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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数字图书馆的建设与服务

2010-04-11杨金霞

河南图书馆学刊 2010年6期
关键词:标准规范网格数字

杨金霞

(河南省图书馆,河南 郑州 450052)

1 数字图书馆的建设标准与目标

数字图书馆是用数字技术处理和存储各种图文并茂文献的图书馆,实质上是一种多媒体制作的分布式信息系统。它把各种不同载体、不同地理位置的信息资源用数字技术存贮,以便跨区域的查询和传播。它涉及信息资源加工、存储、检索、传输和利用的全过程。2002年10月,由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和国家图书馆联合发起,启动了《我国数字图书馆标准规范建设》项目,针对数字图书馆系统的数字资源建设与服务,制定我国数字图书馆标准规范发展战略、标准规范框架及核心标准规范体系,建立数字图书馆标准规范开放建设与开放应用机制。截至2003年8月先期启动的总体框架与发展战略、开放建设机制、资源加工与操作指南、唯一标志符应用规范、基本数字对象元数据规范、专门数字对象元数据规范、数字资源检索与应用等7个子项目组,已完成国内外数字图书馆标准规范及相关领域的发展趋势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数字图书馆核心标准规范的分析报告。该项目的启动,促进了我国数字图书馆的快速、经济和可持续发展。

我国数字图书馆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建立一个公共数字信息管理体系,搭建知识获取环境,向社会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知识服务,使人们能够跨越时空限制,从数字图书馆体系中快捷准确地获取自己所需要的信息与知识,从而实现保存文化遗产、传播先进文化、促进科教兴国、消除数字鸿沟的宏伟目标。为此,建设数字图书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顺应历史发展的要求,也是信息化时代的重大战略。实现文献资源数字化、服务手段网络化是图书馆事业发展的一个新阶段,数字图书馆必将成为未来图书馆的发展方向。

2 数字图书馆的服务

2.1 数字图书馆网络服务

数字图书馆信息服务描述从资源和服务本身表达的内容和知识特征人手,采用元数据对服务进行多角度地描述,能够较好地揭示数字图书馆中丰富的、不同类型的信息资源。数字图书馆的网络服务可以分为被动服务和主动服务两类。被动服务是数字图书馆网络服务的基础方式,其特点是不考虑用户的个别要求,具体实现形式一般是采用无交互Web网站模式,是单向信息传递模式。数字资源将以网页、数据库形式出现在网络上,网页仅提供使用指南信息,除此之外无任何其他服务提供。用户处于被动地位,而系统处于主动地位,信息从资源到用户单向流动。主动服务是数字图书馆网络服务的高级方式,其特点是考虑用户的个别要求,具体实现形式一般是通过交互式Web网站形式,具体分为双向交互问答模式和个性化信息推送模式。在双向交互问答模式中,数字图书馆可以根据用户的请求组织资源服务形式,根据用户需求变化,系统和用户处于同等地位,信息在系统和用户之间双向交流;可以通过Chat形式实现。在个性化信息推送模式中,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爱好自行设置数字图书馆界面并定制数字图书馆资源,使得数字图书馆成为用户自己的电子书房。从而使用户处于主动地位,数字图书馆系统居于从属地位,数字图书馆只是在技术上按照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定制并主动推送信息可以通过MyLibrary技术实现。

2.2 数字图书馆2.0服务

Web2.0是相对 Web1.0互联网应用的统称。Web2.0环境下的信息特征包括:交互性强、共享性强、个性化突出等。利用Web2.0技术来改进数字图书馆现有的服务,以便更好地为老用户服务并吸引新用户。数字图书馆2.0所提供的是基于用户的知识服务,这种服务模式使得用户与用户之间以及用户与资源之间可以借助技术来产生互动、建立关系。数字图书馆2.0服务体系由5个模块组成:用户中心、文献信息服务、虚拟参考咨询服务、学习中心和网络社区。用户中心主要用以收集用户需求等信息,建立用户信息数据库,指导文献信息检索与获取、虚拟参考咨询和学习中心三项服务的开展。网络社区主要借助Web2.0技术为用户构建一个网上相互交流、上传个人信息、表达个人思想与感情的虚拟网络空间,并以其技术优势穿插于其他四项服务模块之中,为各项服务的开展提供新的途径。文献信息服务、虚拟参考咨询服务和学习中心是数字图书馆围绕用户展开服务的三个主要手段,为用户提供文献检索与获取、问题咨询与解答、信息素养培养与课程学习帮助等服务。而虚拟参考咨询服务和网络社区所汇集的各种知识、资料经过工作人员的筛选、分类和建档,最终形成数字图书馆的知识库。

