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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对弱势群体知识援助的研究述评

2010-03-22涂湘波

图书馆 2010年6期
关键词:援助图书馆服务

涂湘波

(湖南大学图书馆 湖南长沙 410082)

1 弱势群体的界定

国际图联(IFLA)“图书馆为弱势群体服务部”将弱势群体界定为医院病人、监狱犯人、养老院和其他福利设施内的老年人、不能离家外出的人、聋哑人和身体残疾者等,这些人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不能够像普通人一样无障碍地获取知识和信息,成为了信息贫困者。

美国图书馆协会(ALA)将“弱势群体”界定为由非洲裔、西班牙裔、亚裔、夏威夷人、印第安人、残疾人以及贫困人口所构成的群体。由于受教育程度、经济条件、语言障碍、文化隔离、身体或认知缺陷的限制,他们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表现出了更强的依附性和关注需求性。

按照国际社会学界、社会工作和社会政策界达成的基本共识来表述,弱势群体就是指那些由于某些障碍及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在不利地位的人群。具体讲就是在社会发展中经济收入、竞争能力、社会地位、权益维护等均处于劣势的人群共同体,如老弱病残、儿童、妇女、农村贫困人口、城市失业者、农民工、灾难求助者以及无家可归者等等。

目前国内弱势群体根据形成原因界定为三大类:①个人生理性弱势群体,如老年人、儿童、残疾人、长期病患者、爱滋病感染者;②自然环境性弱势群体,如恶劣山区的人口、受自然灾害的灾民;③社会排斥性弱势群体,如下岗、失业人员。

我国目前弱势群体规模在 1.4~1.8亿人左右,约占全国人口的11%~14%。因此,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现在我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处于一个动态的调整过程之中,因而弱势群体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人权概念已经进入我国宪法,以人为本理念正在逐渐深入人心,在这种社会大环境下,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注是必然的,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各种援助成为政府和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2 公共图书馆对弱势群体知识援助的理论研究

2.1 IFLA和ALA对弱势群体知识援助的新观念

IFLA和ALA对弱势群体的关注较早,IFLA和ALA对弱势群体的政策和观念对我国图书馆界具有很好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IFLA通过一系列宣言和声明表明,在网络环境和消费时代,各国图书馆依旧要坚持免费、平等、自由的服务原则。国际图联 1994年修订的《公共图书馆宣言》宣称:“公共图书馆应不分年龄、种族、性别、宗教、国籍、语言或社会地位,向所有的人提供平等的服务。还必须向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利用其正常的服务和资料的人,如语言上处于少数的人、残疾人或住院病人及在押犯人等提供特殊的服务和资料。公共图书馆原则上应当免费提供服务。”国际图联在 1999年还发布了《图书馆和智力自由声明》,2002年又先后发布了《信息获取和表达基本权利声明》、《国际图联因特网宣言》,一如既往地表达了图书馆在信息时代保障知识自由、促进个人和社会发展的原则与宗旨。在《国际图联因特网声明》中还特别提出“图书馆和信息服务行业提供不受阻碍地进入互联网,这可以帮助社区和个人获得自由、繁荣和发展。阻碍信息流通的因素应该被清除,尤其是那些带来不平等、贫困和绝望的因素”〔1〕。

ALA的弱势群体政策可分为四个方面:图书馆员服务态度政策、少数民族政策、残疾人政策以及贫困人口政策。例如:1976年,ALA通过了《关于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的决议》的图书馆员服务态度政策,要求各图书馆不能因用户的种族、性别、性取向、信仰、肤色、原有国籍以及身体缺陷等原因而持偏见、歧视态度,并且不得依此审查、删除及类分图书馆文献资料,从而确保所有用户都能自由、平等地享用资源。1991年通过了《为贫困人口提供图书馆服务》政策。2001年 1月,ALA顾问委员会及管理机构一致通过了专门与合作图书馆机构协会制定的《针对残疾人的图书馆服务》,并将其列入《ALA政策手册》〔2〕。

2.2 从信息公平视角看弱势群体的读者权益

知识与信息的开放(可自由获得),自 19世纪开始就是由公共图书馆制度承担的。进入信息时代后,便利的网络与无所不能的信息服务商在信息提供方面承担了许多以前图书馆所承担的职能,包括在某些方面实现了信息公平。但是,由于最需要得到信息保障的信息弱者缺少利用网络信息服务的技术和经济条件,直到现在,这一社会群体的信息保障仍然必须由公共图书馆这一机构/制度来实现。

