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原之理”与“一物之理”的统一
——对朱子“理”的一个新解释
2010-04-07王锟
王 锟
(浙江师范大学 法政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根原之理”与“一物之理”的统一
——对朱子“理”的一个新解释
王 锟
(浙江师范大学 法政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学界对朱子“理”之理解,存在许多困难和纷乱。其实,朱子之理,内涵有“根原之理”与“一物之理”两个层次,又可从形式和实质两个方向去描述。“根原之理”,是阴阳气化流行或万事万物发动生成的最终理由和动因;所以然之理或太极,是形式上的根原之理,而天地生物之心或天地之仁是实质上的根原之理。“一物之理”,是一事物“成为自身”所呈现的条理秩序和确定性;文理或定理,是形式上的一物之理,而“性”是实质上的一物之理。在朱子看来,“根原之理”与“一物之理”之间是既区隔又统一的动态系统,其重心都在实质的方面。
朱子;根原之理;一物之理;创生性;太极
理,是朱子哲学的核心范畴之一,然而对朱子“理”的解释,学术界可谓众说纷纭。有认“理”为自然界的普遍规律或原理;有认“理”为理性;有认“理”为本体;有认“理”是事物的形式;有认“理”是柏拉图式的理念;有认“理”为事物变化的秩序,等等。其实,朱子本人对“理”就有不同的用法,如有“所以然之理”、“所当然之理”、“根原之理”、“生生之理”、“太极之理”、“定理”、“文理”、“物理”、“性理”、“道理”、“自然之理”、“使之然者”;等等。造成对“理”理解困难和纷乱的原因,部分在于朱子本人对“理”有不同的用法,部分在于今人常常以西方哲学的范畴对“理”做简单类比。虽然朱子本人对“理”有不同用法,但他却不是随意、混乱使用“理”。实际上,朱子的“理”,包涵着“根原之理”与“一物之理”两层内涵,它是一个一以贯之、多层次、动态的整体性范畴,分析其中的脉络和内涵,对于把握朱子理学,澄清今人对朱子理学的片面化认识甚至误解,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根原之理”和“创生性”原则
“根原之理”,是朱子之理最重要的一种意义,它是指阴阳气化流行或万事万物发动生成的最终动因和理由。朱子对“根原之理”进行了不懈的思考,他晚年对高足陈淳的谆谆教诲,便是穷“根原之理”。朱子对“根原之理”的追问,集中体现在“所以然之理”和“太极”的讨论中。
(一)“所以然之理”和“太极”
朱子理学重“格物穷理”,所谓“格物穷理”就是“即物而穷其所以然之理”。朱子“格物穷理”中的“所以然之理”,可从以下三方面理解。一是穷理重在“推”事物的“所以然”。“推”即推究、追根溯源,“所以然”即事物赖以产生的原因和根据。朱子认为,眼前有一事物,必有一事物产生变化的缘故,此缘故,就是“所以然”。“推”事物的“所以然”,就是从分析上、逻辑上追问事物生成的原因和根据,这是探究追寻理的方式。二是理在事事物物之中。朱子认为,理不在事物之上、也不在事物之后,而在事物之中,必须就一事一物寻求“理”,反对离事物而悬空求“理”。三是求“理”的关键,在“尽”和“透”。“尽”,就是穷尽所有事事物物之理,从大到天地宇宙,小到一草一木一昆虫之微,无一件事物不理会,积累至多后乃可豁然贯通,才见得那一理。“透”,就是穷事物之理到极致处、根原处。即不仅要知得事物的“所当然之理”,而且更要推寻事物的“所以然之理”。如通过穷理不仅要知得“为人君合当仁、为人臣合当敬”,而且更要推上一层,推寻其“所以然之理”,追究人君为什么应当仁,人臣为什么应当敬。再如,通过穷理不仅要知得“舟当行于水、车当行于陆”,而且要推上一层,推究舟为什么当行于水、车为什么当行于陆的根本理由。此种事物的“所以然之理”,就是事物发动生成的“根原之理”,这是理解朱子“格物穷理”最紧要之处。
