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60年教育取得伟大成就等
2009-12-31
新中国60年教育取得伟大成就
新中国教育是在极其落后的基础上起步的。1949年,我国80%人口是文盲,小学和初中入学率仅有20%和6%,高校在校生仅有11.7万人。经过60年的不懈奋斗特别是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教育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第一,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第二,高等教育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第三,职业教育在改革创新中加快发展,教育宏观结构调整取得重要突破;第四,在实现教育公平方面迈出重大步伐,以促进教育公平引领教育发展;第五,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制的基本框架,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中国教育报》)
教育部: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中国教育部副部长郝平在国庆新闻中心9月2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现正在对文本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郝平说,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可以归纳为四个特点:(一)立足于国情。从国家的实际出发,制定一个既符合实际,又鼓舞人心的纲要。(二)要以改革为主线。力求找准制约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性体制障碍方面的问题,着力进行突破。(三)要以人为本。要充分考虑民众期盼,回应社会关心的热点。(四)明确近期的目标和任务。纲要强调要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集中力量办一些改善民生和为教育发展增添动力的实事。还要抓住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以重点突破、试点先行,带动长效机制,促进教育发展。(新华网)
社科院:未来12年义务教育教师需求将减少近百万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人口与劳动绿皮书》指出,假设未来一段时期生师比基本保持不变,受在校学生总量结构的预期变化,未来12年我国义务教育教师需求将减少近100万人,相当于2008年义务教育教师总量的12%左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浙版义务教育法提请审议
2009年9月26日,《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有:(一)适龄儿童免试入学。根据“条例草案”,适龄儿童享受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借读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二)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就读。2009年10月1日起,《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正式施行。根据“条例草案”,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其同住的子女需要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可以凭浙江省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统筹解决。(三)教师不得变相体罚学生,节假日不能进行有偿家教。(四)学校公布考试成绩排名“违法”,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温州教育网)
教育部部长周济:将再次公布高考改革方案征求社会意见
2009年9月11日,在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部长周济透露,教育部将再次公布高考改革方案征求社会意见。
周济表示,在合适的时候,《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将再一次公布,接受群众的批评、建议。而在征求意见的过程当中,高考改革方案也是其中一个内容。
周济介绍,今年1月份把规划纲要的制定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得到方方面面的支持。在很短的时间里,网上正式提出的建议有200多万条。周济说:“很多同志都很关心高考的改革,也提出了很多改革方案。这些改革方案我们都进行认真的研究、分析,吸取当中合理的部分,形成一个大家都比较满意的改革方案。”(《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