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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理论是马克思“个性发展观”的重要依据

2009-12-25

理论月刊 2009年9期
关键词:异化劳动个性发展主体性

王 屹

摘要:马克思论迷人个性发展的重要依据是马克思的分工理论。认识分工与个性发展之间的关系,有利于在当今时代背景下树立正确的个性发展观。促使社会分工与人的个性发展呈现和谐的互动态势。认识分工对个性发展的双重作用是十分必要的,合理的社会分工可以造就真正有个性的人,可以激发巨大的创造能力,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分工理论;个性发展;主体性;异化劳动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09)09-0017-03

一、个性与分工理论的基本概念

马克思的个性发展观是通过社会的层面对个性进行客观说明,进而从价值评判的角度对社会进行批判,最终指出个性和社会发展的前景。众所周知,个人的活动形成与一定生产力相适应的社会关系,而人个性发展的状况同他所处的社会关系紧密相关。现实的社会关系是极为复杂的,这表明人与人之间事实上存在着社会差别,从分工的角度来看这种差别则更有利于说明人的个性的存在。分工是以现实的、个人的能力作为其最根本的基础,而能力存在于丰富多彩的个性之中。个性的全面发展在不断激发个人潜能的过程中。既不断地适应社会分工又同时促进社会分工的发展。从而使个性发挥以分工为中介对生产力和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在马克思那里。个性具有三个层次的含义:第一,人的能动性、积极性以及创造能力的发挥(这被马克思视为个性的最高表现)。第二,个性体现为个人隶属于不同社会群体所具有的特殊的社会特征。第三,个人的个性在现实社会中的不可取代性、唯一性。由此可见,马克思的个性发展观是通过主体性与个性的统一、社会性与个性的统一、人的价值性与个性的统一,以及主体性、社会性与价值性三者相统一的方式来表达的。这种整体性认识方式科学地揭示了个性发展的社会根源,不但避免了单纯从个人因素出发来认识人的个性的狭隘视觉。而且也避免了将个性理解为缺乏现实内容的抽象概念的流弊。

分工具有社会基础,是人类个体个性化与人类历史社会化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是人类劳动社会性的充分表现。自进入阶级社会以来,分工在整合人类劳动力方面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马克思等唯物主义经典作家充分肯定了分工是社会进步的杠杆。但是,他们敏锐地看到,分工,在造就出丰富多彩的个性的同时,转眼又露出了其狰狞可怖的一面,“因为分工不仅使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各种不同的人来分担这种情况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分工带来了私有制、阶级差别、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带来劳动的强制性、片面性,分工又成为束缚劳动者个性发展的桎梏。

二、分工理论与马克思“个性发展观”的重要关系

个人通过生产劳动体现出自己的本质力量,即个性,并将其建立在人类社会现实的、物质的社会生活条件基础之上。分工通过将单个劳动力与社会相结合,将每个人孤立片面的发展整合为区别于单个劳动者劳动力机械叠加的种属能力,从而大大促进整个人类的发展。对此,马克思指出:“受分工制约的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产生了一种社会力量,扩大了的生产力”。因此,实现人类现实的、物质的社会生活条件最有效的历史形式就是分工。但是作为推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主要力量之一的分工也会导致生产力、社会状况和意识之间发生必然的矛盾。这种矛盾的存在,迫使其个性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表现为具有曲折性的历史发展过程。

