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新闻舆论 做好宣传报道
2009-11-04杨昊霖
杨昊霖
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工作应弘扬时代的主旋律,以正确的舆论为导向,以事实为依据,对社会舆论情况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研究,积极听取群众的呼声,做好舆论监督。通过媒体报道,进行舆论监督,是党和人民赋予新闻工作者的神圣使命。那么,如何肩负好这一使命,反映群众的呼声,我们认为,关键应把握好监督的公正、适度、严谨和规范性。为此做以下探讨。
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
众所周知,新闻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新闻舆论监督是人民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界行使舆论监督,也就是行使人民的民主权利。因此,作为新闻记者来说,必须增强监督的使命感与责任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首先,从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对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违反党和政府的工作纪律,违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人和事、言与行实施监督。监督的目的,在于弘扬正气,鞭挞丑陋;在于借助社会舆论的威力,改进和推进工作。而不是猎奇或者单纯暴露阴暗面。出以公心,就要除恶务尽,决不姑息;出以公心,就要与人为善,抱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也只有出以公心,才有利于维护党和政府的威信。有利于稳定与发展,也才能收到最佳的监督效果。
其次,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对新闻记者而言,要确保监督的公正性,不仅需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认真听取来自不同方面的意见,占有大量的第一手材料,而且要进行分析研究。通过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分析研究,才能透过现象,抓住本质,做出实事求是的报道。
第三,成功的监督报道,记者总是用事实说话,不带有主观感情色彩,不轻易下结论。当然,这并非说,监督报道没有倾向性。它不但要有倾向性,而且应该十分鲜明。但是,这种倾向性,即记者的褒贬已渗透到他所叙述的客观事实中,是通过客观事实的内在逻辑凸现出来,而不是记者的主观议论或情感的宣泄。
许多记者的实践证明,做到公正性监督,才能赢得报道对象的理解与支持。在我们平时的报道工作中,要讲“三贴近”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报道准确、真实、有说服力,有理、有据,使人折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才能做到采访深入细致:报道客观公正,也才能收到最佳的监督效果。
二、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应适度性
所谓适度性,即审时度势,选择最佳时机、最佳角度,使所推出的舆论监督报道恰到好处:既不超前,又不滞后:既不浮光掠影、避重就轻,又不夸大其词、激化矛盾。通过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达到端正思想、纠正错误、肃清影响的目的。如果忽略了适度性,即使监督报道的事件是真实的,有时也会带来意想不到的负面效应。那么,如何做到适度呢?
一是掌握时机。新闻求快求新,时效性的正确把握是报道成功的前提。因此,对于影响全局,危害党、国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的重大典型案件,要出以重拳,旗帜鲜明地予以揭露和抨击,并且要不失时机。即使一般性的违法违纪事件,只要证据确凿,报道适宜,也要迅捷出击,不给被曝光者以说情、“通融”的机会。在司法报道上,经验丰富的记者总是选择立案前或结案后作为评论的最佳时机。由此可见,掌握时机,在新闻舆论监督中不容忽视。二是选好角度。同一件新闻事实,可以选取不同的写作角度,采取不同的报道形式;可以有不同的选材立意,拟出不同的标题,自然也会取得不同的报道效果。例如,对一些违法违纪,不道德的行为或现象,应该大胆揭露,决不手软。但是,如果对邪恶势力过多地宣传,裸露社会的阴暗面,往往会使群众产生一种恐惧心理。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在披露这些案件时,要从正义必定战胜邪恶、终于战胜了邪恶的角度,加以拓展,大力开掘,则会收到给人以鼓舞、给人以力量、激人奋进的报道效果。
三、舆论监督的内在要求应严谨性
新闻舆论监督具有辐射性强、覆盖面广和传播迅速的特点,因此,社会上丑恶现象一旦被曝光,就会产生强烈的反响和威慑作用。由于被“揭短”、被“亮丑”,有的被曝光者“无理辩三分”,对新闻单位无理取闹、告上法庭,甚至对记者进行打击迫害的事件也曾屡屡发生。“新闻舆论监督难”,已成为记者们的切身体会。那么,如何知难而进?既完成了监督的使命,又使自身的监督权利不受侵犯?这就要求我们在监督过程中,把握严谨性。
