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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向“人的社会形式”的社会主义

2009-10-22金寿铁

社会科学 2009年9期
关键词:伦理民主

摘 要:自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苏东社会主义解体之后,重建社会主义理论已成为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的一项迫切任务。当代社会主义理论重建的焦点在于,重申民主与社会主义的必然联系:没有无社会主义的民主,没有无民主的社会主义。重建社会主义理论就是在方法论层面上全面系统地阐明社会主义与社会乌托邦、社会主义与人权、社会主义与伦理之间的相互关系。在重建社会主义理论,迈向马克思意义上“人的社会形式”的社会主义方面,布洛赫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在结构-构造理论层面、经济-社会层面、规范-乌托邦层面上具有重要的理论实践意义。

关键词:恩斯特•布洛赫;社会主义理论重建;天赋人权;民主;伦理

中图分类号:B516.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09)09-0114-10

作者简介:金寿铁,吉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哲学与文化研究所研究员 (吉林 长春 130033)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东巨变,前苏联-东欧各国纷纷宣告解体。在国际学界,右翼把苏东“国家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的这一解体笼统解释为“马克思主义的终结”,甚至是“社会主义的终结”。例如,福山 (Francis Fukuyama)在其名噪一时的《历史的终结与最后的人》(1993)中,就以苏东剧变和冷战结束为历史背景,描绘了一幅资本主义在全球凯旋的图景,宣称历史已经证明资本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好的,从而也是最后一种社会制度,社会主义作为制度而言已不再是对资本主义的一种有效的替代选择,资本主义将成为历史上最后的一种政治制度。他妄言:“我们也许正在经历历史的终结,……也就是说意识形态的发展正以西方的自由民主作为最终的政体在世界上普及而结束。”(注:Cf. Fukuyama, F., “The End of History?”The National Interest,No.16(Summer),1989,pp.3-18.)这种右翼论调代表了西方世界相当一部分人的思想情绪,特别是迎合了当下西方主流意识形态的反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需要。

然而,现实业已证明,形形色色的“时代终结论”,例如,所谓“乌托邦时代”的终结,“历史”的终结、“现代”的终结、“理性”的终结,都是站不住脚的。历史也将证明,五花八门的“社会主义终结论”同样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这种论调不仅缺乏历史的根据,也缺乏系统的时代分析。如果历史地审视前苏东社会主义,追问究竟解体的是“什么样的社会主义”,那么人们也就不至于因看不到历史的总趋势和人类的远景而悲观绝望。

应当承认,苏东解体以来,当代社会主义运动陷入低潮,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和挑战,因此,反省和重建社会主义理论已成为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的历史使命。当代社会主义理论反省和重建面临两项紧迫课题:一是彻底批判关于社会主义的教条主义理论,根除极权主义实践;二是重建社会主义理论基础,依此重新奠定其历史的、结构的规范实践基础和目标规定。

一、苏东解体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

根据恩斯特•布洛赫(Ernst Bloch,1885-1977)的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理念的重建是一个巨大的理论工程。大体说来,这一工程应当包括下述要点:第一,中止想象的统一,即中止把社会主义与马克思主义乃至“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视为等同,以便从社会主义理念的调整出发,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因素和其他非马克思主义理论因素聚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建问题;第二,批判地区别、理解和把握历史上的各种社会主义思潮(包括非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实事求是地估价当代各种社会主义运动的立场。为此,必须关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关注所谓“科学社会主义”意义上的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科学”(Gesetzeswissenschaft);二是关注开放视域中的社会实践概念,审视各种社会主义理论对社会主义与民主关系的态度。

对于当代社会主义而言,这一分析层面上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不仅对社会实践理论的现实中介具有决定性意义,而且还对社会主义理论的整合具有指导性意义。苏联“科学社会主义”的要害在于,阉割了社会主义的具体乌托邦因素和规范因素,把社会主义理论变成一种抽象的实证教义,事实上,“正统马克思主义者”一味援引“科学的”必然性及其发展过程,既排除了社会主义的多元性和创新性,也否定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对“社会主义建设”的可能的批判功能。因此,尽管布洛赫原则上赞同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的说法,但是以各种方式警告人们提防从乌托邦到科学的“过火的”进步。“马克思主义并非不是乌托邦,而是具体乌托邦的新事物。”(注:Bloch,E.,“Abschied von der Utopie?”in Bloch ,E., Abschied von der Utopie? Gekle, H(Hrsg.), Frankfurt /M.

