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之争的根源及破解之道
2010-02-13本刊评论员
文/本刊评论员
近期,一场横扫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暴风雪使各地用电量猛增,北京、上海、江苏、湖北、湖南、江西、重庆等多个省市开始拉闸限电,让这个多年不遇的寒冬显得更加寒冷。对此,电力企业对外的普遍说法是:大雪封路封港,电煤运输紧张,导致电煤供应不足。
其实,“电荒”背后的原因远较上述说辞复杂,其背后是政府、煤企、电厂、电网甚至消费者之间的复杂博弈。煤电双方在煤炭价格上顶牛与对抗了多年,今年的“电荒”依然带有这一纷争的印记。
为摆脱多年来对煤电之争艰难甚至尴尬的斡旋,2009年12月14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完善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2010年度煤炭视频会、衔接会以及汇总会全部取消,2010年以后,煤炭和电力企业将完全自主进行煤炭价格的谈判,煤电双方在即日起30天内完成产运需衔接。这意味着,长达16年的电煤价格管制宣告结束,政府彻底退出了煤电谈判。
《意见》的出台,仿佛给电煤价格摘去了紧箍咒。从目前已经签订的煤炭供货合同来看,每吨电煤上涨了30~50元。中国煤炭运销协会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订单已经超过16亿吨。相比2009年的煤炭产运需衔接会上,五大电力集团一单未签拂袖而去,今年的合同签订得似乎异常地顺利。
这能否说明长达数年的煤电之争划上了圆满的句号?恐怕言之尚早。
难以调解的煤电之争
煤电之争的渊源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90年代。1993年国家决定放开煤炭价格,但是这种放开是有限制条件的,直接面向市场的煤炭价格放开,销售给电厂的煤炭仍要受到国家控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煤炭企业为推动社会发展而无法赢利,煤炭行业经济拮据。
2002年,国家取消电煤指导价,煤价开始真正进入市场化。但电力行业仍然由国家计委确定价格。当“市场煤”与“计划电”相遇之后,煤电之争的火花就一直闪烁不停。
在双方的较量中,国家发改委成了救火队长,千方百计扑灭双方不满的怒火。尽管发改委居中调停,出台了不少政策,但是效果并不理想。
煤电价格联动是国家发改委在2005年制定的一个政策,根据该政策,6个月为一个价格调整周期,在一个周期内,如果平均煤价比前一周期涨幅达到或超过5%,则相应调整电价。
2005年、2006年及2008年,由于电煤价格上涨,电价三次上调。在此过程中,煤炭价格上涨的幅度及次数都超过电价,满足煤电联动机制的条件多次出现,但是电价却没能随之连续调整。因为电价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价格,上涨后会引发连锁反应,不仅给下游产业带来不利影响,更给人民生活增加了负担。
煤电双方都对“煤电价格联动”寄予厚望,但事与愿违,从三次实际操作过程看,并没能完全按照初衷执行。
2006年,发改委取消了延续五十多年的煤炭订货会制度,以煤炭产运需衔接会替代,希望扭转煤电行业的顶牛情况。但是调节效果微乎其微。
发改委此次《意见》的出台可以看作是“计划”在“市场”面前的让步,但仅仅指望一个《意见》来结束煤电之争实非易事,因为煤电之争的矛盾是深层次的。
煤电之争的“病灶”在体制
煤企与电企的 “八年抗战”与所处的环境有极大关系,阻碍煤电双方自由议价的主要是产业结构上的积弊。
从煤炭变成电,输送到消费者那里,中间主要有这样几个环节:首先是煤炭企业,其次是电厂,然后是电网,最后才是用户。世人在关注煤电之争的时候,往往忽视了电网的巨大身影。
在我国,电网处于完全的垄断地位。现在商界奉行的一个法则是“通路为王”,例如国美电器通过在全国各地开设连锁店,拥有了巨大的市场话语权,生产厂家的利润被挤压至极低。电网的威力与此类似,由于电网的垄断性经营,电企没有多少议价余地。
如今的电力体系,因为输配售没有分开,供需双方都单一对着电网,电网变成了总买家和总卖家。在这种格局下,发电环节缺失竞争能力,“竞价上网”变成了“竞低价上网”,往往形成发电商与电网公司签订长期合同的形式。虽然我国目前鼓励大用户直供电,但是在电网完全垄断的格局下无法实现。
这是煤电之争结构上的弊病,它严重阻碍了电力行业的市场化进程,造成电企面对煤价波动时,没有伸缩余地。当煤炭企业大步走向市场的时候,电力企业却在原地踏步,于是碰撞、争执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煤电之争,无非是利益之争。电企向煤企施压,源于利益受损,比如2008年,五大发电集团亏损高达322.49亿元。但是这不能完全归罪于煤炭价格上涨,电力企业自身效率过低、人员冗余、薪资包袱过重也是无法忽视的因素。
可见,煤电之争也是体制之争,是计划经济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造成的。
如何化解煤电之争
2010年电煤合同签订情况远远好于预期,因为此前国家发改委确定的框架方案计划安排煤炭总量仅为9.065亿吨。
但是这并不能说明煤电之争已经终结。煤炭属于不可再生能源,随着资源储备的日渐萎缩,煤炭价格必将逐年上涨。现在电煤供求市场是典型的卖方市场,供不应求,而且与去年相比,今年市场煤的价格并不是最高的。这种情况下,电力企业大量签订合同就可以理解了。
今年电煤价格上涨30~50元,涨幅比较温和,电企也没有表现出抵触的情绪。
解决煤电之争不能靠政府年年介入,而是要下大决心进行电力体制的改革,打破电网垄断地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办法是将输电和配售电环节分开,使独立发电商面对的买方是数量匹配的多个配电商和大用户,从而实现发电企业的 “竞价上网”和配电商及售电商的“竞价售电”。只有这样才能彻底实现电力市场化,从而实现煤电定价机制的对接。这个过程必然是持久且艰难的,但将起到治标又治本的作用。
如果考虑到电价对社会经济的巨大影响,国家可以采取其他措施缓解煤电双方的矛盾,比如给电企或者煤企适当补贴,让双方都有利可图。
还有一个办法是对电价进行差别管理,工业、商业用电价格市场化,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制收费,农业用电国家发放补贴。这样一来可以避免电价“一刀切”的弊端,使煤电双方有协商的余地。
此外,要鼓励煤电双方签订长期订货合同,避免一年一签的繁琐、冗长谈判,以使煤电企业的关系尽量少出现波折。
解决煤电之争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深化电力体制的改革,实行科学管理,又要兼顾各方利益,公平竞争,消除垄断。这项工程虽然繁复,但从国家经济发展的长远计议,绝对是利大于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