2.3 数字图书馆网格服务

网格是信息社会的网络基础设施,将互联网上的所有资源,如计算资源、存储资源、通信资源、软件资源、知识资源等实现互联互通,使网络成为一个全球化的信息资源库和信息处理平台,使用者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获得来自整个网络的个性化服务。基于服务构建数字图书馆网格应用系统是Web服务和网格技术在数字图书馆领域的融合。在数字图书馆网格中,不仅要考虑网格中信息资源,还要明确数据资源、计算资源的特征以及服务质量特征,考虑如何与已有网格中间件和其他描述工具整合的问题。数字图书馆网格中服务的特征可分成4大类:一般特征、功能特征、约束特征和质量特征。一般特征是该服务在数字图书馆网格中可以被识别的特征,例如服务名称、服务地址等。功能特征用来表示该服务能够提供的操作以及能够提供的最终结果,对于各数字图书馆,即服务提供者而言,可用它描述将要发布的服务;对于用户而言,用于描述其需求服务应该具备的操作及需要提供的最终结果。功能特征一般是从常用功能角度对服务进行描述,但功能相同的服务不一定能够提供合适的结果给用户,因此还可以定义一些可选的约束特征,例如语义特征,用于对功能相同的服务进行进一步过滤,提高匹配的精度;对于一些有产权限制以及使用权限制的资源和服务也可以使用约束特征。质量特征主要表述与服务使用密切相关并能直接影响用户对该服务感受的特征,例如带宽、该服务实际被使用次数以及用户对该服务的反馈等,这些特征有些是固定值,有些是随着数字图书馆网格运行而动态变化的,即服务提供者不能直接描述,而是根据服务请求者真正使用服务后反馈或者动态增值的。基于这些特征分类进行多属性的数字图书馆网格服务描述,以有效支持不同类型资源共享和适应不同的用户群。

2.4 数字图书馆云计算服务

云计算是一种新兴的、极具延展能力的运算方式,包括运算、储存及视频等以服务的形式,可以通过网络方式提供给用户。通俗地说,云计算中的“云”就是计算机群,每一群包括了几十万台甚至上百万台计算机,它们像云一样,遍布在我们的周围,我们随时可以调用这些计算机软硬件资源。而“计算”就是云计算提供给我们的处理能力,并为我们提供服务。数字图书馆分布式系统具有高度容纳机制,控制核反应堆主要采用分布式来实现高可靠性,可扩展性;高度灵活性等特征符合云计算运行环境。云计算就是把普通的服务器或者个人计算机连接起来以获得超级计算机,也适应了数字图书馆分布式系统的结构。云计算环境下,数字图书馆自动化软件系统将拆分为多个功能包放在Intemet上,软件系统的标准化成为图书馆用户选用软件系统的基本要求。

3 数字图书馆合作与共享

3.1 建立有效合作的图书馆联盟

所谓图书馆联盟(LibraryConsortium),是指图书馆界为适应网络环境的需要,以实现资源共享、利益互惠、协同发展的目标而共同发起,通过签署共同认可的协议、合同等建立起来的图书馆合作联合组织。基于今天社会网络化、信息化、数字化和全球化快速发展的时代变革,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以及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建立了数量众多的图书馆联盟,在多方面展开广泛的合作与共享,有力地推动了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实践证明,图书馆联盟是数字时代图书馆合作最可行性的方案,有利于图书馆之间高效益、低成本地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目前,图书馆联盟的组织形式灵活多样,类型很多,其功能也不尽相同。在数字资源方面,主要体现在资源引进的统一规则、统一投入、联合采购、共享使用。通过联盟合作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平台,联合进行数字资源的开发、整合与保存。以联盟的名义争取政府和其他机构的资助,寻求各方理解和支持,开展成员馆之间人员的培训及交流等。

