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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2009-09-21王彩虹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09年1期
关键词:公允价值不确定性

王彩虹

[摘 要] 公允价值的运用是新会计准则的一大亮点,这也是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标志。我国新会计准则在17个具体会计准则中不同程度地应用了公允价值。相对于历史成本,公允价值的运用赋予了会计人员更多的职业判断空间,而使其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在这种情况下,公允价值的运用必然会对企业利润产生很大的影响。为此,本文对公允价值的不确定性可能对企业利润产生的一些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相关的建议措施,以期为公允价值在我国高质量地运行提供帮助。

[关键词] 公允价值;不确定性;企业利润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09)01-0024-03

一、公允价值不确定性的表现

我国新修订的《会计基本准则》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的实质体现为“自愿”。在公允价值的运用过程中,新准则规定确认公允价值时应考虑3个层次:第一,存在活跃市场的,活跃市场中的价格为公允价值;第二,不存在活跃市场的,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或参照实质上相同或相似的其他资产或负债等的市场价格确定公允价值;第三,如果不存在活跃的市场且不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应当采取估值技术,由专业评估人员的评估结果确定。

公允价值的不确定性在3个层次的运用中都能得以体现:

第一层次: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不同企业的同一项资产在同一采购地点的出厂价格可能是相同的,但由于采购单位所处的地域、环境不同,采购成本的构成不同,单纯一活跃市场上同一项资产的市价作为公允价值就不一定合适。如:一辆轿车,全国统一销售价为20万,但企业在买车时还需支付相关税费,这时以市场价20万作为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就不合理。因此,选择活跃市场的市价为公允价值时需要会计人员通过职业判断予以确定。

第二层次: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在选定参照物确定其资产公允价值时,还应充分考虑资产使用负荷情况;资产折旧、摊销、减值情况;未来使用年限;资产实体实有使用价值;未来现金流量等因素,这些需要通过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予以确定。

第三层次: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过程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估值计量技术多样性选择问题,会计人员如何选择计量模式和恰当的计量估价技术受会计人员计量技术水平、计量方法选择偏好不同的制约,因此不可避免地要受人为因素的影响,最终影响到评估结果。

综上所述,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变量净值等计量属性不同,不论是否能取得资产的市价,公允价值的合理计量都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和道德水平。由于这些判断分布于确认公允价值的全过程,所以,我们使用的公允价值不可能绝对准确,只能是估计金额,即相对公允价值。

二、公允价值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由于上述等因素,下面对公允价值应用中几个容易发生利润造假的方面进行分析。

(1)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新准则允许企业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这将从两个方面给企业带来利润:按照新准则规定,一是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费用减少利润则增加;二是在房地产升值的情况下,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利润也会增加。这就给利润粉饰留下了一定的空间,但新准则对此处公允价值的运用设下了几条限制。首先,采用公允价值计价模式有明确的条件:一是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要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二是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由此可见,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公允价值必须是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并且有公平的市场价格参照,禁止含有较多假设的估值技术的应用,更不是做一个随心所欲的估价就可以确认收入的。其次,为了防止利润操纵,新准则规定,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价的,不得从公允价值转为成本模式。但是,对于关联方的投资性房地产交易,若是交易有失公允,则低价购入资产的一方有可能通过后续计量增加利润。

(2)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计量。新准则规定,第一,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第二,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其中,对于投资者投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企业管理当局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的价值进行计量。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一般是通过公开市场获取,但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不完善、不成熟,公开市场价格往往不“公允”,而且如果企业管理当局有选择性发布一些信息诱导市场发生变化,也可以通过公允价值计量进行盈余管理。此外,准则还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在此,企业管理当局可能通过改变持股比例或控股关系,从而在成本法计价与公允价值法之间选择。这同样给企业管理当局提供利润操纵空间。

(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前提是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该项交易必须具有商业实质并且换出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应当以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不满足两个条件之一时,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新准则还规定,在确定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应当关注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虽然这些条件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利润造假行为,但是在判断交易的“商业实质”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客观性不强的原因,还是给利润调节留下了一定的空间。比如,按新非货币性交易准则规定,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均能可靠计量的,并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时,可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此时若是关联方交易,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差额越大,交换带来的利润也越大。

(4)关于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新准则规定,投资者投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为了企业利益的最大化,企业管理当局可选择合同或协议价,也可选择市场价作为公允价值,在不存在可观察的市场报价时,也可以采用折现法。在此,不论采用合同价确定还是折现法确定,均受估计判断的影响,而且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市场化还不够成熟,从公开渠道获取的市场价也往往与相关资产的实际价值有较大的出入,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管理当局很容易进行利润操纵。

(5)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允价值计量。新准则规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而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此处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的计量同样存在前面所述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同样的问题,因此也存在利润操纵的机会。

三、相关防范措施

由上述可知,公允价值的运用扩大了企业会计处理的自由度。但是,由于技术上的难度及公允价值判断主观性较强等原因,企业利润调节的空间、手法将可能发生变形,监管的难度将大大增加。因此,要降低企业管理当局利用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利润操纵的可能性,除了要求企业谨慎地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同时,还需要采取以下一些措施:

(1)完善公允价值运用的市场条件。新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应用比较谨慎,这种谨慎性原则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环境特征息息相关。随着社会经济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市场的完善以及财务理论和会计技术的不断进步,公允价值的计量范围将越来越大。因此需要完善资本市场的建设,提高市场的有效性,使市场能够公允地反映资产的价值,这是推广公允价值应用的前提:首先,要积极培养各级市场,获得客观市价。虽然公允价值并不就等于市场价格,但是市场价格毕竟是最为客观、可靠程度最高,也是最简便的公允价值的来源。所以当前应该努力培育各级市场,特别是生产资料市场和二手交易市场,从而使公允价值的取得更为客观直接;其次,要加快各种金融价格市场化进程。金融价格的逐步市场化将为金融衍生产品的公允价值计量的实施提供条件。

(2)强化对企业和市场的监管。在从会计准则角度规范企业行为的同时还应该加强政府对企业的守法教育和道德意识,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机制,规范企业的经济活动,以避免不公允交易的发生和从主观上消除利润操纵的动机。

(3)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没有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公允价值也不可能得到合理的估计和很好的利用。

确定公允价值的过程需要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如运用现值法确定公允价值时,预期现金流量的估计、用于折现现金流量的利率的选择都需要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近年来,我国在会计教育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仍不能适应我国会计新制度、新准则快速发展的需要。我国企业中,会计人员习惯照搬会计制度中的条款来处理会计业务,对于估计和判断较多、计算复杂、理解难度大的会计准则不适应,致使先进的会计准则难以有效执行。因此,培养出具有公允价值观念,懂理论会实务,职业道德高尚的会计人员是公允价值得以全面使用的必备条件,也是降低公允价值计量成本的需要。

(4)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在目前公允价值衡量标准没有规范的情况下,对于可以选择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要求企业在报表附注中说明公允价值计量与历史成本计量对企业盈余影响的差异,以抵消企业管理当局利用公允价值进行利润操纵的影响。

主要参考文献

[1] 王伟,及中军. 浅谈新会计准则变更及其影响[J]. 商场现代化,

2006(6X).

[2] 黄燕铭. 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及其影响[J]. 财会月刊:会计版,2006(6).

[3] 张伟,张玉洁. 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我国的应用分析[J]. 国际商务财会,2007(3).

[4] 庄丽榕. 关于公允价值的本质分析[J]. 商业会计:下半月,2007(7).

[5] 李吉栋,马胜祥.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利润操纵的影响分析[J]. 会计之友,2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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