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贾的“设计异化”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2010-04-03徐平华
徐平华
(广州美术学院 社科部,广东 广州 510006)
陆贾,汉高祖刘邦的重要谋士,上《新语》十二篇,使刘邦实现从“马上得天下”到“马下治之”转变。《新语》是政论,主要是治国思想,但其中包含深刻的设计智慧,涉及设计异化问题。何谓“设计异化”、“设计异化”产生的重要原因是“以人为本”、解决的对策是“以仁为本”等。故其不但“似亦有启文、景、萧、曹之治者”,也有启当代设计,对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重要价值。
一、“以人为本”:导致“设计异化”的误区
陆贾说:“天下人民,野居穴处,未有室屋,则与禽兽同域。于是黄帝乃伐木构材,筑作宫室,上栋下宇,以避风雨。……川谷交错,风化未通,九州绝隔,未有舟车之用,以济深致远;于是奚仲乃桡曲为轮,因直为辕,驾马服牛,浮舟杖楫,以代人力。”(《新语·道基》,以下凡引自《新语》,只注篇名)“伐木构材,筑作宫室,上栋下宇”、“桡曲为轮,因直为辕”即设计发明。所谓设计即设想、运筹、计划与预算,是人类为实现某种特定目的而把自己的意志加在自然界之上,用以创造人类文明的一种广泛活动。陆贾指出:黄帝、奚仲等先圣设计制造宫室、舟车,其目的是改善人生存环境,造福人类,实是满足其正当合理(生活必须品)的需求,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那种完全反设计,以致甚至连人基本正当合理需求都忽视,不是人和自然合谐,而是冲突。)但后世发展却违背了先圣设计发明的初衷:“鲁庄公一年之中,以三时兴筑作之役,规虞山林草泽之利,与民争田渔薪菜之饶,刻桷丹楹,眩曜靡丽,收民十二之税,不足以供邪曲之欲,缮不用之好,以快妇人之目,财尽于骄淫,力疲于不急,上困于用,下饥于食,乃遣臧孙辰请滞积于齐,仓廪空匮,外人知之,于是为齐、卫、陈、宋所伐,贤臣出,邪臣乱,子般杀,鲁国危也。”(《至德》)“秦始皇骄奢靡丽,好作高台榭,广宫室,则天下豪富制屋宅者,莫不仿之,设房闼,备厩库,缮雕琢刻画之好,博玄黄琦玮之色,以乱制度。”(《无为》)在此陆贾指出:鲁庄公、秦始皇等统治者放纵私欲,“兴筑作”、“刻桷丹楹,眩曜靡丽”,“好作高台榭,广宫室”,其设计建造结果造成“上困于用,下饥于食”的君民冲突。而空前强大的秦帝国很大程度上就是设计建造阿房宫、秦皇陵、万里长城中所导致的君民冲突而二世而亡。在此陆贾已涉及人类亟待解决的难题:“设计异化”。何谓“异化”,按照马克思的观点:是同阶级一起产生,是人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及其产品变成了异己力量,反过来统治人的一种社会现象。先圣设计发明本是造福人,满足人的正当合理需求,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即“设计和谐”。但后世其却成为满足人不合理需求或者说纵欲的帮凶,导致人与人,人与万物,人与自然关系紧张,即“设计冲突”。“设计和谐”的目标却产生“设计冲突”的结果,造福于人的设计异化成祸害于人的异己力量,完全违背了先圣设计发明的初衷,这就是“设计异化”。
那么导致“设计异化”根本原因是什么呢?陆贾说:“故地封五岳,画四渎,规洿泽,通水泉,树物养类,苞植万根,暴形养精,以立群生,不违天时,不夺物性,不藏其情,不匿其诈。故知天者仰观天文,知地者俯察地理。跂行喘息,蜎飞蠕动之类,水生陆行,根着叶长之属,为宁其心而安其性,盖天地相承,气感相应而成者也。”(《道基》)陆贾认为先圣对待万物是以“不违天时,不夺物性”为前提,以“仰观天文”、“俯察地理”为方法,故能“宁其心而安其性”,实现人与物(万物)人与天(自然)的合谐。而后世之人则相反:“铄金镂木,分苞烧殖,以备器械,于是民知轻重,好利恶难,避劳就逸”(《道基》),“后世淫邪,增之以郑、卫之音,民弃本趋末,技巧横出,用意各殊,则加雕文刻镂,傅致胶漆丹青、玄黄琦玮之色,以穷耳目之好,极工匠之巧”(《道基》)。可见,后世设计造物则以“好利恶难,避劳就逸”、“以穷耳目之好”即纵欲为目标,为了满足这种欲望,也就必然导致其违背先圣效法天地,“不夺物性”的设计前提,导致“设计异化”。而这种为了满足人(个体、群体、人类)需求,不惜把自己凌驾他人、天地万物之上的设计其实就是“以人为本”设计。“以人为本”易导致两大趋势,一类是以人类为本,以满足人类的需求为目标,走向人类中心主义;一类是以特定人为本,亦即以细分用户为中心,以满足特定个体、群体需求为目标,走向个人主义。二者都会导致“设计异化”。
