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科举卷票的试解读
2009-12-09蔡敏孙仁义
蔡 敏 孙仁义
清代科举中的卷票。是参加科举考试的士子必备的身份证明和手续,它同现代教育的高考、自学考试、公务员招聘中考生使用的准考证、身份证、结(毕)业证等一样,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和作用。沧海桑田,风云变幻,百余年过去,清代考试士子自己使用且能够保存完好、留传下来的科举卷、票,可以说是极为稀少和珍贵。本文就山西临汾收藏家朋友新近征集到的一套木刻印刷、基本完整的卷、票,尝试进行解读。
科举制度在中国这片古老的大地上存在了1300年,今天,我们尝试分析科举中的各种卷、票后,可以看出它们对于科举制度的实行、保障科举进行的顺利、维持科举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上图票左2:内容是“吏部取字第九号山西省举人高锡华考试内阁汉中书投结讫光绪拾五年五月初五日”。票上钤盖两枚方章。票长19厘米,宽13厘米(二、三、四票规格与一相同)。其中:“九”、“高锡华”及月日中的“五”,均使用毛笔填写。据《山西历代进士题名录》记载:高锡华,山西祁县人,清光绪十八年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授桐柏知县。
吏部,是清代管理全国文职官员的机关。清朝重视吏治,以吏部为6部之首。管理全国文职官员的品级、铨选、调补、升迁、俸禄、封赏、考课、奖惩、休致、终养、恩荫、验看、引见、抚恤、世爵、世职等事务。部内设文选、考功、嵇勋、验封4司及司务厅等机构分管部务。
清代的乡试,每3年一次,在各省城及京城举行,又称:“大比”、“秋闱”、“秋试”、“省试”、“观场”等。时间是:“子、午、卯、酉年八月。礼闱试之者三:初九日第一场、十二日第二场、十五日第三场”。会试是每3年一次,在京城举行全国性考试,又称:“春闱”、“礼闱”。时间是:“辰戌丑未年三月,三场日期与乡试同”。
吏部发给举人高锡华的结票时间为光绪十五年(1889年)五月。清代规定的乡试时间是八月,那么高锡华就应当是在1889年之前考中举人。光绪十四年(1888年)为戊子,正是乡试的年份,也就是说高锡华最迟是光绪十四年(1888年)的举人。光绪十五年(1889年)为己丑年,也正是会试年份。高锡华以举人五月份身份到吏部报考“内阁汉中书”(内阁,官署名,是清代辅助皇帝执政的中枢机构,位列6部之上,为正一品衙门。主要职责系为皇帝办理本章,即汇总各衙门、各省的题本,草拟处理意见,而后呈皇帝批示:皇帝下达的谕旨经内阁颁发。清朝内阁名义上“掌议天下之政”,但实际上位高而权虚。中书,又称内阁中书、中书舍人。内阁属官。具体办理票拟草签,撰拟谕旨诰敕,翻译满、汉文稿,抄写公文。是在内阁中具体办事的低级官员。编制为:满70人,蒙古16人,汉军8人,汉30人。其官职虽小,但办理的却是朝廷的机密事务。可以由举人考授,也可以特赐。官阶为从七品)。这说明:
1高锡华光绪十四年(1888年)已经考中举人(举人,明、清科举制度中乡试登第者的专称,作为一种出身资格。如果没有通过会试,其身份终身不变。久考不中者亦可以做官,但只能做中下州县官和教官):
2高锡华因故没有参加光绪十五年(1889年)己丑的会试:
3高锡华参加光绪十五年(1889年)己丑会试,但是名落孙山。
票左2尽管不是乡试举人的直接录取通知、证明,只是高锡华报考具体官署、官职的吏部审查通过后的一份材料,但该票还是可以反映出:高锡华参加了乡试且已经顺利考中了举人。