范并思认为公共图书馆是一种现代社会特有的机构,对现代社会的意义,则是建立了一种实现信息公平与信息保障的制度。只要公共图书馆能够坚持基本的公共图书馆精神,社会成员就可能通过公共图书馆得到获取信息机会的公平;而如果公共图书馆能进一步开展针对信息弱者的特殊服务,则它就从制度上实现了信息保障〔3〕。韩继章指出我国公共图书馆的贵族化倾向,认为平民化是公共图书馆平等原则的根本出发点,公共图书馆属于大众图书馆,公共图书馆责无旁贷地应走向平民,将知识和信息送到普通居民那里,图书馆平民化是公共图书馆选择的唯一道路〔4〕。刘兹恒认为在数字时代,弱势群体依然存在,他们的信息需求也需要图书馆去帮助解决,尤其是公共图书馆在满足其信息需求方面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因为从某种程度上说,只有公共图书馆才是“信息时代信息穷人最后的避难所”〔5〕。

2.3 通过制度创新保障弱势群体的读者权益

近年来,各地相继颁布了有关法规,如《北京市图书馆条例》、《深圳市图书馆条例》、《上海市图书馆条例》、《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等,国家有关部门也在积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法》,可以说公共图书馆参与知识援助的软环境比较好。但现有法规大多对弱势群体知识援助的内容体现不足,如《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六条“公共图书馆应当向老、弱、病、残的读者提供方便”,《河南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公共图书馆优先照顾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北京市图书馆条例》第二十三条,“图书馆应当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方便”,《浙江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公共图书馆应当为残疾人设置无障碍通道,并根据条件设置残疾人阅览室或者阅览专座”,这些规定显然是不足的,对实践的指导不够明确。20世纪 90年代以来,在我国省级和地市级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中也分别增加了“为弱势群体服务”指标(见评估标准 327条),但也仅是“设立残疾人专用通道”、“设立残疾人阅览室或专门阅览坐席”、“弱势人群专门服务措施”三个笼统的指标。王子舟从制度创新的角度来研究对弱势群体的知识援助,提出今后出台的图书馆新法规应充实对弱势群体知识援助的内容,如对弱势群体及提供知识援助的范畴与方式等都要有较为明确的表述〔6〕。张俊玲认为国家应当通过制定《图书馆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对信息弱势群体实施知识援助的范围、内容和方式;建立面向社会弱势群体的知识援助专项基金,积极鼓励社会各界依法开展各种形式的知识援助活动。公共图书馆应构建与社会各界合作的机制,提高知识援助的实效〔7〕。

2.4 通过途径开拓保障弱势群体的读者权益

为弱势群体的读者服务在于解除他们自由获取、吸收和利用知识过程中遭遇到的障碍。这些障碍主要表现在:①物理障碍,即空间距离阻隔、知识资源及其基础设施数量不足等;②经济障碍,由于经济条件束缚不能购买书籍、使用文化设施,这是弱势群体面临的最大障碍;③技术障碍,是由于个人缺乏技术操作能力而引起的;④文化障碍,是由于个人文化程度不高而导致知识利用处于窘境。王世伟指出信息无障碍的服务理念是数百年来全世界图书馆服务的宗旨,必须确保那些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得到主流服务的少数群体也能够平等地享受到各种服务,例如少数民族、身心残疾或居住离图书馆较远而不易到馆的社区居民等〔8〕。王知津从构建图书馆信息无障碍体系的角度来研究对弱势群体的知识援助。无障碍环境包括:建筑物、道路、交通工具无障碍,信息和交流无障碍,以及人们对无障碍的思想认识和意识等。图书馆信息无障碍是指图书馆充分创造和利用各种条件,帮助特殊要求群体获取信息,以达到信息面前人人平等的目的。图书馆通过培养并贯彻“以人为本”、“平等”和“自由”的服务理念,制定图书馆各项服务“无障碍”的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建设方便特殊要求群体使用的图书馆馆舍和其他配套设施,购置适合这一群体获取信息的各种设备,利用各种馆藏资源以及可获取的文献或非文献资源,通过各种形式的服务,来满足这一群体的信息需求。这就是构建图书馆的信息无障碍体系〔9〕。王子舟面对社会弱势群体所开展的图书馆知识援助研究,在大量的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如北京市、武汉市、深圳市、福建、内蒙古等地的农民工知识能力及对图书馆需求等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完成了《图书馆如何对基层农民实施知识援助》和《图书馆如何对农民工子女实施知识援助》,他认为处于生活贫困状态下的农民,往往也是知识贫困者,图书馆应该坚持“普遍均等、实效持续”的原则,采用各种切实有效的手段为广大农民及其子女提供知识援助,真正实现知识援助的长效化与实效化〔10〕。

