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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像与叙事:电视剧的审美文化阐释

2010-03-21宋永琴

文化学刊 2010年3期
关键词:视像媒介艺术

宋永琴

(大连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3)

毋庸置疑,电视剧是一门视听艺术。这个笼统的概括,是否能够深化电视剧的本体特性的研究呢?电视怎样讲述一个故事,视和听,即画面和词语的关系如何?视觉叙事,作为一个新的理论话语,是否以忽视听觉叙事功能为根本呢?这一系列问题在文化学、叙述学资源不断丰富的趋向下,亟须得到阐释和解答。

电视剧“视像”文化研究,基于“可视性”的探索,审视电视这一媒介的“视觉”特性。它作为电视审美文化研究的一个分支,对电视剧叙事理论研究和艺术生产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一、视像的叙述学

20世纪三四十年代以来,电子视像技术日渐把“视觉化”、“图像化”推向了文化领域的高潮,视觉成为一切形象文化的表征,这意味着人类已经摆脱语言“逻各斯”的霸权,进入了一个视觉叙述的时代。

视觉叙述是以对视觉审美加以特别关注的方式叙事。它是由电子媒介汲于叙述学的新型理论资源,是叙述学话语的新鲜血液。从叙述学理论的发展来看,传统叙述学正在发生着巨大的理论转变。米克·巴尔在《叙述学:叙事理论导论》(修订版)就把叙述学的定义从“叙述本文”延展为“叙述学是关于叙述、本文、形象、事象、事件以及‘讲述故事’的文化产品的理论”。[1]他非常重视电影媒介赋予叙述学的理论新资源,以电影叙事作品为例分析,首次明确提出了视觉叙述学的观点,认为电影使“本文”的叙述转向了聚焦。聚焦被作为视觉叙述的“恰当起点”,成为视觉媒介文化叙事和传统叙事的理论分界点,文学领域和其他视觉形象领域应更好地接受视觉叙述学,以提高视觉注意性。安德烈·戈德罗等人在《什么是电影叙述学》中,进一步区分了口头叙事、书写叙事与影片叙事的差别,从视点等角度探讨了电影叙事理论的普适性及独特性。可以说,视觉叙述学研究是在关注电影叙事艺术的实践中逐渐成长起来的,通过对“视觉性”、“视觉化”的特别强调,强化人们对图像与叙事关系等问题的关注,并从中透视出视觉形象蕴涵的美学价值。对于电视视像文化研究,电影视觉叙述不斥为其艺术认知的生长点。

电视作为大众传媒的主要手段,已成为叙事最具有代表性的媒介形式之一。“在当今的美国社会里,电视也成为最主要的故事叙述者。”“叙述不仅是电视上起主导作用的文本类型,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叙述结构就像是座大门或一只格栅,即使是非叙述性的电视节目也必须穿其而过。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世界是由这一叙述话语规则构成的世界。”[2]电视叙述什么及如何叙述,已经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国外有些学者已开始认识到电视叙事对于传统叙事理论的重要贡献。在电视理论家萨拉·科兹洛夫看来,广播电视从诞生起就对叙事学有着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他在《叙事理论与电视》一文中指出:“广播电视从发明、问世到不断成熟的这几十年也是对新批评领域内一门学科的发展起着主导作用,这门新学科就是叙述学,或简而言之,就是叙事理论。”[3]电视剧图像叙事,视像文化研究,其理论价值正在凸显。

二、视像≠文字叙事

电视剧理论界曾一度借用电影、戏剧、文学的艺术规律探索自身的本体意识,随着拍摄技术的日益进步,电视剧渴望摆脱其他艺术门类程式,从而形成自主实践和理论体系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我国电视剧叙事实践长期得益于文学著作叙事传统的滋养,很大程度上沿袭了“剧”的创作概念,重情节的铺排和波澜曲折,重故事的变化多端,而轻视电视媒介特性——屏幕图像的表现手段的丰富性和创新性。传统的“影视同质”论,也只谈电影的视觉愉悦,很少有对电视剧视觉维度的观照。这种创作和批评状况不利于电视剧作为一门独立艺术学科地位的确立。探究电视剧视觉化语言和视觉感知的特性为解决这一问题开通了路径。

