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把握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科学性
2010-02-16潘萍
潘 萍
(湖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湖南 长沙 410006)
科学把握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科学性
潘 萍
(湖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湖南 长沙 410006)
科学性作为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基本特征,作为其获得对中国妇女解放运动之指导地位的理性根源,绝非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妄我自封或臆想虚断。要科学把握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科学性,必须科学把握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阶级性质、思想渊源、哲学基础与发展品格,将其视为理论科学性的外显具象载体与内源根本保障。
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科学性
作为在妇女解放理论领域内实现了从内容到形式的划时代变革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自产生伊始便使妇女解放理论真正成为科学,绝非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妄我自封或臆想虚断。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科学性既内源、又外显于理论的阶级性质、思想渊源、哲学基础与发展品格之中。因此,科学地把握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科学性,即必须科学地把握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阶级性质、思想渊源、哲学基础与发展品格,将其视为理论科学性的外显具象载体与内源根本保障。
一、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阶级性质
在阶级社会中,任何哲学总是以抽象一般的形式反映着一定阶级的物质利益与政治态度,适应一定阶级的需要并为其利益服务,因而总是属于某一特定阶级世界观的系统理论。如同不存在超党派的哲学一般,阶级社会中亦不存在超阶级的哲学。作为一种哲学化的妇女观,自产生伊始便带有鲜明性别政治倾向的妇女解放理论必然带有鲜明的阶级性。
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从不回避理论阶级性的问题。他们多次明确宣称: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解放的条件的学说”[1](P230),“是无产阶级的思想体系”。[2](P299)而既然作为整体的马克思主义具有异常鲜明的阶级性,因此作为无论在思维逻辑上、抑或现实文本中都构成了“关注被压迫阶级之解放,谋求公正、平等社会之实现”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便同样也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不同于西方女权主义理论主要代表资产阶级、特别是资产阶级中上层妇女的利益,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集中代表着无产阶级妇女的利益,是为以无产阶级妇女为主体的最广大劳动妇女群众的解放斗争实践服务的。
而从另一个角度看,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阶级性恰恰是其形成的必要前提。马克思、恩格斯正是在对资本主义现实研究的过程中,发现了“资本主义使用机器的第一个口号是妇女劳动和儿童劳动!这样一来,这种代替劳动和工人的有力手段,就立即变成了这样一种手段,它使工人家庭全体成员不分男女老少都受资本的直接统治,从而使雇佣工人人数增加”[3](P169)的事实,注意到了资本主义工厂制度对女工更为沉重的剥削,以及使原本还带有些许温情的家庭也成为资本压迫妇女的重要场所,甚至带来了无产阶级的男子“出卖妻子儿女,成为奴隶贩卖者”[3](P170-171)的无耻后果,同时还敏锐地发现,早期无产阶级妇女解放运动一方面推动了保护妇女的劳动立法发展,另一方面又导致女工出现就业不利、工资降低甚至被直接解雇的矛盾,在建构无产阶级解放学说的同时,又有意识地对妇女问题进行了特别抽象,以唯物史观为方法论展开了对妇女受压迫根源的分析、对妇女解放条件、道路与途径的思考,从而最终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解放理论。换言之,如若缺乏阶级性,即缺乏对以无产阶级妇女为代表的最广大妇女群众特殊解放利益与需求的关注,缺乏对无产阶级妇女解放运动的反思总结,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产生将毫无现实的可能。
与此同时,承认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具有阶级性,并不与其具有科学性的判断相矛盾。因为,所谓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科学性,并非意指它比其他理论更多地反映了妇女解放思想的共性或普遍性,而是强调它能够并且已经揭示出“妇女解放”历史进程中所存在的不依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性。这种客观规律性内蕴于人类社会历史的整体发展规律中,需要借助最为彻底的理论批判精神才有可能被正确地揭示与反映。资产阶级就其保守的阶级本性来说是违背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阶级,最不愿承认、同时最希图掩盖的便是“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1](P263)这一人类社会未来发展必然,因此也就不可能对社会历史发展进行彻底的、实事求是的分析与探讨,不可能具备使其学说上升为科学,即正确揭示、反映人类历史发展各种规律的理论批判力。