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后勤实行会计委派制后的思考
2009-11-11陈建娥
陈建娥
摘 要:高校后勤实行会计委派制是高校借鉴企事业单位委派制的会计管理制度,对其后勤会计人员进行系统管理、委以重任的一种管理方法。近年来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多数院校先后试行了会计委派制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实践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因此,要想把会计委派制作为一种制度创新还需要大力完善。
关键词:高校后勤 会计委派制 思考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9)09-145-02
会计委派制是指国家政府部门、产权单位向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委派会计人员,并授权会计人员监督所在单位会计行为和其他经济活动的会计管理制度。高校后勤实行会计委派制是高校借鉴企事业单位委派制的会计管理制度对其后勤会计人员进行系统管理、委以重任的一种管理方法,其目的是对高校后勤经济实体的经济活动过程及其引起的资金流动进行有效的监督。近年来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多数院校先后试行了会计委派制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实践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用历史的、客观的、发展的眼光来分析、评价和看待这一管理制度, 既有利于提高对会计委派制本质的认识,又有利于会计委派制的发展与完善。笔者作为高校后勤会计委派制的实践者,就高校后勤实施会计委派制的积极作用、存在问题及完善措施进行探讨。
一、高校后勤实施会计委派制的积极作用
1.高校后勤实施会计委派制有利于加强学校对财务的统一管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行会计委派制,受派会计人员能够按照学校统一的财经政策、统一的财务规章制度、统一合理调配资源的原则,履行自己的职责,将后勤实体的收支、损益、资产变动等情况都纳入学校的整体财务活动,便于学院全面掌握后勤实体经济运行情况、资金使用方向,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宏观控制和集中财力,为学校加大教学科研及其他重点建设的投入提供保障,避免资金管理失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综合设计学院发展的总体布局,克服短期行为,合理分配有限的教育经费,为扩大办学规模与提高办学质量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
2.高校后勤实施会计委派制有利于对后勤实体进行及时有效的会计监督,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在现行财务报告披露体制下,会计人员由于与单位间的依附关系,很难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实施有效监督,甚至出现内部财会人员完全听从管理者摆布,隐瞒收入,编造假账,对学校提供虚假会计报表,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会计监督形同虚设、名存实亡。实行会计委派制可以使会计人员与实体之间摆脱依存关系,排除人为干扰,有利于会计人员大胆行使《会计法》赋予的职责和权力,对后勤实体整个经济活动过程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真实地反映实体的会计业务,控制成本,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现和纠正会计核算中遇到的问题,从事后监督变为全过程监督,防范于事前,发现于事中,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证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及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高校后勤实施会计委派制有利于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近几年来,随着高校后勤实体经营自主权的不断增大以及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违法乱纪现象时有发生,如:不提或少提折旧从而少计成本、虚增利润,使得实体的资产价值转化为职工的奖金;隐瞒收入,将实体的部分利益中饱私囊,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使实体的资产难以得到及时更新和补充。实行会计委派制对于摸清实体的资产和家底,确保学校的总体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委派会计人员可以通过与学校主管部门的经常沟通,使其对实体的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充分地了解,制定合理的任务计划,给予实体适当的经营权限和发展空间,避免短期行为,从而保持实体的持续发展能力,遏制学校国有资产的流失,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4.高校后勤实施会计委派制有利于后勤实体遏制腐败行为。会计委派制实现了单位领导权与会计监督权的分离和制约,部门领导不能随意干扰被委派会计人员依法行使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职权,有利于国家财经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委派会计可以严格把关,防止私设“小金库”,杜绝账外资金的发生和各项不合理的开支,遏制铺张浪费、贪污腐化的现象,依法监督和及时堵塞各种经济漏洞,制止经济犯罪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从财务管理的最前端抵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促进廉政建设。
二、高校后勤会计委派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会计委派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高校后勤实行会计委派制是高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重大举措,它打破了传统会计的管理体制,建立了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财务监督模式。然而目前许多后勤管理者对会计委派制的重要意义理解不到位,对会计委派制的性质认识不清,把会计委派制当成是上级部门的一种行政干预,认为推行委派制是对本级单位的一种制约、一种束缚,对委派会计人员产生防范心理,甚至对会计委派制产生抵触情绪。在经营过程中采用各种手段来“架空”委派会计人员,使其失去对经营活动的反映、监督职能的行使,从而影响了会计委派制实际运行的质量和效果,阻碍了会计委派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2.相关法制不健全,一些配套措施不完善。违反财经法纪,会计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只是事物的现象,其本质是后勤内部控制制度失效,而导致内部控制制度失效的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后勤产权不清所导致的严重的代理问题。要加强后勤会计控制,前提是使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成为后勤管理者的内在要求,这一措施应与一些相关措施配套进行,如健全和有效执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会计财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等。单独改革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会流于形式,是不足取的。
委派到后勤中去的会计与后勤之间其实是处于一种信息不对称的地位,作为会计,它可以保证采用的会计程序标准化、合法化,但很难判断作为入账依据的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处于信息优势地位的其他部门,完全可以为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伪造虚假的原始凭证,而会计人员据此作出的账不可能是真实可靠的,与制度的不健全伪造原始凭证提供了机会,使会计很派制预定目标的实现存在一定的难度。
