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2010-03-22戴翔东
戴翔东,石 莹
(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市 300074)
高职院校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戴翔东,石 莹
(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市 300074)
工学结合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特色。对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及工学结合的主体和构建工学结合运行机制进行了研究。
高职院校;工学结合;培养模式
工学结合是一种将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其目的是把学生由知识体系导向工作体系,实现抽象知识与岗位实用技能的转化,并通过真实的企业文化和职业氛围,实现职业道德的培养和职业素养的形成。工学结合包含工和学两个方面,学而习之,习而再学之,循环交替,互相促进,互为补充。
一、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
1.学校与行业多方深度融合,是有效实现工学结合的必要条件
工学结合作为一种人才培养模式,其目的就是为所依托的区域行业培养第一线的高技能人才。因此,在区域经济范畴下的行业背景是工学结合的基础。没有相应的行业为依托,工学结合只能是纸上谈兵。但是,一般意义上的校企合作并不能保证工学结合的顺利进行。可以说,学校与行业的融合程度是决定工学结合成效的关键。高职院校只有真正地融入区域经济之中,争取行业的支持和参与,依托行业优势合作办学,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
2.规范化的管理是保证工学结合卓有成效的关键
工学结合不是单纯的工和单纯的学,而是为工而学、为学而工。工和学的目的都必须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一方面作为学生,受学校的管理,完成教学计划中的顶岗实习环节,经考核合格才能获得学分;另一方面作为职业人,受企业的管理,要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获取工作报酬。实际上,由于工学结合涉及学生、企业和学校的三方合作,其管理的难度远远大于单纯的校内管理,因此管理的力度更应加强。
二、工学结合的主体及其关系
1.从工学结合的目的来看,学生是工学结合的行为主体
将学生作为工学结合的主体来定位,具有积极的意义。因为只有这样,在工学结合过程中,所有活动才能更好地围绕着学生展开,才能更好地满足学生增长知识、积累经验、提高技艺的内在要求。同时也可以充分发挥他们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学生作为工学结合的主体。其需求和积极性是工学结合能否取得实效的基本动力和前提条件之一。
2.从教育教学责任承担的层面来考察,学校是实施工学结合的重要主体
在工学结合过程中,学校需主动加强与行业、企业的联系,增进对社会用人单位的了解。一方面,应根据各专业的不同要求,设计工学结合方案,争取政府支持,与企业界寻找利益的结合点,尽可能地减轻企业的负担;另一方面,应通过及时收集和分析学生在工学结合过程中的反馈信息,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提高教师的“双师”素质,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具体来说,学校应在人事、财务、教学管理和学生评价等方面进行制度性改革.按照市场规律建立一个与市场完全接轨的工学结合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开放的、灵活的、具有激动功能的学校管理体制和机制,以适应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需要。
3.从合作对象来看,行业、企业(即用人单位)是工学结合不可缺少的主体
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在谋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有义务引导学校按照行业发展的要求进行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使学校朝着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方向办学;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部门出台的有关工学结合政策,积极参与职业教育。自觉担负起共同培养技能性人才的社会责任,为工学结合创造良好的条件、氛围和环境,增加工学结合岗位,配强配足兼职教师,服务和回报社会。
4.从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支持系统来看,需要由政府大力支持和推动
有什么样的政策和制度安排,就会有什么样的企业和学校行为。政府应该在制度建设、政策保障体系的构建等方面进行顶层设计,当好向导,加强引导、科学规范;应进一步明确高职院校、用人单位、学生在工学结合过程中的功能定位和责权利的关系,促进企业和学校的相互协作,切实履行政府对学校与企业的协调管理职能,促使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高效运转,取得实效,进而推动高职教育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从这一点来讲,工学结合的主体还应该包括政府。
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是产学相结合的一种“高层次形式”的人才培养模式,涉及学生、学校、企业和政府四个主体。其中,企业与学校是一种合作的关系,企业与学生是一种雇主与雇员的关系,学生接受学校和企业的双重教育和管理。工学结合主体的多元性,决定了该模式的推进必须使学生、学校、企业和政府四方找到共同的目标、利益和动力,并达到高度统一,形成合力,实现“多赢”;必须要构建良好和谐的沟通、协调和配合运行机制,这是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能够顺利进行并形成良性循环的关键和基础。
三、制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方案是开发基于工作过程课程体系的核心
1.实施“工学结合”模式,必须要有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方案作支撑