美国学者斯坦利·卡维尔曾经指出:“一种媒介的美学可能性不是有人授予的,而是决于经由媒介对其内容表达的可能性,是通过给予特定的可能性以意义来创造的一种媒介。只有艺术本身能发现它的可能性,而发现一种新的可能性就是发现一种新的媒介。”[4]由此而言,文学叙事的美学价值取决于文字媒介表达上的可能性。索绪尔认为语言符号中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关系,是文学意义产生的根本。文学叙事的美学,是从形象——抽象——形象的过程,创作主体把自己的人生感受,通过概念化的语言文字符号以线性逻辑表现出来,这些文字符号在顺序排列中,转换为形象的描述和说明,由此展开想象、联想,产生间接的形象来指向意义。由此,文字媒介转变为一种蕴涵艺术“意味”的形式。电视与文字完全是不同的媒介形态,它直接以视觉表征把存在于创作主体脑中的想象以直观的视觉形象表现出来,这种形象直接性赋予媒介本身所能够实现的艺术感染力,转换为审美感性的现实。因而,电视媒介的美学可能性,在于其视觉化的形象手段,有益于使物理元素从自然形态转变为一种审美艺术的创造。电视剧以“虚构”叙事艺术形式,实现了这一点。从电视本体特质来看,摄影机的技术性导向了影像客观纪实,但是操纵摄影机的主体性将其从移步于现实的苑囿中解放出来,依据审美的需要来选择现象,知觉现象。随着电视数字成像技术的成熟及屏幕视觉效果的成熟,电视剧和电影一样,可以把一些电视画面作为“大手笔”来经营,画面是瞬间的,是人们固定下来的一个“时刻”。但是在这短暂的片断里,在这能指形象的修辞里,恰恰发现了一种表述意义的可能性,孕育着所指的美学指向,实现了影像瞬间的深度创造。这是电视向电影影像视觉力量的汲取,对电视剧视觉形象的艺术价值和精神取向提供了美学基础。而且,电视剧视觉和叙事是一体化的存在,叙事行为始终伴随着受众对视觉的感知。视觉叙述学把文学叙事理论用于“可视性”媒介(电影)的研究,为电视剧视像文化研究打开了探索的门径。

视觉统摄着其他感官的体验。本雅明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中对传统和现代两种视觉艺术进行了比较,指出传统视觉艺术是一种静观审美,是经由“凝视”而进行的对物象本质观照,而现代视觉艺术是一种包括视、听等各类感知在内的“触觉体验”,在瞬息流动的影像世界中,视觉和其他感官“触类旁通”共同参与了审美过程。[5]这个精辟的论述阐明了当下文化语境视觉内涵的衍变,理清了视像文化中视听关系的问题。米克·巴尔也曾谈到:“看的行为根本上是‘不纯粹的’……这一不纯粹的性质也可以适用于其他基于感官的活动,听、读、品尝和嗅,这种不纯粹性使得这些活动可以相互渗透,因而听和读可能也有视觉性的东西介入。因此,不能把文学、声音和音乐排除在视觉文化的对象之外。”[6]麦克卢汉依据电视图像的生成原理,得出电视图像要求“我们每时每刻拼命地用感知介入”,在这种介入中,身体的所有感官都被调动,它是一种“深刻的动觉参与和触觉参与”。也可以说,电视视像审美本身就包含视听在内的感知美学,听觉是对视觉审美中信息空间的补充。

“视觉是一种看的思维”(梅洛·庞蒂),它和文学叙事抽象——想象的思维有着根本上的差别。两种思维方式决定了二者在叙事策略、叙事话语、叙事时空等方面,采取了各自不同的方式来切入。通俗地说,就是电视剧视像呈现和文字叙事有着不同的讲故事的方法,一个侧重画面形象展示,一个侧重词语符号的描述、渲染。文字叙事是基于叙事“本文”话语功能的研究;电视剧艺术特性的研究,则是基于视像文化的思维特性在其哲学、美学理论层面所作的进一步深化。西方视觉美学理论可以分别从审美直观、审美感知和审美价值等层面为电视剧视像叙述提供理论阐释的依据,中国传统审美文化中重视形象感知及视觉化效果也具有可资借鉴的审美经验。