1980,S.72.)所谓社会主义“从乌托邦到科学”这一进程并不意味着把每一个乌托邦原则都抛在脑后,而是仅仅意味着扬弃其“抽象性”或“乌托邦主义”。反过来,所谓“科学因素”并不是僵化的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应当被具体地应用于当下世界变革的解放实践,被应用于必不可少的具体乌托邦视域。

由此出发,布洛赫坚决反对把“人权”和“民主”看作是社会主义的对立面,拒绝将“自由”、“平等”、“团结一致”等理念统统溶解在臆想的“科学”概念里。恰恰相反,他大力倡导社会主义的规范因素,宣布民主和人权是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要求在社会主义事业中不断强化和提升这些规范因素独特的批判性、建构性意义。

对于布洛赫来说,努力追寻马克思主义“具体的乌托邦”向度和规范向度,是当代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理论的本真的哲学使命。不仅如此,布洛赫的哲学乌托邦视域不仅指向社会主义的政治-社会视域(无阶级、自由、平等、博爱的社会),更趋向乌托邦-形而上学的意义视域,要求彻底扬弃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对立和异化,实现世界过程的和谐同一(Identiaet)。但是,在他那里,除了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的末世论-形而上学目标视域和实现视域之外,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立场还表现在下述两种思潮的高度综合:一种是科学的分析“寒流”(Kaeltestrom),即历史唯物主义的“条件研究”、社会实践的“趋势知识”;另一种是乌托邦的远景“热流”(Waermestrom),即具体乌托邦的、规范哲学的“远景研究”,亦即关于社会解放内容和目标的现实关系与实践关系研究。

因此,布洛赫批判的和重建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marxistischer Sozialismus)理论的焦点在于,重申民主与社会主义的必然联系,或者阐明社会主义与民主的特殊的体验关系(Erfahrungskontext)。布洛赫发现,把民主、人权、自由、平等、博爱、团结一致等不加批判地统统打入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这正是“正统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一个重大的“实质性缺陷”。在他看来,民主与社会主义是循环地交叠在一起的:社会主义必是民主,民主必是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是一枚硬币的两面,缺一不可: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民主。这就是民主与社会主义的必然逻辑,如果打破了这个逻辑,就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因为这种民主与社会主义必定是“一种自由的议会民主程序”(注:Bloch,E.,Tendenz-Latenz-Utopie,Frankfurt/M.1985,S.200.)意义上的民主与社会主义,而这种民主与社会主义是马克思意义上的“人的社会形式”的社会主义(注:在马克思意义上,“人的社会形式”的社会主义即是这样一个共同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换言之, 这种社会主义必须“保证每一个个人能力的最充分的发展,同时,保证每一个个人需要的最充分的满足”。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73页。)所不可或缺的政治-国家机构要素,是在国家机构层面上阻止并得以克服国家社会主义“独裁”的必由之路。为此,布洛赫一再援引罗莎•卢森堡关于社会主义与民主的关系的基本命题:“没有无社会主义的民主,没有无民主的社会主义。”(注:Bloch,E.,Naturrecht und menschliche Wuerde(1961),Frankfurt/M.1985,S.232. 关于罗莎•卢森堡的社会主义理论,参见金寿铁《罗莎•卢森堡论民主与社会主义》,《哲学动态》2008年第10期。)

布洛赫批判的和重构的社会主义概念的第二根支柱是民主原理与总体社会乌托邦的总和,即“左翼天赋人权”(Linke Naturrecht)原则。所谓“左翼天赋人权”是指社会主义和民主的天赋人权基础和目标预定。布洛赫发现,否定天赋人权遗产,把法国大革命的左翼天赋人权遗产不加批判地统统打入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这一点正是“正统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又一个重大的“实质性缺陷”,而排除这一“缺陷”成了他义不容辞的使命。这里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例如,反省和指明左翼天赋人权在历史上的进步作用,阐明天赋人权与社会主义人权的内在联系,进而在马克思“人的社会形式”的社会主义意义上阐明公认的、现实的、有保障的人权,反省和指明关于个体自由与政治自由的自我规定和共同规定,阐明法律的、政治的权利平等,通过一种可期望的社会团结一致来调节或缓和社会不平等。由此出发,布洛赫坚决反对把人权和民主看作是社会主义的对立面,明确拒绝将自由、平等、团结一致等理念统统溶解在臆想的“科学”概念里。恰恰相反,他大力倡导社会主义的规范因素,宣布民主和人权是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要求在社会主义事业中不断强化和提升这些规范因素的独特的批判性、建构性意义。

二、社会主义理论重建纲要

前苏东社会主义已解体,这一现实使传统的“国家社会主义”(Staats-Sozialismus)信誉扫地,因而今天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建任务就不是用东拼西凑的理论加以“修补”和完善社会主义理论,而是从根本上,全方位地进行重建社会主义理论,以此保证未来社会主义的新生。但是,这种重建也不意味着割断历史、否定全部社会主义运动史,而是从同化和获取角度再现全部社会主义理论史,展望社会主义未来前景,惟其如此,才能维护和回复社会主义理论的历史-结构特征。

今天,在苏东社会主义解体之后,重建社会主义理论已成为马克思主义的一项迫切任务。在这方面,布洛赫的规范-乌托邦理论、现实批判哲学、调节性实践定位原则等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从方法论上看,批判与重建要求检验迄今社会主义理论史的全部重要假说或假定,进而重构甚至抛弃那些陈腐的或不适当的特征。为此,首先需要预设若干关于批判与重建的方法论前提:

第一,重新审视社会主义理论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消解或中止迄今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的所有理论-实践基础和框架。因此,重要的是,不是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的优先地位或基础地位出发,而是本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根据具体的政治实践和变化着的历史条件,实事求是地验证哪一种马克思主义理论因素和来源适合于重建社会主义理论。这是一种现象学意义上“方法论的悬置或中止”的原则。在这方面,布洛赫的所倡导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形态无疑是一种行之有效、值得审视的形态。

第二,进一步消解苏联马克思-列宁主义中,所谓“科学社会主义”这一意识形态化的、教条主义化的整体论(Holismus)概念,从而在社会主义历史-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中留出必要的空间,以此“保存”规范因素和乌托邦因素。历史证明,这种“科学认识”是无法兑现的,因此,社会主义理论不应建立在片面的、扭曲的所谓“科学认识”基础之上,而应当建立在自身的解放-认识旨趣上,从不同题材和方法论角度区分和整合认识旨趣,在哲学和科学层面上将规范-乌托邦的社会主义远景与马克思主义-科学的历史社会分析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三,重建社会主义理论,还必须把社会主义“理念”理解为某种社会关系的调节性实践理念,因为只有在这种实践理念中才能根据政治-经济条件的实现,逐步消除社会不平等,有可能真正而具体地实现可能的自由、平等和团结一致。但是,社会主义理念不应停留在与现实的抽象同一性或单纯的调节要求上,而应在社会运动中发挥建构作用,至少应当发挥某种历史-政治建构作用,但又不应丧失其乌托邦的率先行动和调节功能。在此,社会主义理念体现出规范乌托邦因素与历史实践因素的某种中介状态,而这一中介状态的社会主义理念本质上也正是布洛赫社会主义理论重建的出发点。

第四,只有在分析、阐明和创建层面上,从方法论视角区分和整合社会主义的重建任务,才能恰当地评估社会主义理念的纷繁复杂的状况。具体而言,这种方法论的区分和整合可以从下述三个层面上展开:(1)规范-乌托邦层面;(2)结构-构造理论层面;(3)经验-社会层面。其中,结构-构造理论层面包含着方法论-系统差异,因而这一层面本身既能相互分离、相互推导,又相互扬弃、相互还原。规范-乌托邦层面和结构-构造层面属于实践哲学(规范-构造理论层面),而经验-社会分析层面则属于经验科学层面,即属于历史-社会科学题材范围。所谓社会主义理论重建就是在解放-实践认识旨趣上,将这三个方法论层面有机地整合起来。

通过鉴别社会主义理论概念,特别是通过区别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哲学,布洛赫在方法论上区分和整合了社会主义理论重建的任务。对社会主义理论重建而言,布洛赫的独特贡献在于,不是拘泥于特殊疑难问题,而是明晰地区别关系框架,从而在一系列关系重大的理论-实践问题上独立自主地做出了完整而有说服力的判断。

布洛赫对社会主义理论重建的贡献是多方面的,而且,在各个层面上,他的贡献都具有不同的重要性。

第一,在经验-社会分析层面上,布洛赫通过马克思理论(资本主义分析和阶级分析),进一步深化了社会主义社会的条件研究和趋势研究,特别是他大力倡导未来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与自然、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的互为条件、和谐统一,这是他对社会主义理论重建任务的创造性贡献。此外,布洛赫发展了一种全面的、富有启发性的时代分析方法,例如,他的《这个时代的遗产》(1935)就被誉为“在现代文化阶段的马克思主义批判中,最杰出、最富于精神创造力的至高批判”(注:Vgl. Hesse,H., “ErnstBlochs Erbschaft dieser Zeit”(1935),in Ernst Blochs Wirkung:ein Arbeitsbuch zum 90.Geburtstag[Mitarb.],Frankfurt/M.1975,S.46.。)。

第二,在社会实践的可能条件这一结构-构造理论层面上,布洛赫的乌托邦实践哲学开启了深邃的本质洞见,特别是他关于人类学-存在论条件和未来实践结构揭示了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人与世界的认知关系和实践关系,促成了可能性与现实性的具体的统一。在实践层面上,这一范例规定和实践结构标志着终极关怀的普遍视域,但本身作为社会实践关系的本质结构规定,同样属于社会主义理论。

第三,布洛赫对社会主义理论重建的主要贡献在于第一个层面,即规范-乌托邦层面上。在他的社会主义理论中,乌托邦向度与规范向度在解放实践意图上是有区别的,但二者又不是相互分离的,因为这里存在一种严密的、系统的交叠关系。一方面,社会乌托邦的远景不是简单地被构想为一种认知预测或预先推定,而是被构想为一种全面的未来方案和目标计划,其中包含着一系列人道生活关系的可能性。例如,愿望、期待、要求和挑战等。另一方面,在行为-现实规定中,规范(道德、人权)前提的理念也总是超出局部的部分实现而预先构思乌托邦的潜在性,即乌托邦的“剩余”。

