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纳德对“两航”飞机的争夺
2009-10-14高翠
高 翠
陈纳德,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著名的美国空军将领。抗日战争时期,陈纳德率领飞虎队配合国民党军在空中与日本法西斯作战,与蒋介石结下深交。中国内战爆发后,再次来华的陈纳德站在蒋介石一方,积极帮助蒋介石打内战。在蒋介石败亡台湾之时,陈纳德继续支持蒋介石。为了防止“两航”飞机落入中国共产党的手中,陈纳德积极争取美国政府的支持,并最终争夺了“两航”飞机的财产。
一
1946年初,再次来华的陈纳德以国民政府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的名义,组建民航空运公司,负责空运善后救济总署的物资。1947年底,善后救济总署解散。此后,陈纳德的民航公司开始积极帮助蒋介石打内战,进行军事性空运和营救工作。1949年5月,上海解放,陈纳德在此之前将民用航空公司总部转移到广州。不久,广州亦被解放,陈纳德又将总部迁到了香港。陈纳德一到香港,就帮助蒋介石夺取了“两航”飞机的财产。
“两航”即中国航空公司与中央航空公司,原属国民党交通部,是民国时期中国航空业的两大支柱。1948年,随着人民解放军展开摧枯拉朽的军事攻势,国民党在大陆的失败已成定局。国民党当局命令“两航”公司总部及主要资产撤至香港等地,以便将来全部撤至台湾。1949年11月,迁至香港的中国航空公司和中央航空公司宣布起义,接受新成立的北京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两家航空公司的总经理刘敬宜、陈卓林率领12架飞机飞往北京,留港的“两航”人员则组成职工委员会,接管了“两航”财产。“两航”起义后,在香港及美国均有资产,其中停放在香港启德机场的飞机有:“中航”的DC-4型运输机5架,C-46型运输机18架,DC-3型运输机7架,PBY客机1架,共31架;“央航”的CO-NVAIRS-240型运输机5架,C-46型运输机18架,DC-3型运输机17架,共40架。两家合计飞机71架。“两航”起义切断了国民党西南地区的空中补给线,加速了全国解放战争的进程。
“两航”起义后,中央人民政府立即向港英当局提出,这些飞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拥有。1949年11月12日,周恩来在致起义员工的信中,宣布“两航”公司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财产,同时任命刘敬宜为“中航”总经理,陈卓林为“央航”总经理。
陈纳德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刻意识到:如果他是共产党,那么第一件事就是把还停留在香港机场上的71架飞机运回大陆,改装成轰炸机,对台湾发动空袭,这将立即置在台湾立足未稳的国民党政权于死地。他还不知从哪里得到消息说,人民解放军正在训练伞兵。他认为这批飞机可以帮助人民解放军,轻而易举地登上台湾岛,占领国民党的最后一个据点。在陈纳德看来,这71架飞机对退守台湾的国民党实在是生死存亡的大事。他决定帮助蒋介石,尽一切可能阻止这批飞机落入共产党之手。
于是,陈纳德连夜同创办民用航空公司的副总经理魏劳尔商量好对策。11月10日,魏劳尔飞赴台北面见蒋介石,想知道国民党当局的想法。但是他失望地发现,国民党官员对这起突发事件束手无策。空军司令周至柔虽然对“两航”起义暴跳如雷,但是由于“中航”和“央航”的总经理都曾是空军的高级官员,所以他关心的是自己在这一事件中的责任问题,而不是该事件对于台湾存亡的影响。于是,魏劳尔直接向蒋介石和盘托出了“营救”71架飞机的“中立计划”。魏劳尔提出,由民航空运公司作为国民党政府的代理,变更飞机的产权或者采取其他任何必要的行动,防止飞机落入共产党手中。蒋介石对陈纳德在他危难之时主动援手相助,十分感激,一口答应采用他们提出的办法。11月13日,台湾“国家航空委员会”暂时吊销两航的飞机登记证。
魏劳尔返回香港后,陈纳德立即组织实施“中立计划”,首先雇佣了一班印度锡克人守卫飞机。民用航空公司的人还趁“两航”职工不注意把“两航”飞机的轮胎全放了气。
当时,英国政府正打算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愿因此得罪北京。时任港督葛亮洪宣布,在与中共未达成协议之前,任何一架飞机都不得离开香港去大陆,同时还下令民用航空公司撤走进入机场的锡客人。锡客人一离开,“两航”职工便占领了飞机,并声明在英国政府没有正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前,飞机归“两航”职工委员会所有。港英政府对此不置可否,飞机实际控制在“两航”职工手中。
