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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听花开的声音

2010-03-21李清明

文学自由谈 2010年3期
关键词:散文文学文章

●文 李清明

我有一个作家梦。哲人说:人因梦想而伟大。我不敢有伟大的奢念,但梦想确实让我变得充实,让我对时光的流逝有一种紧迫感,让我时常触景生情,有意无意地回顾起自己所走过的路、所经历的事、所结交的人,并梳理起那些想得通或不曾想通的问题。正是有了这个作家梦,这种文学情怀,我觉得自己的心胸开始日趋悲悯、敏锐,即便是在喧嚣繁杂的都市,也能感受到心灵深处的颤栗,聆听到花开的声音。当然,她也曾让我精神憔悴,寝食难安,如影相随。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恐怕更是如此。

我曾把文学比喻成一只在蓝天下、碧水中游弋的白天鹅,露在水上的部分永远都是亭亭玉立,美若天仙,妩媚动人,而水下的双脚则必须不停地扑腾,劳作。

我生于上世纪的六十年代中期,那时,正是物质和精神食粮极度匮乏的时代,最大的精神会餐,不过是到村头一位姓涂的叔叔辈家中听他说书。涂叔曾经饱读诗书,他是从城中下放到我们村里接受改造来的。他说的书有《三侠五义》、《说唐传》,也有《智取威武山》、《南征北战》等等。只有听他说书的时候,我才感到精神欢愉,内心充实,忘了寒冷,也忘了饥渴……后来我才知道,这正是文学的神圣和伟大——既能美育自己,还能美育别人。经涂叔叔的指引,在后期的工作和学习之余,我阅读了《静静的顿河》、《忏悔录》、《百年孤独》、《红楼梦》、《三国演义》等更多的中外名著,知晓了雨果、司汤达、列夫·托尔斯泰、鲁迅、巴金、沈从文、汪曾祺等许多文坛巨匠。从此,我的文学天空更加辽阔壮美,心灵深处那因为文学而燃烧的火焰也越燃越旺。

现在我也写点文字,每次坐在书桌前,我眼前似乎总会浮现出涂叔说书的场景。我的写作也总是力求先娱己再娱人,先感动自己,再去感动别人。每次落笔,我都谨记:不说妄语,不说空话;在乎立意的大气,思想的深邃,语言的平实;在乎人物的鲜活,情景的真实,细节的幽曲,让同样经历的人同喜同悲,甚至还有新的感悟和联想;让不同经历的人,也能身临其境,会心一笑,如同饮上一杯新茶,清香缭绕,回味久远。

在涂叔叔的膝下我慢慢地长大,后来还知道了作家写书是有稿费的。当时,听说作家写一百字就会有三元钱的稿费,一千字自然就有三十元了。三十元钱,在我逐渐懂事的记忆中虽说不是天文数字,但绝对算是一笔巨款了。那时家乡的生产队里,一个劳动力挣一天的工分才值七分钱,刚够买一个鸡蛋呢。于是,我心里就盘算上了,不说一天写一千字,就算写一百两百字,不就可以抵上我父亲、大哥一天辛苦劳作的收入了么;不就可以出人头地,不再遭别人的白眼,不再整日像父辈们那样面朝黄土背负青天,整天劳碌奔波,欲哭无泪,汗珠洒八瓣了么!

这个念头一起,我便开始尝试着在农村的煤油灯下,涂鸦起所谓的小说、诗歌之类的文字,用母亲含辛茹苦喂养的母鸡下的蛋,换成一张一张邮票,向各文学刊物投稿。结果可想而知,除了换回来一封封退稿信,基本一无所获。但我就像一位着了魔的精神病患者,整日乐此不疲,八头牛也拉不回来,在贫穷的乡村继续着我那可怜、可敬的文学之梦。