而诚如恩格斯所指出的:“科学越是毫无顾忌和大公无私,它就越符合工人的利益和愿望”[4](P254),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阶级性与科学性是有机统一的。无产阶级由于“没有什么自己的东西必须加以保护,他们必须摧毁至今保护和保障私有财产的一切……(他们)如果不炸毁构成官方社会的整个上层,就不能抬起头来,挺起胸来”[1](P262),因此是最具真正革命性的阶级。而无产阶级这种真正的革命性,决定了它的理论,即马克思主义必须“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1](P272),必须以最为彻底的批判精神直面社会的种种丑陋与不合理,从而也就在最为彻底的革命性的基础上获得了最为可靠的理论科学性。这样,尽管从总体上讲,包括西方女权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各种类型的妇女解放理论在现实逻辑层面都建立于对父权、对妇女处境、对两性现实关系的深刻批判基础之上,即都具有批判理论的典型特征,但基于阶级性质的不同,以及基于由此所限定的理论批判力度、批判视角以及批判方式的差异,并非所有的妇女解放理论都能被称之为“科学”。其中,本质上从属于资产阶级的理论阵营的西方女权主义,受制于资产阶级违背历史发展规律潮流的阶级本性以及资产阶级形式批判的固有局限,不可能也不会是“科学”的;而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基于其最为革命的阶级基础、最为彻底的批判精神与最为科学的批判方法论,必然能够同时也确实已经揭示出“妇女解放”历史进程中所存在的不依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性,因而是唯一真正科学的“妇女解放理论”。
二、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思想渊源
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科学性不是“无本之木”、“空穴来风”的科学性,而是凝结着前人思想精华、拥有丰富思想渊源的科学性。诚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任何新学说的创立都“必须首先从已有的思想材料出发”[5](P404),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不是无产阶级妇女解放运动的自发产物,也不是天才头脑的玄思空想,它是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继承前人有关妇女问题优秀思想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19世纪欧美重大人文社会科学成果与无产阶级妇女解放运动相结合的产物。
而所谓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思想渊源,是指那些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有所反映的、与妇女解放理论创立有着批判继承关系的、资产阶级时代以来人类在哲学妇女观方面已经取得的积极思想成果,内容首先包括以圣西门、傅立叶、欧文为代表的空想社会主义学说中有关妇女问题的论述。
圣西门在对人类社会发展文明进程进行一般考察时,深刻地发现了资本主义制度下妇女充满矛盾与对立的生活境遇。他愤怒地指出:资本主义制度中“牧人用绳子拴着他妻子的脖子和绵羊一起牵到市场上去卖。如果他把妻子卖了一先令,他并不会因为侮辱自己的妻子,拿她跟动物一样对待,而受到任何法律制裁;但是,当他虐待自己的绵羊的时候,则要被处五英镑的罚款。”[6](P102)因此,在对人类社会“未来理想实业制度”进行伟大设计时,圣西门特别强调未来既是消灭一部分人统治另一部分人现象的平等社会,所以要给予妇女同等的权利,“妇女可以参加选举、也能当选……”[6](P27),同时也是消灭一切寄生现象与剥削现象的“一切人都应当劳动的社会”[5](P410),妇女只要参加劳动便能与男子同等地依据“各按其能、各按其劳”的分配原则获取财富。这样,在圣西门的社会历史观中,在他勇敢的现实批判与天才的未来设计中,已经深刻蕴含着一种有益于科学思考“妇女解放”哲学命题的基础思想。
而相较于圣西门,傅立叶的妇女思想则更加系统化与深刻化。他一针见血地指出资本主义文明不过是“恢复了的奴隶制度”[7](P117),“侮辱女性既是文明的本质特征,也是野蛮的本质特征,区别只在于:野蛮以简单的形式所犯下的罪恶,文明都赋予之以复杂的、暧昧的、两面性的、伪善的存在形式……”[3](P7)并且,在傅立叶看来,这种共存于人类社会“文明”与“野蛮”发展阶段中的性别压迫不仅是极不合理、极不正常的,同时也是亟待改变且必须改变的——因为“某一历史时代的发展总是可以由妇女走向自由的程度来确定,因为在女人和男人、女性和男性的关系中,最鲜明不过地表现出人性对兽性的胜利。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标准。”[3](P7)而基于此种精辟认识,傅立叶在其经典著作《新世界》中也特别描绘了一幅未来妇女解放的美好画卷:在“法郎吉”的协作社会中,妇女在各方面都是平等而独立的。他们不是男子的仆人或奴隶;他们与男子一道劳动,共同依据资本、劳动和才能的贡献取得报酬;他们需要丈夫,但绝不是为了要受丈夫的指挥。并且,为了使妇女的权利不受男子的侵犯,“法郎吉”中的妇女还有获得不同于文明制度中诸如“女王”、“女皇”、“女大帝”等象征性称号,在实质上具有从支配一个乡直到支配全球权力的各种“权标”的机会。而对于傅立叶这些明确、深邃甚至前所未有的妇女思想,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文中评论道:“他更巧妙地批判了两性关系的资产阶级形式和妇女在资产阶级社会中的地位。他第一个表明了这样的思想:在任何社会中,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马克思则沿袭了傅立叶将妇女作为社会进步的标志的观念,在《致路德维希·库格曼》一文中将其进一步表述为:“社会的进步可以用女性(丑的也包括在内)的社会地位来精确地衡量”[3](P59),并在其他的著述中与恩格斯一道将傅立叶乌托邦式的妇女思想精髓纳入至有关妇女解放命题的唯物史观哲学分析之中。
