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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生态政治发展之路

2010-04-11朱许洪

关键词:环境保护政治生态

朱许洪

(福建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福建 福州 350007)

一部人类发展史就是一部人与自然的对立统一关系史, 也是一部浓缩的自然生态演变史。生态兴则文明兴。建国60年来, 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呈现出勃勃生机, 而生态和环境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相应的急剧恶化, 显然, 这一成就离不开我国的生态政治建设。60年来, 我们不断在认识上推进对生态政治的认识, 加强生态意识建设, 在实践上不断创新和完善生态制度建设, 探索生态政治的发展途径。这是一个正在崛起的举世瞩目的大国对自己的人民及其子孙后代负责和对人类尽责的庄重承诺的重要表现。

一、 中国特色生态政治的认识进程

20世纪四五十年代, 西方发达国家遭受了工业革命带来的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严峻的现实使人们开始重新思考人类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20世纪60年代末, 在英、 法、 美、 德等发达国家, 爆发了民间自发组织的群众性集体抗议活动, 随后, 它从一种环境保护运动发展成为一种生态政治运动, 少数西方发达国家出现“新政治”现象, 揭开了当代西方生态政治运动的序幕。生态政治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和科学技术水平上, 为了实现人们特定的生态环境利益, 各种利益集团通过对社会公共权力的争取和运用, 实现人与社会、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一种社会活动。[1]生态政治明显特征在于它认为应该在政治的高度上认识和把握威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生态危机问题, 并从根本上促进人类思维的变革。

生态政治是个舶来品, 国内学术界约于20世纪90年代初才引进了生态政治学这一术语, 此后, 系统的理论研究才开始, 但是, 这并不表示我国在生态政治认识上从这个时候才开始。自新中国建立以来, 我国党和政府一直高度关注和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逐步把生态环境建设纳入政治视野之中, 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生态政治。中国的生态政治深刻体现了“生态政治化”、 “环境靠政府”这一特色, 主要是通过我国党和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前瞻性认识, 进而形成执政理念、 重大战略政策, 在法律体系、 政策举措、 政府权力结构的发展变化中体现出来的。几代政府国家领导人都是具有强烈生态意识的, 具有前瞻性, 他们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认识到人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性, 依据中国的具体实际, 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观点和理论, 使得对生态政治的认识不断地推进和发展。

1. 毛泽东在1950年关于军队参加生产建设工作的指示中就要求: “在进行农业生产时, 必须注意不要因开荒引起水患, 不要因争地引起人民不满。”[2]229给予开荒的界限作了最大范围的规定。他早就注意到了开荒会产生的后果, 开荒中既要避免损害人民的利益也要注意避免破坏环境。从1956年开始“在十二年内, 基本上消灭荒地荒山, 在一切宅旁、 村旁、 路旁、 水旁, 以及荒地上荒山上, 即在一切可能的地方, 均要按规格种起树来, 实行绿化”[2]509。可见, 他的思想已由单纯的开荒增加生产收入, 转变为一种对自然环境的保护, 通过绿化达到自然景观的再造, 使人民既丰衣足食, 又达到人和自然的和谐统一。我们的领导人早就意识到环境问题不是单一的经济问题, 而是会演变为社会政治问题。

2. 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初期就认识到我国工业化进程中必然产生的负面影响, 并预见了这些问题将长期存在。在1978年12月13日中共中央工作闭幕会上的讲话中指出, 要集中精力制定必要的法律, 例如“森林法、 草原法、 环境保护法”等, 做到有法可依, 违法必究。这一思想认识督促国家在自然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尽快出台以走上有章可循的道路。在生态建设上, 邓小平以身作则, 每年带领中央领导人亲自参与植树, 有效地带动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并促使全国人大通过议案, 将每年的3月12日定为我国的义务植树节, 有力地推进了我国的生态环境建设。邓小平指出植树造林是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 要世世代代传承下去, 为保证实效, 应有切实可行的检查和奖惩制度。他虽然没有直接阐述为可持续发展, 但却蕴含着这一道理。在法制环境形成的过程中, 使保护意识、 建设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提高全体公民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

3.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 创造性地把生态环境作为生产力的一个重要因素, 提出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 ”的科学论断。提出将生态环境作为生产力系统中的重要因素, 正确地把握了生态环境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紧密关系。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 党的十五大等的重大会议中, 江泽民反复强调了“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 资源、 环境的关系。”在十六大报告中, 江泽民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 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推进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 生活富裕、 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在这里, 生态目标是与经济目标、 政治目标、 文化目标同等重要的目标, 这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