回顾这段经历,固然有文学基础的问题,生活经历的问题,思想的问题,当然更有心态的问题。文学,不是光有热爱就够的。它需要灵气与悟性,学识与智慧,哲思与悲悯,孤独与想象。文学从根本上讲是对自我人生的超越。我想,一个人要超越自我,首要的便是端正心态,不为稻粱谋。只有解决了基本的物质生存条件之后,才有可能,也才有心性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才能轻装上阵;也只有“居庙堂之高”,方能更好地“忧国忧民忧天下”。当然,在中国的文学史上,也不乏“空乏其身”,用“饥寒之躯”心忧天下,创作出了脍炙人口、广为传颂的文学经典的人,远如杜甫、曹雪芹,近如“打工文学”一族的诸多同仁们,境遇大致相仿。他们是巨匠,是超人。他们超越了自我,超越了灵魂。我等常人无论是在精神上,还是在毅力上,都是无法望其项背的。

所以,从农村出来之后,无论是先期在部队从事新闻工作,还是后期边学习、思考、积累,边下海经商,我之想法,就是先解决生存问题,追求物质生活的宽裕,再求人格、心态、理想的超越和独立。没有名利的羁绊,没有物质生活的困扰,把写作当成一种纯粹意义上的倾诉,让叙述逐渐使自己的内心释然平静,在这种状态下写出的作品也许方能大气恢弘,让自己满意,读者满意。

有了这一段时间的铺垫,后期的创作,从一开始我便信守:常怀敬畏之心,不把创作当作休闲,不把文章当成“文余”,首先追求“本色”,再求超越和大气。贾平凹先生说,“听灵堂的哭声就可以辨清谁是媳妇谁是女儿”,因为女儿的哭声是本色的,而我所追求的写作本色,就是接近于一声接一声的女儿的哭声罢了。

在我的人生经历中,如果要从后往前推的话,经商之前,是从事企业管理,做过一段时期的军办企业和国有企业的领导,再就是当兵,当兵之前则一直生活在湘北农村。我有限的写作实践,基本上就是农村、军营、商场三大块。虽然,乡村生活的记忆对我来说已是渐行渐远,但她并没有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淡远,相反却日趋深邃和清晰。直至现在,我才仿佛明白,近二十年的乡村生活,是我真正的根。乡土已经存在于我的血脉之中。它几乎涵盖了我所有的成长记忆,并一直保持着童话般的纯真色彩。沈从文有句名言:“一个士兵要不战死沙场便是回到故乡。”我回故乡,不是蜻蜓点水式的,也非衣锦还乡式的,而是从梦中、从远处、从精神上、从灵魂的深处回到故乡,以此救赎灵魂深处的自己,并和那些至今贫穷但一直乐观豁达地生活在广袤的乡村大地上的父老乡亲对话。

“作家不能喋喋不休,要学会掌握语言撩拨的技巧,要使在场的叙述本身和不在场的意义之间保持张力。”这是法国作家罗兰·巴特曾说过的话。在这点上,我还要感谢在部队十多年的新闻工作和机关工作的经历。虽然采写新闻,在机关撰写会议材料、领导讲话与文学创作之间有很大的区别,但这些毕竟也是文字写作,特别是对怎样选材,怎样叙述,怎样用词造句也有着与文学创作同样的要求。这段生活不但让我实现从一个农村孩子到青年军官的转变,让我把草鞋换成了皮鞋,而且撰写发表的近百万字的新闻作品和文字材料,也使我初具了一定的文学记叙、文学修辞能力。我曾想,一个人说话为什么能张口就来,想到什么便能表达什么,那是因为我们从娘肚子里生下来便开始每天学说话,练说话。同样,对于写作而言,如果看多了练多了,看到什么,想写什么,自然就十分地流畅和自然了,所谓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道理是一样的。