欧文是第一个试图通过实践来实现他的男女平等观的空想社会主义者。他希望以一个容纳了“男女平等”具体内容的“理性的社会制度”来代替资本主义制度,认为“阻碍社会改造的首先有三大障碍:私有制、宗教和现在的婚姻形式。”[5](P415)其中,私有制“过去和现在都是人们所犯的无数罪行和所造的无数灾祸的根源”[8](P14),因此必须被公有制所取代。宗教则是阻碍科学知识传播、造成人类愚昧无知的精神源头。并且,在“接受了唯物主义启蒙学者的学说,认为人的性格是先天组织和人在自己的一生中,特别是在发育时期所处的环境这两个方面的产物”[5](P415)的认识基础上,欧文特别强调教育对于破除宗教不良影响的作用,认为男女两性都应通过接受同样的教育来达到人性的自然合理发展。而对于“现在的婚姻形式”——欧文批评它是“用各种各样方式缔结的由人的虚伪的意志自由所产生的”[8](P140),所以当以一种建立于两性平等及相互真挚情感之上的自由婚姻取而代之。并且,特别值得圈点的是,欧文关于妇女问题的这些思想与主张都体现在了其所领导的新拉纳克工厂及其后建立的各合作社组织的实践举措之中:他创办了世界上第一所幼儿园,希望能“以此减轻妇女的家务劳动,使妇女能踊跃参加各类社会生产活动,建立男女平等的公平的社会秩序”[9](P8);他还“通过了限制工厂中女工和童工劳动的第一个法律”[5](P415),给予了妇女以“平等相待”为基础的特别优待。而欧文的这些积极思想与主张,后来均被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建科学的妇女解放理论时所吸收。
而除了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妇女思想,以美国民族学家、原始社会学家摩尔根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人类学说亦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产生的另一重要思想渊源。
1877年,摩尔根出版《古代社会》一书,在揭示人类社会进化规律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家庭进化系统理论。他指出:家庭是“一个能动的要素;它从来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随着社会从较低阶段向较高阶段的发展,从较低的形式进到较高的形式”;[10](P25)“(一夫一妻制)一定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它是社会制度的产物,它将反映社会制度的发展状况。既然一夫一妻制家庭从文明时代开始以来,已经改进了,而在现代特别显著,那末至少可以推测,它能够有更进一步的改进,直至达到两性的平等为止。”[4](P79-80)与此同时,通过揭示原始社会母系氏族时代男女平等、妇女受到优先尊重的普遍事实,摩尔根还证明了人类野蛮时代母系制的确实存在以及人类世系由父系(男系)取代母系(女系)并进而导致氏族被国家取代的自然历史过程。因此,承袭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对摩尔根的评价方式,可以说,摩尔根在“确定原始的母权制氏族是一切文明民族的父权制氏族以前的阶段”基础上,所描绘出来的人类家庭史发展略图对于“妇女解放”理论的意义,就犹如“达尔文的进化理论对于生物学和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对于政治经济学的意义一样”重要。
三、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哲学基础
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用以分析妇女地位的演变、妇女的社会作用、妇女的社会权利与妇女争取解放的途径等“妇女解放”基本问题的出发点同样建立于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基础之上。该哲学基础确保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相关研究始终坚持唯物、辩证与实践之原则,因而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科学性的又一基本载体与重要保障。
首先,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基础确保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相关研究始终坚持唯物的原则,即始终坚持“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的原则。在《反杜林论》一文中,恩格斯曾非常明确地提出了唯物主义历史观如何对一切社会问题(包括妇女问题)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生产以及随着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在每个历史地出现的社会中,产品分配以及和它相伴随的社会之划分为阶级或等级,是由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以及怎样交换产品来决定的。所以,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在人们的头脑中,在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在有关的时代的经济学中去寻找。”[5](P307)承袭这一唯物史观的基本研究方法,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认为社会物质生产作为人类历史的第一个活动,既是人类社会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人类社会一切冲突(包括性别冲突)的根源;认为与阶级压迫、种族压迫等其他社会问题一样,性别压迫问题同样具有浓厚的物质根源性;认为要理解妇女受压迫只是人类历史发展一定阶段上的特殊现象,只有在“理解了每一个与之相应的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并且从这些物质条件中引申出来的时候,才能理解”;[11](P117)认为要发现解放妇女的现实手段,则必须明确“这些手段不应当从头脑中发明出来,而应当通过头脑从生产的现成物质事实中发现出来。”[5](P308)换言之,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在考察妇女问题时始终是从社会物质生活的现实过程中来把握性别压迫的起源、本质、作用及其变化发展的内在机制与外部条件,必须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辩证统一关系中分析妇女地位的演变状态并进而把握妇女解放的客观规律,而不能像某些受历史唯心主义支配的西方女权主义理论那样,在妇女解放的问题上抹杀经济因素的最终决定作用,把经济与妇女解放之间的关系一般化、庸俗化。