三、社会主义与人权

下面,我们有必要着重考察一下布洛赫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在社会乌托邦远景方面的创造性贡献。

首先,布洛赫通过“具体的乌托邦”(konkrete Utopie)或“预先推定”(Antizipation)概念,创造性地开创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理论的乌托邦向度。一方面,具体的乌托邦渊源于现实与可能性的实践构想,因而与“抽象的乌托邦”的乌托邦主义有着本质区别;另一方面,具体的乌托邦始终致力于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乌托邦的可能远景,因而与那种凭空臆想的“科学社会主义”规律认识有着本质区别。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结构层面上,布洛赫令人信服地证明了社会条件与乌托邦预测前景之间的内在联系,而这种联系原则上既是可能的,也是必然的。因为如果没有可能视域,社会主义的实践观就根本无法把握社会-历史的过程-现实。“现实若无现实可能性,那它就是不完整的,世界若无指示未来的特性,那它就像市侩一样缺少识别力、艺术和科学。具体的乌托邦处于每一个现实的视域里,现实的可能性直至最后都环绕某种开放的、辩证的趋势-潜势。” ② ③ ④ ⑤

Bloch,E.,Das Prinzip Hoffnung(1959) ,Frankfurt/M.1973,S.257ff,S.6,S.629,S.629,S.631.)但是,在“预先推定意识”(das antizipierende Bewusstsein)及其乌托邦功能中,现实的可能视域是解释学地被展现、被揭示的。布洛赫不仅从方法论上把自身的“尚未存在的存在论(die Ontologie des Noch-Nicht-Seins)与一种人类学基础连接起来,而且在结构上、在具体乌托邦领域及其实践中,也把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连接起来。这样,人类学-乌托邦(或主体-客体)这一结构可能性向度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类过程的具体的预先推定”指明了实践向度,从而把现实分析与可能构思具体地中介起来。

同样重要的是,布洛赫全面系统地阐明了社会主义的规范向度,从而在规范-乌托邦层面上为重建社会主义理论做出了理论贡献。布洛赫反复强调,规范(人权和道德)向度对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重大意义,重申没有规范向度,社会主义乌托邦的远景就残缺不全,就失去独立意义。在“天赋人权”与“社会乌托邦”的相互关系中,清楚地表现出规范向度与乌托邦向度的内在联系。“为了看见光明,无需遥远之梦,特别是,当追求更美好的生活时,更无需遥远之梦,相反,只有在单纯地预先描绘美梦时才会想入非非。于是,势必产生某种较近的、看似回忆的、确定无疑的东西,即所谓权利,这个我们与生俱有的权利……。如果反抗法规,反抗来自上面的、作为成文的法律,那么这种反抗是正当的、合理的。”②因为真正的天赋人权建立在理性的解放意志上,所以天赋人权首先是一种进行斗争的正义。“天赋人权鲜明地、熟练地要求场所和位置,要求介入市民宪法,重新书写宪法。”③天赋人权是战斗的意识形态,是历史的革命动因。“于是,天赋人权能够展现一种假定的革命力量,对于社会乌托邦来说,单纯地邀请或激起想象的幸福目标是远远不够的。”④

由此可见,规范-天赋人权向度与社会乌托邦的目标定位关系十分密切,二者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交叠、相互依存的关系。如果说,“社会乌托邦主要致力于废除人的不幸,那么天赋人权则主要致力于废除贬低人的状况”⑤。总之,社会乌托邦与天赋人权的关系不是彼此孤立或相互还原,而是各司其职,一同属于共同目标,即“为建设一种有尊严的人的生活铺平道路”Bloch,E.,Naturrecht und menschliche Wuerde(1961) ,Frankfurt/M.1985,S.234.)。

规范-天赋人权向度领先于社会乌托邦向度,但这种优先地位不应理解为某种对象意向领域里的等级差异,而应理解为实践、政治效应领域里的方法论差异。与社会乌托邦不同,天赋人权理论和“自由道义”(Freiheitsmoral)是从人的乌托邦-规范概念(自律的人)出发,构筑人权的潜在根据,发展人的基本权利,如自由、平等、正义等,而这些权利作为批判的、合法的主体权利为政治-社会关系和秩序奠定基础。在一系列主体权利,例如自由、平等、正义、“公民”(Citoyen)、政治参与等中,恰恰蕴含着巨大的批判潜能,从而这种权利为某种政治-社会的介入性实践打下牢固基础。回首世界史,在资产阶级革命中,在诉诸人权、贯彻人权中,已经充分显示出了这种批判潜能的威力。

在此,明确标明了布洛赫法哲学的基本立场和主旨:对于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理论来说,继承资产阶级革命的左翼天赋人权遗产、弘扬规范向度和自由道义具有决定性意义。在遗产问题上,布洛赫一直是一位孤独的呼吁者、告诫者,因为自马克思以来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中,这个领域一直是“空白”地带,所谓“科学社会主义”要么对此熟视无睹、三缄其口,要么给它贴上“资产阶级反动学说”的标签。“正像那个社会乌托邦的遗产问题一样,按其方式,古典天赋人权的遗产问题同样是极其迫切的问题。” ② ③ ④ ⑤

Bloch,E.,Naturrecht und menschliche Wuerde(1961) ,Frankfurt/M.1985,S.13,S.12,S.215,S.218,S.175.)