3.实行会计委派制缺乏法律依据。目前,我国还没有会计人员应采用委派制的法律依据。尽管《会计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管理全国的会计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管理本地区的会计工作。”但这只规定了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并没有规定企业的会计人员须由财政部门委派。会计委派制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任免制度和完善的有关法律条文。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增加有关会计委派制方面的条文,使会计委派制的实施有法可依。派出的会计人员本身应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和业务水平,通过相应的业务考试及考核,才能具备派出资格。派出时,应由财务部门下达委任令,以示庄重和严肃性。这样既可以增加会计人员的竞争,也可以激励会计人员学习的积极性,从而提高业务水平。同时会计委派制实行定期轮换制,这样对会计人员的管理水平也是一种促进,可以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三、完善高校后勤会计委派制的对策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强对会计委派制的宣传,提高各级领导对会计委派制的重视。后勤领导要进行财经制度、财会法规特别是新会计法的学习和培训,明确实行会计委派制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后勤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合理性,以及保障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最终提高高校后勤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通过宣传和学习取得对财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积极配合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在进行经营、财务决策时,应多征求委派会计人员的意见。只有后勤、学校各有关职能管理部门,特别是领导层,对会计委派制达成了共识,认识到改革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势在必行,才能顺利地推行会计委派制。
2.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提高后勤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后勤各项措施得以落实的制度保障,是后勤财务运作的坚实基础。为此我们必须努力完善后勤内部控制制度,正确理解内控与管理的关系,进一步认识并高度重视内控在管理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在后勤中大力提倡和营造一种“控制文化”。一方面高级管理层负责促进在道德和完整性方面的高标准,向各级人员强调和说明内控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后勤中的所有员工都需要理解他们在内控程序中的作用,并在程序中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同时,加强单位负责人的自觉控制意识,在制度内部控制有关规定时,同样要明确单位负责人应负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使后勤由上而下共同执行内部控制的要求,从而推动后勤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康发展。
3.处理好与经济实体的关系。委派会计要注意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处理好独立性和服务性的关系。独立性和服务性是委派会计人员经常要面对的问题。片面强调职权的独立性,干预受派单位的独立自主经营或片面强调服务性,不敢坚持原则,放弃监督职责,都不是正确的做法。委派会计的正确做法是管事不主事,监督不干预。同时要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支持和配合受派单位开展业务,当好参谋,与受派单位一起共同改善和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受派单位的经济效益,寓监督于服务之中。财务人员与后勤经济实体虽然不同属一个部门,但同属于学校这个大团体,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所以委派会计人员在遵守国家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履行委派职责的前提下,应多为后勤实体着想,协调好学校与实体的关系,使学校与实体的利益都能够得到健康发展。同时,虽然委派会计具有独立行使会计监督的职能,但其核心是服务,故委派会计人员应切实处理好“独立”与“服务”的关系,要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尊重后勤实体领导,做好财务工作,成为实体领导的参谋。通过向实体提供良好优质的服务,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达到管理和监督的目的,以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4.建立有效的委派会计考核和激励机制。后勤财务工作复杂、业务量大,涉及到方方面面,管理基础又比较薄弱,实行委派制后工作压力较大。因此,一方面对委派人员要按公正、公开、公平、德才兼备的原则进行择优录用,同时,为防止他们产生安逸享受、制造腐败等思想,培养其爱岗敬业、克己奉公、努力奉献的精神,应建立会计委派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组织协调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完成工作情况等进行考核,建立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激励机制。另一方面应加大对委派会计人员的奖励和福利的力度,对委派的财务人员除了通过年度考评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外,还可对委派出去的财务人员给予一定的外勤等额外补贴,从经济利益上引导财务人员全身心投入到后勤实体财务工作中。通过这些举措,使全体财会人员体会到学校对会计委派制工作的重视,认识到委派会计岗位的重要。
5.提高委派会计人员的政治修养和业务水平。首先,委派会计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能做到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其次,委派会计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通过不断地学习,熟悉、掌握国家经济法规和通晓财务会计知识,尽快使自己成为新形势下的复合型财务人员,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做一名称职的委派会计,以推动会计委派制的顺利进行,同时学校管理部门要创造条件加强委派人员的政治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可通过开展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学历教育等不同的学习方法,全方位地鼓励委派会计进行知识更新,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实践表明,高校后勤实行会计委派制是一种十分有效的会计管理模式,促进了会计管理体制的改革。但是,它毕竟是一个全新的模式,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够完善、有待于进一步研究探讨的问题。这一全新的模式需要我们不断实践、探索,以便加强对后勤经济实体的会计监督,从源头上制止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消除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确保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健康顺利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孙新爱,林艳.对高校后勤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实践与思考.会计之友,2008(5)
2.安雪梅.会计委派制浅析.会计研究,2008(3)
3.鄄立,杨利云.高校内部推行会计委派制度的探讨.会计文苑,2005(11)
(作者单位:湖南工学院 湖南衡阳 421002)(责编:若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