同时。作为人类发展本质基本表现形式的分工还内在地孕育出人类活动借以实现的社会因素——私有制。马克思指出:“分工从最初起就包含着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材料的分配,因而也包含积累起来的资本在各个私有者之间的劈分,从而也包含着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分裂以及所有制本身的各种不同的形式。分工愈发达。积累愈增加,这种分裂也就愈剧烈。”分工和私有制交互作用的结果产生了阶级,并进一步硬化了分工。这种分工使:“每个人就有了一定的特殊的活动范围,这个范围是强加于他的他不能超出这个范围:他是一个猎人、渔人或牧人或者是一个批判的批判者,只要他不想失去生活资料,他就始终应该是这样的人。”作为私有制同义语的分工,迫使作为生产力主体的人本身的活动以及生产力成为异己的、与生产力主体相分离的东西。而“生产力也只有在个人成为私有者的情况下才是个人的力量。”在马克思看来,个人及其个性发展取决于对社会生产力的占有程度,然而作为私有制同义语的分工决定大多数人不能完全占有社会生产力。只有在个人作为私有者的情况下才能对生产力加以占有并使其成为个人的力量,而丧失了一切现实生活内容的抽象的个人,仅仅通过劳动与生产力保持着唯一的联系。这种没有任何自主活动的劳动:“用摧残生命的东西来维持他们的生命”。克思指出,个人及其个性的发挥实际体现为:“对生产工具的一定总和的占有。”而个人屈从于分工,将生产工具作为财产,因此这种占有的进一步发展只是表现为受到分工与有限的生产工具所束缚的、新的、局限性的占有,这种占有迫使许多人:“终生屈从于分工和自己所有的生产工具”。由此,个人及其个性的自主性(个人本身才能总和的发挥)受到社会分工的奴役,而作为生产力主体的人的畸形发展则必然阻碍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

同私有制相结合的分工有其存在的历史必然性及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依据。是和人类生产力的不发达以及人类发展族类利益相关的,是以牺牲大多数人的个性发展为代价,并以此来保证人的族类比较迅速发展的历史过程,而个性的发展也是同这种历史过程相一致的。不过。正是由于存在着分工对个性发展的压迫。才促使个性产生出反抗这种压迫的形式,从而使个性的全面发展成为可能。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同个人占有现有生产力总和,以及个人个性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必然与奴役个人的社会关系、物质财富和偶然性呈现出激烈的对抗性关系,而个人向“完整的个人”的发展、一切自发性的消除、自由个性的劳动、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无一不是需要以消灭同私有制相结合的分工对人的奴役为前提。由此可见。马克思通过对分工的研究,系统地分析了人的个性发展问题,并在这个过程中逻辑地、科学地形成了马克思的“个性发展观”。

三、从主体性角度说明分工理论是马克思“个性发展观”的重要依据

人的主体性向内表现为个性,向外表现为人的活动能力。因此,人的主体性的提高也就包涵着人个性的提高。也同时包含着人作用于客体活动能力的提高。与此相关。个性的提高也表现为主体性与活动能力的提高。由此可见,人的主体性与个性之间是互为前提相互统一的关系。个性被视为主体性的个体体现,主体性更多地是个体的个性表达。作为主体的人在实践中发展着自己的个性,这种个性同时也作用于分工的发展。

在劳动实践中,人的主体性通过劳动及其产品表现出来,同时也表现出人的个性。人作用于客体的活动能力的强

弱,确切地说是人能动地创造世界能力的强弱,也就是人主体性与个性发展程度的强弱。当把同私有制相结合的分工视为主体与客体的中介性概念时,这种分工则明显表现出将客体主体化与主体客体化的倾向,即表现为将作为主体与客体统一体的人。分裂为强化主体与客体之间对立关系,而相应削弱主体与客体之间统一关系的表现形式。对此马克思指出:“个人力量,由于分工转化为物的力量。”

人的主体性的确立正是由于分工将劳动本身从混沌的自然状态中分离出来,确立了客体的“为我性”,从而提高了人类的生产和交往能力,但是在同私有制相结合的分工条件下,大多数无法掌握生产力的个人处于彼此对立的状态,他们个人的力量是分散的,在分工和私有制的合力作用下,“生产力好像具有一种物的形式,并且对个人本身说来它们已经不是个人的力量,而是私有制的力量。”这就使“个人丧失了一切现实生活内容,成了抽象的个人。”也就是说,成为了丧失个性(主体性)的、被奴役的个人。正是这种力量造成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对立、差别。马克思在对分工问题的研究中,逻辑地引出人的主体性问题。通过从分工的角度阐述了主体性、个性与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突出了分工理论作为马克思论述“个性发展观”重要依据的意义。

