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有序维权是 “普遍组建*工会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
2010-02-15欧阳骏
欧阳骏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培训部,北京 100048)
工会有序维权是 “普遍组建*工会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
欧阳骏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培训部,北京 100048)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中国工人队伍不断壮大,市场化劳动关系将逐步进入新阶段。伴随而来的自发维权增多、社会不稳升温是必然的。大力组建工会,协调劳动关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而做到这一点的关键是工会必须要维权,必须要有组织的、依法有序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工会;维权:劳动关系;社会稳定
近来全总关于“普遍组建工会,维护社会稳定”的提法是个省略的提法,完整的提法是“普遍组建工会,有序维护职工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很多,如拆迁、征地、环保、文化等,凡有处理不当都会引发社会不稳,这些问题靠组建工会是解决不了的。组建工会有助于社会稳定,主要基于劳动关系这个中介。工会通过维护职工权益可以协调劳动关系,从而促进社会稳定。在当前劳动关系领域,职工权益受到多方面侵害,自发维权事件不断发生。职工维权的要求大部分是合理、正当的,但自发无序的方式往往对社会稳定形成一定负面影响,工会通过依法有序维护职工权益,既维护了职工权益,又保证了社会稳定。从这个角度讲,工会有序维权是“普遍组建工会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
关于工会组建、维权、维稳的提法和要求已经有较长时间了,当前全总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突出加以强调,主要有两个背景:其一是今年以来劳动关系领域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其二是在面对和处理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时暴露了工会自身在组建、维权工作中的一些重大不足。
今年以来,在全国各地发生了一系列工人群体性事件,其爆发的规模、持续的时间、蔓延的范围和造成的影响都是空前的。特点在于:诉求以提高工资为主,手段以停工、罢工为主,类型以自发为主,扩展速度快、范围广。这些事件及特点说明了什么?如果我们只是就事论事,表面、静止地看问题,然后头痛医头、脚疼医脚,问题不仅难以解决,很可能进一步发展恶化。如果我们把这些事件放到 30年来中国市场化劳动关系发展的总体进程中来看,我们就能看到问题的本质、看到事件深层次原因,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和办法。
市场化劳动关系本身是一种典型的对立统一关系,劳资之间互相依赖,同时又在一系列劳动条件上对立,矛盾焦点集中在工资问题上。作为老板为了利润和激烈的竞争必然要控制和压低工资,作为工人为了生存和高涨的物价必然要求稳定和提高工资。在一套完备的工资机制建立之前,劳资双方必然会围绕工资问题进行长期搏弈和斗争,这种搏弈的态势和结果,主要决定于双方的力量对比和斗争水平。资方力量主要来自于对企业的所有权、管理权及自身组织性。劳方力量主要来自于维权的客观条件 (劳动力供求比),维权的意识 (对自身利益和实现利益的渠道的认识)和能力 (工人集中、稳定和文化水平)。这种搏弈是一个历史过程,根据力量对比的变化,划分为不同阶段,呈现出不同特点。
改革开放初期,港资率先进入珠三角,各地农民工陆续来到广东,市场化劳动关系开始形成,其后二、三十年时间是典型的强资本弱劳工时期。劳动力严重供大于求,工人维权意识、能力明显不足,资本在搏弈中依仗强势处于攻方,全方位侵害工人利益,工资问题首当其冲。工资水平被压低到发达国家水平的 4%,长期停滞甚至下降,工人弱势只有接受。这一时期劳动关系是相对稳定的,但这种稳定的基础是严重不公和极其脆弱的。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影响劳资力量对比的诸因素在悄然发生变化。首先,工人越来越多,农民越来越少,农村可供进城打工的劳动力日渐枯竭,劳动力供求关系开始逆转。其次,重工业、大型企业在产业结构中所占比重不断增大,工人的集中程度、稳定程度大大加强。再次,随着新生代农民工比重提高,逐步成为农民工主体,农民工整体的维权意识显著提高。以上各因素的作用,使农民工以罢工、停工为手段,以提高工资为诉求的自发维权行动开始出现和发展,劳动关系开始呈现不稳定趋向。
新生代农民工与其父辈相比,特点在于他们本质上不再是农民的孩子,而是工人子弟,基本上没有农村生活经历,人生轨迹就是从学校进入工厂。这决定了他们必然把人生之路定位于城市发展,人生追求定位在实现个人价值。在城市生活和发展自然就要面对城市的高房价和高物价,相形之下工资就显的格外低。要实现人生价值,本能地排斥过度加班,而加班减少,必然暴露基本工资的低微。新生代农民工的观念和追求使他们对工资水平过低非常敏感,容忍度很低。加之他们文化水平远高于父辈,可以熟练掌握各种信息工具,经常把自己的工资与城市人的收入、企业效益、物价上涨进行比较。这一切都加深对工资低的不满,强化对提高工资的诉求。在耐心等待、跳槽流动不能达到目的后,一部分人很自然地会走上产业行动之路。