实际上,朱子的“所以然之理”,不是描述事物生成或事物生成有条理的状态和样子,而是要推究事物之所以如此生成的原因和根据。即不是追究舟当行于水、人君应当仁,而是要追究舟为何应当行于水、人君为君应当仁。也就是说,它不仅仅描述事物生成的“所当然”,而是推上一层追寻事物生成的“所以然”。因此,“所以然之理”,就是要为有条理生成之物或人的合当行为,在逻辑上推寻一个最终的根据和理由。因此,“所以然之理”,便是指事物的“根原处”、“根原之理”。
“根原之理”还体现在“太极”的讨论中。朱子说,“太极”是指“天地万物之根也”。[1](P2366)“太极”是“造化之枢纽,品汇之根柢也”。①朱子认为,“太极”是动静之理,它能使前一气之静在将终之际,又使后一气之动继而开始。譬如门之枢纽,主门户之一阖一辟。太极是使一阴一阳、一动一静循环无端、生生不已的根本动因。所以,他说:“天地之间,只有动静两端,循环不已……而其动其静,则必有所以动静之理,是则所谓太极也”。②“阴阳是气不是道,所以为阴阳者乃道也。若只言阴阳之谓道,则阴阳是道。今曰一阴一阳,则是所以循环者乃道也”。[2](P1896)“‘一阴一阳之谓道’,太极也”。[3](P1897)可见,“太极”是阴阳二气继起循环生生的“所以然之理”,是阴阳二气继起生生的根据。也就是说,须先有“太极”的发动,才有阴阳二气的产生。如果无“太极”,就不会有阴阳二气而生;如果没有阴阳二气的产生,就没有之后万物的凝聚生成。如此,如果当先前全部事物消退殆尽时,则天地万物终归灭息。所以说,“太极”就是“前一气”转变为“后一气”的枢纽或主宰,是天地万物生成的根本。
很明显,“太极”作为阴阳二气生成的主宰,包含着一个“理先于气”的逻辑,这是否与朱子所谓“理在气中”的命题相矛盾呢?因为“理先气后”意味着“理离乎气”!朱子认为,这个并不矛盾。他明确说,“理先于气”不是时间上的先后,就特定时空中的具体事物来说,理在事物之中,理气不相分离;而“理先于气”,是从思维上推究而来,是从“自形而上下而言先后”。[4](P3)所谓“自形而上下而言先后”,就是先有个“太极”,先有个事物得以生成的“根原之理”,然后才有所生之气,然后有事物的生成。这是从逻辑上分析先后,而“理气不相离”是从存在论上说,这是两个层面的问题。因此,“理在气中”与“理先于气”之间并没有矛盾。朱子说:“若论本原,即有是理然后有气……若论禀赋,则有是气而后理随而具”。③
总之,朱子的“所以然之理”等于“太极”,它们都是要为气化流行的世界在逻辑上寻找一个“根原之理”。朱子的分析能力极强,他并未仅仅满足于对事物生成样子作平铺直叙地描写和叙述,而是要从具体事物翻转上去,从源头上推寻事物变化生成的动因和理由。朱子说:“不求其所以然,只说一个自然,是颟顸也”。[5](P3341)就是说,只描述事物自然如此的样子,是说理不明;而要明理,就必须追问事物的所以然之理,这是朱子与其他理学家的最大不同。的确,人们是通过描述事物及其关系来认识世界的,但还须回答事物何以生起,而要回答事物为何生起,就必须在逻辑上先有使该事物赖以生起的“根原之理”。然而此种“理”,朱子认为“即形器之本体而离乎形器”。[6](P1936)也就是说,“根原之理”内在于具体的事物又独立于某一事物。一方面,“理”必须在一具体的事物中实现自己,离开了体现它的具体事物的参照,“理”就失去了它的意义。另一方面,相对于有形迹的、变化不定的具体事物来说,“理”在逻辑上却具有独立性,因为“理”是引起事物产生的根本原因,它不与具体的事物混杂而是纯粹的形式。所以,朱子认为,“理”是“无形迹”、“无情意、无计度、无造作”而“只是个净洁空阔底世界”。[7](P3)也就是说,“所以然之理”或“太极”,是“根原之理”的纯形式、纯客观方面。
