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辞书编纂与语言规范化问题
2009-10-28李平
李 平
摘 要:本文探讨了辞书编纂与语言规范化问题,论述从以下五个方面展开:一、辞书的涵义和分类;二、辞书编纂与规范化的关系;三、新词语及一些反映负面现象的词编入词典引发的争论和思考;四、辞书编纂的描写性倾向及新的规范观的确立;五、新的语言规范观下对辞书编纂的指导性建议。
关键词:辞书 辞书编纂 规范化 规范观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及网络的普及,一些新词语及反映负面现象的词语不断涌现并被收入词典。对此人们褒贬不一。词典中收入新词语及一些反应负面现象的词语,会不会影响语言工作的规范化进程,值得我们深入思考。新词语及一些反应负面现象的词语是否应该被收入词典?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要区分辞书的种类及辞书编写的原则,然后探讨辞书编纂与语言规范化问题。
二、辞书的涵义、分类及编纂原则
关于什么是辞书,学界大致有以下三种看法:第一,认为辞书是“字典、词典等工具书的总称”;第二,认为“广义的词典也称作‘辞书,指语文和百科两方面一切种类的参考书,包括类书,也包括百科全书……”;第三,认为“……字典、词典、百科全书、专科词典等,由于都是以字词为头目进行解释的书籍,因此可以统称为词书(辞书)。”这三种不同的看法又有其相通之处,即都认为辞书是一种工具书、参考书,只是涵盖的范围有所不同。由此,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两大类:狭义的辞书概念和广义的辞书概念。前一种看法是狭义的辞书概念,后两种是广义的辞书概念。为了便于研究,本文所指的辞书取狭义概念,指字典、词典之类的工具书,不包括百科全书、专科词典、类书等。
辞书的种类纷繁复杂。随着辞书学研究的不断深入,辞书的分类也在不断细化,且日趋完善。词典大致可以根据所收词目的单位、涉及的语言种类、词条的性质、词典的规模、词条的排列方式等进行分类。法国的凯马达按对待语言的态度和方式在他的词典分类体系中将“一般性有限词典”分为“描写词典”和“规范词典”。从理论上讲,词典有两种,一种是描写性词典,另一种是规范性词典。谈辞书编纂与规范化问题首先必须区分这两种不同性质的词典。
规范辞书以促进语言的规范化为己任,在选词、立义方面都有严格的标准,不能有任何的随意性,既要忠实地记录语言,又要通过它的收词、立义对人们使用语言给予正确的指导。描写性辞书主张忠实地描写语言的实际情况,认为词语只有用与不用之分,没有高低好坏之别。因此,应对人们使用的词语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规范性和描写性是两种编写原则的区别,并不与辞书的科学性发生直接的联系,不存在哪种原则更科学、更正确的问题。规范辞书坚持规范原则,是其促进语言规范化的使命使然。历史词典、方言词典、新词词典等可以采用描写的原则,是由它们备查考的编纂目的决定的。描写型辞书并不反对语言的规范化,只是从另一个方面来促进语言的规范化。
三、辞书编纂与规范化的关系
语言是一种工具,最终是为交际服务的。语言规范化的目的也是为交际服务。辞书是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重要载体,也是在规范标准与语言使用者之间架起的桥梁。
从历史上来看,辞书的编写与语言规范化及语言规范标准的制定是有着密切联系的。20世纪的前半个世纪,在普通话推广工作中,《国音字典》《常用国音字汇》和《国语辞典》都发挥了重要作用。1950年8月,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为普及教育和汉语规范化服务的字典——《新华字典》诞生。1956年2月,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即现在的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写了以确定词汇规范为目的的《现代汉语词典》。《国音字典》《常用国音字汇》《国语辞典》《新华字典》和《现代汉语词典》,都是国家为推广标准语、促进语言规范而组织力量编写的。这些辞书在贯彻已有的规范标准的同时,有的还担负着确定规范的任务。《新华字典》和《现代汉语词典》这类为推行语文规范而组织编写的辞书,一方面在贯彻已有的规范标准,同时也弥补了已有规范标准的不足,使已有规范标准更加完善。因此可以说,辞书的编写与语言规范之间是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二者之间的有效互动,能使词典的编写与时俱进,同时也能更好地推动语言规范化的进程。