“以人为本”取代“以物为本”是设计理念的一次伟大变革。何谓“以人为本”,设计界众说纷纭:或强调人性化设计,满足人的安全、舒适、便利、情感需求,或呼吁设计为公众服务,等等,但基本都从不同角度作了肯定解读;但通常认为其共性是:设计的目标是人不是物,设计以人为中心,以满足人的需求为目标,是以人为衡量一切事物之标准的人本主义思潮在设计中的体现。正如李砚祖所说:“从根本的意义上看,设计……是以人的需要的满足为目的的,最终是为人的设计而不是物的设计。设计是人学,是为人的服务学”,[1]而“以物(建筑、产品、机器)为本”则强调尊重物性,注重设计产品的耐用性,在物质溃乏时代其存在意义很显著,其不足在于忽略了人的因素,忽略人的舒适、安逸、情感需求,导致人在使用产品时不舒服、不和谐。“以人为本”正好弥补其这方面的不足,是满足人舒适、安逸、情感需求,实现人与产品和谐的重大发展,因此无疑是设计理念的伟大革命。
“以人为本”本身存在有助“设计和谐”的一面,但也有滑向“设计冲突”的隐忧。要正确理解“以人为本”,就必须搞清两层含义:首先,人性善恶。孟子认为人性本善,荀子则相反,认为:“人性本恶,其善伪也。”(《荀子·性恶论》)但他们都认为,通过后天环境,人都可以为善为恶。笔者认为生活中人有善恶之分,同一个人身上也有善(人性)恶(兽性)之分。故“以人为本”,既可是以善人为本,以善性为本,导致“设计合谐”;也可是以恶人为本,以恶性为本,产生“设计冲突”。其次,需求合理与否。人的需求有正当合理与非正当合理之争。今天我们所强调的设计“以人为本”,一方面极大满足了人正当合理的需求,产生可喜的“设计和谐”。另一方面由于社会环境人欲横流,致使其异化成追求不合理需求,或者说纵欲享乐,导致“设计冲突”。可见,“以人为本”其初衷是为了改变“以物为本”所导致人(使用者)物(设计产品)之间的不和谐,满足人的正当合理需求,但在解决这一难题过程中,却“过犹不及”,产生了心身、人我、人物、天人新的冲突。可以毫无夸张地说,现在某些设计往往是打着“以人为本”的旗号,实质却是纵容恶性,鼓动追求不合理享受,完全违背“以人为本”初衷 。故某种程度上说,对某些设计造物者来说“以人为本”实是“以利为本”,对某些使用者来说,其实是“以欲为本”。此外,纵使是为了满足人的正当合理需求,也不能违背先圣效法天地,“不夺物性”的设计前提,否则,在满足人正当合理需求,实现某方面“设计和谐”的同时,却可能在其它方面产生更多的“设计异化”或“设计冲突”。
必须指出:设计并不必然加剧“人心”、“人我”、“人物”、“天人”冲突,“设计异化”的元凶不在设计,而在其理念。因为任何设计都是受设计理念指导的。今天“设计异化”之所以会俞演俞烈,其深层原因就在指导它的设计理念:“以人为本”有偏差,即其已异化成设计误区。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设计加剧“设计冲突”,破坏社会和谐的罪魁祸首:设计之所以加剧人与自然的冲突?根本原因就在其理念“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单纯追求其需要满足,走向人类中心主义,不择手段地向自然索取资源,甚至不惜灭绝其它物种,导致“天人”与“人物”冲突。同时由于资源的稀缺性,导致人向外掠夺的同时,也不得不向内竞争,即不同人群为争夺有限的设计资源而竞争,故“以人为本”演化成以用户为本,导致用户与非用户的冲突,即“人我”的冲突。而由于“天人”、“人物”及“人我“冲突,又导致人内心不得安宁,产生“人心”冲突。
二、 “以仁为本”:解决“设计异化”的出路
