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新课改的实效性调查与分析
2010-04-03张春和
张春和
(成都理工大学 文法学院,成都 610059)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新课改的实效性调查与分析
张春和
(成都理工大学 文法学院,成都 610059)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作为新课改的第一门课程,围绕其实施新教材体系以来的实效性,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对问卷数据进行变量分析,总结出的基本结论是新教材体系的教学实效性已经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提高课程教学实效性还需从三方面努力:一是在教材体系转化为教学体系时,要进一步优化教学内容,着力展示教学的时代感和针对性,提高学生对课程教学的认同感;二是结合教学内容的时效性,适时设置和选用教学方式方法,着力体现教学的灵活性和科学性,提高课堂教学的可接受度;三是弘扬师德师风的示范性,增强课堂教学的感召力。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实效性;调查
2010年1 月 ,在我校 2007、2008、2009 三个年级的1000名学生中进行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的问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997份,回收有效问卷912份,回收率91.47%。问卷发放量较多,分布均匀,有较好的代表性。问卷回收后,我们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统计分析。主要进行了单变量和双变量的统计分析。单变量统计分析,即对每个指标进行加总,并计算出各项指标的比重。在双变量分析中主要进行了不同年级、不同学科背景的学生情况进行了比较分析。因此,本次调查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该门课程教学的一些真实情况。此外,为了对照性分析的方便,我们还使用了“05新方案”实施前(2003年11月),课题组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的问卷调查数据作为参照数,进行了比较分析。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我校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05新课程改革方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新课改方案中的第一门课程,已经在四个年级中实施了教学。为切实了解该门课程的教学现状,针对性地提高课程教学的实效性,对我校各类专业和各年级学生进行了跟踪式问卷调查。对比分析多轮问卷调查结果,新课改方案推行以来,通过对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师资队伍建设三方面努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实效性已大为提高,依然存在亟需关注的共性问题。
一、彰显教学内容的时代性和针对性,提高课程教学的吸引力
在信息化与全球化的双重影响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有没有实效性,最根本的在于能否吸引学生走进课堂,调动学生参与课堂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而课程教学的吸引力直接取决于教学内容对学生现实生活的关联程度。因此,在教材体系转化为教学体系的过程中,如果不能很好处理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的问题,就会导致教学内容的设置脱离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就成为纯粹的理论说教。[1]脱离现实的理论说教不仅无法吸引学生,反而让学生形成漠视课堂教学的陈见、贬低课堂教学的偏见,以至于对课堂教学产生抵触情绪,消解课堂教学的引导功能和作用。
1.大学生高度期待教学内容的人生导向性,为提高教学实效性创设了良好前提
基于课程教学的人生导向功能,大学生对教学内容存在高期望。文化信息和思想观念的多元化发展,经济转轨引发的利益结构多元化,都在导致高校校园内思想观念的冲突日益加剧。在纷繁复杂的信息世界里,受到各类观念形态的影响,大学生需要在成长中获得有益的指引和教导。例如,在回答“你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进入大学课堂的看法”时,绝对多数的学生认为非常及时和有必要,68.93%的学生选择“非常有必要”,而回答“没有必要”的只占12.72%,其余的学生选择“没有思考这个问题”。大学生从自身成长的需要出发,既能理性地肯定和关注这门课程设置的合理性,而且还对课程教学的效能寄予高度期望。这为课程教学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认知基础,是教学实效性得以提高的动力源泉和良好前提。此外,在回答“你认为课堂教学内容在解决个人实际问题”时,65.90%的人认为对自己成长“有很大帮助”同比增长 19.30%;20.90%的人认为“有帮助,但不大”,4.31%的人认为“完全没有帮助”,其余的人选择“没有思考过”。