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历史与社会教师应强化课程意识
2009-12-21陈新民
陈新民
与以往的课程改革不同,我国新世纪的课程改革迫切需要广大教师的课程意识的觉醒,正如有学者指出的,“目前课程改革中的最大问题,不是教师践行课程的能力不强,领悟课程的精神不够,而是课程意识的觉醒有待加强”。
什么是课程意识呢?简单地讲,就是人们在考虑教育教学问题时对于课程意义的敏感性和自觉性程度。在日常的教学中,教师们可能更为熟悉的是教学意识的概念。要更深入地理解课程意识的概念和内涵,这里需要将课程意识与教学意识两者加以区别。这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第一,在看待教学目标方面。教学意识的重点在于确定一个目标,即“教什么”,而课程意识则更为关注这个目标本身是否合理,即“为什么教”。第二,在对待教科书的态度上。教学意识的重点在于如何“教教材”,而课程意识的重点则更关注如何“用教材教”,如何创造性地使用教材。第三,在看待学生的学习结果方面。教学意识更为关注掌握“双基”的程度,特别是考试的分数,而课程意识则更为关注学生的继续发展,特别是学习的意愿、能力以及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健全发展。从以上三方面的比较我们不难看出,在新课程改革的背景下,增强教师的课程意识和课程观念,促使教师从教学意识向课程意识扩展,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仅就初中历史与社会课程而言,增强教师的课程意识则显得更为必要,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正确理解“课程”内涵的要求
长期以来,由于受落后课程思想的影响,一提到“课程”这个词,许多教师首先想到的是所教的“各个科目”,或贴在教室里的“课程表”。或国家颁发的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教材及教参等等。实际上,从国内外学者对课程的解释,这里提到的“课程”只是课程的一个层面,可以统称为“理想的课程”或“计划的课程”。因为不论是课程标准,还是教材,都只是表达了一种“应该教些什么”的意图和设想。然而课程开发的真正目的不在于形成这些文本式文件,而在于使学生通过课程的学习获得发展。这种“理想的课程”或“计划的课程”只有通过特定情境下师生的相互作用,才能真正转化为“现实的课程”或“实践的课程”。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现实的课程”或“实践的课程”尤其需要值得重视。而这种课程的建设,离开一线教师的积极参与显然是不行的。因此,在历史与社会课程实施的过程中,广大教师不能仅仅成为课程实施中的执行者,还应成为课程的建设者、开发者和反思者。也就是说:作为一名历史与社会教师,不仅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该课程的价值取向,并能在教学中得以有效地体现,还要积极参与该课程建设和开发,增强对课程实践的反思能力,从而使该课程在学校、在课堂实施中不断增值、不断丰富、不断完善。历史与社会教师只有具备了这样的课程意识,才能为该课程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正确树立综合课程的观念
历史与社会是一门典型的综合课程,正如《历史与社会课程标准(二)》指出的,该课程的综合性不仅在于对相关人文社会学科知识的综合,还有对其基本方法和技能的综合;不仅是对历史发展过程和现实问题的综合,还体现在对分析、认识某个事件或现象的角度的综合。它是一门在课程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内容及学习方法上都力求整合的新型课程。因此,从综合课程的类型来看,历史与社会课程已经不同于以往分科较为明显的相关课程形式,已经属于整合度较高的融合课程,“融合课程要求教师本人应当系统完整地掌握融合课程的全部内容,并清晰地了解这些分属于不同分科课程的内容之间的有机联系和价值所在”。更重要的是,教师还应学会采用跨学科的、统一的概念去联系或融合历史、地理、经济、政治、社会等多门学科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淡化不同学科之间的人为界限,引导学生从综合的角度去认识历史和社会现象,提高他们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否则的话,“如果只是有一个新的学科的名称,而教师仍然像原先那样孤立地对待其中的各学科,那么这种课程形式就不能说是融合课程形式,而只能说是相关形式”。可见,作为一名合格的历史与社会教师,不仅要精通各人文与社会学科领域的重要概念、原理和方法,而且还要树立综合课程的观念和意识,明晰各学科知识之间内在的、逻辑的、本质的联系,最终在头脑中形成一个打破历史、地理和经济等学科界限并被有机整合的课程内容体系。
三、正确使用课程标准的要求
在新一轮课程改革中,我国将沿用已久的教学大纲改为课程标准。在传统课程中,教学大纲虽然是纲领性的文件,但是由于教学大纲过分注重知识目标,而教材又是这些课程知识目标的具体化,所以等教材编写出来后,大纲也就显得没有多大价值了,进而导致的一个结果是,许多教师的教学工作主要依据教材和教学参考书,而很少关注教学大纲。为了避免这种以“本”代“纲”的现象的发生,《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明确指出:“国家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因此,历史与社会教师的教学工作,一定要重视课程标准的作用,应该以课程标准为指导,按照课程标准对教学的总体要求去实施教学。例如,《历史与社会课程标准(二)》中有这样一项要求:“感受大众媒体对个人生活的影响,知道通过各种媒体和运用新技术能够收集、解释、传递现实社会中的各种信息。”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教学的重点在于让学生感受现代媒体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以及如何通过现代的各种媒体获得信息,而没有让学生掌握媒体的发展历史。所以有教师在设计“大众媒体的影响”一课时,用一节课的时间来探讨大众媒体的发展历史,显然是不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的。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历史与社会教师能否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实施教学,这是衡量教师课程意识强弱的重要尺度。