如何防止“设计异化”、实现“设计和谐”呢?陆贾说:“夫驴骡骆驼,犀象玳瑁,琥珀珊瑚,翠羽珠玉,山生水藏,择地而居,洁清明朗,润泽而濡,磨而不磷,涅而不淄,天气所生,神灵所治,幽闲清净,与神浮沈,莫不效力为用,尽情为器。故曰,圣人成之。所以能统物通变,治情性,显仁义也。”(《道基》)这与《考工记》所主张的“天有时、地有气、材有美、工有巧,合此四者然后可以为良”的造物原则是一致的。其中“圣人成之”即“工有巧”,“成之”和“巧”即设计造物。可见:万物之所以能“莫不效力为用,尽情为器”重要原因是因为“圣人成之”也即“工有巧”。而圣人之所以能做到这点是因为“能统物通变,治情性,显仁义也”,即根据万物的不同物性进行通变,并在这个过程中修炼情性,显示仁义。即圣人在“统物通变”、“圣人成之”的设计造物中显示仁义;换言之,仁义是其设计造物所贯彻的基本原则,即“以仁为本”。故能使万物“莫不效力为用,尽情为器”,既满足人的需求,又使人与万物和谐,最终实现“设计和谐”。在此陆贾已暗示要实现“设计和谐”就必须遵循以“以仁为本”的设计理念。
仁是儒家最重要的概念。《论语·颜渊》:“樊迟问仁, 子曰‘爱人’。”即“爱人”是仁的核心含义;《中庸》:“仁者爱人,亲亲为大。”可见,仁的第一层含义是爱亲。《论语·学而》:“泛爱众,而亲仁。” 即光爱亲尚不够,还须推己及人至爱大众,也即孟子所强调的“仁民”。《孟子·尽心上》:“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 即光“亲亲”、“仁民”尚不够,还要推及到“爱物”。显然儒家的仁是由近及远,推己及人的“推爱”,由爱亲推及爱普通大众,再推及到爱万物。①故一般认为仁包括三层意思:亲亲,仁民、爱物,实则是天人合一。但笔者认为仁还有一层含义往往被忽视,即“乐”:仁者“与天地万物同体”,最终能在“民胞物与”、“泛爱万物”的博爱中享受到内心最大快乐与和谐,故程颐说:“颜子所独乐者,仁而巳。”(《二程外书》卷一)
所谓“以仁为本”即坚持儒家仁爱原则(亲亲,仁民、爱物、乐、天人合一),并以之贯彻到设计中,不但关爱用户,还须推及到关爱他人、关爱万物,关爱天地自然,最终达到“人心”、“人我”、“人物”、“天人”四重合谐。其实质就是防止“设计异化”,实现“设计和谐”,构建和谐社会。如果说“以物为本”是“正”,“以人为本”则是“反”,二者都有优点,但都“过犹不及”,那“以仁为本”则是“和”,兼有二者的优点,却避免其不足,故其取代“以人为本”,是继以“以人为本”取代“以物为本”后,设计理念的又一次伟大变革,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首先,须“亲亲”,以用户为中心,关爱用户。用户是设计人的衣食父母,是其亲,从儒家的爱有差等的观点看,“以仁为本”,首从“亲亲”开始,即从关爱用户开始,而关爱用户就须关爱其需求。但是否关注其需求就是用户需要什么,就设计什么呢?显然不是。儒家“亲亲”含义之一是:“事父母几谏。”(《论语·里仁》)即父母有过,儿女应劝谏其改过。故对于用户的不正当合理需求,设计人有义务进行正确的引导教育,使之确立绿色、环保、健康的消费观。遣憾的是当今设计界很少有“事父母几谏”爱亲精神,而更多的是迎合、放纵甚至引诱用户从事不良消费,以便获得更大利益,这其实是最大的不仁。
其次,还要推及到“仁民”、“爱众”,兼顾非用户的利益,关爱他人,关爱人类。儒家仁可贵之处在于不局限于爱亲,还推广于爱大众,这要求设计不能局限于关爱用户,还必须兼顾非用户、关爱他人、人类。正如尹定邦所说:“什么是设计师的社会职责?也许有人认为,设计适销对路的产品就是设计师的社会职责。……这个观点虽然没错,但却未免过于狭隘。设计适销对路的产品,只可以说是设计师工作职责中的一部分,而设计师社会职责的内涵,比设计师工作职责的内涵还要深广得多。作为设计创造的主体,设计师的设计必须是用来改善人们的生存条件和环境,为人们创造更好的生存条件和环境服务。用简单的一句话说:‘为人类的利益设计’,是社会对设计师的要求,也是设计师崇高的社会职责所在,也只有在实现这个目标的同时,设计师的设计才有意义,设计师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2]尹定邦所强调的不但要为用户“设计适销对路的产品”还要“为人类的利益设计”实则就是儒家的仁从“亲亲”推及到“仁民”、“泛爱众”的升华,是“以仁为本”的体现。