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与专业课程的关系问题上,57.30%的学生认为课堂教学中丰富的人文知识和信息弥补了专业学习之外的知识欠缺,同比增长了11.21%;只有4.10%的学生认为“侵占了专业学习的时间,加重学习负担”。从问卷数据结果来看,一方面,两组同比增长的数据表明,学生对新方案的教材体系和教学体系的认可度更高,“05新方案”的课程设置有较高的实效性。另一方面,单变量的数据表明,目前,在新方案的课程设置中,学生对课程教学不仅有客观的认知和良好的接受心理,还有较高的热情和理性的期待。遵循教材体系的科学设置,在结合学生实际和结合社会发展实际的基础上,实现稳定的教材体系向灵活多样的教学体系转化,使课堂内容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完全能够吸引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满足学生的成长需求。
2.增强教学内容的说服力和认同感,为提高教学实效性提供根本保障
作为养成性极强的一门课程,课堂教学的最高目标是通过课堂理论讲授和案例分析,鼓励学生在日常生活实践中尝试、检验和锻炼,并在总结思考中不断提高认识,逐步培养和形成良好的思想素质,最终实现教学要求、达到教学目的。[2]要实现课程教学的这种养成性,必须使教学内容紧跟时代发展,用切合实际(学生实际和社会实际)的内容解读现实问题,增强教学内容的现实感和说服力,提高学生对教学内容的认同感,才能够用科学的理论引导学生,用高尚的时代精神激励学生。相比较而言,“05新方案”的新教材内容在时代性和现实性上有很大进步,大学生对教材内容的认同感有所增强。调查问卷中,对“教材内容的时代性”的回答,认为教材时代性“很强”的比例已经从原来的 11.23%上升到35.71%,认为时代性“比较强”的比例从21.12%上升到了39.91%,但依然有19.60%的人认为时代性“有一点,但不强”,甚至有4.78%的人认为“完全没有”时代性。这一调查结论展示出两方面问题:一是尽管目前的教学内容已经关涉到现实发展,但有些理论本身没有得到与时俱进的拓展,确实存在对现实发展的阐释说明力度不够,致使时代感和现实感没有完全到位。例如在回答“你认为教材内容与现实的联系”时,38.05%的学生认为联系“紧密”,20.50%的学生认为联系“不紧密”,35.42%的学生认为“与现实有一点联系,但不紧密”,6.03%的学生认为“完全脱离现实”。同时,在对课程教学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关联度问题上,20.38%的学生认为课程教学内容对现实中的疑难、热点问题“完全没有”给出答案,57.39%的学生选择“部分给出,部分没有”,7.01%的学生选择“给出答案,但不理想”,只有15.22%的学生认为“完全给出了”答案。二是面对飞速发展的社会现实,授课教师依然用过时的事例就会大大降低教学内容的说服力和可信度,并且使学生产生反感情绪。在回答“课堂教学内容的说服力”问题时,35.32%的人认为“说服力很强”,同比只增长 9.23%,18.83%的人认为“完全没有”,40.24%的人认为“有一点,但不强”。就其原因主要是课程教学的理论是学生中学阶段接触过的耳熟能详的东西,如果教师所举事例不能及时更新,只会让学生对课堂教学产生吃剩饭的感觉,丧失现实感和新鲜感。因此,要大幅度提高教学实效性,课程教学内容必须在说服力和认同感上下功夫,使教学内容的设置切近学生现实、体现社会发展,才能避免让学生对教学内容抵触和反感。[3]
3.充分展现教学体系的开放性和兼容性,为提高教学实效性拓展理论视角
在全球化和信息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大学生对各类信息的获取有很多渠道,尤其是面对纷繁复杂的思想观念,大学生需要得到科学合理的引导。但是,课程新教材体系没有体现出高等教育应有的开放姿态和“兼容并包”的融合精神,对道德观和人生观阐释停留在简化层面,没有在理论结构的设置上向纵深方向拓展,尤其是缺少“开放”意识,回避了各国在德育方面的比较分析,斩断了课程内容与“世界”的联系,致使课程教学自绝于世界发展,让学生产生脱离现实的虚幻感。在回答“你认为新时期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授课内容应该怎样调整”时,49.34%的学生认为应该“把传统与现代、本土与外来观念有机结合”,34.67%的学生应该“关注西方意识的发展,而不是盲目排斥”,10.86%的学生认为“与现有体系彻底告别”,只有5.13%的学生认为“维持现有的内容体系”。从数据分步可以看出,处于全球化浪潮中的大学生渴望得到开放性的教育引导。
伴随改革开放的纵深推进,在全球化的推波助澜下,互联网已经把中国和世界紧密联系在一起。大学生接触各类外国思潮的机会大大增加,回避和严堵都不起作用。相反,要对我国的先进文化、先进理论有信心。面对各类思想观念,《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教学应该教会学生怎样去伪存真、去粗取精、扬长避短,而不是退避三舍或者缄口不谈。开放的环境中,在教学内容的设置上回避或斩断中国与世界的联系,不仅使课程教学无异于固步自封,降低学生对课程内容的信任感,而且不利于升华出适应时代潮流的先进思想和理念,有碍于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开放意识。为学生科学地解析社会、解读人生,以及认识社会、把握人生建立起动态的人文知识体系。因此,课程教材体系和教学体系的设置,必须站在时代的前沿,以开放的姿态和前瞻性的理论教育引导学生,以获取学生对课程教学的信任。
二、增强教学方式方法的科学性和灵活性,提高课程教学的渗透力
