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创意和伦理夹缝中的舞蹈
2009-12-24蔡昕李庆林
蔡 昕 李庆林
摘要本文对广告中的创意,伦理及如何兼顾两者的关系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广告创意伦理
中图分类号G206文献标识码A
在一次候机时,笔者在电视播放的光碟中见识了一位营销“专家”的广告“创意”:他举出自己的一个例子,他说,我个人作为一个咨询服务的品牌,就最会为自己做广告,你们知道吗?我每年都有大部分时间在外地旅行,我从不放过任何一个给自己做广告,尤其是免费广告的机会。每次赶飞机,我故意最后一个上飞机,而且,我一定等机场的广播催促我三次以后,我才会姗姗来迟地出现在登机口。你算算,每个机场的客流置有多少,每次广播,有多少人听到我的名字,每年中国的机场将有几十万人听到我的名字,我一分钱不花,就为自己做了这么大的一个广告。你说,我这个广告有没有创意?划不划算?
对这样的创意,笔者不禁心生疑窦:这种无所不用其极的自私伎俩,难道是广告创意和聪明吗?如何在创意和伦理之间把握好尺度?的确是我国广告创意人士值得充分重视的问题。
一、广告:创意为王
一般来说,人们认为广告就是“广而告之”,是一种公共的告示,意在传达某种信息,邀请人们惠顾某种(产品或服务)。或者做出某种反应。广告有两个基本目的:告示和说服——虽然这两种目的可以区分,但它们往往同时出现。广告又可分为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本文重点探讨的是商业广告。
既然商业广告是通过告知(inform)和说服(Dersuade)两个主要的手段,达到促进和刺激产品(包括服务)销售的最终目的。显而易见,从广告人的角度,马上面临两个无法回避,而又极具挑战性的问题:告知什么和如何说服?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必须通过广告创意(advertising creativity)来完成,广告创意很大程度决定一个广告的好坏和成败。
什么是广告创意?这个问题没有简单的答案。
土耳其的ElifEda Balkafl教授把广告创意概括为理智型和情感型两大类,具体包括至少以下8种类型:
1.独特的销售诉求(USP--Unique Selling Proposition)。2.塑造品牌形象(brandimage)。3、定位(positioning)。4、明星策略(star strategy)。5、广告的传达(execution)。6、挖掘产品内在的戏剧性(Iheinherent drama)。7、娱乐性和情感性(entertainment and emotion)。8、平等对话(irreverence)。
有人认为,一条好广告一般具备三个特征:不伤他人的心;完全与众不同;尽可能吸引各个年龄层的人。笔者认为,第二点尤其重要,创意的本质就是独特性,就是与众不同。美国广告界的泰山北斗DavidOgilvy在他的名著《一个广告人的自白》(Confessions of an AdvertisingMan)里,把“好广告”分为三种:一是广告公司的顾客(client)认可的广告(这实际上是一句反话,这类广告往往不是好广告——本文作者注);二是极大地促进了销售业绩,同时被公众和业界长期津津乐道的“值得推崇的作品”(admirable piece 0fwork);三是促进了产品销售,但广告本身并不引人瞩目的广告。笔者本人比较偏爱第二种好广告,如果能够促进销售业绩,同时又能被公众和业界称道,何乐不为?
二、广告的道德顾虑和伦理复杂性
广告,是现代媒介得以生存的一个支柱。我们无法逃避媒介,也就无法回避广告。广告通过扩大商业和贸易,刺激经济的发展;广告向人们提供有用的商品信息,帮助人们做出明智的选择。广告已经渗透我们的生活,深入我们的身心,不知不觉地改变我们的思维方式,潜移默化地影响我们的生活方式,了无痕迹地培育我们的消费习惯。但是,广告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方便的同时,也给我们的生活造成了某些负面的影响,甚至危害。比如,它通过操控和影响人们的思维方式,促进了消费主义和物质主义。一些劣质低级的广告,毒化了人们,特别是孩子们的心灵。”所以,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Arnold Toynbee)说:“广告是邪恶的。”前不久去世的经济学家Prof,Galbraith说:“广告引诱人们把钱挥霍在不必要的东西上。”
可见,广告的负面影响和危害,涉及到广告的道德和伦理问题。
事实上,世界上的许多国家。都制定了或正在制定详尽的法律或条例,来规范广告中可能出现的道德和伦理问题。当然,虚假宣传和误导宣传仅仅是广告伦理的一个方面,它还牵涉到许多其他方面的问题。比如:在广告中不恰当使用儿童以及以儿童为广告对象的问题;通过产品的比较,对其他产品打压,使其出于劣势地位,从而导致不正当竞争的问题;把两性(尤其是女性)作为对象或符号置于广告中的问题;:通过操控人们的情感,向人们兜售不必要产品的问题;通过制造假象和幻象,勾引消费者购买的问题。”
1.广告伦理具有相当的复杂性
人们在谈论广告中的道德和伦理问题时,常常归咎于广告公司及其客户,给他们一片谴责之声。实际上,广告中涉及到伦理问题,往往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和分明,因为人性从来都是十分复杂,社会中众多的因素也盘绕纠结,有时候,让我们很难做出简单的判断。
比如,本文开头提到的那位所谓营销专家,他做的所谓免费“广告”最大的败笔就在于为了自己的私利,而不顾公共的利益。但是,有时候厂家从事了公益事业,就一定是道德的吗?在波西利亚战争之后,一家美国公司给遭受战乱的波西利亚的人民送去了25万美元的食品和药品,稍后,该公司却花了一百万美元来对本国人民宣传自己的“善举”,你说这种做法是道德还是不道德?。
再比如,广告因为刺激了我们购买不必要的东西,从而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浪费。
还有孩子的问题,在美国,孩子常常被当做有尊严的独立个体来对待,广告中的伦理问题凡是涉及到孩子,往往讨论得很多,人们的反应也强烈。但是,在中国文化里面,孩子多可能成为被宠爱和偏爱的对象。很少作为有独立人格和独立尊严的个体,怎样在中国语境中讨论中国孩子在中国广告中的广告伦理问题?