其次,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基础确保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相关研究始终坚持辩证的原则,即始终坚持以“永恒发展”与“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一切事物的原则。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认为“不存在任何一成不变的、绝对的、神圣的东西”[1](P9),坚持把世界视作一个过程的集合体,“其中各个似乎稳定的事物以及它们在我们头脑中的思想映像即概念,都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1](P8),认为妇女受压迫只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社会现象;认为具有暂时历史性特征的性别压迫基于其反人性的本质决不会永远存在下去;认为妇女解放尽管必然将表现为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但它的实现终究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与此同时,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还把性别压迫看作是一种始终同周围其他现象相互作用和普遍联系着的社会现象,认为不能试图将其作为一种孤立的社会存在个别抽取出来,单纯地从妇女/男子本身或者妇女/男子本身所固有的本性中去认识。它在坚持经济因素对妇女解放历史进程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还注意到了这样一个事实:“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影响并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并不是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而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4](P506)因此,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不仅重视经济基础对妇女解放历史进程的决定性影响,同时也关注政治、法律、道德、宗教、文化等上层建筑因素对妇女解放历史进程的广泛制约作用,始终将自身的研究建立于综合考察影响妇女解放历史进程的各社会因素以及探索这些因素之间的多维互动联系的基础之上。
第三,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基础确保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相关研究始终坚持实践的原则,即始终坚持把实践作为自身逻辑体系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强调认识和实践、主观和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将实践作为自身逻辑体系的首要和基本的观点,既立足于历史与现实,又面向和把握着未来,强调理论的任务不仅在于认识不平等的父权世界、认识性别压迫的历史现实,更重要的在于改造父权世界,复归两性平等和谐的自然关系。并且,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实践范畴还强调主观与客观的辩证统一,在承认妇女解放要受到物质世界的本原作用的同时,即必须遵循人类社会普遍发展规律的同时,还强调妇女作为解放主体的意识能动作用,在正确评价与充分肯定妇女群众的伟大历史创造力的基础上,将妇女主体性的开掘与发挥视作妇女解放的不竭动力与重要内容。这样,作为妇女运动经验的正确总结与妇女运动的科学指南,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实践品性使其内涵着批判自身、超越自身的反省意识与反省能力,能够及时地洞穿妇女解放动态进程的历史脉络与时代特点,深刻揭示、概括、回答时代提出的妇女解放伟大课题,从而不断地以崭新的观念和新的思维去引导妇女群众,推动妇女解放运动的深入发展。这既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科学性的具体表现,也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伟大历史使命,更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发展的力量源泉。
总而言之,构筑于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哲学基础之上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依靠唯物、辩证与实践三大研究原则,不仅在妇女观的层面使长期被各种父权制意识形态所贬低、歪曲、遮蔽的妇女群体的真实价值、特殊功能以及不合理的生存境遇得到来自马克思主义的深刻反思与批判,同时也在方法论的层面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以科学态度研究妇女问题的途径,即把“妇女解放”当作一个十分复杂并充满矛盾,但毕竟是有规律的历史统一过程来研究的途径,从而成功克服了空想社会主义妇女理论和资产阶级女权主义思想的局限并使自身的存在获得了科学形态。
四、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发展品格
作为一个博大精深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是一条不断发展的真理长河,具有“与时俱进”的典型品格。19世纪下半叶,自马克思、恩格斯奠定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基础之后,奥古斯特·倍倍尔率先发展了这一理论。他在《妇女与社会主义》一书中进一步论证了马、恩关于私有制是性别压迫的重要根源的观点,指出“一切社会的从属和被压迫都是起因于被压迫的经济从属。”[12](P120)资本主义基于其私有的本质,所以“在有产者那里,妇女完全像在古希腊一样,往往被贬低到只是生产合法子女的机器、守家妇或荒淫毁身的丈夫的女看护。”[12](P149)而在无产者那里,虽然“随着工业一年年的发展,妇女就业的范围越来越大。但最重要的是:她们的社会地位没有得到任何明显改善。”“妇女干的这些活不是最累的,就是最脏、对健康最有损害的。”[12](P25)并且,倍倍尔的妇女思想还明显具有试图将性别压迫与阶级压迫相联,将妇女运动导向无产阶级运动的理论倾向。他指出:“妇女同工人一样,都是被压迫者”[12](P53),“妇女与工人的地位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妇女又先工人一步,就是说,妇女是人类中最先成为奴隶的人。妇女早在奴隶问世以前,就已经成了奴隶。”[12](P4)因此,妇女解放的未来就完全可能通过走与无产阶级运动相结合的道路,即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得到实现——因为“未来属于社会主义,而(社会主义)首先属于工人和妇女。”[12](P208)