这种写和练,在我过往的时光中,几乎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当兵之前是抄词典、背诗词、做读书笔记,见到什么写什么,想写小说就在练习本上密密麻麻地写上几十页,想写诗歌无论怎样憋屈也要像赶鸭子上架似的涂鸦上十行八行。到了部队之后,我更是近乎痴迷地胡写乱涂。当时,我给自己规定,一天要写一篇日记,写一篇广播稿,给报社投寄一篇新闻、散文或小小说,遇到星期六部队放电影,我还要在熄灯号吹过之后,趴在被窝里用手电筒照着,把当晚看过的电影故事从头到尾用自己的语言和文字叙述一遍。即使后来经商,我也没有忘记一边阅读文学经典,一边写日记、做资料卡片。在文学的崎岖山路上踟蹰独行,我承认自己没有多少天赋,惟有学习做一个勤奋的农民,先在春天满怀辛苦地播种,然后祈望老天能风调雨顺,再在金秋十月收获上三五斗五谷杂粮,仅此而已。

诗人于坚先生说,汉语的核心是诗,而散文不过是在语言上慢下来的诗而已。得了这个启发,我在写作中,也不断地磨练语言的技巧,力求自己的语言能平实、细腻和富有张力。我深知,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大到一部作品、一篇文章,小到一句话、一个词语,好与不好的秘密,其实就在于怎样运用语言。一个人,一件事,可以这样写,也可以那样写,但其中肯定有一种最佳、最精准的叙述方式。写作就是一种探寻,探寻最好的表达,或许,这就是语言本身的快乐了。

记得去年我写《支书生涯》这篇文章时,写到村支书权力很大,整日游手好闲,天一放亮,洗漱完便从村头走到村尾,看到谁家操办红白喜事,便坐下来大吃大喝一通,一直到天黑才抹着油亮的嘴巴回家。其中,我用到“喝酒吃肉”这个词,但看上去总感觉比较呆滞,于是我便把“吃”字改成了“呷”字。虽然,“吃”和“呷”意思相近,但“呷”字用到此处明显生动许多,也符合湖湘一带的乡村口语。我就是这样一点点体会语言的妙处的。

在这点上,我自己就曾走过许多弯路。像我们这个年龄段的人,在散文的学习时受杨朔、刘白羽等文章的影响较深。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经典散文,大都格式化,经验化,典型的三段论:铺垫、叙述、议论(大都是口号式的)。乃至于在写作中使用概括性和公众性语言多,喜欢转折叙述,爱用连词、副词、形容词,用动词少。写一篇文章,自然和不自然去追求五个“W”(时间、地点、发生、发展、结果)。过低估计读者的理解和阅读能力,总想把什么都讲清楚。写出来干巴巴的,没有一点让人回味和联想的东西。贾平凹先生曾说,散文就是一种味道,精神的味道,以及文字(语言)的味道。他认为,无论是写小说还是写散文,语言是第一的。文学就是语言的艺术。他还说,写作时要像哮喘病人说话——多用短句,少用长句。我很喜欢张爱玲有关散文的一个说法。她说,散文是读者的邻居。读好散文,就像和邻居拉家常。

后来,我又知道,除了语言以外,写作还得注重意境的深远。文学的意境有如作者在创作时设置的一个没有封口的箩筐,读者可以根据自身的经历和理解往筐里放置东西。意境越是深远,筐中容纳的东西和思想则越是丰富和精彩。一篇散文是否好看,关键处在于你的文章对读者心灵是否有启发,你给读者留下了什么?国学大师张中行先生临终之前与散文作家韩小蕙有一个对话。韩问他:“您觉得一个文人最重要的是什么?”张回答:“思想最重要!”后又加了一句,“有了思想才有别的”。

古往今来吟咏岳阳楼的文章的确不少,但能给人们留下印象的并不是很多,惟有范仲淹写下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岳阳楼记》而成为千古绝唱,这其中还是文章的意境和思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写景、写人、写事,一般的人都可以写,也会写得不错,但有没有思想,能否给人启迪?这就是衡量一个写作者水平的高低了。

再就是,散文的创作除了意境和语言外,还得注重文章细节的灵动。每读那些经典美文,都有浑然天成的感觉。汪曾祺老先生所说,“我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和谐,意境的和谐,细节的和谐,文字的和谐,其实也是另外一种深刻咧。提到文章的细节,首要的便是“强调在场”,不能空洞。写一个人,一个故事,要让这个人在自己的脑海中鲜活起来,先让其触动自己,再试图通过自己的叙述去感动别人。所以,无论是写人、还是记事,一定要有一个倾诉对象。一位资深的文学评论家曾说,写作的后面必须站着一个人,梁实秋则说,“有一个人便有一种散文”。