有别于专业课单纯传授技能性知识的教学内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除了对学生“传道”和“授业”之外,教学的重点在于“解惑”。为了更好地帮助学生理解、吸收和掌握所学理论知识,能够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课程教学应以自身的学科特点为基础,科学灵活地创新教学方式,变“注入式”教学为“互动式”、“启发式”和“参与式”教学。
1.依照教学规律凸显教学方式方法的科学性,确保课堂教学的可信度
当代大学生思维活跃,求新求变意识强烈。作为净化学生心灵、养成学生品质的重要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必须把握学生思想特点,遵循课程教学的固有规律,因势利导,充分采用新形式,利用新手段引导,确保教学方式的科学性,以心灵震撼、情感感化、理论说服等科学手段和方式演绎教学内容,才能增强教学内容的说服力和可信度,满足学生的心理预期和教学需求,最终获得学生的青睐和信任。一方面,如果教育只停留在呆板的灌输和生搬硬套的说教上,既不能达到目的,还会引发学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在回答“你认为老师的讲课是否照本宣科”这一问题时,新调查结果是:21.93%的学生回答“是”,同比下降12.97;47.04%的人认为“不是”,同比增长35.84%;25.77%学生认为“不完全是”,同比下降18.13%;5.26%的人回答“不知道”,同比下降0.94%。僵化而简单的授课方式只能勉强传递教材信息,引发学生反感生硬的理论,效果肯定不理想。
另一方面,部分知识面狭窄、人文底蕴单薄的教师(从理工专业毕业的教师表现得明显些)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和讲授比较生硬,缺乏融会贯通的技巧,这直接影响到学生的认同感,导致学生对教学的可信度不高。对比分析本科是学理工科专业和本课时文科专业的教师所任班级的调查数据,对于“从老师讲解中你能够理解并相信老师的授课内容”的回答,对于理工科专业背景的老师讲解,只有25.9%的人认为“可以理解和相信”;对于文科专业背景的教师讲解,却有63.12%的学生认为“可以理解和相信”。此外,不同年级测试数据反映出学生理解力越强,学生对教师课堂讲解的水平和能力要求也越高,对老师的信任感也降低。对于“从老师讲解中你能够理解并相信老师的授课内容”的回答,一年级的被试者中62.77%的学生认为可信,二年级的被试者有50.33%的人认为“可以理解和相信”,三年级只有38.40%的被试者认为“可以理解和相信”。
为了使大学生走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学习的抽象性与教条性的樊篱,就必须使抽象的理论回归具体的实际,把复杂的学术问题还原到简单的案例之中。[4]因此,课程教学方式和方法应该遵循人文科学的基本规律,充分理解学生的正当需要,尊重学生的合理诉求,注重人文教育方法和手段的科学性,综合运用社会科学的思维方式为课堂教学服务。
2.尊重学生思维特性展示教学方法的灵活性,确保课堂教学的可听性
长期以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都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循环往复,“自我说教式”的讲解和“照本宣科式”的满堂灌,不仅限制了学生自由思考的空间,挫伤了学习积极性,而且消解了课程教学的可听性,抑制了课程教学育人功能的发挥。但是,对比分析两次问卷调查可知,传统的、单一的理论宣教依然存在于课堂教学中,尽管有所改进,但效果依然不尽如人意。教师灌输式的理论说教,导致一部分同学宁愿上课自己看,也不原听老师讲课。例如对“上课自己看,考试画重点的老师”的态度,29.06%的学生认为“好事,可以自由做自己的事”,同比下降8.54%;30.37%的学生认为“坏事,侵犯了作为教育消费者的权利”,同比增长 7.32%;30.59%认为“无所谓”,同比上升5.79%,其余学生选择“不知道”。在对传统“注入”式的理论宣教进行评价时,67.89%的学生“十分反感,甚至以睡觉和说话加以抵触”,同比增长 12.34%;24.56%的学生“无所谓,任由教师自我陶醉式的理论阐述”,同比下降9.89%;3.56%的学生认为“勉强可以听一小会儿,大部分时间走神”,3.99%的学生认为“同情老师,不好评说”。对比分析以上数据可知,教师是否科学地选用教学方式方法和教学手段,对课堂内容的接受状况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在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都日趋开放的时代,单一的教学手段和方式必须更新和改进,才能以富有启迪性的课堂教学适应学生的思维特点,并满足学生对多样化教学的需求。从教学手段上讲,必须充分应用现代多媒体技术,提高教学内容的形象感和真实感,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学生开放、活跃的思维方式,拓展丰富的想象空间,增强学生的接受能力。从教学方式上讲,必须充分注重教学的艺术性和多样性,改变单一的“我说你听、我教你记”的方式,通过启发式、参与式、自助式和体验式课堂教学,使学生不断获得对社会和人生的启示,避免课堂教学陷入对课本的表层叙述和简单重复上,吸引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
三、展现教师的亲和力和人格魅力,提升课程教学的感召力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作为高校培养人、塑造人的核心课程,教师的德行不仅能起到典范作用,而且能够有效提升课程教学的感召力。近年来,高校教师在片面追求高学历、高职称的趋势下,忽视了教师的政治信念、责任感和事业心的培养,尤其是淡化了教师为人师表的表率作用,直接影响了教学效果。如果教师在道德、作风、品行、情操等方面能够成为学生的楷模和偶像,能以较强的亲和力和人格魅力赢得学生的信赖,就能极大提高课堂教学的理论美感,增强教学内容的渗透力和说服力,增强教学实效性。