图书馆联盟是解决网络环境下信息量具增和图书馆经费短缺、传统服务无法满足要求等矛盾的有效途径,是图书馆在数字时代的生存模式和发展方向。它真正突破了过去图书馆特别是高校图书馆各自发展、自我保障的局面,在观念、体制、方法上把资源共享落到了实处。它打破了传统图书馆的“条条块块”分割和政府的行政干预,实现跨系统、跨地区的真正联盟,以共建共享的方式将分散的人力、物力、财力及信息资源、信息服务有序整合,并由此产生协同放大效应,全面提升联盟成员馆的综合实力,促进图书馆的发展。

3.2 积极开展标准规范的制定、技术交流与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的各大数字图书馆已经初步建设了海量的数字资源。但由于标准规范不一,未能按统一的技术规范进行整合,许多资源无法实现共享和有效利用。为此,要抓紧制订和出台数字图书馆建设的主要标准规范。最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批准筹建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依托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一步推进标准规范建设。

要组织一批专业技术骨干,针对数字图书馆建设中存在的技术瓶颈问题,进行联合攻关。要积极参与有关的交流与合作,跟踪、学习国际数字图书馆建设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成果。

数字图书馆对人才的要求是全方位、多层次、高标准的,所涉及的管理人才、数字图书馆员、技术人才、法律人才,特别是高层次的领军人物非常欠缺。要研究和制定有关数字图书馆人才的培养、培训计划,加强人才培养合作,造就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确保我国数字图书馆建设的高水平、维护的高水平、服务的高水平。

3.3 加强有关版权问题的协调与合作

随着网络的发展和人们对网络的日益依赖,网络上发生的著作权纠纷日益增多,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1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了《著作权法》修正案,信息网络传播权概念正式纳入了修改后的著作权法中,使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延伸到了网络空间。为了进一步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也于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对于完善著作权制度,有效保护网络知识产权,繁荣我国出版市场,促进图书馆事业发展,平衡作者、出版者和公众三者利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综观《条例》,在确认与保障图书馆利用网络提供数字资源服务相关权利的同时,对服务对象与提供馆藏等方面进行了严格限制,更加偏重于著作权、人权的保护。虽然图书馆在保障公民的知识信息获取权利,尤其在保障社会弱势群体获取知识信息的平等权利,实现全社会的信息公平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网络时代到来以后,著作权人的专有权随着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确立而延伸到了网络空间。面对著作权扩张的趋势,图书馆如何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在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服务与著作权人的权利之间找到平衡点,这是值得深思的问题。在充分利用《条例》有关规定的同时,数字图书馆合作成员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合作,在版权处理、购买等方面研究对策,争取政策,协调立场。

3.4 构建具有共享功能的数字图书馆虚拟平台

数字图书馆虚拟平台的构建,需要大量合作的单位、开发商、政府等有关部门的参与。作为以信息资源为服务支撑,借助网络跨越时空限制,为广大受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资源获取服务的实体,这是受到普遍共识的数字图书馆的实质。事实上,从其实质可以分析出,数字图书馆是网络环境下信息资源管理的重要媒介与组织形式,借助于数字图书馆这个网络与计算机技术完美结合的工具,信息资源管理才得以进一步向自动化、智能化发展。为了支持资源提供者和资源消费者之间的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的构建可以借鉴虚拟研究组织的建设机制。虚拟研究组织的建设机制主要是以各种高级的共享控制规则为基础,汇集用户、资源集与服务集之后进行建模。根据信息资源提供者所提供的不同资源与服务类型,依据虚拟研究组织的建设机制建立起来的数字图书馆,可以增强资源与服务被发现的概率。

[1] 陈丽华.关于我省数字图书馆建设问题和对策的思考[J].西部大开发,2010(3).

[2] 张美莉.数字图书馆多元化信息服务综述[J].图书情报,2010(6).

[3] 彭纪青等.试论数字图书馆的合作与共享[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0(3).

[4] 张永明.数字图书馆个性化信息服务研究[J].河南图书馆学刊,2010(3).

[5] 蒋晓艳.我国数字图书馆标准建设问题浅探[J].图书馆学刊,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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