制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方案,要坚持校企双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确定培养目标、教学要求、教学方法、教学进度、教学场所和仪器设备等。在实施教学计划的过程中,校企双方都要设专人负责,认真实施,及时反馈信息,解决出现的问题,完善教学计划。
2.工与学要同时成为教学计划的规定内容
教学组织形式可采取轮倒制,学生到企业工作的时间应尽量安排在生产旺季,以解决企业对生产工人季节性的需求。
3.要依据“工学结合”的特点和要求,对课程设置的目的和功能进行明晰与评估
明确为什么设置(课程作用)、学什么(课程内容)、如何设置(知识掌握与技能形成顺序)、达到什么样的效果(课程目标)。
4.建立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是“工学结合”教学改革的重点
要确定好课程开发的方式,先在企业专家的直接参与下,对该专业的就业岗位的工作任务进行分析归类,找出典型的工作任务,分析提炼出完成典型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知识。在课程内容的设计上要与实际工作情境相结合,通过工作训练,使课程体系中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融为一体。选择好课程内容后,可按工作过程进行排序。将职业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始终贯穿于整个教学的全过程.使学习者在获得就业所必备的工作过程知识的同时,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也得到提高。
5.建设和完善校内外实训基地是基础
(1)要与企业共建融教学、生产、科研、经营和产品设计开发于一体的具有岗位情景和职业氛围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功能要与岗位能力要求相一致,与实训学生数量相匹配,生产条件及技术装备与相对应的专业培养要求相符合。并做到实训项目来源于市场,实训过程有生产任务要求和执行生产标准的要求,实训产品推向市场,实现一定的经济效益。
(2)校外实训基地是实施“工学结合”的重要场所。为了建设适应学生职业技能培养的校外实训基地,学校应积极寻求与企业合作,选择一批与专业对接、企业规模大、生产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的企业作为学校的校外实训基地,借助企业的生产设备、技术优势等来满足学生掌握技能的需要。另外,学生通过深入企业的实践,可以贴近生产一线,真正学到新技术、新工艺、新知识,并能够培养团队意识、诚信意识、协作精神和敬业精神。
(3)建设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优化教师队伍的“双师”结构是关键。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必须有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师团队作支撑。高素质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不仅使学院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也是能否与企业深层次合作的关键。为保证“工学结合”培养模式的顺利实施,在师资队伍建设上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教师要加强对“工学结合”教育理念的学习和领会,提高对“工学结合”教改革的认识,从而调动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从企业、行业引进或聘请具有较高专业能力、现场实践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骨干、能工巧匠充实到教师队伍中,并承担学生实训的指导任务。三是创造条件来促进教师到企业参加学习。目前,不少教师的实际工作经验和实际操作能力尚达不到“工学结合”教学改革的要求,限制了“工学结合”的顺利进行。要提高教师的技能水平、动手能力和实践经验,必须创造条件让教师定期到企业进行学习和生产现场培训,到实训基地直接参与生产过程和教学指导,甚至到企业挂职锻炼,使教师不仅可以做到对生产一线的经营管理、劳动组织、技术工艺心中有数,还可以检验自己的教学效果,发现并弥补不足,从而提高了教师的综合能力。四是鼓励教师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创造条件让教师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提高教师队伍的学历层次。五是加强专业带头人的培养。在教师队伍中培养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又有较高理论水平的专家型人才做专业带头人。
6.建立与“工学结合”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是保障
“工学结合”是科学的育人模式,也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把“工学结合”落实到实处,使“工学结合”运作规范、有序、高效、持久,必须有相应的制度作保障,否则“工学结合”就只能停留在口号上。
(1)由社会、企业和学校共同参与。校企双方对“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都要制定科学、规范和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其主要包括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章程、合同协议管理办法、教学管理制度、校外实训基地管理办法、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教师培养制度、聘请企业兼职教师的管理规定和聘用制度、人才的质量标准和工作规范、成绩考评制度、分配激励方法、财务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完善的“工学结合”的组织机构。成立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或办公室,负责实施“工学结合”的各项工作,共同研究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牵头解决合作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3)在每个实习基地建立“校企领导一企业技术人员和带队教师一学生干部”的管理网络。要对校企联合育人进行统筹规划、统一管理。校企领导负总责,加强对学生的劳动纪律、生产安全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企业技术人员和带队教师负责给学生安排生产任务和技能训练内容,并共同承担对学生的技术指导和质量考核工作。学生干部要协助带队教师管理班级,做好考勤、安全、信息传递等工作。