(二)天地生物之心和天地之仁
如果说“所以然之理”或“太极”,是客观的、纯形式的“根原之理”,它是空洞的,无形无象,看不见也摸不着,那么它如何被认识?朱子说,必须从“天地生物之心”、“天地之仁”上去体认。“天地生物之心”、“天地之仁”就是“根原之理”的真实内容。
朱子认为,宇宙是一个活泼泼的生命大体,是万物生生不已的生命之河。天地之间,大到日月星辰和人,小到禽兽及一草一木昆虫之微,都是生生不息的生命过程。那么,使宇宙生命大体生生不息的根源何在?朱子的回答是:天地生生之理。“天地之大德曰生”。“生”,就是“创生”之意,即天地的本质就是“创生性”。“创生性”是人与万物发育流行的根本动因,如果没有创生性,则万物消退,天地归于死寂。
朱子对“创生性”的讨论,集中体现于“天地以生物为心”的命题上。朱子认为,天地是有心的,天地以生物为心。他说:“天地别无勾当,只是以生物为心。一元之气,运转流通,略无停间,只是生出许多万物而已”。[8](P4)又说:“心,一言以蔽之,曰生而已矣”。[9](P85)可见,天地之心,就是天地生物之目的,就是创生性,是万物生生不息的根源。
正如“太极”不同于事物又内在于事物一样,天地之心不同于人之心与物之心,它是人之心与物之心得以产生的根据,然而天地之心却内在于万物之中。朱子说:“天地以此心普及万物,人得之,遂为人之心,物得之,遂为物之心,草木禽兽接着,遂为草木禽兽之心。只是一个天地之心尔。今须要知得他有心处,又要见得他无心处。”[10](P5)天地之心蕴藏于万物之中,就是指“创生性”体现于人与万物的自我生长、自我发育的过程中。在朱子看来,“创生性”,虽贯注于万物生命的每一过程(即元、亨、利、贞的过程)和每一阶段(即始、壮、究的阶段),然而当“枯槁欲生”、“一阳来复”时,当生命将发、未发之际,最能见“创生性”作为生命发动的能动作用。朱子说,在孕育着生命力的植物种子里,在万物生命的萌动处,在阳春三月草木满眼青黄碧绿时,无非是一个“创生性”发动流行。
朱子以“生物之心”说“创生性”,创生性便蕴涵着目的性和道德意义。因为,“心”是有一个主观目的和价值判断在里面。以此为过渡,朱子便直接以更具有目的性和道德意义的“仁”来论“创生性”了。
朱子说:“仁者,生之理,而动之机也。惟其运转不息,无所间断,故谓之心”。[11](P2418)又说:“仁者,天地生物之心”。[12](P85)在朱子看来,仁、生理和天地生物之心,是三个可以互换的概念,它们都是天地“创生性”原理的不同表达。如同天地生物之心见于人与万物的生命流行过程中一样,“仁”也体现在万物的生命活动过程中。以此,朱子常用生气、四时、五行和木树花草鸟兽来论“仁”。
朱子说:“要识仁之意思,是一个浑然温和之气,气则天地阳春之气”。[13](P111)仁是天地之生气,在四时,则“春为仁,有个生意;在夏,则见其有个亨通意;在秋,则其见有个诚实意;在冬,则见其有个贞固意。在夏秋冬,生意何尝息!本虽凋零,生意则常存。”[14](P105)也就是说,仁为春,阳春温和之气行于四时,天地之仁心贯注于春夏秋冬四季,万物在春生、夏长、秋收、冬藏体现着天地之仁。在五行,如春包夏秋冬那样,木则包火金水,因为“木是生气,有生气,然后物可得而生;若无生气,则火金水皆无自而能生矣,故木能包三者”。[15](P108)五行之中,木为仁,而木包火金水,就是说仁之生气贯注于木火土金水五行之中。朱子常用花树草木说天地生生之仁,“谓如一树,春荣夏敷,至秋乃实,至冬乃成……到冬时,疑若树无生意矣,不知却自收敛在下。每实各具生理,便见生生不穷之意。”[16](P1729)一句话,天地之仁心,尽见于阳春之气,见于木之生气中,见于一年四季生机勃勃的万物之中。
当然,仁不仅是创生性原理,而且是最高的道德价值,朱子自然便从人生界、从人上说仁。在论人心之仁时,朱子提出“仁贯四端”、“仁包四德”的命题。
