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学校、家庭、社区体育互动机制的构建
2010-01-30白春燕
白春燕, 赵 松
(大同大学体育学院,山西 大同 037009)
21世纪的教育是学校、家庭、社会合作的教育,最终的共同目标是终身教育的实现。而终身体育又是终身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终身体育的目标不仅仅是满足人在学校教育中对体育的需求,而且是家庭和社会的统一体。因此,家庭体育、学校体育和社会体育一体化是实现终身体育目标的必然要求。
1 学校、家庭、社区体育互动机制的特征表现
1.1 学校、家庭、社区体育互动机制的系统性
学校、家庭、社区体育互动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系统性。首先,它是由相互依赖、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若干组成部分结合而成,具有有机的秩序,向同一目的行动的集合体。学校、家庭、社区体育互动机制的建立发展以及作用的发挥是通过学校、家庭、社区三条渠道有序地、连续不断地进行的,它以学校为中心,依托社区、家庭为基础,使三者相互结合、相互联系、相互渗透,进而发挥其整体的功能,真正做到优势的互补。其次,学校、家庭、社区体育互动机制具有开放性,它们之间不断地进行体育人才、知识、物质、信息等方面的交流与互补。建立互动机制的意义就在于通过机制的制约,促进和维持这种资源的互补与共享,改变各元素在它们孤立存在时的性质和功能,使结构内部各个元素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
1.2 学校、家庭、社区体育互动机制的互动性
学校、家庭、社区体育三个主要元素自成系统,并且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又对系统中的其它元素起到了积极促进和优势互补作用,机制的建立为三者之间的协调互动提供了必要条件。建立学校体育、家庭体育、社区体育互动机制的目的是通过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内部管理体制和相互之间运行机制的调整,达到三者之间的交互影响、交互作用,形成极强的互动性,在实现各自系统有序运行的同时,能够为整个大体育系统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为终身体育服务。
1.3 学校、家庭、社区体育互动机制的互利性
学校体育、家庭体育和社区体育能够被整合成为一个系统整体,就是因为它们有互补互利、合作共生的需要和可能。建立学校、家庭和社区体育互动机制,是对三者体育资源的整合,从而获得新的整体特性和行为,促进其有序、协调地发展,使三者都能获利。因此,互利性是学校体育、家庭体育和社区体育互动机制的基础,也是其追求的目标。这种互利性体现在通过资源的优化组合和有效运作,使每个子系统的发展都能得到提高,这是一种多赢的模式。学校、家庭和社区体育互动机制不是强制结合,而是建立在自愿、互利基础上,形成共同的目标、共同的原则、共同的实施途径,通过机制的创新,使三者通力合作,最终实现终身体育的目标。
2 学校、家庭、社区体育互动机制框架构成
建立学校、家庭和社区体育的互动机制,以建立资源共享互动机制、服务保障互动机制、评价反馈互动机制、长效保障机制四项机制为主(见图1),最大限度地发挥三者的综合效益,充分发挥它们的根本集聚力,挖掘体育系统工程综合潜力,这对于推动它们三者实现良性互动,形成学校体育社会化和社会体育学校化的局面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2.1 学校、家庭、社区体育资源共享机制
2.1.1体育人才资源的整合我国大众体育的普及程度与西方发达国家还有差距,其中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体育指导人员,尤其是具备组织能力、技术指导、专业知识的人才匮乏。体育指导员的数量及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有效组织和科学指导社区体育和家庭体育活动的开展。我国有大批的体育院系培养出来的大学生,还有在各类业余体育学校、专业体工队等工作、学习和训练的教练员和运动员,他们接受了长期正规的学校体育教育与训练,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体育基础,具备一定的开展体育活动的知识和经验,如果引导得当,他们也将成为社区体育活动的骨干力量。因此,只有对这部分体育人才加以吸收应用,实现资源共享,才能促进社区体育、家庭体育的开展,也使学校的学生体育活动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得到延续,从而推动我国全民健身计划,达到学校体育社会化、家庭化和终身化的目标。
图1学校、家庭、社区体育互动机制模型图
2.1.2体育物质资源的整合我国的体育场地教育系统占总量的65.6%,对外开放率较低,仅为29.2%,开放的体育场地利用率也不高。国家体育总局2002年12月公布的我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结果显示,占全国体育场馆设施75%的学校场馆设施除平时教学训练使用外,周末和假期基本闲置,且大多数学校校园宽阔,空气清新,环境幽雅,是社区居民进行体育锻炼的理想去处,因此在不影响校内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学校的体育设施开展社区体育活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区体育设施缺乏的问题。同时条件较好的社区体育设施也可以成为学校体育可利用的现成资源,扩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选择范围。学校体育、家庭体育和社区体育只有相互结合,建立有效的运作机制,在管理上进行一定的改革和创新,采取适当的措施,才能缓解我国体育设施较为缺乏的局面,实现三者之间物质资源的共享。
2.1.3体育教育工作的整合教育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体育教育又是以实践为主要学习方式,更体现其连续性,所以体育教育不能留下某个时段的空白。体育教育是由学校体育、社区体育、家庭体育共同完成的,只有形成良好的教育大环境才能使学校体育、家庭体育、社区体育按照自己在教育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使体育教育的子系统协调发展,共同完成教育在当今时代的任务。
“学校、家庭、社区”体育教育一体化模型体现了与国际体育教育改革同步发展的时代性和创造性,既能增强学校体育的活力,又能激发家庭和社会对青少年体育教育的责任感,形成整体效能。因此,整合学校体育、社区体育、家庭体育三者的体育教育资源,对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具有重要作用。
2.2 学校、家庭、社区体育服务保障机制
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网络化的系统,人、财、物和信息等各种资源通过网络通畅地流转,有效地协调工作,从而产生巨大的效益。网络最大的长处就是可以充分发挥各个局部的优势,弥补局部的不足,以最经济的代价,取得最佳的整体效益。未来学校体育、社区体育与家庭体育在组织体系方面的发展将突破封闭性格局,将学校与家庭、社区联系起来,把以前组织上分散隔离的体育模式,纳入到大社会的网络系统中去。这不仅对学校体育、家庭体育、社区体育的发展有极为深远的影响,而且对我国整个体育实践与理论的发展也有促进作用。