而接近于倍倍尔的思想,克拉拉·蔡特金同样赞成通过将妇女运动与无产阶级运动相结合的途径来实现妇女解放。她指出:“妇女千百年来社会地位低下的原因,不能在男人制定的法律中寻找,只能在由经济状况决定的财产关系中寻找。”[13](P25)因此,妇女要想获得解放,就必须走出家门参加社会生产劳动和投身社会主义运动。并且,蔡特金还特别强调了妇女参与对于无产阶级解放斗争、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作用,认为“无产阶级只有不分性别地团结在一起才能获得解放,吸收广大妇女参加无产阶级的解放斗争,是社会主义理想胜利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前提之一。”[14](P27)“如果没有妇女参加,无产阶级就不能将自己的经济斗争和政治斗争进行到底。”[13](P103)这样,通过蔡特金将妇女解放同人类解放、同社会主义紧密辩证结合的深刻著述,马、恩有关妇女解放的条件与途径、有关妇女的社会作用与历史贡献等观点得到了进一步的阐发。
列宁与斯大林深谙妇女解放与无产阶级解放之间的辩证关联,一方面告诫无产阶级:他们如果不争得妇女的完全自由,就不能得到完全的自由;另一方面又告诫妇女:如同工人的解放应当是工人自己的事情一样,女工的解放也应当是女工自己的事情。他们非常重视法律权利对于妇女解放的重要意义,明确指出“苏维埃共和国的任务首先是取消对妇女权利的各种限制。”[3](P277)与此同时,列宁与斯大林还非常清楚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并不是事实上的男女平等,要使妇女能够真正有效地行使法律上的平等权利,“就要使女工多多地参加公共企业和国家的管理。”[3](P306)并且,他们还高度评价了家务劳动社会化对于妇女解放的意义,认为只有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候开始了反对这种琐碎家务的普遍斗争,更确切地说,开始把琐碎家务普遍改造为社会主义大经济,那个地方和那个时候才开始有真正的妇女解放,真正的共产主义”,“公共食堂、托儿所和幼儿园是这些(共产主义)幼芽的标本,正是这些平凡的、普通的、毫不华丽、毫不夸张、毫不显眼的设施,在实际上能够解放妇女,减少和消除她们在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上同男子的不平等。”[3](P289)他们还率先实践了性别同工同酬的思想,强调“在劳动日制度下,男女一律平等,谁做的劳动日多,谁挣的钱也多。”[3](P364)这样,寓寄于列宁、斯大林所领导的无产阶级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不仅首次由科学设想转变为社会现实,同时也通过理论的实践而进一步获得了体系内容的丰富与发展。
毛泽东承袭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基本原则、观点与方法,在对中国的特殊国情与中国妇女特殊的存在方式进行透彻全面的把握与实事求是的分析基础上,完成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中国化进程的第一步。他的“关于夫权压迫与劳动妇女较富家女子更有发言权的认识,比马克思更具体地阐明了妇女受压迫与男女不平等成因的多重性。”[15]他通过对不同阶层的妇女进行分析,得出了农村妇女是阶级革命与妇女解放主体的结论。他洞察到妇女受压迫不仅是私有制产生的结果,而且也与妇女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有着不可忽视的联系,因而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妇女寻求解放的道路具体化为“在斗争中求解放、在生产中求平等”,将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初期妇女寻求解放的道路具体化为“继续走与社会主义革命相结合的道路”。因此,毛泽东的妇女思想不仅在实践上开辟出一条极具中国特色的妇女解放道路,同时也使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更加具体化、更加符合中国的国情。
而继承毛泽东之后,邓小平所重新确立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首先为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立足于中国国情的继续丰富和发展奠定了科学的思想基础。他的有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揭示了中国妇女运动必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同呼吸、共命运;他的有关“社会主义本质”的深刻理论,明确了中国妇女运动必须把团结动员妇女参与经济建设摆在首位;他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观点,明确了中国妇女运动必须把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作为重要任务;他的“协调发展”的观点,明确了中国妇女运动必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推动男女两性的协调和共同发展;他的“对外开放”的观点,明确了中国妇女运动必须走向世界。①参见顾秀莲于2004年在全国妇联“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因此,尽管邓小平在其理论著作中并没有多少关于妇女以及妇女问题的直接论述,但从某种意义上讲,他的思想已经从哲学世界观的高度指明了新时期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方向、途径策略,已经构成了新时期正确认识中国妇女发展状况和制定妇女解放战略的前提依据,因此也就无可置疑地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进一步中国化发展。