第三,还要推及到“爱物”,兼顾其它物种种族生存权并爱惜物力。正如陆贾所说:“圣人之理,恩及昆虫,泽及草木”(《明诚》),故要杜绝为了人类,尤其是特殊人群需求,威胁甚至灭绝其它物种种群。可见,尹定邦所强调的“为人类的利益设计”同样“虽然没错,但却未免过于狭隘”。设计人除有应有“为人类的利益设计”的社会职责,同样还须有敬天爱物,保护自然,关爱其它物种种族生存权的生态职责、环境职责。可见,从“仁民”到“爱物”,是继“亲亲”到“仁民”后仁的再次升华。此外,仁还有惜物、节俭的延伸含义,陆贾说:“故圣人卑宫室而高道德,恶衣服而勤仁义,不损其行,以好其容,不亏其德,以饰其身,国不兴不事之功,家不藏不用之器,所以稀力役而省贡献也。”(《本行》)在此陆贾提出“家不藏不用之器”、“省贡献”的观点,实则是节制消费,爱惜物力,认为是“勤仁义”的表现。这对当今设计有重要启示:首先、设计造物应有度,否则就是纵欲,浪费物力。其次、主张节俭消费,爱惜产品,应尽量延长其使用寿命,并使之报废后能回收利用。
第四,还要“敬天爱人”、“天人合一”,推及到关爱自然。设计不但要关爱用户、关爱他人、关爱万物,还须关爱天地自然,陆贾说:“天生万物,以地养之,圣人成之。”(《道基》)在其看来天地人是一体,人绝不能凌驾于天地之上。故设计关注人的利益不能以滥采滥伐,掠夺自然为前提,也不能以滥排滥放,破坏环境为代价,那将生态失衡,导致自然对人报复,最终危害人的根本利益。
最后,要“仁而乐”,关注人内心世界和谐。不断设计出各种产品以满足人的需求,并非就能提高幸福指数,正如纵欲最终并不能带来内心快乐与幸福。设计不能只关注人的物质欲望满足,还须关注其精神世界的快乐和谐,设计不应象当代一样成为纵欲的工具,更应引导人们适度、健康、绿色消费,使人与人、人与物,人与自然合谐,最终也使人内心和谐,这种合谐的最高境界就是程颐所说的“仁而乐”。
三、“设计异化”:构建“和谐社会”须解决的难题
当前随着人类设计能力的不断发展,其在满足人类需求,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与此同时其副作用:“设计异化”也俞演俞烈:
首先,设计加剧“天人”冲突:随着人设计能力的发展,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迅速强化,凭借这种能力,人向自然索取资源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同样人对自然倾泻人造物(废气、废水、废料、废产品等)的能力也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这加剧人与自然的冲突。其次,加剧了“人物”:凭借日益增长的设计能力人可轻而易举地灭绝许多珍稀物种;另,随着人设计能力的发展,人对产品依赖空前加强,无法设想某些产品一旦出故障人将如何生存与生活;同时随着各式各样产品如雨后春笋冒出,往往造成二次污染,等等都加剧了人与万物、人与产品的冲突。其三,加剧“人我”冲突:人类设计能力的发展,也加速了财富集中,加剧了贫富分化。另,设计还助长富人奢侈享乐,使贫富分化光天化日化。如一方面是强势人群的奢侈设计,另一方面却是弱势人群许多基本的设计需求都无法满足。这都加剧不同人群的冲突。最后,加剧“人心”冲突:随着设计能力的发展,人们似乎迷信设计万能:只要有需求,设计自然能满足。致使人更欲壑难填,内心更无法平静与和谐。另一方面,无限追求设计产品的满足,却不得不担忧因此而导致的“设计异化”。这又加剧了人身心冲突。
而防止“设计异化”,化解以上“天人”、“人物”、“人我”及“人心”冲突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解决的难题。何谓和谐社会?胡锦涛在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可见,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强调的是人与人及人与社会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强调是人与自然和谐。可见,和谐社会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人的合谐、人与自然和谐。再细分其实就是前面所提到的 “人心”、“人我”、“人物”、“天人”四重和谐。至于如何构建和谐社会,许多人分别提出: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制度建设、和谐文化建设、完善社会管理、激发社会活力、实施可持续发展、坚持和平崛起等举措原则。但具体从设计角度,探讨如何构建和谐社会,至今尚罕见。其实,防止“设计异化”、实现“设计和谐”,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内容,更是构建其的重要举措,故其是构建和谐社会无法回避、必须解决的难题。