看到作为台湾国民党政府代理的计划将要失败,陈纳德决定将“两航”飞机的所有权转到美国手中。于是,他打算由民用航空公司买下“中航”和“央航”的产权,然后再由民用航空公司收回在启德机场上的71架飞机。
美国国务院全力支持陈纳德,他们也反对让新中国拥有“两航”的这批飞机。按美国国务院一位官员的说法,尽一切可能阻止共产党获得这批飞机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因为如果中国共产党获得这批飞机,它们“将变成中国向东南亚渗透的工具”。美国国务院为陈纳德大开绿灯,陈纳德以“两航”产业为基础在美国航空署顺利注册了民用航空有限股份公司。1949年12月11日,陈纳德在美国新成立的民用航空公司以475万美元的期票,换取了“两航”的产权,争夺了本属新中国的飞机。12月12日,国民党“行政院长”阎锡山以信函形式通知陈纳德、魏劳尔:
阁下出价购买中航公司及央航公司之呈请,经中华民国政府最高当局已接纳。
中华民国政府兹将中航公司及央航公司全部资产飞机、零件、机器、工具以及一切凡属于该两航公司范围内之其他财产,包括全部政府所占有之股本或其他业主契据等售给并转让与阁下,阁下现系该项财产之唯一所有人。
此项售卖及转让系经阁下洽约而成者。兹证明上述交易以此为最后及完全。本院经咨会外交部准备全部有关此项转售之必须证件,根据尊意而转移与任何外国政府。
其他任何必需以资证明阁下对该项财产之所有权文件,亦经饬令政府全体官员协助办理。
对于陈纳德企图非法占有“两航”留港财产事,新中国中央政府迅速表明自己的严正立场。周恩来在12月3日发表的声明中说:“中国航空公司和中央航空公司为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所有,受中央人民政府民航局直接管辖。两航空公司留在香港的资财,只有我政府及其委托的人员,才有权处置,决不容许任何人以任何手段侵犯、移动或损坏。有被非法侵犯,香港政府必须负完全责任。”
陈纳德、魏劳尔和阎锡山签约后,23日,中国民航局局长钟赤兵又发表声明,不仅重申了12月3日周恩来声明的基本精神,而且指名抨击了陈纳德和魏劳尔,指出他们与国民党残余匪帮的勾结是“私相授受,毫无根据”。
二
尽管一切都已办妥,但因“两航”的飞机一直控制在“两航”职工之手,陈纳德却无法真正获得他们已经“买下”的飞机。
陈纳德只得回美国搬救兵,希望美国政府出面说服英国和香港当局,让陈纳德真正控制“两航”飞机。12月中旬,美国国务院代表霍尔姆斯和战时美国战略服务处负责人威廉·多诺万专程前往伦敦活动。霍尔姆斯向英国外交部表达了美国政府对于“两航”产权的严重关注,希望英国政府采取一切措施,预防“两航”飞机落入共产党之手。多诺万也告诉英国外交部官员:美国人已经买下了“两航”的产权,并且打算利用这批飞机在亚洲大陆的边缘地区建立一条连接新加坡至东京的航线,这条航线对于阻止共产主义在远东的蔓延有重要的战略价值。他直言不讳地要求英国当局能使香港法院尽快在法律上做出有利于美国根本利益的裁决。
1950年1月4日,多诺万又赶到香港与港督葛亮洪会面,希望香港当局在“两航”产权归属悬而未决的情况下,能以行政手段扣留停在启德机场上的71架飞机,不让共产党分子占领或破坏这些飞机。港督葛亮洪后来回忆,多诺万和他谈话时盛气凌人,并威胁说如果葛亮洪不满足他的要求,他将去伦敦告葛亮洪的状,让葛亮洪难堪。而港督出于对香港与中国新政权的关系考虑,不愿采取明显偏袒民用航空公司的态度。他不仅拒绝发布命令,而且拒绝两名来自美国民航局的巡察员接近这些飞机。他推托说这一问题应由法院解决。
陈纳德希望香港法院能对“两航”产权问题尽快做出司法裁决。他知道在英国政府未承认新中国的情况下,“两航”产权当然不会判给一个未被承认的新政权。然而,香港法院却并不急于开庭审理此案,而是以拖延的办法来对付多诺万和陈纳德的催促。
香港当局的这一态度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已经起义的“两航”员工,他们想方设法从停在启德机场的飞机上拆下重要部件,悄悄运回大陆,用于国内民航事业之急需。而陈纳德则无法接近他们声称已经买下的飞机,甚至美国航空署要检查这些已在美国注册的飞机时,也遭到了香港当局的婉拒。
1950年1月6日,英国政府正式承认新中国。23日,香港地方法院开庭审理“两航”产权的归属问题。在法庭辩论中,陈纳德提出,他的民用航空公司应被看作是“两航”财产的管理人。这一观点得到了美国政府的支持,美国政府通过它驻香港总领事表示美国人的财产必须受到保护。中国政府也以占有英国在上海的仓库相威胁。“两航”起义员工的代表则针锋相对,理直气壮地宣布“两航”财产理所当然地应归属中国政府。经过一个多月的法庭辩论,香港地方法院做出裁决:解除旨在冻结“两航”资产及飞机的临时禁令,驳回了民航空运公司作为“两航”财产管理人的要求。