4. 以胡锦涛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 与时俱进, 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胡锦涛说: “科学发展观, 总结了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 吸取了世界上其他国家在发展进程中的经验教训, 反映了中国政府和人民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在向党的十七大作报告时,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 其中包括要“建设生态文明, 基本形成节约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 增长方式、 消费模式”。积极促进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构建, 能够带动我国国民经济实现科学和可持续发展, 为解决我国的资源与环境问题奠定基础。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 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国家的生存发展。这也是中共中央首度把“生态文明”写入党的工作报告。把政治文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并列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 既反映了我们党对于现代化进程中我国面临的严峻的生态问题的关注, 又表明我们党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二、 中国特色生态政治的实践进程

生态政治实践开始于19世纪欧洲的动物保护组织团体, 起初是以非政府、 非官方的生态和环境保护形式出现。20世纪50年代末期, 环境污染发展到了高峰, 成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 环境保护运动蓬勃兴起, 广大民众开始组织起来对政府和企业施加压力, 要求企业控制污染治理公害, 要求政府加强立法及管理, 这一时期的主要特征是人们面对日益恶化的自然生态环境开始做出社会性关注和集团化、 组织化的努力, 主要方式是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和大规模的示威游行活动影响公众和政府, 从而达到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防止生态环境恶化的目的。[1]20世纪90年来以来, 欧洲的一大批绿党进入议会, 参与政权或取得政权, 实践其绿色生态政治理念。生态帝国主义的出现和蔓延, 虽然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发达国家的生态环境, 但却给广大贫穷落后的发展中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生态灾难。

在我国发展经济建设时期, 我们没有西方国家工业化时代时所拥有的资源优势, 我们也决不可能走把资源环境危机转嫁到其他国家的道路。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 面对种种困境, 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立足于自身, 不断探索适合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政治之路, 汲取我国传统文明的精髓和世界生态政治文明的精华, 把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作为执政党的政治主张并落实到实践中来, 发挥我国政治体制的民主集中优势, 在发展中注重处理人口、 经济、 生态环境的关系, 实现了生态与政治的融合。

1. 在国家发展政策制定上, 把生态问题纳入议事日程, 凸显生态政治观念

决策的科学与否, 对环境的影响是及其重大的。世界各国都在涉及经济和社会的重大决策过程中, 由于环境意识的缺失, 忽视了环境的承载能力, 最终导致经济发展对环境产生的不可挽回的破坏。历史上, 中国曾为之付出惨重代价。为了更好地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 改革开放初期, 政府就把控制人口增长和保护环境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90年代中期以来又相继提出了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具有全局性的政治纲领和指导方针, 为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诸多矛盾和问题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1958年2月, 毛泽东在主持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中讨论三峡工程和发展水电问题时, 在听到长江水利委员会总工程师林一山讲到长江每年流失了相当于4000万吨优质煤的能量时, 便意味深长地说道: “ 我们祖先已经烧了2000多年的煤, 现在我们会用水来发电, 应尽量少用煤, 让煤再埋它2000年, 留给我们的子孙吧 ”。[3]这种代际之间难能可贵的可持续发展思想被超前地体现出来并随之付诸了实践。1984年, 我国成立了专事环境保护的领导决策部门——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 表明生态环境保护正式纳入了中央政府的日常工作中。1994年3月我国政府批准发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 是世界上第一个关于生态环境问题的政府级文献。从1998年开始, 中共中央连续在全国“两会”期间召开座谈会, 广泛征求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意见建议。与此同时, 全国人大和中央政府还在重点领域制定了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和行动纲领, 如《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问题的决定》、 《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预警目标纲要》、 《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和》、 《“十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专项规划》等。十七大首次把“建设生态文明的社会”写入报告中, 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把生态问题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局面。

2. 逐步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 加强生态环境管理

生态政治不仅为当代西方人士所看重, 而且为古代国人所关注。中国是世界上最早设置资源管理机构的国家, 以法律手段保护环境是中国的一大传统。法律是一个社会得以正常运行的底线。要有效地遏制生态破坏, 保护生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必须要走法制化轨道, 要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

我们的政府具有敏锐的生态法制意识。1978年国家新颁布的修改的宪法就对环境保护做了规定: “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环境保护首次被列入国家根本大法之中。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产生, 随后, 《森林法》、 《水污染防治法》、 《草原法》、 《土地管理法》、 《大气污染防治法》、 《水法》等一系列法律相继产生。这些法律涉及生态环境的方方面面, 使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有法可依, 反映了在人口、 资源、 环境协调发展上, 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建设走上了法制化的道路。

