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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意进取 改革创新全面开创建设与管理工作新局面

2010-03-18罗建军

海河水利 2010年2期
关键词:海委项目法人除险

罗建军

(海河水利委员会建设与管理处,天津 300170)

1980年,海委建委之初即设置了工程管理处,负责工程管理、防汛抗旱工作。同年,随着海委业务范围的扩展,增设了基建处,负责工程的建设管理。随后,工程管理处更名为水利管理处。2002年,海委根据职责需要,将防汛抗旱办公室从原水利管理处分离,成为一个独立部门,并将水利工程管理与建设管理有机结合,成立建设与管理处 (以下简称建管处)至今,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工程管理科、建设管理科、市场监督管理科和综合技术科。建管处主要职责为:指导流域内河流、湖泊及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授权范围内的河段、河道、堤防、岸线及重要水工程的管理、保护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许可、海委直管河道的采砂管理;负责直属工程岁修项目管理;指导流域内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按照规定或授权负责具有流域控制性的水利项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要水利项目等中央水利项目的建设与管理,组建项目法人;监管水利建筑市场。

1 主要成绩

1.1 水利工程建设成就斐然

1963年,毛泽东主席发出“一定要根治海河”的号召,掀起了根治海河的高潮。党和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水利建设,先后修建了大、中型水库110多座,并开挖疏浚了子牙新河等大、中型河道。1980年海委成立以后,对海河流域进行统一的规划和治理,在“上蓄、中疏、下排、适当地滞”的方针指导下,大力开展水利工程建设。

(1)大力开展河道治理。完成了漳河治理、卫河清淤和扩大治理、永定新河清淤复堤、海河干流治理工程以及海河口、独流减河口清淤工程。通过治理,有效地提高了河道的行洪能力,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完善了城市供水系统。通过兴建引滦入津工程、引滦入唐工程、引青济秦工程、引黄入晋工程、引黄入淀穿黄工程、引黄入卫穿卫工程等,有力地缓解了城市工业和生活用水的紧张局面,促进了城市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3)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取得新的进展。实施了官厅、岳城两大水库大坝加高工程、册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黑汀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独流减河进洪闸除险加固工程等。目前,按照中央提出用3年时间完成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目标,海委强化措施落实,狠抓进度、质量和安全,岳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有序推进;对流域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进行了2次对口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有力促进了流域病险水库加固工作的实施。对流域内水闸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普查,并对委直属海河防潮闸等12座水闸和大黑汀水库大坝进行了安全鉴定。编制上报了《海委直属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并对流域内病险水闸除险加固规划进行了审核。

(4)在建直属工程进展顺利。“十一五”以来,海委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共20项,批复概算总投资5.59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5.20亿元,已验收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官厅密云水库上游水质水量自动监测系统二期、漳河上游治理水事纠纷三期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漳卫新河治理(四女寺—辛集)、潘家口水库防汛上坝公路加固改造等4项工程全部完工;海河下游直属防洪堤防除险加固、南水北调东线穿黄等工程加快推进;岳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展顺利,力争2010年底完成。

1.2 建设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就

1995年,海委出台了《海河流域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拉开了建设管理改革的序幕。同年,成立了海委工程建设监理中心。1997年,海委在水利建设过程中大力推行建设监理制以加大质量监督和行业管理的力度,对委属基建工程的质量和质量评定进行监控并实行了质量评定的一票否决制,建管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1999年,海委制订了 《关于加强海委直属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着重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三项制度”改革。2000年,根据水利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委系统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实际情况,海委及时提出了海委直属基建工程要实现“四个一流”(即一流的设计、一流的施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质量),“两个确保”(即确保工程质量全部合格、确保资金使用不违纪),“三个提高”(即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工程质量有明显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有明显提高),“一个突破”(即所有工程要实行招投标)的目标。同年,海委正式批准水利部海委基本建设工程质量中心站更名为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海河流域分站。

几年来,海委认真贯彻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以及合同管理制,积极探索了代建制模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系,促进了各项水利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1)完善了以项目法人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体系。结合海委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特点,先后组织制订了 《海委系统非经营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管理办法》、《海委系统非经营性项目法人考核管理办法》、《海委系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示范文本》与《海委系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责任书》等7个管理办法,建立了评标和验收专家库。同时,实行了《海委系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责任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项目法人建设管理行为,落实了责任;坚持项目法人年度考核制度,严格了项目法人组建等管理,各项目法人基本健全了内控制度,做到持证上岗,切实加强了管理。