总之,朱子认为,仁贯通天人。在天,仁则是生物之心或创生性;在人,仁则是恻隐之心,是心之德,爱之理。仁是万事万物赖以产生的真正根原,是“根原之理”的真实内容。
(三)理即天地生物之心
就“根原之理”的实质来说,天地生物之心等同于生理,也等同于天地之仁,而生物之心(包括生理、天地之仁)就是“创生性”,其表达了“根原之理”的能动性、目的性和价值性面向。而此“创生性”,内在于万物又超越于万物。一方面,“创生性”实际存在于万物中,并由万物的实际活动来体现。也就是说,每一事物都是创生物,创生性是天地万物情状的真实描述,是人们实实在在的经验感受,它是真实存在的。简言之,“创生性”,是“根原之理”的实质内容。
总之,朱子形式上的“太极”与实质上的“生物之心”,都是为经验世界事物的生成或人至当行为的产生寻找一形上学意义上的“根原之理”。形式意义上的“太极”与实质意义上的“生物之心”,都是此“根原之理”的两个方面,只不过“太极”是从概念上、逻辑上的推究,它是理的形式和客观方面,是对“生物之心”经验的概念性说明;而“生物之心”则是须从现实世界中去当下体认和亲证的经验事实,是理的主观和实质方面,它是对“太极”这一客观概念的经验性表现,两者的统一与结合,是对“根原之理”的完整表达。即“根原之理”,具有形式性、能动性、目的性和价值性的意涵。然而必须指出,逻辑上或理智上的推究的“根原之理”,并不是最终要获得一个如康德那样的“纯粹思辨理性”,也不是要获得一个抽象的数学物理公式,它只是为了指明,纯形式之理是空洞的、无意义,通过它并不能认识“根原之理”的实际内涵,而要认识“根原之理”的实际内涵,必须要在思辨上“折反”而来,去当下体认、直接肯定“天地生物之心”或“仁心”。可以说,形式上的“所以然之理”只是一种辅助性的认知手段,通过这种手段,以便让人们更好地认识使万物生成变化的“生物之心”或“仁心”。所以,朱子说“理则天地生物之心”。[17](P111)生物之心或“仁心”,才是朱子“根原之理”的实质意义。可见,天地生物之心或者天地之仁,才是阴阳二气得以大化流行、万事万物得以生成的真实动因和目的。这也是朱子为“生本论”(或“仁本论”)而不是“理本论”的原因所在。
二、“一物之理”和确定性原则
“一物之理”,是理之另一常见的、重要的解释。“一物之理”,是指一事物“成为自身”④时所呈现出的条理和确定性。朱子以“文理”和“性”来表达一物之理。
(一)文理
朱子说,“理是那文理。”[18](P99)如同竹子、木头、玉石所呈现的纹理脉络一样,事物之理也呈现出条理和纹路。
而文理,首先表现在事物各自的界限、分位和定理上。朱子说,文理是事物各自具有的“条理界瓣”,是事事物物莫不各有的“定理”。[19](P272)如草木只是一个草木之理,然而草木之理,则又可分为桃之理、李之理等不同的路子。如只是一个人伦道德之理,又可分成不同的条瓣,即君有君之理,臣有臣之理,父有父之理,子有子之理。“条理界瓣”即界限之义,而“定理”即“限定之理”或“确定性”。也就是说,一事物之所以生成为自己而不是他物,就是因为它呈现了不同的确定性,或者说是因为它受特定之理的决定。毕竟,桃不同于李,牛不同于马,君不同于臣。所以,理是“使之然者”,是万物生成为自身的确定性。朱子说,瓶有瓶之理,灯有灯之理,镜有镜之理。
如果问,每一事物的“限定之理”到底由什么来决定?朱子常用“分位”来说“定理”,这就暗示了其“联系性”学说。
在朱子看来,宇宙是相互联系的事物所组成的有机整体,在这个有机体整体中,每一事物都有各自的位置。因此,一具体事物的界限、分位,是在该事物与其他事物的关系中来确定。相应地,一事物的定理,实质取决于事物间的关系;而一事物之所以成为自身,就是由于该事物把事物间的多种关系综合到自身之中,脱离了这种关系,事物本身不成其为事物。朱子说:“万物皆有此理,理皆同出一原,但所居之位不同,则其理之用不一,如为君须仁,为臣须敬,为子须孝,为父须慈,物物各具此理,而物物各异其用……所以处置得物物各得其所,无一事一物不得其宜。”[20](P398)可见,一事物之理取决于它的位置以及它与其他事物的不同关系。如在君位,仁爱臣民就是理;在臣位,忠敬君王就是理。在儿女的位置,孝顺父母就是理,一切都取决于事物关系间的位置。