细节是生活的血肉,是生活的原生态,没有精彩的细节雕刻,一篇散文就会流于空洞,也很难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细节之于散文的意义,有时比小说还要重要。大凡那些写得成功、感人的散文,首先得力于它有精彩、独特的细节描写。我在《哈哈,毛老板》一文中,写毛老板因为文化不高,不管做多大的老板,公司从不使用出纳和会计,每到年三十中午吃过团年饭之后,就把所有赚到的现金堆放到饭桌上,询问分管各个部门工作的人,还差多少钱过年,当他听到大家回答够了的时候,便双手将剩余的钱扫向身边早已准备好的箩筐中,说:“没人要了,剩下就是我的啦,哈哈……”这个细节,既有现场实感,又有情趣,人物的个性也彰显出来了。

以上应该说是我自己在感受写好散文,乃至于小说写作最为重要的三个方面。汪曾祺就曾不断地实践,将小说和散文的写作“混为一谈”。他的经典《受戒》、《大淖记事》等等,既是散文,也是小说。看沈从文的文章也是如此,很难将他的经典作品去进行简单的区分。比如《湘行散记》等等。当然写好散文,还得注意文章的结构及叙述等等。比如,散文的写作要善于“纠缠”(对主题的纠缠),表述尽可能的不要太过于直白,要“暧昧”等等,这样的文章读起来才有味道。我最近写的《水乡月色》一文,重复用了母亲夜晚“喊魂”呼唤孩儿的声音。“宝宝哎——回来哦——回来哦——。”前面是单个的母亲在喊,在湖水的回应下,变成了许多母亲在喊:“宝宝哎——回来哦——回来哦……”实践证明,文章的高下就在于其境界的高下,细节和语言生动了则文章也会生动,人物鲜活了文章就有了生命力。

随着自身阅读和写作的深入,我发现许多作家,他们的文字是手术刀,哲思隽永,意境幽深,他们无疑是伟大的,如鲁迅、卡夫卡等。还有,类似张爱玲极富生活情趣的文章,那是与他们生命相关的,更是无法仿制。青年作家中我比较推崇张悦然那种自由的写作,文字的随心所欲中,充满张力和韵味,她大约是有文学天才的。记得她在长篇小说《誓鸟》的后记中有这么一句话:“我是呓人,靠卖梦为生。”试想,一个卖梦都能名利双收的人,是何等让人眼热啊。这些作家,我都曾迷恋和追随过,但各人的气质不同,文字也就不同,至少我是永远也成不了他们那种作家。

我喜欢用一种平实的语言,去叙述一种平实的故事和人生,去表述一种平实的思想,去追求平实中的隽永,平实中的深刻与和谐。记得湘军领袖曾国藩曾说过:“唯天下至诚能胜天下至伪,唯天下至拙能胜天下至巧。”所谓的“至诚”与“至拙”,又何尝不是一种更为深刻的平实呢?

这也是一种境界吧,它虽难至,然我心向往之。

应该说都市的生活是丰富而又精彩的。特别是自己有闲时、闲心、闲钱之后,在多少个云淡风轻的夜晚,当自己沐浴焚香、泡上一杯清茶,想静下心来读读闲书,写写闲字的时候,却总是被声色犬马般的电话牵走。然而,每当自己在每个万籁俱寂的深夜或是每个晨曦初露的凌晨,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书斋时,却总是懊恼不已——为自己定力的欠缺,为光阴的流失,抑或为离梦想越来越远。只有这时,我才蓦然发现:是书房那盏橘黄色的台灯,是自己那支三寸不烂之笔,方是真正让我心安之处。

于是,我又回到斗室,回到照亮灵魂的长明灯下,开始了我平实而又平凡的倾诉,重新聆听内心深处那花开的声音和颤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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