三、视像与文化表达

视觉叙述理论不仅关注叙述文本的内部表现形式,而且还关注可视媒介的文化属性对艺术表现的影响。在米克·巴尔看来,“叙述学是一种文化理解方式,因而,叙述学是对文化的透视”。[7]电视剧正是如此,于德山在《视觉文化与叙事转型》一文中也指出:“电视图像叙事真正创造、释放了‘图像’叙事的威力与作用,以电视图像为代表的视觉文化强势阶段开始形成……以电视图像叙事为代表的视觉化叙事类型开始成为主导型的叙事类型,开始占据社会叙事格局的主流。电视叙事铺衍着社会的话语,构成了西方后现代现实典型而驳杂的叙事文本。”[8]这里把电视图像叙事作为一个明确概念提出来,可以说是明确肯定了电视图像叙事,是一个特定文化阶段的产物,它所构成的文化讯息成为视觉文化的主流形式。而且,电视视像构成了一股强大的社会“话语”权力,其媒介的影响力正促动着社会文化形态发生彻底的变迁。

电视剧是电视文化中备受重视的一种艺术传播形式,叙事过程附带着浓厚的社会文化讯息。其艺术形态和文化品性往往扭结在一起。作为一种独特的视像文化形式,电视剧叙事艺术和文化语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视觉文化时代传媒技术迅速发展,依赖媒介的力量获得近乎完美的视觉效果已成为具有普遍性的审美意识,这对电视剧叙事画面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对画面视觉思维的探究,观看什么及如何观看,既是视觉文化研究的核心,也是电视剧审美研究的重心所在。视觉影像以潜移默化的感染力、渗透力,日渐提高了观者的审美水平。因而,电视剧不仅要在叙事结构技巧层面取胜,更要在画面图像这一“叙述话语”上着力,才能实现真正的“电视化”审美。

也就是说,电视剧视像文化研究,是从视觉思维和视觉审美心理角度关注电视剧独特的视觉“肌质”,是对电视剧空间造型和表意功能的拓展,有助于电视剧叙事突破审美的感知领域,唤起观赏者的想象、情感和思维,通向美感和艺术之途。同时有益于理清视觉文化时代中国电视剧审美文化理念和艺术生存的变化趋势。具体说来:

(一)中国电视剧特有的本土文化地位,亟须突破传统观念的苑囿

与西方国家不同,电视剧在中国具有特殊的文化身份和艺术地位。观赏电视剧,不仅是人们精神娱乐的主要形式,也是大众汲取传统文化滋养、观照现实生活的重要渠道。当前电视剧的创作,一方面,电视剧艺术生产在追求商业利润的最大化,日渐放逐审美价值,题材上盲目跟风、概念化操作严重;另一方面,电视剧作为当下人们最主要的精神娱乐方式,在闲暇愉悦的同时担负着艺术创作对人们精神“塑形”的功能。一些精品电视剧作致力于对现实主义的深刻反映,显现出导演和艺术家心灵深处对社会人生的诗意烛照和人文关怀。这两种创作观念指导下的作品必然是良莠不齐,使电视剧徘徊于艺术与非艺术的门槛之间,难以适从。另外,囿于一些普遍观念,如电视屏幕狭小、清晰度低等,电视剧的影像意识一直较为薄弱,视觉画面的感知效果不被重视;导演和编剧在创作中缺少个性,仿制、模仿现象严重,艺术创新不够,影像视觉表现难以形成一定的主体风格。再加上传统的电视剧叙事观念是根植于文学性的,并不注重从视听语言上实现对传统文学叙事语言的文化形态进行媒介转换和提升,而是以“忠实”呈现为创作之本,直接把文学本文分切、挪移到电视“图本”中,陈陈相袭,结果是根本悖谬的,造成了电视叙事艺术生命力的枯竭。这也是为什么众多名著改编遭到非议的根本原因。文学名著的影视改编如果只是注重原有故事内容的再现和传达,没有充分发挥可视媒介在审美实现的种种可能性及电视本身的视觉形象的感染力,依然借助文本文字来推动叙事,那么,只能是事倍功半,使得叙事“图本”的艺术价值明显劣于文本。可见,电视剧艺术创作实践中的种种因素,技术的、商业的、美学的以及创作观念上的,都将对电视剧艺术本体的定位产生影响,使其徘徊在审美活动的边缘地带。因而,从图像叙述角度审度电视剧艺术的美学特性,开辟一个新的研究视野,将有利于突破一些传统观念的局限,探寻电视剧艺术独特的审美品性,从而确立电视剧艺术美学在民族文化中应有之地位。