然而,这个问题一直以来是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盲点:“令人惊讶、反常透顶的是,在表述社会主义理论时,在表述现实的人,亦即必须得到解放的和实现的人这一核心问题时,一个风行一时的看法是继续拒斥天赋人权。”②

不言而喻,正如对所有遗产一样,对资产阶级革命的天赋人权方面,社会主义也必须持一种批判的继承态度,也就是说,必须从社会主义立场出发,对这一遗产总体加以区分和筛选,使之导向“左翼天赋人权”。这是一种批判继承,它要求识别“市民天赋人权的错觉”,消解各种各样的错误理念,例如臆想的“先天”权利,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契约中的权利根据,先天的理智结构,所谓永恒不变的人的本性或规范本性,某种抽象的同一性和非历史思维中的普遍基础等③,均属批判之列。尤其是,应当对资产阶级法律和国家秩序进行批判,因为这种法律和秩序旨在维护私有财产和所有者的意识形态。与此同时,揭露所谓永恒不变的“普遍”人权(自由、平等、博爱)的历史局限性,使其失去现实依据。

但是,这些批判性评价,绝不意味着天赋人权是普遍的“错觉”。布洛赫对天赋人权理念的批判性评价也绝对不是对其贴标签、打棍子,更不是将其全盘否定。例如,他虽然否认永恒不变的权利观,拒绝超历史的“永恒人性”基础,但是他同时强调,“至少自古希腊以来,人的自由意向、人的尊严意向是始终如一的,惟有这种意志是永恒不变的……,但不是‘人及其所谓永恒的权利本身”④。

因此,布洛赫明确反对把天赋人权和人权归属于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因为在市民天赋人权和公民人权这一假定性革命力量中,尽管有部分错觉和意识形态特征,但蕴含着一种未受破坏的、未被穷尽的规范核心遗产,而这份遗产正是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所无法放弃的,而且这份遗产已经与思想效应史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如果无视社会主义对天赋人权的继承关系,或者仅仅注视社会主义与天赋人权的对立一面,那么就会犯历史性错误,即瓦解社会主义的人性-规范内容,进而用毫不相干的替代品来取代或出卖市民天赋人权和人权的前提。

布洛赫首先把市民-古典天赋人权遗产与人权先决条件、公民理想和法国大革命的理念(自由、平等、博爱或团结一致)联系起来⑤。就政治-社会领域的人的解放而言,就基本的“主体权利要求”而言,社会主义根本不需要重新发明新的规范原则,因为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已经给社会主义留下了一份珍贵遗产。因此,他把社会主义的乌托邦方向、目标远景与基本规范定位和先决条件联系起来,而这种定位和先决条件主要是内在地、批判地参与资产阶级革命的解放理想和人权合法要求,从而他将社会主义置于一种历史-批判性的规范效果关系之中。

社会主义内在地参与公民权利(Rechts des Citoyen)要求,这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因为公民权利本身业已包含在社会主义所兑现的人权合法要求之中。原则上,这一点也适用于三色旗的全部内涵(自由、平等、博爱或团结一致),不仅适合于三色旗的宣言,也适合于尽其所能地、具体地实现社会-政治条件。按照本真的规范条件内容和政治意义,这一点也特别适合于平等、博爱(团结一致)原则。因为平等和博爱不仅是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也是尽可能具体地实现自由的必要条件。在此意义上,布洛赫认为,法国大革命所体现的社会主义精神主要不是自由而是平等,例如,1794年社会主义者巴贝夫(1760-1794)就顺应资产阶级革命之末新兴无产阶级革命趋势,设想了一个消灭了私有制的“平等共和国”,遂成为平等派的著名民众领袖和思想家。

因此,对市民天赋人权进行内在批判(继承左翼天赋人权)并不是批判其实践理念和实践要求(自由、平等、团结一致)本身,而是批判其抽象理想主义理念的虚幻特征,亦即反对把天赋人权这一普遍要求的实现仅仅局限在资本主义社会和私有制秩序之内,并且反对从意识形态视角掩饰或曲解形式上的自由和平等 ② ③ ④ Bloch,E.,Naturrecht und menschliche Wuerde(1961) ,Frankfurt/M.1985,S.201,S.215,S.199,S.213.)。作为规范原则,左翼天赋人权为社会现实确立标准,包含有政治要求和义务,即为一切人尽可能兑现具体的自由,为社会平等和团结一致尽可能创造和保障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实现条件。