1.增强教师的亲和力,提升学生对课堂教学的认同度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作为培养人和塑造人的课程,需要与学生进行有效的心灵交流和沟通,并以令人高度认同的理论说服学生、影响学生。从教学实践来讲,任课教师的亲和力能在课堂上缩短师生之间的心理距离,增进学生对教师的喜爱和信任感。在课堂教学中,学生对于教师的理论传授,只有亲其人才能信其道。在调查中发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中,学生尤其喜欢亲和力强的教师,希望得到教师平等的任课和尊重。在回答“你认为是否需要老师在课堂中能够尊重学生的诉求,倾听学生的想法”这一问题时,64.36%的学生认为“特别需要”,22.74%的学生回答“需要”,9.61%的学生回答“无所谓”,3.29%的学生回答“没有思考过”。进一步测试教师亲和力对课堂教学效果的影响,可以发现,教师具备必要的亲和力,可以大大促进学生对课程教学内容的接受认同度和信服感,否则,学生会以逆反心理或抵制性行为抗拒教师的课堂教学。在回答“你认为自己更能够接受并理解哪一类老师的课”时,只有9.45%的学生选择“严厉的老师”,69.91%的人选择“亲切的老师”,15.86%的人选择“两类老师都喜欢”,4.78%的人选择“两类老师都不喜欢”。
对比分析两次问卷的数据可知,随着社会民主化发展,学生平等意识也大大提高,继而对教师亲和力的要求也愈来愈强烈。在回答“如果老师上课高高在上,只顾自己讲自己的,漠视你们的需求,你们对老师的态度”时,33.44%的人会“逆反并采取行动报复”,同比增长19.07%;24.34%的人会“逃课回避”,同比增长7.89%;24.78%的人会“调整个人需要,认真听老师讲课”,同比下降 5.68%;只有7.35%的人表示可以“理解教师”。与此相对应,许多学生非常愿意有亲近感的老师给自己上课。随着知识面和理解力的增长,学生对老师的要求更加理性,从而对亲和力的渴求也更加强烈。相比较而言,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一年级61.26%的学生选择“亲切的老师”;二年级78.44%的学生选择“亲切的老师”;三年级70.80%的人选择“亲切的老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中,增强教师亲和力可以在了解、关心和尊重学生的基础上,建立起师生之间平等的情感交流体系,增进师生之间的了解,消解学生对教师的神秘感和敬畏感。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是面对面的方式,即仿照古人在“坐而论道”中,与学生进行交谈、沟通;二是背靠背的方式,即充分使用现代传播媒介和网络系统,通过网络聊天室,实现方便快捷的网上交流。通过情感交流,使学生感受到老师真诚的关怀和理解,学生才会感到平易近人的老师是可信的。
2.提升教师的人格魅力,增强学生对课堂教学的信任感
以引导人和教育人为主旨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其核心功能是解决学生思想实际问题、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不可否认理论说教和灌输式教学所起的一定作用,但是在新课改的环境下,必须强调教师人格魅力的示范效应。[5]教师的人格魅力,主要体现为良好的个人品行,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社会意识。教师以身作则的示范效应就是为人师表,用高尚的精神风貌去熏陶、感染、激励学生,“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以良好的言行辅证课堂教学内容。调查中,对于“你认为老师的学识和人格魅力之间哪一个更重要”的回答,22.18%的人认为“学识最重要”,48.97%的人认为“人格魅力最重要”,21.99%的人认为“两者同等重要”,还有7.04%的人表示“无法选择”。同时,在回答“你认为老师的人格好坏是否会影响到讲课内容的信任度”的问题时,62.70%的人回答“肯定会”,同比增长了18.79%;13.30%的人认为“可能不会”,同比下降3.21%;22.05%的人认为“有些内容会,有些内容不会”,同比下降2.35%;1.95%的人认为“肯定不会”。
从心理学角度分析,老师良好的人格魅力会直接影响学生对教师本人和课堂教学内容的评判。俗话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人格魅力强的老师能够吸引学生关注课程教学内容。对于“你认为哪一类教师讲课最吸引你的注意力”的回答,82.7%的人认为“很信任的老师”,同比增长11.2%;16.71%的人认为只要是“不反感的老师”就可以了,其余的人回答“没有思考过”。由此可见,课堂教学好坏关键在于老师能否以身作则。因此,学生对授课老师的人格要求远远超过对老师的专业知识的要求。应该说思想品德课教师所具有的人格魅力对学生来讲是一种催人奋进、开拓创新的典范力量,能够使学生产生强烈的崇敬感和仿效意识,最终使学生因“敬师”而“循道”,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充满信心。
总之,要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效性,可以从三方面下手:一是促使教学内容与社会实际有机结合,使课堂教学与学生的实际有机结合,提高课堂教学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从而有效吸引学生参与课堂;二是加强教学方式方法和手段的改进,促使课堂教学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彰显精彩的教学内容,增强课堂教学的渗透力;三是提高师资队伍素质,强化教师人格魅力的影响力,以增强课程教学的感召力。
