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船业春天里的“一抹绿”
2010-03-06张婷
张 婷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经济研究中心
一、“后危机时代”下拆船业面临的“绿色”挑战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世界航运业步入萧条,运力供需严重失衡。在航运业低迷的情况下,业界积极呼吁船东拆船,全球老旧船舶拆解加速,部分货船甚至提前淘汰,沉寂5年之久的拆船业迎来了新的高潮。2009年全球拆船厂购买拆解船舶共计1014艘、3150万载重吨,较2008年增加1倍,创造了自1996年以来拆船量的新高。进入2010年后,随着世界经济步入“后危机时代”,航运业和造船业已进入深度调整期,新接船舶订单的下滑趋势将导致2011年的后续订单不足。从造船、航运、拆船的循环关系来看,拆船业也必将面临从春天再到冬天的往复,繁荣兴旺的情形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因此,在目前拆船业兴旺发达的市场背景下,解决由此带来的安全、环境与健康问题,将是拆船业面临的重要挑战,也是全球海事专家高度重视的关键问题。
1.“绿色拆船”理念根植拆船业
拆解船舶含有大量诸如油类、石棉制品、重金属、油漆等各种有害废弃物质,如果在拆解过程中不以安全环保的方式加以处置,就极易造成有害物质和气体泄漏,不仅会对拆解工人的健康产生严重危害,而且会污染海洋环境。目前,欧盟、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劳工组织(ILO)等具有影响力的国际组织对绿色航运、船舶环保、企业社会责任日益关注;许多国际船东在选择拆船厂时不仅看重其拆解价格,而且将拆船厂的安全环保能力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国际舆论也正在迅速向“绿色拆船”倾斜。“绿色拆船”正在成为世界拆船业的主流。
2.《拆船公约》带领拆船业进入绿色环保新时代
2009年5月,香港外交大会上通过了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以下简称《拆船公约》),公约涉及船舶的设计、建造、营运以及拆解的全过程,并且对船上有害物质的处理、船舶拆解设备的要求、船舶拆解过程的控制、拆解工人的安全与培训,以及应急反应措施等方面均做了详细的规定,同时对船舶生命周期拥有时间最长的船东也做了责任要求。《拆船公约》的通过无疑是将世界拆船业的发展带到同一起跑线,并对拆船业在安全环保的环境中保持可持续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拆船公约》如能生效实施,必将带领全球拆船业迈入“绿色拆船”的环保新时代。
二、中国拆船业积极占据“绿色拆船”市场
1.中国拆船业提升“绿色”面临有利形势
目前世界拆解业形成了以南亚大陆印巴孟三国的传统拆船模式和注重环保意识的中国拆船模式两大阵营。南亚大陆国家拆解设备与国际标准相差较大,大部分拆船企业标准较低,多采用冲滩拆解等不注重环保的拆船模式,其拆解过程工伤意外较多,拆解周期较长等;相比较我国拆船企业更注重环保要求,目前主要采用安全环保的码头或船坞拆解方式,拆解过程以岸基码头挂靠和先进机械作业相辅,在拆解技术、工艺、环保设施、劳动保护以及生产效率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同时,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绿色拆船目标,不仅涉及拆船、造船、修船几方面的责任,更需要国家政府对拆船业的管理责任。我国政府对于国内拆船业的发展一直持支持态度。从1982年起,国家政府对拆船工作就表示关心和重视,明确提出发展拆船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项长期的政策,要求拆船业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上规模、上水平,并陆续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规范拆船业的循环持续发展,充分体现了对“绿色拆船”的导向作用。
2.中国拆船企业积极推行“绿色拆船”
我国拆船企业不断加大在拆解工艺、综合利用、废物无害化处理等诸多方面的投入,依靠科技进步变废为宝、化害为利,变无用为有用、变一用为多用,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环境友好率。在拆解生产活动中,有资质的企业已经杜绝了污染严重的传统冲滩拆船方式。
为实现绿色拆船的发展目标,我国拆船企业积极寻求技术上的突破。部分拆船企业成立了具备资质的专业清污队,可对拆解船舶的油类污染物做到有效控制,建立了先进的污水处理系统,通过物理、化学、生化等方式处理污水,将固体废物等有害物质交予专门机构处理。在与印度、巴基斯坦等国拆船企业的竞争中,我国拆船企业在环保、安全、设备方面具备良好的优势,尤其在环保要求上,更是大幅领先印巴等国。
我国拆船企业已经受到发达国家和环保意识较强的国际船东的青睐。21世纪初,荷兰铁行渣华、德国汉堡秀、英国BP、美国雪弗龙等公司40多艘约100万轻吨废弃集装箱船和油船与我国拆船企业开展了绿色环保清洁拆解合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近年来在绿色环保拆船方面与马士基、日本邮船等国际知名航运企业保持了良好的合作。日本邮船集团继2001年与中国拆船厂建立合作后,所有废弃船舶均在中国拆解,仅2008年1年就在中国拆解船舶共计20艘,主要原因正是看重了中国拆船企业的“绿色拆船”实力。
3.中国政府纷纷出台“绿色拆船”政策
2009年9月,我国政府公布了《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其中对拆船企业的设址、应急器材的配备、拆解作业的安全与防污染措施、作业的检查和审批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有效提高我国拆船业的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水平,为《拆船公约》的履约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绿色拆船”约定对中国拆船业的影响
我国拆船业的绿色环保水平虽然受到了国际组织、国际船东以及同行的高度认可,但在这种“绿色”光环的照映下,我国拆船业也同时经受高成本的困境。由于我国拆解船舶的主要方式是船坞拆船和码头拆船,因此企业经营成本较高;而南亚拆船国受当地经济实力的影响,拆船业发展水平较为落后,大多采用成本低廉的冲滩拆船方式和低标准的拆解设备。中国拆船企业虽然具备世界一流水平,但与这些拆船国家相比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价格竞争力。
同时,对部分小船东公司而言,在选择拆船厂时往往将价格作为主要标准,尤其在前几年拆船业萧条时期,为数不多的废旧船大多被卖到设备差、成本低的印巴等国的拆船企业。我国也有一部分船东由于欠缺环保责任而将本国废旧船舶卖到国外进行拆解。因此,我国拆船业在深入发展“绿色拆船”的同时面临一定的制约性。
尽管压力与制约共存,但全球“绿色拆船”的风暴也增强了中国拆船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拆船公约》将拆船市场准入门槛提高,有助于中国拆船业获得往年因价格因素而丧失的市场份额,为我国拆船业的发展赢得了更多的机遇。中国拆船业作为国际拆船业安全环保的领先者,“绿色拆船”无疑是我国拆船业实现自身飞跃发展的良好契机。
综上所述,我国拆船业在压力和动力并存的环境中,只有充分发挥自身的“绿色优势”,抓住机遇,才能引领拆船业良好持续的发展。首先,应根据拆船业的资源条件和区域特点,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合理调整产业布局,进一步提高拆船企业的拆解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拆船资源利用率。其次,在坚持废船资源再利用的同时,大力开展清洁生产,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拆船生产中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建设低排放、无污染的绿色拆船厂。最后,要提高固体废物和废水的再循环利用率,推广先进的节能和环保技术,淘汰或改造资源浪费、污染严重的拆船工艺和装备,使我国拆船业走上循环经济型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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