在布洛赫看来,社会规范、现实批判和社会变革是一个总体,缺一不可,恰恰在这一综合意义上,他坚决捍卫了市民天赋人权这一法国大革命的进步遗产。在遗产问题上,他不仅拒斥了马克思主义者-列宁主义者,而且拒斥了法兰克福学派的M.霍克海默尔等人。他特别援引马克思的话,论证了继承法国大革命理念的必然性:“问题不是涉及过去与未来之间的一大鸿沟,而是涉及过去的思想的实现。”②这个有待实现的过去的思想就是法国大革命的理念。换言之,“自由、平等、博爱还处于一种未清偿的状态,在这方面……任务尚未完成。因此,恩格斯针对法国大革命,针对人权和天赋人权,准确地说道:‘无产者要求资产者信守诺言!社会革命不折不扣地履行其任务,即履行资产阶级革命凭借所有欺骗、所有幻觉来允诺公民的东西。”③社会革命不仅正视法国大革命的理念,而且还要清偿和兑现这一理念。因此,“在马克思主义的发源地里,不仅有关于受苦受难状况的经济学的党性,也有关于被贬低、受屈辱状况的党性,而这一党性同样熟悉为人的尊严而斗争,熟悉出于古典天赋人权的那种本质遗产”④。

四、社会主义与伦理

但是,社会主义规范向度除了与天赋人权有关的人权之外,也包括道德和伦理,因此,在构建社会之议论方面,原则上不需要另起炉灶,另辟异类规范内容领域。从一开始,布洛赫就全面扩展了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规范题材范围,它不仅包括作为政治社会解放理想的自由、平等、博爱,也包括市民“自由道义”方面的各种遗产。早在反法西斯战争中,他的“变革伦理学”(Veraederungsethik)概念全面整合这种自由道义遗产,为当时反纳粹的“人民阵线”提供了主体动因和批判力量

Vgl.Muenster,A.,Ernst Bloch.Eine politische Biographie,Berlin/Wien 2004,SS.193-206.)。

在后期著作中,布洛赫把这一基本观点和规定进一步升格为“伦理哲学”(注:Bloch,E.,Naturrecht und menschliche Wuerde(1961) ,Frankfurt/M.1985,Kap.22.)。事实上,道德和伦理的本质规定就是自身规范内容的结构(关于“榜样”、“理想”、“世界图像”、至善、前提条件等)及其权利区分。除此之外,变革伦理学还包括道德评价与要求的规范实践功能以及相应的现实批判判断。在布洛赫那里,现实批判判断意义重大,因为这种判断通常超出价值判断和价值表态,而牵涉到主体本身的动机层面,而且能够激活相应的现实态度和行为。这意味着自由道义与团结一致之间的某种普遍联系,意味着以此取向的“变革伦理学”对于社会主义的实现过程具有直接的、重要的主体实践意义。只要变革伦理学引导一种有尊严的人的生活方式,克服感性与德性、冲动与理性、幸福与自由、个性与集体性之间那种古老的道德二元性,它就一定能够找到人的自身存在的“同一性”(注:Bloch,E.,Das Prinzip Hoffnung(1959) ,Frankfurt/M.1973,S.1113ff.)。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布洛赫那里,自由与社会主义道德,变革伦理学与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理论之间的相互参照关系并不导致“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意义上的那种政治意识形态层面上的道德工具化,相反,这种相互参照关系恰恰导致相互依存关系中的本质联系。因为“有尊严的人的生活方式”这一共同的前提“问题”不仅要求自由与道德比翼高飞,而且还要求自由与道德两方面的和谐共存。

在此意义上,布洛赫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一条“大胆的定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乃是以道德之名如此长久地、徒劳地寻求的东西。”(注:布洛赫对前苏联版“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的明确批判”,Vgl.Bloch,E.,Naturrecht und menschliche Wuerde(1961) ,Frankfurt/M.1985,S.272ff.)在这一伦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框架内,公民榜样(Leitibild),自由、平等、博爱的理想(Leittafel)获得了一种决定性的核心道德。在这方面,“团结一致”(Solidaritaet)被理解为特殊的道德评价标准,而美德(Tugend)和超阶级界限的主体的积极动因被视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底蕴(注:Vgl.Bloch,E.,Experimentum Mundi.Frag,Kategorien des Herausbringens(1975), Frankfurt/M.1985,S.189.)。