(二)视觉文化时代电视剧审美文化功能亟须重视

视觉文化浪潮是对西方长期以来理性“逻各斯”的对抗和反驳。其基本特征是以“视觉化”、“图像化”趋势作为文化的表征,凸现感性把握世界的审美需求。我国电视剧作为一种新兴的视像文化产业,已成为人们精神娱乐和价值引导的主要力量,担负着重要的审美文化功能。但是,纵观电视剧的发展历史,无论是传统的“影戏”观,还是沿袭偏重声响的广播特性,在当下审美文化语境中,电视剧都已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勃发的视听“潜意识”,人们对电视剧影像效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一些电影导演曾经对电视剧的影像功能作了可贵的探索,视觉效果呈现上体现出自身独特的风格,如李少红的《雷雨》、《大明宫词》、《橘子红了》等剧作,满足了人们对视像审美的新鲜渴求。因而,从电视剧艺术本体特征及技术条件出发,依据视觉思维和视觉心理机制,探求电视剧叙事的内在机制并对其画面效果进行艺术的、风格化和审美性的创造,提升视觉形象的心理愉悦效果,将势在必行。

此外,视觉文化时代普遍存在的感性消费特征,不可避免地波及电视剧所负载的文化讯息的传播及其“视觉域”的呈现。视觉快感追逐,“娱乐”成为统领一切叙事的策略。一方面演绎着“声光秀”、“人物秀”的欲望景象,补偿了人们日益膨胀的物质的、精神的消费需求,另一方面电视剧以娱乐为导向将会炮制出各种以满足感官欲望目的的叙事策略,感官刺激压倒了“图像主题”。如叙事中无处不在的“都市化”消费情结,种种“浸泡式”景观,使得电视剧艺术创作远离现实主义,远离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注,电视剧宏大的叙事和深度的价值模式在感性欲望的“狂欢”中日渐被消解。此外,电视剧文化产业迅速发展,商业利益常常左右着电视艺术走向。电视剧生产正在转变成一种符号化、类型化的“配方程式”。“视觉优先”的趋势下,类像、仿像使得电视剧场呈现出表意的危机。尼克·史蒂文森指出,大众传播媒介促成了一种反思性的文化。视觉文化以形象的思维范式制造着叙事快感,也建构或消解着意义的生成。从电视剧审美文化角度及其承担的文化功能来看,如何叙述和叙述什么在当今已成为亟须关注的问题。

四、“走向艺术的技术”

约翰S·道格拉斯在《技术的艺术》中,对电视技术和艺术技巧的关系,从艺术实践的角度作出了种种探索。电视剧是技术与艺术的综合体。声、光、色既是物理形态的自然元素,又是电视艺术中必不可缺的审美要素,更是叙事表意的重要手段。回顾电视剧叙事艺术发展,曾经受到各种技术条件的限制,需要不断从电影、戏剧、文学中寻求艺术表达的拐杖。随着电视拍摄、剪辑到视频技术的日渐成熟,电视艺术审美实现的功能正在逐步增强。从黑白屏幕到彩色、高清屏幕,再到液晶电视,从单机跟踪到多机定位拍摄,非线性数字编辑技术,电视剧艺术上的突破往往和技术上探索联系在一起,各种技术元素造型力量的充分发现,成就着电视叙事媒介在美学和艺术上的“新的可能性”。和过去相比,电视艺术空间造型能力、画面视觉效果、影像意识都得到了大大增强,而且随着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将会越来越成熟。可以说,光缆技术、数字成像、高科技数字模拟等技术力量已成为电视审美创造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技术的发展将大大开拓电视剧进行空间叙事的能力,面对文学、电影艺术,电视剧也可以说“我能”。

今天技术的进步,使一切艺术表现皆成为可能。电视剧,作为大众人文精神和娱乐意识并存的艺术领域,表现什么与如何表现的问题同样重要。电视剧视像叙述及其美学特性的研究,既是视觉文化时代下图像转向的必然趋势,也是电视媒介技术带来的艺术功能的进一步拓展和延伸。

[1] [7] 米克·巴尔.叙述学:叙事理论导论(修订版)[M] .谭君强,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192.266.

[2] [3] 罗伯特.重组话语频道[M] .麦永雄,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45.47.

[4] 斯坦利·卡维尔.看见的世界[M] .齐宇,利芸,译.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1990.37-38.

[5] 本雅明.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M] .王才勇,译.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17-18.

[6] 米克·巴尔.视觉本质主义与视觉文化的现象[A] .雅克·拉康,让鲍得·里亚.视觉文化的奇观——视觉文化总论[M] .吴琼编.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8] 于德山.视觉文化与叙事转型[J] .福建论坛(社科版),2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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