3. 大力发展科学技术, 为生态政治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2000年6月30日, 江泽民同志为美国《科学》杂志撰写的社论“科学在中国: 意义与承诺”中写道: “中国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 面临着优化经济结构、 合理利用资源、 保护生态环境、 促进地区协调发展、 提高人口素质、 彻底消除贫困等一系列重大任务。完成这些任务, 都离不开科学的发展与进步。”[4]207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全球面临的资源、 环境、 生态、 人口等重大问题的解决, 都离不开科学技术的进步。

为此, 在发展科技上, 国家依托高校、 各科研机构进行科研, 投入大量科研资金, 注重培养科研人才, 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就是要依靠现代科学技术, 有效治理生态与环境, 开发生态产品, 推行清洁生产, 力图从源头上实现无污染、 无生态破坏的绿色生产过程。在信息科学和生命科学迅速发展的今天, 我们能够深刻感受到其在生物技术、 新材料、 先进制造技术、 洁净高效能源、 航空技术、 环境保护领域所带来的巨大的贡献: 沙化、 荒漠化防治取得进展;水土流失治理取得成效, 水、 大气等污染治理取得成效, 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现存的生态危机问题, 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物质基础和手段。

4. 公众生态意识提高, 积极参与社会生态决策

研究证明, 人民群众的环境生态意识与知识水平和学历水平是密切相关的。建国以来我国的教育事业取得重大的成效, 在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下, 人民群众的生态意识有了大幅度的提升。2003年以来, 在一些重大的公共事件如怒江大坝事件, 北京动物园搬迁风波, 质疑虎跳峡电站等事件中, 我国的人民群众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特别是青年一代的环保活动空前活跃, 他们自觉组织开展和参与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活动, 无论是在宣传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他们将在以后的生态政治运动中承担日益重大的社会责任。圆明园湖底防漏工程听证会召开和公开向社会征集对《推动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办法》中, 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和关注度以及对生态问题的理性思维和科学的、 专业的见解, 使我们感受到了政府与人民群众在生态政治建设上的努力。

5. 主动参与国际生态保护事业, 认真履行公约职责

1972年6月5日, 由联合国发起, 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了第一次国际人类环境会议。这次会议通过了人类史上第一个国际性环境宣言——《人类环境宣言》, 是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正式引起世界各国政府重视的开端。我国组团40多人出席了此次会议, 使中国了解了世界生态环境状况和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影响, 开始了与世界协作治理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进程。生态的治理具有全球性特征, 正如近年来出现了一个重要的国际政治理念——环境无国界。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负责任的大国, 已经签署了相当数量的与生态治理有关的国际公约并认真履行其中的职责, 如《南极条约》、 《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等50多项。国家领导人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活动。2006年, 胡锦涛主席、 温家宝总理、 曾培炎副总理等国家领导人先后6次出席环境保护国际合作活动。在与国际的协作交流中我国不仅交流学习了其他国家的治理管理方式, 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肯定与好评。

三、 中国特色生态政治建设发展的启示

当前, 中国生态政治建设无论是在理论认识还是实践还处在探索阶段。这一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还有许多问题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 主要表现在: (1)中国各级政府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直接管理者和经济运作系统的直接操纵者, 也是环境保护的主体, 这多重身份往往使政府自己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5]非政府组织在我国生态政治中的地位和效用还有待提高。(2)教育的地区性差异使得人民的生态保护观念, 生态法治观念相对淡薄。盲目追求经济利益而产生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事件屡见不鲜, 但在管理处罚上容易出现由于政策法规的不完善使得违法行为不受惩罚或惩罚力度过轻。(3)生态保护和治理行动难以克服“自扫门前雪”的传统思维, 各级地方政府各自为政, 难以形成一盘棋的全局思想, 只考虑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只顾政绩考核, 只顾本地区的生态环境而忽视了对其他地区造成的生态影响。(4)中国环境问题得以根本解决目前还缺乏社会机制的保障, 对生态环境利益上的政治腐败和生态系统管理中的决策失误的监管力度不够。公众的知情权、 监督权和参与权没有充分发挥。

但是, 不可否认的是, 生态政治已进入到人们生活环境的每一个角落。结合自身国情, 中国的生态政治进程具有自己鲜明的特色, 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它使政治与生态环境的发展一体化, 把政治与生态有机辩证地统一起来, 把生态问题纳入到全球战略规划、 政府决策、 法制法规、 公民政治参与、 国际政治行为和公民意识教育等过程中。60年来, 我们在不断地出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中历经考验, 形成了独特的中国模式的生态政治建设的基本经验, 这些对我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 实现可持续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 加强学术了理论研究, 为我国生态政治建设提供系统的理论支持