四、从实践角度说明分工理论是马克思“个性发展观”的重要依据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指出,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就是没有从“人的感性活动”、“实践”的方面去理解现实的事物。劳动实践活动既具有主观性又具有客观性,既是实践主体对实践对象即客体的能动地、创造性地改造过程。又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在特定环境中受到客体制约的一种客观活动。而个人的能动性、积极性以及创造能力的发挥是个性的最高表现。由于分工将主体的实践对象——客体进行了劳动化分,使复杂劳动变为简单劳动,作为实践主体的劳动者在分工作用下促使其劳动实践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从而劳动者自身的个性自然得到进一步地发展与展示,更进一步促进劳动实践能力的提升。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六条中,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之中。正是作为各种劳动并存的分工,造成人们之间各不相同的地位,并进一步促使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复杂化,造就出丰富多彩的现实的社会生活,造就出千姿百态内涵丰富的有个性的人。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八条中,马克思同时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能够得到合理的解决。”正是在实践中。劳动主体通过实践与劳动对象(客体)发生关系,劳动主体能动地、创造性地改造客体,从而创造了人本身,确立了自己作为社会存在物的存在,从而也确立了自己作为个性人的独特价值存在。

在这里,可以看到,个性与分工之间的关系统一在实践这个层面上,无论是劳动分工对劳动者个性发展的促进作用,还是同私有制相结合的分工对劳动者个性发展的奴役都是能够在实践层面上得到说明的,而绝非是在实践之外、形而上学的、仅存在于意识之中的“神秘的东西”。

五、从异化劳动角度说明分工是马克思“个性发展观”的重要依据

“异化”,从哲学层面来看是指主体在能动的运动发展过程中,由于自身活动而产生出同主体相反方向运动的一种客体或对立面。作为一种外在异己的力量来反对主体本身,表现有经济异化、政治异化、意识异化、宗教异化等,但所有异化现象的本质都是人类劳动的异化。在思想史上,十七、十八世纪英法等国的启蒙学者和社会哲学家首先运用异化概念来分析社会生活现象。认识到在私有制的作用下,人活动的产物变成了统治人的力量。而把对异化的克服看作是复归于“自然状态”、“人的天性”。在马克思看来。人与其自身活动最初是统一的,随着人类劳动能力的发展,采取了分工的形式来促进社会生产力水平。分工内在地蕴涵着产生异化劳动的可能,但不能认为分工就是产生异化劳动的原因,单纯的分工并不能产生异化劳动,只有当分工与私有制相互作用,成为与私有制同义语的分工才是异化劳动的真正根源。