陈纳德对此不服,他坚持要求香港法院对此案重新审理。这一强硬态度得到美国政府全力支持。2月24日,美国国务卿艾奇逊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宣布,美国政府已向香港当局和英国政府提出了强烈抗议。在一次国会辩论中,共和党内有影响的议员诺兰甚至提出,美国政府应向英国政府明确表示,“由于他们最近对中国的承认以及最近将71架飞机移交给中国的行为,实际上已经加速推动了共产主义在中国的传播,英国政府不要再希望从我们这里获得帮助以阻止共产主义在欧洲的蔓延。”
但是,英国对此并未理睬。2月27日,英国外交部发言人发表声明指出,英国政府不能也不愿干预香港法院的裁决。两周后,首批1000吨飞机零部件从香港运往大陆。
4月2日,台湾国民党政府指使特工炸毁了停在香港启德机场上的7架飞机。4月4日,周恩来就台湾国民党政府的行为发表声明指出:“香港政府一方面阻难中国民航飞机起飞回国,另一方面又不真正负责保护这批停在香港军事禁区内的中国民航飞机,致使匪徒的破坏得以进行。香港政府应对此次中国所受损失负完全责任,并应立即将中国航空公司和中央航空公司所有在港资产,完全交由我中央人民政府民航局委托的人员处理。”
三
美国政府随后也向英国政府施加压力,甚至以削减经济援助相威胁。当时英国国内经济不景气,在财政上仰仗美国,美国的压力迫使英国政府做出了让步。5月10日,英国政府突然颁发枢密院令,命令香港当局扣留“两航”飞机和器材,直至其归属问题“通过完整的法律程序”得到解决为止。这意味着香港法院应该重新审理“两航”财产的归属,而毫不顾及新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应该拥有的合法权利。港督葛亮洪就此指出:英国枢密院“公然践踏法律并且在实际上制定了一项新的法规,这一法规无疑将这些飞机转交给了美国人。”在接到英国枢密院法令之后,港督只得遵照办理。香港警察于是阻止对飞机的拆卸并扣留了即将离开香港运往大陆的50箱飞机零部件。由于通过完整的法律程序一般需要几年,“两航”飞机便被无限期滞留在香港。
陈纳德对此兴高采烈。尽管“两航”飞机的归属问题依然悬而未决,但他觉得使新中国暂时无法获得这批飞机也是一个不小的胜利。
中国政府对英国的“枢密院令”十分不满。5月17日,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向英国驻中国代办胡阶森递交了抗议书,对英国政府扣押中国财产的行为提出严重抗议,并要求英国政府立即解除“两航”飞机的扣押。
为了两面应付,英国政府一方面未因中国政府的抗议而改变态度,另一方面香港当局也并未严格看管“两航”飞机。实际上,“两航”员工仍可以不受限制地出入启德机场,“两航”飞机实际仍然控制在他们手中。“两航”员工仍旧悄悄地将飞机上的零部件拆下运回大陆。陈纳德因此多次向香港政府提出抗议,但香港当局始终未同意民用航空公司的人员进入启德机场,也谢绝了他们清点“两航”财产的要求。
1951年3月香港地方法院再次开庭,在中方代表缺席的情况下,法院依然判决两航财产归新中国所有。
陈纳德不肯罢休,决定提出上诉。根据法律程序,首次上诉得向香港最高法院提出,只有在首次上诉被驳回后,英国枢密院才受理第二次上诉。但是,陈纳德明白,向香港最高法院提出上诉是徒劳的,肯定会被驳回。他试图越过香港最高法院,直接向枢密院提出上诉。由于英国政府的两面应付政策使得英国政府此时不愿尽快结束这一案件。因此,陈纳德的这一努力未获成功。
一年后,英国枢密院接受了陈纳德的上诉。1952年7月陈纳德飞抵伦敦,准备作最后一博。此时,由于朝鲜战争的影响,英国政府将天平倾向了美国。枢密院否决了香港地方法院的判决,裁决将40架“两航”飞机归陈纳德的公司所有,余下的飞机由香港最高法院审理裁决。7月10日,香港最高法院判决,将两航余下的31架飞机判给民用航空公司。
次日凌晨,香港的水陆军警全部出动,包围了启德机场以及“两航”存放器材的仓库,赶走了“两航”员工,以武力抢夺了应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的“两航”留港财产,并将其中的40架飞机交给了陈纳德的民用航空公司。随后,美国方面从菲律宾开来航母一艘,将这些飞机逐一吊装上船,运回美国。
经过三年努力,陈纳德终于利用这一时期美英的特殊关系,“打赢”了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为打赢这场官司,陈纳德先后花掉了250万美元的律师费用,并偿还台湾国民党当局200万美元购买飞机的款项。三年下来,停留在香港启德机场上的飞机,只剩下了空壳子。尽管如此,陈纳德仍有一种满足感。他曾把这一成功看作是他一生中与创建飞虎队和率领第14航空队同样重要的第三件“杰作”。但正是由于这场官司,陈纳德在抗战中赢得的“飞虎将军”的美名,在以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在中国大陆销声匿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