(4)改革传统的不适应“工学结合”育人模式的内部管理机制。适应“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就要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采用灵活开放的学籍、学分管理制度,鼓励学生工学交替,提前就业或创业,允许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延长毕业年限。按照推行学分制的需要,变共性管理为个性管理,变面对班级管理为面对个人管理,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以提供给学生更大的个性发展空间,更好地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
(5)在合作协议中要明确校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安排稳定的管理人员,共同担当起“工学结合”实施中的内容、形式、场地、纪律、安全、权益、考核、评价等管理职能。并要确保实习的内容、形式和管理方式等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利于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就业能力的提高。
(6)改革学生学习成绩的考核模式和考核管理制度。要打破单纯以学校命题、课堂考试来考评学生的传统做法,建立由校企联合管理的突出能力、全程评价、多元考核的开放性考评体系。
四、构建“整合、互动”型工学结合运行机制
1.构成要素及其关系分析
“整合一互动”型校企合作高职人才培养系统的构成要素包括:高职院校、行业企业、政府、市场四个方面。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具有各自不同的利益诉求。对于高职院校而言,能否培养“适销对路”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关乎学校的生存,因此,其对合作企业有着特殊的利益诉求,如在师资培养、聘用,教育资源提供,实训基地建设方面都需要企业的支持。对于行业企业而言,能否引进适用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决定着企业的发展,因此其对合作学校也有着一定的利益诉求,如引进高素质毕业生、获得学校智力资源支持、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等。
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这两大合作主体的利益诉求相互依赖,这正是双方合作的前提基础和基本界面。但是,由于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双方在社会职责和价值取向上存在差异或冲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自主行为往往带有自发性和盲目性。因此,政府的宏观指导和调控对于推动校企双方的合作,进一步拓宽彼此的合作界面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高职院校、行业企业、政府都离不开市场这个中介要素。对于行业企业来说,看重的是能否从人才市场招聘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而其反馈给人才市场的是对人才需求和人才使用的信息。对于政府来说,虽然在整个人才培养系统中起主导作用,但是,它同样离不开市场这一中介,需要通过准确把握市场信息,包括招生、就业和人才招聘、人才使用等信息,来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和进行总体的规划引导。概括地说,上述四大构成要素相辅相成,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两大要素是主体,政府要素是主导,市场要素是中介。
2.运行方式
“整合一互动”型校企合作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运行方式问题是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责规范的设计问题。其中,“组织机构”是其运行的载体,回答的是其“在哪里运行”以及“怎样运行”的问题;职责规范是其运行的保障,回答的是其“怎样更好地运行”的问题。组织机构是把人力、物力和智力等按一定的形式和结构,为实现共同的目标、任务或利益,有秩序有成效地组合起来而开展活动的社会单位。有鉴于此,在“整合一互动”型校企合作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组织机构设置上,强调要让政府、高职院校、行业企业和市场全方位参与,成立四个不同层面的专门组织机构。
第一层面:决策指挥机构。要把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结合在一起,仅仅依靠其内在自发因素是不够的,特别是在我国市场机制发育尚不充分的今天,非常需要一股强有力的外在力量来进行决策指挥和组织协调,而这样的强有力机构的承担者非政府莫属,它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尤以高职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和行业企业主管行政部门为主。其主要职责规范应是加强对校企合作的总体规划,引导校企双方签订合作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与仲裁办法;制定推动校企合作的系列政策、法规和制度;注重积极宣传,为校企合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层面:咨询参谋机构。就目前情况来看,大多数高职院校与合作企业的办学实践更多依靠的是自身的经验,缺乏全面科学的统筹。为此应成立专门从事高职校企合作研究,既能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又能向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提供执行参谋的咨询参谋机构。咨询参谋机构一般由职业教育专家、行业专家、高职院校领导和企业领导等成员组成。其主要职责规范是组织相关专家展开调研,为政府提供有关职校企合作的决策咨询;成立各种专业协会,定期召开各种交流会,向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提供校企合作办学经验,并为它们的具体执行提供指导;建立校企合作信息网络,及时公布市场反馈信息,便于高职院校适时调整专业设置、学科结构和人才培养规格。