四、创造性地使用教材的要求
随着人类逐步进入了信息化时代,学生获取知识的渠道也呈现出多元化,特别是历史与社会课程,学生在学习某项内容之前,在其脑海里可能已经有了大量的相关的知识和经验(尽管这些知识和经验是不系统的,甚至是不正确的)。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就不应该再把教学的重点放在对教材内容的解读和传授上,即所谓“教教材”,而是要根据学生已有的知识和经验,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对教材内容作出适当的取舍,并结合一系列教学活动的设计,使之更有利于学生进行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和合作学习,更有利于教学目标的达成,从而做到“用教材教”。例如一名东北的老师在讲“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这一内容时,由于学生对“九一八事变”、抗联的故事等教学内容已经耳熟能详,因此教师就不能再按照教材呈现的内容逐一讲解,而是要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性,让学生自己去读、去议、去讲,然后根据学生的表现,特别是针对学生在学习中普遍感到疑惑不解的问题,以及学生在表达过程出现的认识上的偏差,给予针对性的讲
解,帮助学生更全面、客观、深刻地认识和理解教材上呈现的内容。可见,“用教材教”,并逐步学会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同样需要历史与社会教师具有较强的课程意识和观念,具有超越教材的宏观把握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准确、有效地对教材内容进行创造性的加工和处理。
五、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的要求
在历史与社会教学中,许多教师发现,仅仅利用教材上呈现的内容,不利用其他的资源,要想有效地实施教学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历史与社会教师需要树立课程资源的意识,学会开发和利用各种课程资源。如文本资源、网络资源、音像资源、乡土资源等等,以使教学的内容更加丰富多彩。同时,还应认识到,课程资源并不是运用的越多越好,而是应注重其典型性和实效性。例如,有的教师在讲“信用是金”一课时,先搜集了众多关于诚信和不诚信的事例,如“海尔砸冰箱”“同仁堂的故事”“某月饼厂的过期月饼”“安然公司的破产”等,在进行教学设计时,教师觉得这些案例都很好,难以割舍,于是在教学中为学生一一加以分析,结果大量宝贵的教学时间都消耗在对案例的分析上,而对“学生本人如何树立诚信意识”这一重要问题则由于时间有限,没有让学生展开充分的探讨,从而导致教学目标没有很好地达成。事实上,诚信和不诚信的案例,各找一个最具典型性案例加以深入创析即可。过多地呈现案例,容易使学生的思维长时间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无法上升到理性认识,而理性认识是我们教学所要追求的目标。可见,在开发和利用这些课程资源的过程中,同样需要教师具有“为什么教”的课程意识。
六、科学实施评价的要求
历史与社会是一门以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为教育载体、注重培养学生的历史思维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强调学生良好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形成的课程。这一课程特点就决定了教师不仅要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作出评价,还要学会对学生的思维水平、社会探究技能和社会实践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学习目标的达成度进行综合性、发展性的评价,这也是判断一个教师是否具有课程意识的重要标准。据此,除了传统的课堂提问和纸笔测试外,教师还应掌握成长档案袋、主题活动评价、项目评价、教师观察、学生自评、小组评价、个案分析等评价方法。对于评价的结果和反馈的信息,教师要适时地进行反思和总结,从而使评价真正发挥改进教学和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由此可见,要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科学地评价,同样需要教师课程意识的觉醒,树立符合素质教育理念的评价观。
总之,作为一名历史与社会的教师,面对现代教育的新理念和综合性的课程内容,仅仅具有教学意识是不行的,必须具有高屋建瓴的课程意识,才能从容面对新课程带来的各种挑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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