必须指出,文理,是事物生成为自身的限定之理,并非如一些学者指出的,说朱子的文理是事物的“形式”或“性质”。因为按照韩非子或者西方哲学,事物的形式或性质,是指事物所呈现的体积、形状、状态或色香味,这是静态的。⑤而朱子的文理,是指一事物生成为自身(或自我实现)的活动过程中所呈现的限定之理或确定性。譬如桃生成为桃时(即发芽、开花、结果和成熟的过程中)所显露的桃之理,李生成为李时所显露的李之理;君做君之事时所当有的君之理,臣做臣之事时所当有的臣之理,它们界限分明,不可混乱。正因为事物各自的文理,每一事物的生成活动才呈现出明确的确定性,否则,世界将变得无序和混乱。所以,文理体现着确定性。
总之,在朱子看来,文理等同于定理等同于条理界瓣,文理是一物之理,是决定一物成为自己而非他物之理,它呈现着确定性。这是从分析上、形式意义上说一物之理,而形式上的文理是空洞的,必须在实质内容上说一物之理,此即体现在“性即理”的命题上。
(二)性
朱子主张“性即理也”。学者多认为,“性”只是朱子人性论方面的道德理性概念,这实属不确之论。实际上,朱子的“性”用法更广,它不仅论人之性,而且泛论万物之性。朱子经常告诉其弟子,“性”兼带人与物而言。
“性”是什么?朱子说:“性者,人物所得以生之理也”。[21](P297)性,是一物禀受天地之生理而使自己得以生成为自己者。一般地,“性”与“德”相连,朱子认为,性是天地之生理分赋于每一具体事物而事物得以实现为自己的德性。朱子说,万物都有性,人有人之性、牛有牛之性、马有马之性、有蜂蚁之性、有荷花腊梅之性,甚至有瓦石枯槁之性,它们各自的天性分明,互不混乱。也就是说,宇宙中的每一物,各自都呈现着自己特定的性分。
朱子主张“性即理也”,而理与性是可以相互解释的,都是指具体事物成为自己所呈现的确定性,只不过前者多从形式上、概念上说一事物之理,而后者多从实质上、主体感受上说一事物所固有之理。因此,性,就是指每一具体事物自身具有的内在本性,是“创生性”(即生生之理)在一物身上的浓缩或聚焦,难怪朱子把“性”有时称为“生性”或“生之理”。
然而,“性”的内在德性或本性又具体何指呢?可简化地说,“性”就是一事物具有的“创生性”,是一事物自我生成、自我实现的能力和目的,一事物正是在与其他事物的感通和影响中得以生成,得以实现。如“水之性”,就是水能使物品潮湿;而“火之性”,就是火能将水煮沸、能将物品烘干并使之燃烧。⑥
总之,文理就是使一事物成为自身而区别于他物的理,文理呈现着不同的确定性,它是一物之理在形式上、客观上的说明。而“性”是一事物自身固有之德性,它是对一物之理在实质上、主观上的表达,是一事物所具有的自我生成、自我实现的能力和目的。不管是形式意义上的文理还是实质意义上的“性”,都是用来描述具体事物在生成过程中、在事物相互影响的关系中所呈现的特定结构和功能,其目的是要呈现每一物之理。所以,朱子说“性即理也”。
三、“根原之理”与“一物之理”的统一
朱子之理有不同用法和解释,它内容丰富并且有不同的涵义,但概括起来主要有“根原之理”与“一物之理”两个层次的内涵。其特点是:第一,根原之理,是天地万物得以产生的终极原理,而文理是一事物所具之理,是具体事物的确定性特征;第二,“根原之理”,包括形式上的“太极”和实质上的“生物之心”相互统一的两方面;第三,作为“一物之理”,也包括形式上的“文理”和实质上的“性”相互统一的两方面;第四,朱子之“理”,以“根原之理”和事物之理为核心,形成了多层次的、相互解释的、动态的概念群。很明显,“根原之理”和“一物之理”是不同层次的概念,那么,“根原之理”和“一物之理”之间是什么关系,两者能否统一?