从工运史中我们能看到,当工人要求提高工资时,他们本能地会走向罢工、停工。这主要来自于工人的特点,人多、集中、利益一致、组织纪律性强等。他们把停工作为手段,把提高工资作为目的,把停工带来的损失,作为向老板施压的筹码。罢工、停工能否成功,一方面取决于工人的诉求和能力,另一方面取决于老板的态度,是采取闭厂、辞工的产业行动,还是让步妥协。从当前多起罢工、停工实情来看,老板让步妥协者居多。一则“用工荒”、“招工难”,若辞退罢工者,企业必然瘫痪。二则中国宏观经济向好,大部分企业效益好,利润空间大,让步有条件。老板们妥协让步的结果就是罢工、停工的发展蔓延,形成媒体所言的“罢工潮”、“长薪潮”,造成一定程度的劳动关系、社会关系的不稳定。
所谓“罢工潮”、“长薪潮”,实质上是工人一种自发的维权行动。正确地分析认识这种行动,是正确解决这一问题的前提。一方面这种自发的罢工长薪行动有其必然性与合理性。工资长期过低、增长过慢,在劳资力量对比发生变化的背景下,工人通过产业行动要求长薪是必然的。在这种行动的压力下,企业给工人提高一些工资也是应当的、合理的。另一方面这种行动的自发性、无序性会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后果,冲击生产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并且会为分化、西化提供土壤。压制与放任都是错误的。压制工人合理的长薪要求,不仅不应该而且行不通。放任自发无序行动,不仅影响经济和社会秩序,最终必然损害到工人自己的利益。正确的解决办法,是将自发无序维权转化为工会组织的依法有序维权。这一解决办法,首先强调了一定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强调了这种维权是依法的、有序的,是由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会组织广大工人进行的。这样做既维护了职工权益,又避免了无序罢工、停工对经济和社会秩序的冲击,避免了自发维权组织的出现、西方势力的渗透,从而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这一解决办法要求两个条件:一是必须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使工资增长可以有序进行。二是党领导的工会组织必须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有维权的意愿、能力和条件,成为一个强有力的,独立于企业老板,能够熟练运用工资谈判机制,推进工人工资有序增长的组织。
近年来,中央有过多次重要指示,要求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突出作用。全国总工会在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大力推动“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在工会组建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在今年各地发生的一系列罢工、停工事件中,仍然暴露了工会存在的一些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发生工人自发维权的企业中大部分已经组建了工会。这一现象起码暴露了两个问题,其一是这些工会组织严重脱离群众,得不工人的信任和支持;其二是这些工会组织即使存在也不能发挥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它的生命力来自于工人的信任与支持。工会能够成为党联系群众的纽带、桥梁,也在于工人的信任与支持。失掉工人的信任与支持,工会就失掉生命的基础和力量的源泉。组建工会的主要目的就是组织工人依法、有序维权,避免自发无序维权带来的经济社会的负面后果,进而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如果组建了工会,工人仍然自发维权,那么组建这种工会就成了没有意义的事情。因此,这些自发维权事件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是严重的,不能掉以轻心,必须深入研究,找到问题原因,尽快加以解决。
问题的直接原因在于,我们一些工会组织建立之后,开展了各方面工作,但是维权工作明显薄弱,有些工会甚至完全没有开展维权工作。工会组织不维护职工权益当然脱离群众,也不可能发挥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这些工会组织为什么不维权?深层原因和解决对策是什么?原因与对策是多方面的,下面我们仅从两个重要方面做一分析:
第一,组建工会必须要面对工人,面对维权
当前大量非公企业工会不能维护职工权益,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是老板的下级,依附于老板,他们的乌纱帽是老板给的,饭碗是老板给的,而与工人没有关系。这种情况导致他们没有维护职工权益的意愿和条件。形成这种情况的重要原因是在组建工会时,我们一些负责建会的机构和部门主要依靠的是企业、是老板,而不是工人,主要考虑的是指标,而不是维权。我们在企业建工会,当然要通过企业,我们开展建会工作,当然要有任务指标,但我们更要牢记建会的根本目的和宗旨,是要通过建立党领导下的工会组织,通过有序维权,避免自发维权对经济社会秩序的冲击,维护劳动关系和社会的稳定。从根本目标和宗旨出发,我们就一定会面对工人,面对维权来建工会。面对工人建工会,指的是建会虽要争取企业的理解,但更要得到工人的支持,没有工人的理解和支持,工会自然没有力量和影响,这是一些企业工会沦为老板附属品的根本原因。面对工人建会意味着主要工作应放在工人身上,要通过宣传教育,启发工人组织、加入工会的觉悟和积极性,组织他们选出自己认可和信任的领导人,使这种工会主席有对工人利益的责任感、使命感,扎根于工人,为了工人,依靠工人。这种在党领导下建立的,同时又得到了工人的信任和支持的工会,才是最有力量的,才能独立于老板开展工作,才能成为“纽带和桥梁”。