在某种意义上,这一“大胆的定理”也包含着社会主义道德遗产及其理论的批判关系。因为哲学伦理学孜孜以求的正是迄今苦苦寻求而一无所获的东西。对此,康德可谓功亏一篑,失之交臂。因此,布洛赫力图从隐晦的道德与社会主义的同一性中阐明他的伦理定理:尽管现实关系与实践关系之间存在区别,但是意图宣告(道德)与实现的实践(社会主义)却是一致的,尤其是康德绝对命令的两个公式,即普遍立法准则的普适性与人之为人的尊严(人永远不能单纯地用作手段)的自我目的特征是一致的。布洛赫认为,在此所表达的“应当”(Sollen)在规范意义上是正当的(“本身”有效),但是他同时强调,只有在某种预先推定的规范效应模式中,这一道德律令才恰当可行,而在某种不平等、不公正的社会条件下,它却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可实现性。例如,在自我与公正相对立,人被用作经济手段的那种物化的阶级社会里,这种道德律令就不会为所有的人认可和接受。因此,为了实现道德的生活方式,首先必须在预先推定的、普遍有效的规范意义上,创造一种现实的社会条件,例如,具体而普遍的自由,社会平等,社会公认的尊严等。“因此,绝对命令本身包含人性,但这绝非含糊不清的抽象的普遍性,而是明晰的预先推定的普遍性,即它将自身的人的风景安顿在无阶级社会里……。这样绝对命令就处在他(康德)所预计的所谓灿烂星空之下,尽管尚未见到这种星空,但部分公式却适合于无阶级的团结一致;事实上,它的朦胧不清的表面领域乃是遥远而狂热的领域。”(注:Bloch,E.,Das Prinzip Hoffnung(1959) ,Frankfurt/M.1973,S.1025.)简言之,“‘预先推定的观察压根就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原理的绝对命令”(注:Vgl. Bloch,E.,“Die Welt bis zur Kenntlichkeit veraendern”,in Muenster,A(Hrsg.),Tagtraeume vom aufrechten Gang.Sechs Interviews mit Ernst Bloch,Frankfurt/M.1973,S.97.)。

布洛赫对康德道德哲学进行了一番系统的社会分析和意识形态批判,通过重估康德的绝对命令,他的变革伦理学把乌托邦-实践的预先推定评估纳入了伦理学领域里。这一总体认识充分表明,康德道德哲学不但没有偏离现实实践和未来实践,反倒提供了富于启发性的内在现实批判。如果人们从康德的人类学、历史哲学去观察他的伦理学和法哲学,就不难发现,这种哲学的规范原则不仅包含了个体生活实践和社会-政治关系的现实批判方面,也包含一种明确的未来人类史的规范乌托邦向度以及不断提升的世界“至善”(hoechsten Gutes)的希望前景。

因此,布洛赫不仅把社会主义变革伦理学和历史哲学的规范-乌托邦向度与康德的道德哲学联系起来,而且批判性地将这种向度与自身实践理性的至善说联系起来。他意识到:在近代哲学中,康德的道德哲学不愧是关于“尊严概念”的最后的、罕见的思想顶峰。因此,康德与布洛赫之间不同的伦理解释和规定(终极物及其超验者和内在者的假定)也就烟消云散了。此外,关于规范-乌托邦实践哲学的全部题材范围也是布洛赫全部哲学的一个纲领性论点。早在《乌托邦的精神》(1918/1923)中,他就明确反对黑格尔的思辨伦理观点,潜心致力于重构康德、克尔凯郭尔意义上的生存-伦理观点,以此构筑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所必需但却尚未书写的《实践理性批判》。布洛赫试图把“纯粹实践理性批判”导向社会主义社会变革的实践,并付诸实施,但与此同时,他明确表明,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的规范基础和目标确定绝非改变或否定资产阶级革命的解放要求,而是利用并超越其有限解释,以此保证其实现的实践,解放其普遍的规范-乌托邦的“剩余”。在此意义上,社会主义不仅能够而且必须“继承”、“加入”和光大天赋人权和自由道义方面的遗产。

综上所述,就社会主义理论重建而言,布洛赫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哲学贡献的意义既表现在结构-实践哲学层面上,也表现在历史-社会分析层面上,但最重要、最本真的意义表现在规范-乌托邦理论层面上。布洛赫令人信服地证明了,乌托邦向度同样是“人的社会形式”的社会主义所不可抛弃的规范人权、道德内涵和解放内容,因而也是社会主义理论的规范题材范围。经过如此重建的社会主义内容和题材有三方面的特征:第一,与正统的“科学社会主义”(前苏联版社会主义)处于一种对立关系;第二,与现行各种社会理论处于一种批判讨论关系;第三,始终关注民主与社会主义的内在关系问题。

布洛赫敢为天下先,他坚定不移地反潮流,单枪匹马地捍卫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理论的规范-乌托邦意义,充分显示了他非凡的理论勇气和精神创造性,但他无意用图式化的系统方法论方式处理与此有关的任务和问题。诚然,从历史批判和规范乌托邦角度,布洛赫详尽解释了天赋人权、人权和自由道义方面的社会主义遗产,但是这种关于遗产的解释截然不同于关于规范原理的问题阐明和论证,因而这种解释既不能用历史规范的明证性代替,也不能用道德-天赋人权的直观性加以解决。