(2)规范了水利建设市场监管行为。建立并完善了水利工程评标、验收等3个专家库,出台了《海委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办法》,实行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招标,进一步规范了水利建设市场。配合水利部开展了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了对设计、监理、施工、质量检测等单位资质的管理,并与监察部门共同监督招标投标活动,确保了评标的公正性。截至目前,海委达到规模和标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率达到100%。

(3)认真抓好质量与安全管理。狠抓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建设,制订了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手册》、《维修养护工程质量监督书(试行)》、《维修养护项目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试行)》、《水质自动监测站质量管理办法》、《水土保持遥感项目质量管理办法》等。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有效防止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深入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度汛检查以及主要设施检查,确保“四个安全”。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度汛预案,明确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日常巡查,确保工程运行安全。

(4)进一步提高了验收质量。完善了有关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率先实行了竣工验收前工程质量抽样检测和竣工验收投票制。认真贯彻落实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规章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制约验收的相关问题,严格竣工技术预验收和专项验收管理,提高了竣工验收技术含量,确保了工程投资效益的发挥。

1.3 水管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上世纪80年代,海委按照“加强经营管理,讲究经济效益”的水利方针,积极开展综合经营和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了工程管理水平。2002年1月,海委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实行水管体制改革,2006年底全面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并通过验收。所属45个水管单位全面实行了“管养分离”,初步建立了职能清晰的管理体制、管理科学的运行机制和经营有力的维修养护队伍,组建了11个维修养护公司。责、权、利、人、财、物形成了新的统一,每年落实两项经费9 382.01万元(其中维修养护经费6 833.29万元),基本健全了社会保障体系。通过水管体制改革,激发了广大职工的工作热情,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高,直属水利工程面貌得到显著改观,工程设施完好率逐步提高,已实现标准化堤防建设700余km,近1 100 km的护堤地得到了恢复,其中90%以上修复了界埂、埋设了界桩。

1.4 工程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几年来,各单位不断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和科学调度,大力推进水利工程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建设,确保了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的发挥。

(1)规范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水管体制改革以来,海委先后制定、修订了8项管理办法,委直属各管理局也根据实际制定了70余项规章制度,有力保障了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展开。2007年,海委出台了 《海河水利委员会直属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和分级、分层次的维修养护工作管理体系,使维修养护管理工作纳入了规范管理的轨道。

(2)工程管理方式已发生质的改变。几年来,通过开展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不断增强干部职工责任心和荣誉感,工程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引滦工程管理局、漳卫南运河临清河务局分别保持了国家一级、二级管理水平,漳卫南运河盐山河务局、清河河务局、乐陵河务局获得了国家二级水管单位荣誉称号,漳卫南运河馆陶河务局通过了国家二级水管单位验收。同时,还积极完成了流域内陡河水库管理处等3个国家一级水管单位的复核工作。考核工作强化了工程的日常管理与维修养护,各单位基本建立了一套新的管理模式和方法,实现了由突击式管理向日常规范化管理的根本性转变。

(3)工程管理现代化水平有了一定提高。独流减河进洪闸、大黑汀水库等一批水利工程,结合除险加固进行了工程信息化建设,完善了现代化管理手段,工程管理水平和效率得到了提高。

1.5 河道管理得到加强

多年来,海委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河道管理,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了全面的提高。

(1)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制定并出台了 《海委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制度》等管理制度,明确了职责,提高了审批质量及效率。

(2)加大采砂管理力度。全面禁止直管河道采砂,漳河沿河19个采砂场点基本关停,采砂管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各单位也采取广泛宣传与严厉打击相结合的措施,开展了多起专项整治行动,违法采砂等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维护了河势稳定。

(3)加大了违章事件查处力度。每年汛前联合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对涉河建设项目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先后查处了岳城水库库区及周边地区违法采煤、河道管理范围内违章施工等案件10余起,消除了不利影响。

