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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假事件与新闻策划异化

2009-11-02江沛佩

新闻爱好者 2009年17期
关键词:异化新闻报道策划

江沛佩

摘要:近年来,由媒体自己策划并生产的新闻层出不穷,相关学者将其定义为“传媒假事件”。传媒假事件归根结底是新闻策划异化的一种产物。本文针对传媒假事件现象,针对媒体能否自己策划生产新闻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新闻策划异化传媒假事件

新闻策划异化与传媒假事件

所谓新闻策划包括宏观与微观两部分,即对媒体本身的策划和对媒体内容的策划,前者包括市场定位、受众对象、经销策略等:后者包括专版时段的策划、栏目的策划、具体报道的策划。本文采取孙旭培对狭义新闻策划的限定,即新闻策划就是媒体对新闻报道的策划,不包括对事实的策划。

新闻策划异化指新闻报道策划脱离了根据对客观事实的策划而服务新闻本体的主功能,甚至出现干扰、制造新闻本体的现象。新闻策划发生异化原本的出发点是媒体主动发掘新闻价值,初衷是适应时代发展,但是在衍变过程中,逐渐偏离航道,成了策划而策划的异化趋势。新闻策划异化的表现往往为新闻策划的泛滥化、故意炒作、介入事件、制造新闻等行为。在这些行为下,传媒假事件、伪价值新闻、假新闻等也就此而生。

传媒假事件一说由我国学者陈力丹在美国历史学家布尔斯廷“假事件(pseu-do—event)”的基础之上引出。本文所指的“传媒假事件”是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出现,活动策划和报道的行为主体都是传媒自身,由传媒公开策划并作为新闻进行报道的。传媒假事件具有五个基本特征:消息来源与报道者重合、动机隐藏、导演事件、事件媒介化、暧昧的真实。

传媒假事件产生的背景

传媒假事件在日常新闻报道,尤其是都市报新闻报道中屡见不鲜。媒介权力泛化为传媒假事件提供了滋生的土壤,新闻竞争导向同质化则是引发传媒假事件的原因。

媒介权力泛化。媒介通过与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受众的多层面互动传播而具有引导控制社会舆论、影响社会发展以及文化倾向等权力和作用。媒介权力的泛化一方面显示出媒介的影响力,为新闻策划泛化提供的可行性:另一方面也存在新闻策划与媒介权力之间的度量问题,为新闻策划实际操作推波助澜,助长了传媒假事件的产生,即媒体按照事先的构想与对新闻价值的测定构建好叙事架构,再依靠媒介特有的权力,帮助事件走人这个架构之中将事件填补进预定脚本。

新闻同质化竞争加剧,缺乏独家新闻。媒体的剧增,版面、频道扩张,新闻同质化严重,新闻资源短缺,“独家新闻”更是稀缺物,新闻策划成为各大都市报竞争突围的重要手段。“策划意识仍一直在各家都市报内部被强调和提倡,策划能力在激烈的报业市场竞争中普遍被看作一家报纸的真功夫。”在激烈竞争之下。新闻策划逐渐发生衍变,“传媒假事件”的消息来源就是传媒自身,这样自编自导的“独家新闻”可以不受具体情况的限制而批量生产。

从传媒假事件透视新闻策划的异化

新闻策划报道过程中,新闻报道策划与新闻事实策划时常纠结合一,这不仅脱离了对已发生的客观事实进行策划的本义。还对新闻事实造成干扰,形成新闻策划异化。而一旦被媒体报道,即形成了传媒假事件。在传媒假事件中,新闻策划的痕迹极为明显,可以说二者间本来就是一种链式关系。传媒假事件处于新闻策划链条下游。是新闻策划异化产物中一个特殊的范例。在传媒假事件视角下,新闻策划所探讨的重点已经不是新闻可不可策划的问题。而是在于新闻能不能由媒体自己策划的问题。

媒体职责越位。媒体作为社会信息的把关、传播组织,其责权的限定是新闻策划限定的基础。正是因为媒体动用的是公共权利而具有的复杂性,为求传播的公正客观性,新闻的基本要义才要求媒体保持中立,“进行客观记录”,而传媒假事件的关键正是媒体的主观参与太重,甚至于自导自演地生产新闻,可以视为是媒体职责的越位。