学校、家庭、社区体育发展目标的实施和良性互动,由一定的组织服务体系作保证,建立健全有效的领导管理体系,是保证这一机制有效运行的关键。首先,建立学校、家庭、社区体育领导指挥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学校分管体育的领导及体育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社区体育委员会部分成员及家长代表。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是协调学校、家庭和社区之间的关系,以保证学校、家庭、社区体育教育网络的良性运行,并且负责研究和拟定一体化体育发展工作的年度计划、规划,组织实施、制定体育教育的法规和制度,使其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其次,建立学校体育指导小组、家庭体育协会和社区体育指导小组。学校体育指导小组要主动向社区、家庭靠拢,并在体育业务指导方面发挥主导性作用。家庭是社区的基本细胞,是社区内的一个基本单位,它是孩子成长的摇篮,是社区的基本纽带和重要环节,是社区的主要成员和群体,是参与活动的主体,又是实施活动的主要对象。因此,可以举办家长体育学校、成立家庭体育协会来组织和动员家长配合学校、社区的体育,参与体育活动,注重结合家庭的实际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组织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学校体育贡献力量。社区方面通过成立社区体育指导小组,组织社区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俱乐部、体育协会开展居民体育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开展校外体育,以社区的文明、教育因素、体育设施、环境等优势,对学生施加积极影响,使学生的体育习惯、态度、能力在社区体育环境与条件下形成与发展(见图2)。
图2“学校、家庭、社区”体育组织服务体系网络图
2.3 学校、家庭、社区体育评价反馈机制
所谓“反馈”是指一个系统输出的信息, 又返回输入到本系统内,以进一步完善(修补)本系统。所谓“评价”是通过信息反馈,对事物得出一个正确理解和判断,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学校体育、家庭体育、社区体育要实现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需要一定的评价反馈机制来支持(见图3)。
学校体育的教育对象是学生,家长作为其监护人,理应得到学校的重视和关注。学校可以让学生作为体育文化的传播者,把课堂上学到的体育知识、技能回家传授给家长,学校还可以印发“学校—家庭联系卡”,以沟通学校和家庭的联系,及时了解家长和学生的体育需求,重视学生和家长的反馈信息,为学校体育教学管理持续改进提供参考。学校还应该把学生在学校的体育锻炼情况及时反映给家长,以便家长在课后对孩子进行进一步的督促与引导。领导指挥小组成员可以进行不定期的家访,保障家长的意见能及时反馈到学校和社区,沟通学校、家庭、社区体育之间的关系,促进学校体育、家庭体育、社区体育的和谐互动。
图3学校、家庭、社区体育评价反馈机制图
2.4 学校、家庭、社区体育长效保障机制
“互动机制”的建立,是学校、家庭和社区体育之间相互融合的过程,必然会出现一些新的矛盾和障碍,因而,建立相应的长效保障机制可以保证它们三者更好地互动协调发展(见图4)。
图4学校、家庭、社区体育长效保障机制图
2.4.1法律法规保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是调整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是人们社会行为的准则,同样是我国体育健康发展的准则。学校体育、社区体育和家庭体育的互动应该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内依法进行。在依法建立法制化国家的过程中,社区建设也应该逐渐被纳入法制化进程。但是应当注意到,由于我国社区建设才刚刚起步,教育法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社区体育和家庭体育的研究还需进一步深入,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出专门规范学校体育、家庭体育和社区体育互动的法律法规。虽然有关学校与社区联合办学、家庭和社区开展校外教育的内容在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规定,但这些规定大多是原则指导性的,还没细化成可操作性的规则和要求。所以,为了促进学校体育、家庭体育与社区体育良性互动发展,必须加强相应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通过法制建设使学校体育、家庭体育和社区体育的良性互动发展制度化、规范化。
2.4.2经费保障经费是发展体育事业的基本物质条件,是实现我国体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学校、家庭、社区体育互动机制的运行需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为其保障。由于诸多原因,我国的学校俱乐部、体育协会、社区俱乐部、委员会等的资金来源不可能像国外那样,80%的资金自筹,只有20%的资金由国家提供,必须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各级政府拨一点,教育部门贴一点,场租、门票、会费收一点,还有一部分可以源于社会扶持、企业赞助、彩票收入等。总之,要建立多源化的资金来源渠道,保证学校、家庭、社区体育互动机制的正常运行。
2.4.3管理保障“管理是指组织中的如下活动过程:通过信息获取、决策、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和创新等职能的发挥来分配、协调包括人力资源在内的一切可以调用的资源,以实现单独的个人无法实现的目标”[6]。管理是充分地整合体育资源,提高服务效益,规范体育活动,保证体育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的重要手段,学校、家庭、社区体育的互动协调发展要依靠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与各级、各类社团组织共同配合,这样才能充分体现出系统性,使资源配置最优化、管理工作规范化、服务效益最大化。
3 结语
新世纪里,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推进与发展,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大教育观念必将逐渐为人们所接受与认可,构建三者之间协调发展,共同推进的新机制势在必行,深入开展学校、家庭和社区体育互动机制的研究,充分发挥三者之间的互动效率,是实现终身体育有效途径和有力保障,也是我国体育教育良性发展的方向,对其研究有待深化。本文抛砖引玉,希望能为该领域的研究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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