[1][苏]瓦·阿·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建议(上册)[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0.
[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Z].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3]董新兵.关于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性的几点建议[J].中国校外教育,2008,(13).
[4]王世华.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J].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学报,2008,(3).
[5]朱峰.研讨式教学法在美国文学教学中的尝试[J].徐州教育学院学报,2008,(1).
Abstract:As the first course to be reformed,the course of“the Cultivation of Ideological Morality and Fundamentals of Law”has undergone a survey by circulation of questionnaires on the efficiency follow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latest reforms on the courses.Variables analyses having been made on the findings of the said questionnaires,a conclusion is drawn that the teaching efficiency by use of the latest systems of textbooks has actually been improved by leaps and bounds.Hence,with a view to the further improvement of the teaching efficiency,great efforts shall be made in the following three aspects.Firstly,the teaching contents shall be optimized further in course of turning the system of textbooks into the system of teaching and learning so as to show the sense of the times and pertinence of teaching with the result that students’sense of identity will be well received in process of teaching and learning.Secondly,pedagogics and teaching methods shall be duly set and applied in line with the timeliness of the teaching contents in order to indicate the flexibility and scientificity of teaching and learning,resulting in the improvement of the acceptability of the lecture classes.Thirdly,the exemplariness of the teachers’professional ethics and competence shall be fully highlighted with an aim to the enhancement of the referent power of the lecture classes.
Key words:“the Cultivation of Ideological Morality and Fundamentals of Law”;teaching;efficiency;survey
(责任编辑:韩冬苗)
An Exploration into the Efficiency of the Reforms on the Course of“the Cultivation of Ideological Morality and Fundamentals of Law”
ZHANG Chun-he
(College of Humanity and Law,Chengdu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Chengdu 610059,China)
G641
A
1672-0539(2010)02-068-06
2010-04-1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项任务项目“新时期高校思想品德课教学实效性研究”(项目批号为:02DJ710006)成果。
张春和(1971-),女,四川简阳人,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副教授,研究方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