(4)狠抓规划修编。在综合规划的基础上着手编制岸线利用管理专项规划,对河道岸线功能进行合理区分和科学管理,为开发河道岸线、利用河道提供重要依据;扎实开展采砂管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从而保障河道采砂科学、合理、安全、有序地进行。

1.6 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整体素质

加强对建设与管理队伍的培养,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的教育培训,还派员参加了国家计委、水利部等单位组织的培训班,强化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建设管理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在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的同时,海委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援藏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才援助与帮带队伍为主”的工作思路,着力做好水利人才和智力援藏。2002年至今,共举办了5次培训班,累计培训学员达480多人次,同时选派了6名优秀建设管理人才充实到西藏水利厅建设管理工作一线,大大提高了西藏的建设管理队伍水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临的挑战和问题。首先,如何建立科学的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尽快改变落后的工程面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涉及到深层次改革问题,具有一定的难度。其次,项目法人管理不到位,导致工程建设周期长,影响工程效益按时发挥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一些单位还存在管理粗放、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手段落后以及河道管理相关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尚不完善等问题都亟待解决。

2 未来展望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水利发展与改革实现历史新跨越的重要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提出了更高要求,海委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也将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海委中心工作,坚持建管并重、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注重服务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整体水平。

2.1 多措并举,促进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1)不断深化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以项目法人责任制为核心、代建制为辅的建设管理体系,积极实行集中建设模式,控制使用代建制模式,进一步落实主管部门、各项目责任单位、项目法人以及各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2)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项目法人组建及施工、监理招标,强化责任落实,坚决履行开工审批制度,强化合同管理,严格工期管理,健全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切实落实质量终身负责制。

(3)严格验收管理。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和项目竣工验收,确保工程早日发挥效益。

2.2 突出重点,抓好病险水库(闸)建设

(1)狠抓除险加固前准备工作。对已完成安全鉴定、列入病险水库(闸)规划的工程,抓紧完成初步设计审查等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在直属水闸安全普查中认定为三、四类的水闸要抓紧进行安全鉴定,为工程除险加固打好基础。加快推进岳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争取2010年底完成。

(2)加强与各地建设与管理部门的协调与合作,不断推进流域病险水库(闸)的除险加固工作。按照水利部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总体部署要求和海委制定的 《海河流域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项目对口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加强对流域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检查与指导,督促各除险加固工程按期完成建设目标任务。

2.3 强化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按照“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总体要求,落实责任,健全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加强对建设全过程的检查与指导,重点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大检查力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力度,确保工程安全。

2.4 明确责任,进一步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1)强化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总负责制,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具体人员,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形成工作有人管、任务有人抓、责任有人负、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加强工程日常管理。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工程运行记录制度及重大事故报告等制度和办法,强化制度执行;坚持对工程日常运行的检查,逐项工程查找安全隐患,对于存在的各类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工程带病、带险按原标准运行。

(3)进一步完善工程运行管理制度。继续深化水管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国情、水情的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制定工程运行管理标准,量化各项工作,积极开展水管体制改革后评估,促进工程管理精细化,提高工程管理整体水平。

(4)大力推进工程管理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全面开展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着力推进海委水利工程管理示范单位创建等活动。不断加强各项工作,切实提高现代化管理手段和水平,打造一批有海委特色的示范管理单位,努力使工程管理水平达到国际级管理标准。以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促进工程管理规范化,以工程信息化建设促进现代化。

2.5 依法管理,确保水利工程与河道安全

(1)继续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行为,着手研究制定有关审查技术标准,进一步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建立分级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占用水域和岸线的涉河项目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2)加大河道禁采执法力度,依法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坚决遏制在水库库区及周边地区的非法采煤活动。定期开展河道管理宣传活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保障水利工程与河道安全。

(3)加快海委直管河道岸线利用、采砂管理等规划的编制,并积极进行相关制度建设,做到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河道健康生命。

2.6 夯实基础,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1)抓好队伍自身建设,树立良好作风,努力培养出一大批敢于负责、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建设与管理人才。

(2)抓好市场主体的监管工作,按照水利部要求完成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构建竞争有序的水利建设市场环境。

(3)启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抓紧完成基础资料整编、《水闸管理技术规程》修订等工作,按照水利部安排认真开展水管体制改革后评估以及水利工程现代化管理等课题研究,努力解决当前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建设与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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