在抵制痛苦中制造快乐,宣泄情感,将自我从现实的正常秩序中解脱出来。也就是说,狂欢与解构、与反叛性、与对现实秩序的破坏是密切相关的。
不难看到,自由狂欢与侵权、乱世,无疑构成了一种难以协调的悖论。诚如马尔库塞所说:“技术的解放力量转而成为了自由的枷锁”②[美]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张峰译,重庆出版社1988年版,第135页。。
三、草根性与精英化的悖论
如前所述,新媒体文化带来了全民性的狂欢盛宴,在解构权威的同时也成为平民文化的象征。但是,新媒体的准入门槛(诸如技术支撑下的高成本)却无疑意味着它会将大量下层民众挡在门外,这也是新媒体文化目前尚无法摆脱的一个生存悖论。
早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便曾有学者指出现代社会中所存在的“知识沟”现象,当时这一理论还仅仅适用于广播电视媒介。伴随着互联网乃至各种新媒体的出现,有学者又将其扩展至“信息沟”和“数字沟”,指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贫困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进一步扩大的情况。
毋庸置疑,新媒体的出现为大众文化的崛起找到了新的出路,草根阶层通过新媒体得以实现参与文化构建的诉求,但这种诉求的实现却必须依赖于新媒体的一系列技术操作。所以,首先你必须懂得相关的技术操作,否则你只能望“机”兴叹;其次,相较传统媒体,新媒体的监管环境虽然宽松,但信息内容的发布也并非随心所欲,发布内容必须得到后台管理者的应允。有学者即指出:“计算机的日益普及掩盖了这样一个事实,真正掌握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管理的人数并没有增加,网络管理仍控制在极少数精英手里。大多数普通网民,表面上拥有大量信息,但却把自己分析、批判的能力交给了计算机。于是,懂得管理网络的技术精英获得了信息霸权。随着新的网络系统的普及,草根阶层与精英集团支配信息的能力差距越来越大。高科技社会日益分化为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贫困者两个部分,这种信息鸿沟带来社会阶层的分化”③孟建、祁林:《网络文化论纲》,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第239页。。也就是说,“信息沟”和“数字沟”加剧了文化分层,草根文化与精英文化之间的差距不断被拉大。
另一方面,新媒体文化虽然是一种平民文化,崇尚自由、平等的价值理念,但新媒体文化涌动的背后却还是可以看到资本的影子。我们必须承认,新媒体文化的消费都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网络的覆盖、硬件设备的购置以及通讯费、流量费等,都限制了新媒体在草根阶层中的使用。作为一种消费文化,新媒体内容的生产同样需要资本,包括内容制作、网络广告、网站建设、网络服务的开发推广、手机信息发布平台等,都需要资本的支持。一系列的所谓“免费”服务,不过是资本吸引受众目光的工具而已。
总之,尽管草根与精英都在寻找、构建自己的文化内容,都在新媒体中寻找属于自己的文化平台和空间,但是新媒体文化掌控的权力依旧掌握在少数精英手中,而普罗大众不过是充当了信息参阅工具而已。可见,如何在媒体的平民化与高准入门槛之间寻求平衡,将是今后新媒体文化所亟需面对的一个难题。
四、全球化与民族性的悖论
“信息沟”和“数字沟”不仅是一个国家内部的不同人群对信息、技术拥有程度、应用程度、创新能力的差异所造成的社会分化问题,而且是全球数字化进程中不同国家因信息产业、信息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同而造成的信息时代的南北问题。①李伦:《网络传播伦理》,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27页。不仅存在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也存在于发展迅速和发展缓慢的国家之间;不仅存在于国与国之间,也存在于地区与地区之间。从中国看,尽管信息技术在迅速发展,但是整体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同时,东西部地区及城乡之间,网民的水平与数量、网络设施建设、网络知识与技能的普及也存在明显差距。“数字沟”问题及南北差距的拉大,使南方国家对北方国家的敌意和反感增加,对全球化的疑虑也增多。新媒体文化与技术具有很大关联性,技术决定了新媒体所能提供的服务,也构筑了新媒体文化的本质。从这一意义上说,谁拥有新媒体技术的控制权谁就掌握了影响新媒体文化走向的力量。因此,各国都对新媒体技术的研发不遗余力,信息技术标准之争也成为各国文化攻守的重要基础。在全球化的今天,各国之间的技术壁垒越来越高,资本流动越来越自由,这无疑为发达国家借助新媒体对处于弱势的民族的文化进行消解、同化提供了更多的方便。
如前所述,开放性是新媒体的主要特征,在广阔的新媒体空间中,国界等地理边界不复存在,人类可以尽情地享受交流的自由;但是另一方面,不同价值内涵的文化之间的冲突和互相渗透也变得难以控制。当前,各国都已将对新媒体的控制上升到国家信息安全、文化安全的战略高度来看待,新媒体传播不可避免地成为不同国家、民族、文化群体攻守的战场。
学术界一直有关于“文化帝国主义”的争论。许多学者认为,随着政治上的殖民主义的消失,文化上的殖民主义却又悄然袭来。“通过这个进程,某些经济上的主控国家便系统地发展与扩展了对其他国家的经济控制、政治控制与文化控制……来自支配性国家的某些产品、时尚及风格样式(style)得以向依附性市场进行传输,从而产生特定的需求与消费形态的观念和经验的支持,又对这些文化价值、观念和经验予以认同”②[美]约翰·费斯克等:《关键概念——传播与文化研究辞典(第二版)》,李彬译注,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67-68页。。应当承认,文化通常是在冲突中得以丰富和发展的,在这一过程中,文化在进化的同时也会增强自身的适应能力。全球化趋势预示着文化融和与文化变迁的必然性,但如何在文化交流中守住民族文化阵地,是当前新媒体文化所必须思索的。国际化的审美趣味在新媒体中究竟应该以怎样的姿态出现,或许并不是一个容易解答的问题,毕竟文化问题的探索不会那么容易得出答案。但是需要明确的是,文化的民族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无论是中国的国画、德国的古典音乐,还是古希腊的雕塑、古埃及的金字塔,都是全人类共享的审美与文化财富,然而,它们都是根植、生长在各自的民族文化土壤之中的。失去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人类的精神世界将会黯然失色。
当然,如何应对“数字沟”问题,保护和发展民族文化,虽然是新媒体传播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却不是一个简单的信息化建设问题,而是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世界各国的平等参与、深入研讨和共同协商。
总之,作为一种现实性的文化存在,新媒体文化已将人类社会引向一个的时代,它是初升的太阳,无论其当前的处境如何,我们都有理由相信,其前景是光明的。本文的用意在于,当我们沉浸于这曲盛世欢歌的同时,当前新媒体文化生存处境中的诸多悖论,却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和反思。所以,监管、规制,也就势必突显为当前新媒体领域的重大话题。
(责任编辑:蒋海升)
G206.2
A
1003—4145[2010]10—0031—04
2010-08-30
宫承波,文学博士,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