20世纪90年代初,江泽民同志发表《全党全社会都要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一文,指出“中国共产党用以指导妇女运动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妇女观。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对妇女社会地位的演变、妇女的社会作用、妇女的社会权利和妇女争取解放的途径等基本问题作出的科学分析和概括。这种妇女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它的主要内容有:第一,妇女被压迫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社会现象;第二,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第三,参加社会劳动是妇女解放的一个重要先决条件;第四,妇女解放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第五,妇女在创造人类文明、推动社会发展中具有伟大的作用。”[16]这样,基于概念界定的明确、科学,内容概括的扼要、精辟,江泽民的这篇文章在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发展史上便取得了某种里程碑式的意义,代表着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已经发展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
总而言之,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并不是关于妇女解放问题的认知图示,也不是对妇女解放途径的具体设计,而是对妇女解放问题的本质解释与原则性说明。它从实践出发去反观、透视和理解现存的父权世界,把妇女解放作为了一种以现存世界为基础的人类实践活动,因而在理论特质上必然获得自我超越的发展品格,在文本逻辑上必然表现为一个前承后继的发展过程,并最终在发展的品格与过程中必然彰显出最为生机盎然的科学性。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列宁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妇女[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6]圣西门选集(第二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7]傅立叶选集(第一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8]欧文选集(第二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9]仝华,康沛竹.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发展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10]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2]奥古斯特·倍倍尔.妇女与社会主义[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5.
[13]菲·方纳.克拉拉·蔡特金选集(序言)[M].纽约:国际出版社,1984.
[14]克拉拉·蔡特金.只有联合无产阶级妇女,社会主义才能胜利[M].莫斯科:苏联国家出版社,1960.
[15]丁娟.试论毛泽东关于中国妇女解放道路的思想[DB/OL].http://www.pepol.com.cn/G B/shizheng/8198/30446/30451/2210692.html,2010-10-08.
[16]江泽民.全党全社会都要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DB/OL].http://cpc.pepol.com.cn/G B/64184/64185/180137/10818685.html,2010-11-01.
Grasp the Scientific Nature of Women’s Liberation Theory of Marxism
PAN Ping
(The Woman Cadre School of Hunan Province,Changsha 410006,China)
Scientific nature is as the basic characteristic feature in the women’s liberation theory of Marxism,it’s the theoretical source for guiding of Chinese women liberation movement,it is not an imagination or a surmise to women’s liberation theory of Marxism.To understand this point,it is necessary to grasp,in scientific way,the characteristic features of social class,the political ideology,the philosophic base and its character of development.It will be regarded as a carrier of concretization and will be as a fundamental guarantee of intrinsic factor as well.
Marxism;women’s liberation theory;scientific nature
10.3969/j.issn.1007-3698.2010.06.001
D440
A
1007-3698(2010)06-0005-07
责任编辑:张艳玲
2010-10-18
潘 萍,女,湖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女性学。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0BKS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