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平衡协调
2010-03-21
文化学刊 2010年3期
周青山在《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撰文指出:大学内部存在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两种基本权力形式,这似乎已经成为世界性的共识。学术权力包括学者个体的权力和教授团体的权力,作为学术组织的最高行政长官,大学校长进行内部管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就是处理好以自己为代表的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尤其是教授团体拥有的权力关系。事实上,两种权力的并存现象,说明两者既有存在的合理性又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一方权力形式的局限性恰恰又是另一方权力形式的合理性;反过来同样成立,两者呈互补的关系。所谓权力的协调,就是赋予权力双方适度的合理权力。双方之平衡之协调,其校才可治、有治、善治、有效治。它包括:管理价值的协调——平等、效率、自由、约束;管理内容的协调——学术事务和行政事务;管理者的协调——教授和管理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