面对维权建工会,指的是我们建会的目的和宗旨要贯穿于工会建立和运行的全过程。组建工会是为了维权,换言之,正是工人利益受到损害,才迫切需要组建工会。因此,建立工会一定要有针对性,要针对侵权重点和维权任务来组建,这就是面对维权建工会的含义。这样建工会,一定会考虑维权的需要,一定会以能否完成维权任务来衡量建会的成败。现实中一些地方是面对指标建工会,即组建工会的成效完全以指标衡量,而不管实际维权效果。这样必然导致形式主义泛滥,工会建了不少,但自发维权事件仍不断发生的局面。开展建会工作,利用指标管理无可厚非,指标要看,更要看维权效果。只有当我们的工会能够真正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做好,才谈的上组建工会可以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推动党政领导了解和支持工会维权工作
中国工会的特点是接受党的领导,这种领导一方面指中央的思想政治领导,一方面指同级党委的组织领导。中央对工会的要求十分明确,胡锦涛同志指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同志讲: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当前形势下,党和政府对工会的迫切要求。可是工会在落实中央指示时,遇到了一个现实的困惑,我们有少数党的同级领导对中央关于当前劳动关系和工会工作的有关精神不太了解,个别同级领导甚至都不知工会到底是干什么的。不少人对工会的认识仍停留在“吹、拉、弹、唱,打球、照相”的水平,对于工会要担当维护职工权益的重大职责知之甚少。不了解工会的维权职责和当前形势下维权的重大意义,自然不会重视和支持工会维权。而中国目前的维权体制是党政主导下的维权体制,如果党政领导对维权工作重视支持不够,工会维权工作自然难于开展,甚至完全成为空白。
解决这个问题要多方面做工作,从工会角度出发,要大力推动党政干部学习掌握中共中央关于劳动关系、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理解支持工会维权工作。在这一点上全总及各地方工会、企业工会做了大量有益探索和实践。这项工作应作为工会一项战略性工作,持之以恒地展开。从目前来看,不少省、市总工会经过努力把有关劳动关系、社会稳定、民生及工会方面的课程推进了省、市党校党政干部一把手培训班,纳入了各类大讲堂、大课党、新知论坛、中心组学习会等平台。大企业工会则努力把上述讲座,尤其是民主管理讲座纳入了党政干部学习班、党组学习、职工代表培训等渠道。通过这一系列努力和工作,大量地方和企业党政干部对中央关于工会、劳动关系相关问题的指导思想和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对当前劳动关系形势和工会任务有了更好的把握,对工会的维权工作重视和支持程度明显提高。从而使各级工会维权工作有了可喜的进展。
综上所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中国工人队伍将不断壮大,市场化劳动关系将逐步进入新阶段。伴随而来的自发维权增多、社会不稳升温是必然的。通过大力组建工会,协调劳动关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而做到这一点的关键是工会必须要维权,必须要有组织的、依法有序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郑功成,黄黎若 .中国农民工问题与社会保护 [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2]微软 (中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社会学系主编 .农民工:社会融入与就业 [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The Key of“Generally Set up Trade Un ions toMa inta in Social Stability” is Organ ized Protection of Labor Rights
Ouyang Jun
(China Institute of Industrial Relations,Beijing100048,China)
Alongwith China’s reform and industrialization and urbanization,the troop of Chinese workers becomes larger and larger,labor relationswill step into a new stage.It is inevitable of increasing cases ofworkers spontaneous protection labor rights.To set up trade unions so as to coordinate labor relations is an importantmeasure to maintain social stability.The key is trade unions must protect lega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workers according to laws.
trade union;protect labor rights;labor relations;social stability
D412.6
A
1673-2375(2010)06-0015-04
2010-10-11
欧阳骏 (1951—),男,广东新会人,教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培训部主任。
[责任编辑:简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