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构建
2010-04-07孙厚权
刘 婕,孙厚权
(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政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68)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国有企业体制改革中国退民进"政策的逐步实施,我国民营企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发展十分迅猛,已成为创造市场活力、拉动经济增长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竞争市场化以及企业与社会联系日益紧密、企业社会责任被各界高度关注的大背景下,我国民营企业应更多地承担社会责任,这是支撑我国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也是最强劲的动力.
1 承担社会责任是我国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
当代管理大师彼得 圣吉在一次演讲中谈到:越来越多的企业达成共识,企业越是能承担社会责任,越有能力永续经营并持续成长[1].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企业的一种无形资源,不仅能提升企业的公众形象、增强其竞争力,而且从长远来看,是企业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1.1 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公众形象,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仅体现了企业对社会的贡献,而且也体现了企业对内部员工的责任和关怀.一方面,在信息时代,企业的公众形象成为企业成败的一个关键因素,企业仅仅遵守道德标准还不够,还需向公众展示采取正确的方式做正确的事情".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改善了企业与各方的关系,使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从而使企业能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生存与发展.与此同时,随着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公共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的不断增强,要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在此背景下,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企业提升公众形象、赢得商业信誉,获得相应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在现代社会,如果没有稳定的员工队伍,就没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沿海地区越来越严重的民工荒"就是一个证明.因此,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改善员工的劳动环境、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能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吸引并留住人才.
1.2 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
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其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具体表现为企业社会责任对其可持续发展具有牵动力、约束力和推动力,三者综合作用构成了动力系统,使得民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够有序、有节、有效地进行[2].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企业社会责任首先发挥导向功能,确定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方向,牵引企业可持续发展;其次,社会责任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约束力,形成了框架体系,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路径不偏离正确轨道;最后,如果企业承担了社会责任,社会必然会对企业有所回报,进一步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 现阶段我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表现及深层次原因
从目前我国民营企业频发的各类事故来看,现阶段其承担社会责任的状况与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极不协调,民营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明显落后于民营经济的发展,甚至有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还没有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其表现为对纳税、就业责任的逃避,对社区、慈善责任的冷漠,对环境污染责任的忽视,对员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基本权益缺乏足够的保障等等.更有甚者,部分民营企业为了获得更多地利润,利用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空缺或漏洞,尽可能地减少社会性支出,给社会带来了诸多负效应.所有这些都表明,我国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仍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当深究其原因时,不难发现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缺失有企业自身、制度层面、观念层面等诸多的因素.
2.1 生存压力迫使民营企业无暇顾及社会责任
民营企业中90%以上都是中小企业,它们一方面受资金和技术的制约,设备落后,人才缺乏,无力购置相应的质量检测和环保设备,从而导致产品质量差、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另一方面,其中很多企业处于资本原始积累阶段,为了快速获取资金以求未来的发展,或是渡过困难时期,它们会选择短期行为,尽量减少社会性开支[3].其经营理念缺乏前瞻性,没有意识到通过承担社会责任的积累,企业也会从中受益.
2.2 制度建设不完善和执行不到位影响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市场机制和体系还不成熟,许多规范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的制定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需要.至今为止,我国仍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对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作出系统地规定,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定只是散见于«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社会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中,不可能全面体现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这为一些民营企业实施非理性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另外,对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产生更直接、更严重影响的是执法不严".许多强制性责任即使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规定,但由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认真履行自己的监管职责,对违背社会责任的行为不监不管,甚至有些地方政府出于税收收入和招商引资的需要,对民营企业制假贩假、污染环境、侵害职工权益等违背社会责任行为监而不管",采取一种变相的合谋态度,都导致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4].
2.3 社会责任观念不强、责任意识淡薄导致民营企业不愿承担社会责任
目前,我国民营企业大多以家族企业为主,规模不大,大多处于创业、成长阶段,企业抱着企业的唯一社会责任是创造利润"的落后观点,考虑更多的是如何扩大市场份额,怎样为企业的后期发展打下一个较为良好的基础,对企业与人、社会、自然的关系认识不清,很少考虑员工的发展.同时,大多数民营企业的管理者和经营者严重缺乏社会责任意识,忽视企业员工的基本权益和消费者的身心健康,这已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障碍.近几年,我国接二连三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就是很好的例证.
3 可持续发展战略下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构建
基于以上的分析,必须企业、政府和社会三管齐下,构建一个由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相结合的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体系.
3.1 理解企业社会责任内容,加强企业自律
当下,我国部分民营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狭隘,甚至有些许企业完全没有企业社会责任概念,例如一谈到企业社会责任,它们往往会认为照章纳税就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全部内容,或是会列出企业的捐款、资助、慈善活动的状况,但这些都不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全部内容.企业持有这些观点势必会影响其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应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学习,真正理解企业社会责任的全部内容.
在正确理解企业社会责任全部内容的基础上,切实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4].首先,应从依法诚信经营开始,这是企业必须承担的最基本的社会责任.这就要求企业自觉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诚实信用原则,重合同、守信用,公平竞争,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为市场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其次,切实维护员工的基本权益.保障企业员工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是企业不断发展的需要,也是企业基本的责任.为此,企业必须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员工,为员工创造平等的发展机会,推进员工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用员工的全面发展来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问题;再次,要加强对环境的保护.提升环保意识,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也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企业应通过制定合理的战略规划,实施结构调整,加快技术创新和提高管理水平,降低能源资源的单位消耗量;最后,企业应积极参与各项公益事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企业应从利他主义的道德责任感出发,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对社会弱势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帮助,为社会的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3.2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政府的监管力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构建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体系首先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不仅要将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得到明确、系统的规范,而且要建立一整套合理的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估系统和奖惩制度.具体说来,可从公安、法院、工商、税务、金融、社保等机构收集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数据,通过整合该评估系统的数据,得出一个较为客观的评估结果,并依此进行奖惩[5].
政府的监管是形成企业社会责任约束机制的保证.各级政府要端正思想,从维护公众利益、保证社会有序运转的需要出发,用社会公众利益代表者和社会公共事业管理者的身份,严格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树立法律的绝对权威[6].一方面,纠正民营企业逃避社会责任的行为,另一方面,对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民营企业,予以表彰和奖励.
3.3 发挥社会群力作用,加强社会的监督力度
社会群体作为社会主体的第三方,相对公正,没有私利,发现问题的成本也低,可以做很多政府所不能及的工作.首先,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消费者协会等社会团体的监督作用,弥补政府客观上存在的监管失灵问题,建立对违背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举报奖励制度;其次,行业协会应当发挥积极作用,使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与国际接轨,制定并公布社会责任年度报告,按照社会责任规范标准来管理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改变民营企业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现状[7].最后,发挥工商联的作用,工商联要坚持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方针,把握民营企业家的思想动态,大力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民营企业家的思想政治觉悟,监督民营企业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
[1] 彼得 圣吉.必要的革命:可持续发展型社会的创建与实践[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
[2] 邵文华.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机制分析[J].湖北社会科学,2006(12):119-122.
[3] 吕佩娟,司小娟.论我国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J].中国商界,2008(6):167-167.
[4] 黄增荣.和谐社会视野中的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建设[D].上海:复旦大学图书馆,2008.
[5] 王水嫩.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及对策[J].生产力研究,2006(4):161-162.
[6] 张国庆,吴有家.企业社会责任与中国市场经济前景——公共管理的决策与作用[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7] 张宝良.和谐视阈下的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及其规制[J].特区经济,2010(5):19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