前面说过,朱子的“根原之理”,实质就是生物之心或仁心;而生物之心或仁心,即“创生性”。作为万物生成变化的根本动因和目的,创生性仅仅是统贯的、纯粹的、无限的生生,它自己不能表达自己、不能实现自己,却只能内在于、弥漫于每一事物并通过每一事物的生成来实现自己、表达自己,这就如同人充沛的生命力,必须通过四肢百骸每一部分肉体来表达一样。也就是说,统一的“创生性”原理,必须在万事万物中具体化或现实化才有其意义,离开了具体事物,纯粹的“创生性”是虚无的、无意义。而“创生性”具体化或现实化的过程,就是一事物禀受此“创生性”成为自己的过程,而一事物成为自己的过程,必然就呈现出特定的确定性或限定之理,此就是文理或性。而此“创生性”的具体化或现实化,此即“理一而分殊”。另外,通过穷究每一事物之理,今日格一事,明日格一事,积累之久,则豁然贯通,知得统体只是一个理,此“豁然贯通之理”就是“根原之理”,进而知得每一事物之理都源于“根原之理”,此即“分殊而理一”。由此可见,“根原之理”和“一物之理”之间是相互依赖、相互统一的。
在讨论根原之理与事物之理之间相互统一的关系时,朱子又说:“性者道之形体”。“道虽无所不在,然如何地去寻讨他?只是回头来看,都在自家性分之内。自家有这仁义礼智,便知得他也有仁义礼智,千人万人,一切万物,无不是这道理。推而广之,亦无不是这道理。”[22](P2788)这里所谓的“道”就是生理,是“根原之理”;而“性”就是“一物之理”。在朱子看来,事物之理是根原之理在特定事物中的具体实现,而根原之理通过事物之理来体现自己。确切地说,事物之理就是根原之理,两者是同一的。根原之理与事物之理之间是“显”与“微”的关系。事物之理是根原之理的“显”,每一事物之理,体现着根原之理;根原之理是一物之理的“微”,根原之理是每一事物之理所赖以产生的终极根据。根原之理与事物之理之间,相互依赖,不可分割。
注释:
①《周子全书·太极图说解》卷一,万有文库本,第5页。
②《朱文公文集》卷四十五,四部丛刊本,第771页。
③《朱文公文集》卷五十九,四部丛刊本第1087页。
④注意,“物之生成为物”与“物之是物”的提问不同。前者是朱子的提问方式,生物、成物之说,把物当作动态的过程,重视物生成的动力。而后者是西方人的提问方式,把物当作静态的实体,重视实体自身具有的属性。
⑤《韩非子·解老篇》:“理者,成物之文也”,“物之短长、大小、方圆、坚脆、轻重、白黑谓之理”。“理”是不同物体所显露的不同的外在形相上,其与西方哲学所谓物体的形式Form或物体的第一性、第二性Attribute基本相同。就指谓物体所显露的纹理方面,韩非子的文理与朱子的文理有相似性,然而实质内容毕竟不相同。
⑥朱子说:“(物)有此性,自是因物有感”。(《朱子语类》卷九十九)朱子在说雾、声的性质时,认为都是物与物相感通感应或相作用相影响而成。张载下面的话可以做印证:“天地生万物,所受虽不同,皆无须臾之不感,感者性之神,性者感之体。”《张载集》,中华书局,1978,第 63页。
[1][11]【宋】黎靖德.朱子语类(六)[M].北京:中华书局,1986.
[2][3][6][16]【宋】黎靖德.朱子语类(五)[M].北京:中华书局,1986.
[4][7][8][9][10][12][13][14][15][17][18][19]【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一)[M].北京:中华书局,1986.
[5]【宋】黎靖德.朱子语类(八)[M].北京:中华书局,1986.
[20]【宋】黎靖德.朱子语类(二)[M].北京:中华书局,1986.
[21]【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22]【宋】黎靖德.朱子语类(七)[M].北京:中华书局,1986.
责任编辑:武玲玲
责任校对:李金霞
Combination of"Fundamental Principle"and"Principle of One Thing"
Wang Kun
There is disorder and confusion in the scholars when understanding Zhu Xi's theory of"principle".In fact,his theory can be divided into"fundamental principle" (essential quality)and"principle of one thing" (superficial quality)."Fundamental principle"is the root cause and origin of every natural event.Therefore,Tai Ji is the"fundamental principle"in the form while the benevolence of the nature is the"fundamental principle"in practice."The principle of one thing"refers to the order and certainty of how"one thing"presents itself.The theorem is the"principle of one thing"in the form while"character"is the"principle of one thing"in reality.According to Zhu Xi,the"fundamental principle"and the"principle of one thing"are both a separate and united dynamic system,whose focus is on the essential characters.
Zhu Xi;fundamental principle;principle of one thing;innovation;Tai Ji
B244.7
A
1673-1573(2010)03-0018-06
2010-06-21
王锟(1973-),男,甘肃天水人,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中国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