生态政治学研究在我国90年代才起步, 学者们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 结合我国国情, 综合生态思想、 环境意识、 生态伦理、 生态哲学、 持续发展等理念, 寻求一套中国特色的生态理论体系。但学术界对生态政治的定位都是在宏观思路上的论述, 主要是对其发展、 性质、 对象、 内容上的界定分析。近年来, 出现了诸多对现实的可行性分析和具有方法论指导意义的论著, 在实践中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但是生态政治建设的各种制度安排仍具有相当大的研究空间, 这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一个具有挑战性课题。

2. 鼓励民众与非政府组织参与政策制定, 提高决策的民主性、 科学性

生态政治建设是关系到人民切身利益的大事, 需要人民的广泛参与。增强沟通与协作, 构建公众参与的平台, 倾听不同的声音和意见。这表明了政府在资源、 环境生态政策上的观念在不断进步、 不断成熟。我们还应该认识到“生态政治也是一种生活方式, 一种通过重温公民权利和社群合作, 通过把地球理解为我们的家园而实现的生态化生活方式。……我们作为公民的政治生活与我们所仰赖的自然生态紧紧地交织在一起”。[6]162鼓励民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政策制定, 不仅能够提高公民的生态政治意识, 最大限度地发挥公民的积极性、 主动性和创造性, 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同时也能促进政策决策的科学性与生态性。同时为我国的生态政治建设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3. 完善和细化相关法律, 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

目前我国颁布的法律法规、 制度规范等大部分是政策性、 原则性的, 配套的实施细则欠缺, 具体操作实施难以把握。这就需要我们在不断的实践进程中, 去改进、 细化和完善相关环境保护法律, 使之更具体, 可操作性更强。一套系统的法律体系同时需要与之配套的监管体系和实施管理体系。在监管上, 要改变以往单一的事后“追惩”方式, 使环境监督行为贯穿于行为发生前的预防、 行为发生过程中的控制以及行为后的“查错纠正”。对于生态违法犯罪行为的量刑, 在经济罚款的基础上加重处罚力度, 不仅起到警示作用, 也使生态违法行为得到应有的惩处。实施管理上, 要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努力做到执法的及时、 透明、 公正。这些都是我们在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生态法制建设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的。

4. 建立科学政绩考核制度, 构建完善的政府生态责任机制

基于对传统的发展模式和传统的政绩考核制度的扬弃, 科学的生态政治制度应创建科学的 “绿色GDP” 评价体系, 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生态政绩观。创新政府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方法和手段, 促进政府行为不断向科学发展方向转变。加强监督, 建立生态考核长效机制, 生态问题是一个整体性、 系统性的问题, 在政绩考核上, 不仅要考察本地区的生态政治建设, 还要考核其发展是否危害其他地区的生态, 以及其生态治理上与其他地区的配合和协作。同时应把政府在环境公共资源配置和法律和政策环境等方面对环保民间组织的扶持力度和环境宣传能力建设作为生态政绩考核的一个指标。实行生态问题 “一票否决”, 完善对地方政府及其负责人的生态问责制。对在生态建设方面不作为、 干预执法及决策失误等失职渎职行为导致辖区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工作人员, 给予党纪、 政纪处分, 对违反环保法规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从而避免在生态环境利益上的政治腐败和生态、 系统管理中的决策失误。

5. 加强国际协作交流, 使生态政治建设具有国际化视角

随着国际化进程的加快, 进一步推进国际合作, 加强国际协作是国际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是一个负责任的国家。我们积极响应和参与世界保护生态的举措, 为保护地球生态做出贡献, 树立对人类负责的良好形象。与此同时, 政府要积极支持和鼓励非政府组织间的国际交流, 从而搭建更广阔的国际协作平台, 也使我国的生态政治建设具有国际化的视角。当然, 在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中, 要有分析地借鉴, 有批判地吸收, 有目的地学习, 有选择地引进, 建立其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政治体系。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 需要我们在思想观念、 生活方式、 生产方式和社会事务管理等许多方面进行创新和变革。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生态政治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 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深化生态政治建设, 实现生态环境资源的有效配置, 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培育出一个全新的人与自然、 人与人双重和谐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

参考文献:

[1] 郭庭天.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生态政治的特征分析 [J]. 中国软科学, 2006(1): 83-89.

[2] 毛泽东. 毛泽东文集: 第6卷 [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7.

[3] 徐 岩. 论毛泽东的生态环境思想 [J]. 鸡西大学学报, 2009(2): 29-30.

[4] 江泽民. 论科学技术 [M]. 北京: 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1.

[5] 彭金玉. 生态政治化: 解决当代中国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本途径 [J].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 19-22.

[6] 丹尼尔·A·科尔曼. 生态政治 [M]. 上海: 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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