(一)要具有较强的政策观念与法律意识。新闻舆论监督的实质是监督人们的言行不违背党的方针政策,不违反政府的工作纪律,不脱离法律法规的轨道。因此,新闻记者首先应具有较强的政策观念,熟悉并掌握党的方针政策。比如,新农村建设问题,减负、修路、盖房等工程,各级地方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施监督上,就必须按照政策规定,掌握哪些是应该负担的合理部分,哪些是不应该负担的超出部分建设的速度和标准。做到胸中有数,监督起来才有理有据,言之有物。其次应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诚然,新闻记者并非法学专家,但对报道对象所触犯的法律法规一清二楚,就能抓住问题的关键,切中要害,报道也就具有了洞察力、穿透力与威慑力。对新闻记者来说,掌握了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就掌握了监督的武器。这一武器既有助于行使监督的权利,又保护着这一权利不受侵犯,不遭受损害。
(二)要做到选题取材、报道切合实际,这样报道才有力度。新闻记者都有敏锐的观察力。尽管如此,在采写过程中仍不可掉以轻心。一方面,要在选题取材,即在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经过和结果及事件的来龙去脉上,多视角、全方位地观察新闻事实,不仅要做一般性的文字记录,必要时,要多方面地调查取证,尤其是在关键性细节上,掌握确凿证据。另一方面,在事实的表述上,尤其是在状态、规模、程度、数量的表述上,要宇斟句酌,认真推敲。总之,要使监督报道事实清楚,有理有据;使报道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理有据,无懈可击。
(三)要保留证据,做好防范。有时,一篇监督报道发表后,被曝光单位派人甚至是领导干部亲自找上门来,诡辩抵赖,拒不认账。每逢这时,记者就要拿出采访时获取的真凭实据,沉着应对。由此,记者在采访现场或群众中调整获得的原始材料,如文字记录、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就要妥善保管,以备考证。建立新闻报道档案,每一个突发事件、案件,重大报道和批评报道,都应建立档案,长期保存,以备查备用,特别情况下以备应诉,千方百计做到报道的内容有法可依。类似此种报道,在依据情况下。更需有各方面、各部门佐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绝不能因报道失误造成单位和个人经济损失和名誉的侵害。
四、取得良好监督效果的充分保证应规范性
做好新闻舆论监督并非易事,在采访中,时有记者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与问题。那么,如何从有利于困难与问题的解决入手,经过积极努力,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要做到规范操作,按章办事,从高度负责角度去运作。建立和开展舆论监督工作的保障机制,使记者本身不受伤害。有了政策、制度和保障机制,使新闻舆论监督工作步入科学化的轨道。着眼于良好的监督效果。也必须实行规范化运作。就新闻记者来说,目前实行规范化运作,应做好以下三点:
一是对报道内容要有所选择。在现实生活中,需要舆论监督的现象很多,但并非所有缺点与问题都适合媒体曝光。在监督报道的内容上一定要有所选择。具体为:选择那些带有典型性、为老百姓所普遍关心的,诸如衣食住行等现实问题进行报道;选择有利于问题得以解决、能取得良好监督效果的事件进行报道;选择那些具有潜在监督效果的问题进行报道。这类问题尽管暂时得不到妥善解决,也要提醒有关部门充分注意,或能启发人们进行有益思考,寻找解决的途径。反之,对于那些有损于党和政府形象的个别性、偶然性事件,则不直公开报道,只能通过工作研究、内部通报的形式披露出来。二是采访之前要精心策划。舆论监督的选题一经确定,就要分析研究,精心策划,内容包括采访的形式、步骤,采访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处理的办法以及取得效果的预测。在新闻实践中,有的舆论监督虎头蛇尾,收效甚微,甚至中途夭折,与策划不周有直接关系。因此,对舆论监督的采访,策划越周密越好。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出的舆论监督节目,期期都特别成功,无不得益于精心策划。“要讲究监督的艺术,注意监督的策略”。所以,策划应成为舆论监督规范化的重中之重。
三是要追踪报道。凡被舆论监督曝光的人和事,可谓“一石激起干层浪”。产生强烈的辐射效应。然而,受众并不满足于单纯报道,更期待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于是,传媒势必要进行追踪报道。所谓追踪报道,既是系列报道、连续报道,也是深入性、扩展性报道。它不仅能满足受众“后事如何”的期盼心理,对在策划过程中不曾预料到的突发情况,亦可采取相应对策,而且,督促被监察对象或者尽快改正缺点,或者做出应有的答复,以保证监督预期效果的实现。否则,舆论监督没有结果,没有回音,就会在公众面前失去信誉,失去支持。显而易见。追踪报道是舆论监督规范化的重要一环。是我们的记者工作经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