又如药品和食品这种关系到国计民生甚至公共安全的产品,这些产品的广告宣传应该经过什么样的程序?这些产品如果出现重大公共安全危机,难道对广告公司及其客户进行简单粗暴的处理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吗?国家的监管法律和细节在哪里?
再说酒的广告,会不会刺激酒后驾车行为?
最后,我们必须认识到,广告人(包括广告公司及其客户)同消费者一样,本身也是脆弱的,受到诸多因素的控制。”因为,广告并不仅仅关乎具体的产品,它同人们的感觉,欲望,以及人内心深处最隐秘,最难以言说的东西有关。在很多时候,人们并不需要理智,不需要清醒。而宁愿凭着感觉,感情和内心深处的感受去行动,去做出决定。正是这些因
素,给广告这个行业带来其他行业无以伦比的挑战。同时。也使得这个行业变得格外的刺激,并且有可能获得巨大的回报与满足,当然,不仅仅指物质方面。
三、广告:创意和伦理夹缝中的舞蹈
既然广告公司及广告客户最终的目的是促进产品的销售,并最终获得最大的利益回报,很自然他们有可能变成本文开头的那位“广告天才”,为利益而不择手段,从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甚至危及整个社会的安全。如果是这样的情况,就已经远远超出了道德和伦理的范畴,直接触犯了刑律。
正如哲学家Geoffrey Klempner指出的那样,无论从事任何职业,甚至不从事任何职业,人只要生活在这个世界,一分钟都不可能离开道德和伦理,因为,人不可能彻底摆脱支配人类的那些普适的价值,如诚实(honesty),公正(fairness),正派(decency)等等。但是,人们因为所处的特定的行业(如商业,包括广告领域),因为短期内利益的驱使,有可能暂时置这些价值于不顾(Within the business area,normal ethics issuspended)。
笔者以为,广告作为一种特殊的创意职业和行业,广告人(包括广告公司及其客户),是可以在创意和伦理之间跳出美丽的舞蹈的——如果他们可以注意以下几点:
1、首先,对人类的普适价值,如上面提到的诚实、公正和正派等等,始终在内心深处,而不是在表面上存有敬畏,。Volvo雇佣的一家广告公司在拍摄广告的时候,试图证明该车具有非同寻常的安全系数,可以经受巨无霸卡车的碾压。因为必须重复拍摄镜头,他们对车体进行了加固。此事被媒体曝光之后,Volvo面临巨大压力,马上解雇了这家广告公司,该公司最后以破产告终。
2、其次,广告人必须明白。他本人必须是一个追梦者(dreamenr),造梦者(dream-maker)和贩梦者(dream-seller)。广告人所从事的职业本身,就限定了他不能只是一个只关注事实和现实的,不敢在想象的世界中越雷池一步的现实主义者。他必须同时是,甚至首先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一个浪漫主义者。再次同意哲学家Geoffrey Klcmpncr敏锐的见解:“作为一个广告人,(向人们)兜售梦想并没有错,只要你自己也相信它。”(As an advertiser,its OKt0 sell a dream,if you believe it tOO,”
3.当然,广告人同时也必须是一个脚踏实地的实干家。有人说,“好的广告应该是进行一次战斗。”(Good advertisement should be a battle)。18在这一点上,中国广告人应该向他们的美国同行学习。如果一个美国广告公司获得一份卖汽油的广告,主创人员会仔细阅读相关的化学教科书,地质书和关于汽油储运方面的书籍,浏览能够找到的相关贸易杂志和研究报告,周六早上会去加油站同车主们交谈,甚至会要求厂家到炼油厂和实验室去调研。不成为该产品的“专家”,他们不会轻易动手去做广告。
4、同时,由于广告内部的分工很细。每个广告人都要努力找到自己的天赋,有的人适于文案,有的人长于艺术设计,有的人精于技术,有的人善于策划等等,公司的主管必须是一个有道德操守,同时能够协调和管理各种专才的“通才”,只有这样。他才可能使自己的团队成为一个“梦之队”。
5、最后,广告人(包括广告公司及其客户)要在创意和伦理中间跳出美丽的舞蹈,除了上述的道德操守和伦理原则,除了创意自觉和专业准备。他们在行业和组织内部,也要形成一套严密的自我规范的体系和自我调控的程序,这样就可以基本从制度上避免伦理方面的麻烦,杜绝可能对广告公司、厂家或广告客户造成伤害。著名公司几乎从来不撒谎,此类公司一则广告的出台,必须经过公司的顾问委员会、广告公司的律师、相关媒体的审查小组,以及好几家政府部门的监管机构的审查(如FDA和FTC等等)。如此严格的程序,几乎可以根除他们在伦理方面可能遇到的麻烦,因为作为大公司,欺骗和说谎实在是得不偿失。
总之,广告,必须兼顾创意和伦理两个方面。好的广告是一种行走在创意和伦理之间的一门高超的艺术,好的广告人,是一个在创意和伦理之间优秀的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