分工同私有制产生的合力作用所导致的异化劳动。建立在高度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之上。并进一步引起分工的细化与广泛化。促使分工进一步加深对生产力的推动作用,从而带动整体人类社会的发展。但是这种发展是建立在个人及其个性片面发展的基础之上。是“普遍异化”的历史阶段。在马克思看来。正是通过非人道的“普遍异化”的历史阶段,个人及其个性的全面发展才有可能成为现实。因为“这个阶段(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有关的世界交往的普遍发展为前提的,”是与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同“普遍异化”的历史阶段相联系的,是通过对生产实行共产主义的调节“消灭人们对于自己产品的异化关系”,从而实现个人及其个性全面自由发展的阶段。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对异化理论的批判过程中没有离开作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中介的分工与作为劳动主体的人,这不是抽象意义上的人,而是处在现实分工作用下现实的个人。是最为具体、现实、有个性的个人。这些有个性的个人遭受到作为劳动具体形态的、一定历史条件下分工的奴役。人类初始劳动的目的是生产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这种劳动不会异化自己的本质,正如劳动分工是劳动技术组织层面上的反映。其本身不会带来异化劳动而只能促进劳动者个性的发展。但是当一定历史条件下由于生产力水平的制约。劳动者为求谋生而将劳动的产品转化为商品,此时的劳动就成为了异化劳动,他的劳动产品成为对他自身的制约,同私有制相结合的分工将他的活动强制性地限制在“一定的特殊的活动范围”。从而使他的活动产生了一种异己的力量,产生了人类劳动的异化。而个人的个性发展则受到奴役,转化成特性的片面发展。成为“职业的痴呆”。同私有制相结合的分工强制性地将人限制在一定的活动范围内,劳动者劳动的目的仅仅是为了保证能够生存,从而使劳动者难以从事发展自己个性的劳动或创造活动,正如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指出的——“因此,工人在这两方面成为自己的对象的奴隶:首先,他得到劳动的对象,也就是得到工作;其次,他得到生存资料。因此,他首先是作为工人,其次是作为肉体的主体,才能够生存。这种奴隶状态的顶点就是:他只有作为工人才能维持自己作为肉体的主体,并且只有作为肉体的主体才是工人”。在同私有制相结合的分工的强制性作用下。人们在劳动中感到自己不能支配自己的活动。劳动带给人的不是幸福,而是不幸。由于劳动者和劳动产品相分离。劳动者无法看到物化了自己个性的劳动产品。从而使劳动者发展个性的需要始终处于被奴役的状态,这就是对劳动者的异化。这种异化劳动必然造成人个性的畸形发展!马克思在对异化问题的批判中正是通过对分工与个性之间辩证关系的考察来完

成的,从而再次凸现出分工理论作为马克思个性发展观依据的重要意义。

六、现实意义

对于个性问题的研究在我国尚处于不断地发展之中,亦有许多重要的研究成果面世。然而。就目前来看,对马克思所阐述的个性发展问题依然重视不够。导致人们似乎普遍认为,马克思是不讲个性发展问题的。这种观点往往将个性与个人主义乃至利己主义联系在一起,认为“个性”在本质上是与极端个人主义,极端自由主义,极端无政府主义同一的。对马克思个性发展观不置可否的现状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得马克思背上了“见物不见人”的黑锅。由于缺乏主流思想对个性发展的指导,西方各种个性发展理论、观点又生搬硬凑地嫁接到我国,造成对个性理解的千差万别。使人们在个性发展问题上普遍感到无所适从。一方面,提倡科学创新,创新是人本质中的一个方面,是人个性的表现,也就是能力。一个缺乏个性健康发展的人是很难谈到创新的。另一方面,却对于个性发展问题态度暧昧,认为“枪打出头鸟”,“出头的椽子先烂”等等。有些人还认为,个性发展是“我”的问题,他人乃至社会无权过问,似乎任何对“我”的干涉都是对我个体主体性的干涉。这种对于个性的认识将导致个人的创造力被扼杀在自我狭隘的范围内。并正好表现为个性发展的不和谐。因此,通过马克思分工理论与“个性发展观”理论之间辩证关系的认识,对在当今时代背景下,坚持正确的社会发展观与个性发展观。以及从社会分工角度对自身个性发展进行准确定位、从而促进个人个性化发展与社会发展目标的一致性方面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与现实意义。

综上所述,马克思通过分工理论,阐释了其“个性发展观”。指出贯穿于整个阶级社会的社会基本分工无非是牺牲社会上大多数人(劳动阶级)在精神领域的个性发展来保证人的族类才能比较迅速的发展。这种作为阶级压迫基础的与私有制相结合的分工,同劳动阶级的个性发展表现为对抗性关系,这一过程是以牺牲大多数人的个性发展为代价。为人类社会向更高阶段发展。创造充分物质基础的历史阶段,只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才能克服这种对抗,使每个人的个性获得比较高度的发展。分工理论是马克思论述其“个性发展观”的重要依据。认识这一点,对继续深入地了解马克思有关人个性发展的学说可以发挥一定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张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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