晁继周(2005)还认为,辞书是语言规范标准的重要载体,但它对规范标准的反映绝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积极主动的;它把规范标准融入到词典的全部内容中去,可实现规范性与科学性、实用性的统一。词典的科学性,要求它以科学的眼光审视现行规范标准,在认真贯彻的同时,对标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不盲从、不回避的态度,在学术研究的基础上加以妥善处理。词典的实用性,要求它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语言实践,回答社会语言生活中提出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词典应具有双重的功能,一是规范语言,二是解答人们在语言使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新词语及一些反映负面现象的词语收入词典引发的争论和思考
由商务印书馆辞书研究中心编纂、商务印书馆出版的2003年版《新华新词语词典》将1990年~2002年出现的新词酷语尽收其中。比如房产类的“期房”“商住楼”“商品房”,教育类的“雅思”“司考”,军事类的“天军”“海警”,环保类的“阳伞效应”“代际公平”“代内公平”,时尚类的“哈日”“韩流”“波波族”等。《新华新词语词典》还收入了“包二奶”“三陪”等反应负面现象的词语,这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与争议。对于这些反应负面现象的词语,有人视其为语言垃圾,认为这些词语进入词典会破坏语言的纯洁,不利于语言的规范。这些争论无疑会引发我们进一步的思考。这些词能不能收入词典,收入词典的词语标准和尺度是怎样的,这都是我们必须考虑和回答的问题。
我们认为,新词新语的出现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同时它又不具有很强的稳定性,还要经过语言实践的检验。所以新词语可以收录在描写性的词典中,比如新词语词典等,供需要学习的人作参考。至于为中小学使用的规范性词典以及对外汉语教学用的词典,则不宜收入一些变动不居的新词。新词中的负面词是目前社会负面现象的一种反映,不能因为它代表了负面现象,就否定该词的存在。词典收录反映社会负面现象的词语是为了提供研究和阅读的参考,不应过多承担道德评判的责任。
五、辞书编纂的描写性倾向和新的规范观的确立
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和互联网的普及,新词语的大量涌现已成为世界性的现象。在这种形势下,呈现出了两种趋势。一种是收词范围的不断扩展。如俄国科学院语言学研究所最近出版的《20世纪末俄语语言变化详解词典》,就是着力描绘动态中的词汇系统的,其收词的标准很宽泛。另据巴恩哈特(Barnhart)统计,美国英语每年新增词语约800个,对此《韦氏新国际词典》的几次增补已经有所反映,仅《第三版补编》就收了1961~1976年间的5000多个新词语。据巴黎国际法语委员调查,1973~1979年间产生了10000多个新词语。俄语在20世纪50~60年代每年新增词语180个,70年代每年新增550个,80~90年代则更多。而汉语近10年每年新增词语为300~400个。另一种趋势是出版频率的增加。如《牛津英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及我国的《现代汉语词典》都在不断地修订增补。
由近年来国内外词典编纂的情况可以看出辞书编纂的描写性倾向,我们对待新词新语也应重在描写。新词语稳定性不强,新词语的产生都要经过一个约定俗成的过程,即习语化(idiomatization)过程。“该过程是个渐变过程……都要经过几个阶段。”(周领顺,2000)新词语总是在规范与表达需要间前进的。语言的使用大致都要经过这样的过程:初创——发展——被规范——创新(周领顺,2002)。“词语变异经过选择和评价产生了新的规范,这种规范受到冲击又出现新的变异,在变异基础上又一次产生了规范。(陈建民,1996)”可见,过早的规范是没有实际意义的,语言会在社会使用中得到检验。
六、新的语言规范观对辞书编纂的指导意义
从词典本身来说,对语词的介绍必须完全是描述性语言。然而,语言是社会约定俗成的产物,词典收词必须慎重。新词语可以收入一些描写性的辞书中,作为学习的参考,并解答人们在语言使用中遇到的问题。词典不能忽视指导人们使用规范语言的功用。词典作为工具书,需要对特殊词语的惯用法给予提示,告诉读者哪些表达的方法是为社会所接受的,哪些用法易犯语用错误等。
语言规范化的对象是社会用语。语言是一个不断变化的生命体,体现的是日新月异的社会变化。因此,语言的规范要在语言使用中进行。辞书编纂一方面收词应尽量体现语言变化的规律,另一方面还要能够体现规范化的导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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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 合肥 安徽大学中文系 23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