3 关于对弱势群体知识援助实践的几点思考

3.1 建立健全对弱势群体知识援助的制度和政策

国务院及各级人民政府应进一步规范图书馆法律法规中关于知识援助责任内容,促进弱势群体文化脱贫与致富。今后的《图书馆法》、《图书馆条例》应当更加明确地规定图书馆知识援助的责任与义务,对援助的范围、内容与方法都要有较明确的表述。可以借鉴 ALA的弱势群体政策分类制定的做法,我国可以根据国内弱势群体分为三大类别,个人生理性弱势群体、自然环境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排斥性弱势群体,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使对弱势群体知识援助更具有操作性和实效性。

3.2 坚持图书馆服务公益性原则

图书馆的公益性服务是图书馆对所有社会成员应尽的职责,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是社会平等的一种象征。弱势群体是社会一员,他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政府及全社会有义务给予关怀和协助。图书馆作为公共物品,它的公益性服务实质上就是对弱势群体体现同情、善意和关怀的媒介,是社会公平的体现。只有坚持图书馆服务公益性的原则才能有效做好弱势群体的知识援助。

3.3 建立起全国性的知识援助与保障体系

我国公共图书馆基本遍布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这为知识援助与保障体系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政府应统筹规划,以现有公共图书馆网络为基础建立起一个全国知识援助与保障体系。国家应加大社区图书馆、农村村级图书馆的建设,特别是人口众多的社区及地理位置相对偏远的农村图书馆、资料室的建设与管理,把公共图书馆网络这一知识援助体系延伸到全国每一个行政村与社区,使所有公民不管是贫穷的还是富有的都有获取知识的机会。另外,加快公益性数字图书馆建设,把人类的公共知识用网络免费提供给全社会的公民,让人们足不出户就能获得自己想要的知识。做到网络到达的地方就有我们的“图书馆”,就有我们的知识服务。

3.4 加强适合弱势群体的知识资源与相应设施建设

无论是老年人、犯人、病人还是各类残疾群体,共同点都是活动受限,他们需要图书馆在物理设施设备、馆藏资料、服务活动等主要方面付出更专门的努力,例如无障碍通道、盲人阅览室和盲人网络图书馆等。弱势人群渴望摆脱自身的贫困和危机状态,在知识需求上特别强调实用性,再加上生理性弱势群体对资源的特殊要求,我们应根据这一人群的特点建设补充图书馆知识资源与相应设备。

3.5 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

讲座是图书馆传统服务项目,近些年来讲座在许多图书馆开展得有声有色,受到广大读者和社会的欢迎。图书馆举办培训班,帮助弱势群体了解图书馆资源分布,掌握设备使用方法,熟悉文献检索策略,提高其自身信息知识获取能力;举办一些专题讲座,传授行业知识、讲解就业政策、预测行业发展,等等,对弱势群体就业进行引导,以避免其求职的盲目性。同时图书馆要积极开展免费咨询服务与定向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弱势群体的现实问题。

总之,随着社会文化的发展,图书馆的服务领域会进一步拓展,在为弱势群体服务中图书馆将会发挥更多更大的作用,关心弱者、缩小数字鸿沟,将成为图书馆人的共识。

1.肖雪.国外图书馆对弱势群体知识援助的历史与现状.图书情报知识,2006(3)

2.张玫.ALA弱势群体政策及对我国图书馆参与建设和谐社会的启示.大学图书馆学报,2006(1)

3.范并思.建设一个信息公平与信息保障的制度——纪念中国近代图书馆百年.图书馆,2004(2)

4.韩继章.走近平民——21世纪中国公共图书馆的重要课题.图书情报知识,2005(1)

5.刘兹恒,李武.论公共图书馆精神在数字时代的弘扬和延伸.图书馆,2004(4)

6.王子舟,肖雪.弱势群体知识援助的图书馆新制度建设.图书情报知识,2005(1)

7.张俊玲.面向“信息弱势群体”的公共图书馆人文关怀.图书馆,2007(6)

8.王世伟.构建信息无障碍的图书馆服务理念和体系.大学图书馆学报,2003(6)

9.王知津,贺婷婷.构建信息无障碍体系是提升图书馆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图书馆建设,2005(6)

10.王子舟.图书馆如何对基层农民实施知识援助.图书与情报,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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