首先,媒体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推动事件的良性发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送孩子回家”、“打假英雄李波”等是《华西都市报》创刊之初一手推出的“传媒假事件”。华西都市报总编亲自牵头组织的送孩子行为成为其他媒体的新闻,“因为当时‘8名被拐川籍儿童在河南无人认领,公安厅打拐办因经费问题无力去河南,孩子们面临被送回原买主家的可能。在此情况下,只‘忠实地记录客观发生的事实,再发表评论绝非更直接的手段,积极介人其中,在多方联动中实现媒体的社会责任才是一家负责媒体应有的勇气和担当”。

其次,媒体对事件的参与、推导或是直接干预事件,其新闻报道形成对私人空间的逼视。“穷人向富豪的求助”一事中,媒体借助穷人名义,通过对事件的全过程的公开,窥视富豪的一举一动。这个新闻报道并不是舆论监督,针对的富翁也许是生活中的强势群体,但并不是事件中的强势群体。富翁也不是公众人物。传媒跨越记录事实的界限,主动逼近富翁们让被求助者身处大众的逼视压力下,造成私人空间的压迫。

再次,媒体非必要性介入,主观引导新闻客观判断。新闻报道中,媒介的角色并不是完全固定,在一些报道尤其是舆论监督性报道中,媒体常常扮演的是问责逼视的角色。以“茶水发炎”、“纸馅包子”这样的新闻为例,一方面是新闻媒体越俎代庖成为“检查机构”,更由于其主导性与话语权,舆论偏向将跟着传媒的视角偏向而产生,使得被报道方处于舆论不公正地位:另一方面,这样的报道容易引起社会不必要的恐慌或怀疑,媒体公信力也受到质疑。

新闻真实性降低,传媒公信力受质疑。尽管传媒假事件中,媒体出于对新闻价值的控制与把握和良好的出发点,“送孩子回家”、“打假英雄”等新闻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是,仍然要考虑到其双面性。对传媒假事件、对新闻策划异化的担忧,并不仅是对策划性新闻本身,而在于对把关人的担忧。我国台湾学者罗文辉在研究消息来源选择偏向时指出,如果是媒介选择消息来源有明显的偏向。新闻将无法公正,也难以展现社会现实。新闻媒介的功能与可信度都将受到严重的伤害。

媒体依据相应原则对新闻进行把关,但当媒体本身作为新闻主体时。“把关”是否有效则是需要探究的问题。新闻策划尺度难以把握控制之下,由于把关者与新闻来源的重合。假新闻、伪价值新闻得不到有效把关。新闻事件的真实性被画上问号。出于宣传、盈利等多重动机。传媒按照需要导演出事件发展,按照媒体意图牵引事态发展,使事件发生偏转。对传媒来说,容易发生记者主观引导事件,产生把关失效的结果。在“纸馅包子”事件中,记者为了找到一条轰动性的大新闻,一手策划出这个传媒假事件,更是一个假新闻。虽然这只是较为极端的个案,但是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媒体预设框架前提下发生的传媒假事件,其真实性含糊不清。

提高传媒公信力,限制新闻策划异化

承担社会责任。坚守职业道德。新闻策划必须要有一定限度,要把握住传媒的角色定位,保证事实的真实客观。传媒在新闻策划行为中,首先应该明确,是否能够参与事件中,参与事件后,会不会影响公正客观性?参与事件后,传媒应该时刻注意自己的角色定位。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时刻注意社会效益的影响与社会反应以及对新闻当事人负责。同时需要记者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以及职业道德修养,以社会利益为重。并注意对新闻当事人私人空间的保护。

加强反馈机制,拓宽新闻源。新闻策划走向异化道路还有一个因素在于传媒单方面自以为是地以为自己把握住了受众诉求的脉搏。在新闻报道活动中,媒体始终处于信息源流的上游,握有话语权,同时也陷入对全面而真实的受众诉求信息密闭的状态。受众在接受拟态社会的同时,因为没有完善畅通的反馈渠道和相对对等的信息传播,同样也为媒体构建了一个“拟态反馈”。媒体如果不经过深入调查取得全面而真实的受众需要反馈,误导决策,往往会错误地追加策划异化成本,形成恶性循环。因此。建立如“评报会”这样多层面广泛的学理双层评审机制。和受众反馈调查等是限制新闻策划异化的有效措施。

编校: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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