上图票左3:“收卷票礼部司务厅为会试收卷事今收到山西省举人高锡华亲填履历,三场试卷一套。相应发给印票以凭入场须至票者。文字四百五十五号。光绪十八年二月
日。经承:展动”。票上“山西”、“高锡华”、“四百五十五”、“十八”、“二”使用毛笔填写,钤盖一大一小两枚方章,大为礼部关防,小章及日辩不清晰。
礼部。清代管理国家礼仪、科举等事务的机关。主持国家大典,如祭天地、祭太庙、祭陵寝、登极、大婚、万寿、大丧、出征、献俘、敕封、朝贡等;管理科举和学校事务,如提名考官,预定名额,安排殿试。部内设仪制、祠祭、主客、精膳4司,及司务厅、铸印局、四译馆、养廉处等机构,分管有关部务。
清代的乡试复试,始于顺治十五年(1658年),嘉庆四年(1799年)成为定制。作为定制的复试制度,其实质就是对已考中的举人资格进行再审查、再认定,核心内容是必须通过复试才能参加会试。票左3,就是礼部司务厅对高锡华亲填履历、试卷一套审查之后发给的“收据”,也就是高锡华可以去参加会试的“通行证明”。
上图票左4:“结票
礼部为收结事今收到本科中式贡士高锡华同乡京官印结壹张此照光绪拾捌年肆月十三日中字第二百卅二号”。票上:“高锡华”、“拾捌”、“肆”、“十三”、二百卅二使用毛笔填写,钤盖一枚方章。
清代的会试复试,始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法律规定:“会试新中贡士取具同乡京官印结,八旗取具佐领图结,临场识认。其出结官各衙门由礼部先期知会。如有不到者,指名参处”。票左4,就是中式贡士高锡华参加会试的复试保结,由同乡京官证实和担保高锡华的贡士身份后,也就意味着高锡华已经基本铺平了进入殿试的道路。
上图票左1:“卷票翰林院为朝考事今收到新进士高锡华履历及纳试卷理合给票以凭领卷此照光绪十八年五月初三二百柒拾二号”。票上:“高锡华”、“光绪十八”、“五”、“初三”、“二百柒拾二号”使用毛笔填写,钤盖翰林院关防。
朝考,清代殿试录取的新科进士,须再应殿廷考试。《钦定科场条例》第57卷:朝考。新进士的朝考试卷,阅卷大臣拟定一二三等进呈。姚元之(嘉庆十年(1805年)乙丑科进士)在《竹叶亭杂记》中记载:新进士殿甲后,朝考最重,盖庶常之得否,只争朝考入选与否耳。
翰林院,清代文学侍从机关。翰林即文翰笔墨之林之意,古已有之。清制,凡进士出身才可选任翰林院官。最主要的作用是为封建国家培养储备高级官吏人才。清朝内阁大学士多为翰林出身。考试时间是在传胪后3日,地点在保合殿。试题由皇帝亲命,当日交卷。钦派阅卷大臣评定成绩,分列一二三等,将前10名进呈,由皇帝决定名次。一等第一名称朝元。《清史稿》记载:“有清一代宰辅多由此选,其余列卿尹膺疆寄者不可胜数”“有学者认为,朝考是在学校考试和科举考试之外的一种考试。也有学者认为,朝考尽管是在殿试后进行,但仍应视为清代科举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票左1,就是翰林院在审查了高锡华的进士资格后,发给其参加朝考的“通行证”、“准考证”。
《中国科举辞典》、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记载:光绪十五年(1889年)己丑为正科,光绪十六年(1890年)庚寅为亲政恩科,光绪十八年(1892年)壬辰为正科。也就是说,在光绪十五年到光绪十八年的4年间,举人高锡华应当有3次考进士、中状元的机会。当年他具体参加了几次今天的我们已经不得而知。从票一到票四,分别是吏部、礼部司务厅、同乡京官印结、翰林院等4官署部门签发和出具,见证了高锡华由1888年的举人、1892年的贡士、进士到朝考的全过程,给我们留下了一套难得的研究清代科举法律制度的实物资料。
责编张静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