第三层面:具体执行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的设置是组织机构建立过程中的核心环节。该机构成员主要由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两大合作主体的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规范是共同遵守决策指挥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决议;努力听取咨询参谋机构的有关建议,改善并提升合作实效;协商签订合作契约,制定具体的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向监督反馈机构提供透明信息,接受其公开监督。
第四层面:监督反馈机构。该组织机构是保证人才培养模式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运行机构之一。它主要由市场这一中心要素来承担,具体成员一般包括高职院校代表、行业企业代表、政府官员代表和社会成员代表等。其主要职责规范是监督校企合作具体执行的全过程;评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实际绩效;向决策指挥机构、咨询参谋机构、具体执行机构及时反馈监督和评定的结果信息。围绕培养目标,决策指挥机构、咨询参谋机构、具体执行机构和监督反馈机构这四个层面组织机构积极互动,它们各自职责的履行与职能的发挥,将分别成为模式具体运行与目标达成的外部保障、技术支持、关键驱动和重要保证。
3.管理创新
(1)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人本化的管理机制。管理的根本因素是人,因此应当以人为核心,创造出一种体现人文关怀的、带有情感色彩的管理机制来取代传统的僵硬的管理模式。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强调把人作为学校管理活动的核心和主要的资源,把广大教师作为管理的主体,充分利用和开发高职院校的人才资源。现代的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要求把人视为学校的财富和资源,而且是重要的核心资源。所有教师都是学校利益共同体的成员,教师的个人利益与学校的利益是完全融合在一起的,而且学校的发展又有赖于教师的创造性智慧的发挥。建立起以人为本的管理机制,实际上就是要在学校创造尊重人、信任人、关心人、理解人、开发人的良好氛围,大力营造创新型人才成长的环境。因此,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人本化的管理机制是管理创新的重点。
(2)坚持外在管理与自我管理相结合。在高职院校传统制度管理工作中,将师生员工视为管理对象,用制度的外在力量对他们进行教育和管理。学校师生员工在接受外在管理的同时,也在用心中的规范引导着自身的行为。我们应该充分发挥他们的内在规范力,调动他们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让他们感受自我管理的愉悦。而且学校的制度管理要保持长期、稳定的效力,也必须培养师生员工的自我管理能力。管理者要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机会,让师生员工,参与到制度管理的活动中,并通过参与、体验管理,强化他们的主体意识,将管理制度内化为自觉的行为规范。为此,学校管理者要放手让师生员工进行自我管理并成立相应的管理的机构与组织,为他们进行自我管理提供保障。提倡自我管理,并不是要替代外在管理。外在管理需要以师生员工的自我管理为基础.外在管理与自我管理都是高职院校制度管理的有效途径,其实质是坚持外在管理的同时,强化师生员工的自我管理的意识,并体现出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思想。因此,必须坚持外在管理与自我管理相结合。
(3)坚持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目标管理是指一个组织内部各个部门到每个人,从上到下都围绕本组织的工作目的,制定各自的目标,确定行动方针,安排工作进度,通过自主管理实现目标。目标管理虽然科学、有效、合理,可是,由于缺乏对过程的指导与监控,容易导致管理长期处于静止、片面的状态,难以真正实现学校的总体目标。只有将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有机结合,建立一种动态管理模式,关注师生员工在达成目标的过程中的思想、心态、方法等方面的变化,关注他们在综合知识、组织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的提高,才能真正达到目标管理的要求。因此,必须坚持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
[1]马连华.论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及其给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带来的深远影响[J].教育与职业,2008,(9).
[2]姜大源.职业教育学研究新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
Research on Talents Cultivation Mode Based on Work-study Combination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DAI Xiang-dong,SHI Ying
(Tianjin Sino-Germany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Tianjin 300074 China)
Work-study combination is the fundamental characteristic of talents cultivation mode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This paper studies the foundation of the talents cultivation mode based on work-study combination.It also studies the main body and the running mechanism of work-study combinatio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work-study combination;cultivation mode
G712
A
1673-582X(2010)01-0052-05
2009-11-25
戴翔东(1960-),男,天津市人,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硕士研究生,管理学硕士副研究员;石莹(1973-),女,天津市人,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副处长,教育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