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物流的力量——专访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应急物流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徐东
2010-01-29李静宇
文/本刊记者 李静宇
“应急”的真谛
在一个纷繁变化的社会里,充满了许多新鲜的话题,同时也给我们带来多样的信息。比如,在自然灾害面前,人们在承受着灾难的损失和无尽心痛之时,应急物流也理所当然地施展着它的能力,因此人们知道了在灾难突然降临的时候,我们人类有一套完整的应急系统来应对。
对于应急物流重要意义的深刻性,只有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下才能给予更为深刻的揭示,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应急物流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徐东博士,他向我们介绍了一个全新的应急物流体系,以及面对未来我们还需要补上哪些功课。
对于灾难的救援,展现人们眼前或是冲击人们敏感神经的,往往是救援和捐献的场面。但是,我们不能忘记或是更应该深刻认知的是,无论是我国的抗震救灾,还是印度洋的海啸、美国的飓风,第一时间运送到灾区人们手中那些拯救生命的食品和药品的承担者就是应急物流。
抢险救灾,应急物流是重中之重,这一点既未被夸张,更没有被刻意抬高。无论是食品、药品还是设备、物资,在这些与救灾成败息息相关的运送过程中,应急物流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进而保障着救灾一线的救援者能够迅即有序地实施救援,这就是应急物流的保障作用。徐东博士介绍说:“应急物流的及时与否在保障社会稳定上同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一个典型的例子,美国飓风过后,由于应急物流做得不好,导致了奥尔良会议中心和体育馆爆发了骚乱。而近几次我国在应对灾害的过程中,因为物资运送和分发比较及时,保障了社会的稳定。”
常态物流是基础
徐东博士说,“应急物流,首先是“急”字当先,中国作为举国体制应对公共事件的国家,在频发的自然灾害面前,应急物流工程、标准化建设的问题、应急物流的专项规划目前都在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总的趋势是,应急物流的建设和实际保障效果一年比一年好。但我的心中一直在问一个问题,对于千头万绪的应急物流体系的建设而言,我们又应该从哪里入手,才能使我们在短期内取得更好更快的效果?”
在徐东博士看来,“应急物流越完善越好,需要不断地去优化且永远没有止境。应急物流的体系建设不能脱离常态物流体系的建设,应该是在常态物流体系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应急物流的需要,不可能另建一套。”
据了解,应急物流专委会在参与制定应急物流专项规划的过程中充分考虑的一点,就是处理好常态物流和应急物流的关系,基于常态物流体系基础之上,更多地强调了现代物流体系中对于应急物流需求的具体落实以及应急物流相对独立的工程建设。
以基础设备和设施为例,在我国硬件设施的建设上仓储和交通设施都有很好的基础,但是节点上存在盲点,这就是应急物流体系的建设中所强调的节点建设,而这种节点建设更多是基于现有的仓储设施和现有功能上的快速集配、投送和分发。徐东博士介绍说:“在应急物流中基础设施的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设施进行改造,在现有的高速公路和国道之间合理布置连接匝道,适度增大出入口的分布密度,必要时建设并行备份线路。对已有的救灾物流和社会捐助物资要更快地筹措并更快地投送出去。”在徐东博士看来,目前我国救灾过程中缺少的不是物资而是调配过程中面临的分发问题,这也是应急物流和常态物流所不同的地方。
立足现有条件,对常规物流通道加以整合利用,调整并改革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体制与方法,充分发掘其应急功能,实现常规物流通道与应急物流通道的资源共享。比如,高速公路、机场、港口等物流场地也要提供多项分流措施,平时可以进行全封闭,关键时候要能随时打开进行应急分流。徐东博士认为,国家应该将所有基础设施设备资源视为一个大系统进行有效整合,通过对系统各要素进行改造与重组,使之有机融合,紧密衔接,形成有机合理的结构体系。
这种整合的思想同样适用于应急物流指挥调度平台建设,应急物流指挥调度平台应该是基于现有各行业各部门相关的信息平台,以我国在建的各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作为最基础的数据源,和发改委、民政部、商务部、工信部和卫生部等部门信息系统实现有限数据共享,在这些资源的基础之上开发出适用于应急状态下的指挥调度管理软件。据徐东博士介绍,这种思路已经被列入国家相关物流信息化规划,并作为一项具体任务在部署。
标准、法规是保障
除此而外,要做到顺畅的应急物流管理还需要另一个保障,那就是标准和法规的统一与完善,“这是确保救援过程中各个环节衔接和各种资源整合的基础之一。”徐东博士认为,“既要完善应急物流组织机构设立及其职能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法律上明确应急物流运作的各利益相关主体的责权利,又要完善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运输等各环节标准和应急物流企业发展、应急物流社会化以及应急物流技术装备自主创新等政策措施,同时,更要尽快出台合理的应急物流征用补偿政策。”
这些标准、法规是参与企业能否长久保持战斗力的一个保障机制。比如在5.12汶川抗震救灾中,军队紧急征用12架民用运输机,就是有法律来作为保障的。如果从整体完善的角度来看,目前我们的法律还不完善,需要填补多个漏洞。徐东博士举例讲:“从宏观角度说军队参与救灾活动所应履行的义务和流程没有规范。在微观上讲,全民捐赠物资的归属性,物流人员或是社会人员应急保障过程中出现的死亡如何善后都没有明文的规定。”
在应急物流体系健全过程中,要补上标准和法规中的漏洞仍有很多的功课要做,不仅涉及到统一包装和标识标准,同时还包括补偿机制。美国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做得较好,他们一只手是规范,另一手是机制的完善。“应该说到目前为止,我国的补偿机制是不健全的,在一些救灾过程中,企业所付出的到现在还没有补偿完毕。”在徐东博士看来,目前应对突发事件和救灾过程中,虽然军队是一支重要的力量在打头阵,但未来的应急机制不应该再把压力仅仅集中在军队身上,从物流的角度来讲,更多的还是要依靠地方物流企业来完成。因此,应尽快建立健全补偿机制。在物流企业被纳入应急物流体系之后,通过加强对其管理与训练、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和激励,能更好地调动参与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提高他们的专业化水平,更利于应急物流体系的良性发展。
应急物流涉及专业广、需要整合资源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经过我们全社会的努力,这些目标一旦实现,救援过程会更加顺畅,救援速度将会更快,物资分发将更加合理、有效,我们救援水平将更高,因此也能坦然对待以后的大灾大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