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
2009-12-24时平
时 平
一、完善一套政策体系
笔者仅建议应在省级层面根据我省实际,补充制订和完善科学配套的政策体系,以增强本省扶贫开发工作对象瞄准的准确性和工作开展的针对性。一是取消贫困县。贫困县相对来说经济更为落后,但并不是整个县都贫困落后,大多数村比非贫困县的贫困村更富裕、更发达,实行整县扶助未体现扶贫政策的公开、公正、公平;二是实行扶贫开发目标管理。应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贫困程度,制订不同的脱贫目标,通过短则2-3年,长则3-5年的扶助,实现脱贫目标,并视脱贫情况实行奖惩,杜绝“一刀切、扶五年”的“扶贫大锅饭现象”;三是建立简单科学、相对统一的扶贫效果评估体系,由市、县两级联合对贫困村扶贫效果进行科学评估,及时对贫困村进行调整,让国家扶贫政策惠及更多的贫困群众。
二、健全三项保障机制
一是健全财政资金保障机制。按照国家扶贫政策要求,省、市、县各级应健全落实财政资金保障机制,并明确扶贫资金应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同时抓好督查落实,防止“假配套”现象发生;二是健全扶贫机构人员保障机制。目前市、县两级扶贫机构参差不一,极不健全,就我市而言,市办仅7名干职工,县市区扶贫办有的挂靠农工部、有的挂靠民政局,少数单独设立,有的是一级单位,有的是二级单位,还有的是内设机构,人员严重缺乏,多的4-5人,少的仅2-3人,工作任务繁重,整日疲于应付,工作质量不高,更难于深入基层开展服务。因此,各级应健全扶贫机构,按工作职能设定足够的人员编制,确保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正常开展;三是健全责任义务机制。对各级政府、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个人等,都要落实参与扶贫开发、扶贫帮困活动的责任和义务,规范部门和个人扶贫帮困行为,成立各级扶贫开发协会,建立社会扶贫帮困基金等,增强全社会参与扶贫工作的责任意识。
三、调动五种重要力量
一是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这是构建“大扶贫”格局的基础和前提。只有领导真正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才能摆上议事日程,扶贫开发政策才能落到实处,扶贫开发资金、人员、机构等才能得到解决;二是部门要联动支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策要求,积极参与定点帮扶贫困村工作,真正把扶贫帮困工作作为己任,充分发挥本部门政策、人才、项目、科技、信息等优势,动真情、办实事,积极帮助贫困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生产,寻找致富门路,全力支持扶贫开发事业。财政、发改委、交通、农业、科技等有关部门在项目立项、资金安排、政策扶持上,对贫困地区要高看一[、高度倾斜、优先支持;三是党员干部要乐于奉献。广大党员干部要不忘党的宗旨,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投身扶贫帮困活动。不仅要从资金上帮,更要从思想上促,观念上引,帮助和引导贫困户发展生产和增收致富项目,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四是成功人士要回报社会。动员和引导民营企业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社会各界成功人士,积极回报社会,采取帮扶贫困村、捐资助学、在贫困地区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吸纳贫困农民务工就业等方式参与扶贫开发,既发展壮大企业,又积极回报社会;五是自身要挖掘潜能。贫困地区广大干群要积极转变观念,充分发挥自身潜能,不等不靠,积极求变,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主动投身参与式、开发式扶贫工作,积极接受雨露计划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增强自身造血功能,通过发展生产、转移务工、发展养殖、自主创业等方式,增加收入,脱贫致富。
[作者简介]时平,男,宜春市扶贫办主任。
[责任编辑:卢林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