当今社会已进入“设计人”时代,设计对社会有广泛而深远影响。尹定邦说:“设计其实就是人类把自己的意志加在自然界之上,用以创造人类文明的一种广泛的活动。”[2]设计是重要的生产力,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推力,正是它推动了人类社会依次从“政治人”、“经济人”时代,“文化人时代”再演化成今天的“设计人”时代。②今天人无时不生活在设计环境中,设计对社会的影响也无处不在:从城市到乡村,从办公室到家庭等;从经济到政治,从文化到生态等;从物质层面到精层面等;设计都广泛影响着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这种影响又是根本性的,其程度之深再怎么说都不为过:设计是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源,而不是流;是其本而不是末,它从源头或者根本对社会和人类产生深远影响。故设计决定企业存亡,国家兴衰,社会和谐与否,绝非夸大其词。
设计从源头、根本上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设计和谐”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内容,更是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手段。它通过绿色设计、可持续设计,满足人合理的物质需求,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通过普及大众产品,导引和谐文化和精神,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通过在产品贯彻艺术理念,实施广泛美育影响,实现人心身和谐。故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和意义。正如李公明所说:“设计是促进和谐社会最重要的生产力。”[3]但也必须看到设计是柄双刃剑,它既可以从源头、根本上实现“设计和谐”、构建和谐社会,但也可以从源头、根本上导致“设计异化”,破坏和谐社会的构建。故设计既可以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推手,也可以成为破坏和谐社会的元凶。
陆贾的“设计异化”思想告诉我们:要防止“设计异化”、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实现设计理念的伟大变革:从“以人为本”转为“以仁为本”,即从当前以人为中心,仅关爱人及其需求,转为不仅“亲亲”:关爱用户及其需求,还须兼顾并推及到“仁民爱物”:关爱他人、人类,关爱万物、自然;最终实现人心(人内身)、人我(人与人)、人物(人与其它物种、人与产品)、天人(人与自然)四重合谐,即“设计和谐”。这对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重要启示:
首先,设计的目标不能只是满足人的需求,而是和谐。当前设计界普遍主张:设计应“以人为本”,设计的目标就是满足人需求。陆贾的设计智慧告诉我们:这个观点虽有一定道理,却有严重局限性:从某种程度上说它已成为一个误区:正是它导致了“设计异化”与“设计冲突”,妨碍和谐社会的构建。可见:设计的目标不应只是满足人的需求,而是和谐,是满足人的正当合理需求,实现“人心”、“人我”、“人物”、“天人”四方面的和谐,即“设计和谐”。唯如此方能构建和谐社会。
其次,须落实设计理论须从“以人为本”转为“以仁为本”。而要做到这点当前应首先从以下两方面努力:
第一,须继承、超越“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对人进行“以仁为本”的设计伦理教育。陆贾说:“故上之化下,犹风之靡草也。……故君子之御下也,民奢应之以俭,骄淫者统之以理;未有上仁而下贼 ,让行而争路者也。”(《无为》)在此,陆贾强调“化”:教化、教育的重要性,依然值得借鉴。当前设计教育的最大败笔在忽略设计伦理教育,设计发展与设计道德滑坡“二离背反”是不能忽略的事实。故继承、超越“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加强“以仁为本”设计伦理教育刻不容缓:首先要对用户进行教育,使他们明白,使用“以仁为本”的产品,从我做起,为人与人、人与物、人与自然和谐作贡献,是良好公民的基本道德素质。其次、要对公司、厂家这些设计生产单位进行教育,使其明白“以仁为本”、“义以生利”的设计伦理的重要性:公司、厂家只有注重“以仁为本”,才能最终“义以生利”,赢得用户;那种“见利忘义”,违背“以仁为本”的厂家纵使能赢一时之利,但最终会为社会唾弃。最后、要对设计师进行教育,要教育其坚持自己的设计良心,做到“义利合一”,而不是“见义忘义”。为此,必须从学校开始,给设计人补上“以仁为本”的设计伦理课。
第二,须对打着“以人为本”的旗号,违背“以仁为本”,并导致“设计异化”的设计进行惩治。儒家仁和义例来是联在一起,何谓“义”?文化学者庞朴解为“合理的杀”,即对不仁的行为进行惩治。“大义灭亲”的“义”就是此意。同样儒家例来强调“德主刑辅”,在强调“德”即教化时,也不应因此忽略“刑”即刑罚,即对不仁的行为进行惩治。正如陆贾所说:“夫法令所以诛暴也。”(《无为》)当今社会人欲横流,设计伦理的说教往往显得苍白无力,要真正落实“以仁为本”,还必须对违背它的设计进行惩治:一方面这要求政府完善设计立法,规范设计政策,对不仁的设计在法律、税收等各方面进行严格惩处。另一方面也要求全民参与,抵制违背不仁的产品,使之无利可图,方能正本清源,从根本杜绝其产生,实现“设计和谐”,构建和谐社会。
总之,“设计异化”(设计由造福人异化成祸害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亟待解决的难题。陆贾涉及“设计异化”命题,并看到“以人为本”是导致其误区,“以仁为本”是解决其的出路。故有重要的当代价值:要防止“设计异化”、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实现设计理念的伟大变革:从“以人为本”转为“以仁为本”,即从当前以人为中心,仅关爱人及其需求,转为不仅“亲亲”:关爱用户及其需求,还须兼顾并推及到“仁民爱物”:关爱他人、人类,关爱万物、自然;最终实现人心(人内心)、人我(人与人)、人物(人与其它物种、人与产品)、天人(人与自然)四重合谐,即“设计和谐”。这对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重要启示。
[注释]
①此观点参考了黎红雷教授的观点。他说“弟子入则孝, 出则弟, 谨而信, 泛爱众, 而亲仁”(《学而》) , 从爱父母兄弟到爱天下大众, “爱人”的对象从近到远, 从特指到泛指, 从日常生活的具体行为到成己成人的理想品格, 这就使“仁”获得了抽象的涵义。沿着这一思路, 后来的孟子提出“亲亲而仁民, 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 , 把“爱”的对象进一步扩展到物, “仁”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其抽象本体的意义就更加突出了”。(《孔子哲学的逻辑进路》,《孔子研究》,1999年第3 期)
②参见拙文:《从“从设计移位”到“管理移位”——陆贾的管理智慧在当代设计管理中的价值》,《美术与设计》2009年1月。
[参考文献]
[1]李砚祖.工艺美术概论[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2.60.166.
[2]尹定邦.设计学概论[M].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209.
[3]李公明.设计促进和谐社会[DB/OL].金羊网, 2005-07-22 1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