布洛赫明确反对闭门造车,反对一味抽象地构造所谓历史-社会现实的天赋人权与道德同一性。相反,为了具体的乌托邦的实践,他始终坚持规范原理与理想的历史中介。因为“在社会进程中,无论是相当程度上的可实现性,还是业已有效的理想……都必须证明其趋势和可能性” ②

Bloch,E.,Naturrecht und menschliche Wuerde(1961),Frankfurt/M.1985,S.226.)。如果理想“不是从其辩证中介中谛听出具体-乌托邦的言外之意,而是间接地、傲慢地对历史发号施令”②,那么它就需要批判的反省和辩护,亦即需要重构的检验标准、历史地中介了的规范结构和假定。这种检验和假定不仅载入社会主义理想图景,还对其发生决定性作用。

社会主义理论重建的总体计划旨在使社会主义规范基础和社会主义理论的规范层面重新发挥其决定作用。在此意义上,这一总体计划就是重温一种古老的“伦理社会主义”(ethischen Sozialismus),并回溯和推动其“过时的”概念。这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理论需要“补课”。如前所述,在社会主义理论重建纲领中,规范-乌托邦层面对于社会主义理念具有方法论体系的优先性,同样,在“伦理社会主义”中,特别是在新康德主义的伦理社会主义中,规范(道德与权利的)向度对于社会主义概念及其理论具有绝对优先性。

因此,在重建社会主义理论时,绝不能轻蔑地把“伦理社会主义”当作总体上过时的东西置之一旁。其实,在布洛赫之前,伦理社会主义已经强调,规范因素是一种“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本质因素,并且这种因素在反对个性压抑和平均化的斗争中已产生了重要效应。这是伦理社会主义的历史功绩,应当予以充分肯定。有关这方面的社会主义与伦理学的讨论促成了康德领域与马克思领域之间的相互对话和互动关系,而这种对话与互动关系不仅确保了道德哲学和社会理论的适当水平,而且还导致重新解释康德的伦理学和法哲学与社会主义理论规范之间的辩证联系。作为一种社会主义理论,“伦理社会主义”的根据并不完善、也不充分,但对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建而言,这一理论的核心问题,即规范难点绝不会成为无足轻重的东西,也绝不会因历史条件变化而过时。这也是布洛赫本人的一贯立场。在东德期间,所谓“正统的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理论家就给“伦理社会主义”贴过“修正主义”标签,而他本人也被视为“离经叛道的”,即在诸如此类的“修正主义”轨道上运行的修正主义者。然而,对他来说,社会主义与民主是不可分割的,同样,社会主义与伦理也是不可分割的。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同样,没有伦理,也就没有社会主义。因为真正的社会主义不仅为一种更美好的生活而战,也“为一种更美好的伦理社会而战”(注:Bloch,E.,Naturrecht und menschliche Wuerde(1961) ,Frankfurt/M.1985,S.272.)。

前苏东“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理论家们”极力否定“伦理社会主义”的合法性,把伦理社会主义当作“修正主义破烂货色”加以剔除,其用心无非是试图消除与现实批判功能相联系的社会主义规范要求和解放目标,以“科学社会主义”之名维护集权主义的社会秩序和政治。其结果,社会主义被剥夺了自身的现实批判功能和自我批判功能,也丧失了自身的乌托邦-解放前提。这从反面证明,经过反思的、规范的“伦理”社会主义既是马克思意义上的“人的社会形式”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也是马克思意义上的“解放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注: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1843)中,马克思满怀激情地写道:“对宗教的批判最后归结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一个主张,从而归结为这样一条绝对命令: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受屈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 在此,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所关注的恰恰不是一个被剥削的人,而是一个被奴役的人,不是一个忍饥挨饿的、穷困潦倒的人,而是一个受屈辱、被蔑视的人。因此,他的“新人道主义”或“人道的社会主义”这一绝对命令从一开始就不是关涉人的幸福(吃喝穿住行),而是关涉人的尊严,即摆脱奴役、侮辱和蔑视,成为一个自由、自信和有安全感的人。因此,应该说,废除一切奴役关系,即“解放”是马克思关于“民主”的绝对命令。)

五、结 语

苏东“官僚国家社会主义”分崩离析,“正统社会主义”理论寿终正寝,早已失去其合法依据,因而当今社会主义理论正处于某种反省和阐明阶段,即反省社会主义理论,阐明社会主义理念。

当今世界社会主义的现实处境要求重构社会主义理论,把社会主义阐明为是一种马克思 “人的社会形式”意义上的解放理念,即自由、平等、团结一致社会中的一种调节的、实践的人的解放理念。进言之,阐明人的解放理念,重建社会主义理论,不仅需要批判性地区分社会主义史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史,借鉴同时代人的社会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更需要为社会主义理论本身的整合性重建拟定一套系统的方法论反思的关系框架。

在重建社会主义、迈向马克思意义上“人的社会形式”的社会主义途程中,恩斯特•布洛赫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在结构-构造理论层面上,在经验-社会层面上,特别是在规范-乌托邦层面上具有重要的理论实践意义。

(责任编辑:周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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