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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学生专业选择调查之基本分析

2009-09-18樊明成陈小伟

大学教育科学 2009年3期
关键词:调查大学生

樊明成 陈小伟

[收稿日期]20090403

[作者简介]樊明成(1975),男,四川宜宾人,厦门大学博士生,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理论与高等教育管理研究。

(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福建厦门361005)

[摘要]根据对全国31个省(市、区)的175所普通高校47000余名2007级大一学生的问卷调查,发现影响大学生选择专业的主要因素包括个人兴趣、就业机会、职业发展潜力、学术能力、高考分数落点、父母及家人的影响等。对比高考志愿的填报情况,超过四分之三的大学生实现了自己的专业选择,而不足半数的大学生对专业选择结果的评价达到了满意的程度。研究还发现,不同类型院校的大学生选择专业的影响因素、实现情况和满意度均存在显著差异;专业选择的影响因素制约着专业选择的实现情况和满意度。

[关键词]大学生;专业选择;调查

[中图分类号]G649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09)03009106

十多年来,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规模扩张和投资体制、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推进,学费的不断增长和就业形势趋于严峻使接受高等教育日益被看成是一种投资行为,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赋予了不同的高等教育以不同的市场价值,这强化了人们对高等教育的选择。专业选择是选择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它不仅影响着学生的学业成绩,对学生将来的职业回报也有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学生选择专业的重要性不断增强。研究学生选择专业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学生选择专业的实现情况和满意度,对于提高对高中毕业生的专业选择指导水平,对于高校根据学生需要做好专业设置、招生和教学管理改革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研究方法

本研究以问卷调查法注:本调查之问卷及数据源为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中国高等教育研究数据库”(http://www.hedb.xmu.edu.cn/)。为主要的研究方法,并采用统计软件SPSS130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

调查的对象是分布于全国31个省(市、区)的175所普通本、专科院校的2007级在校本、专科学生。自2007年10月开始陆续发放问卷,至2008年6月问卷回收工作完成,历时8个月左右。调查采用配额抽样法(QuotaSampling),共发放调查问卷55595份,回收48143份,其中有效问卷为47170份(问卷回收率约为86.60%,所发问卷总有效率约为84.85%)。调查问卷按六类院校分布情况为:“211”工程院校10139份(约占21.5%),公办一般本科院校16429份(约占34.9%),公办高职高专院校6995份(约占14.8%),独立学院5702份(约占12.1%),民办本科院校3445份(约占7.3%),民办高职高专院校4428份(约占9.4%)。

除了学生本人的背景性因素外,本研究主要采用以下三个方面的调查内容进行分析。一是学生选择专业影响因素的重要性程度情况,包括父母和家人影响、个人兴趣、未来发展潜力等11项因素。该题要求学生回答在他们选择专业时这些影响因素的重要性程度,答案选项设计采用Likert四等分法,包括“完全不重要”、“不太重要”、“重要”、“非常重要”等四个等级。二是学生就读专业与高考志愿的关系,要求学生回答是“按志愿录取”的、“调剂录取”的,或是“其他”情况录取的。三是学生对目前就读专业的满意度情况,答案选项包括“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等五项。

二、数据处理说明

1.为便于分析各影响因素对学生选择专业的影响程度,笔者将选择“非常重要”和“重要”者合并为一组,而将选择“不太重要”和“完全不重要”者合并为另一组,并通过计算选择“非常重要”或“重要”者所占的比例来衡量和比较各影响因素的重要性程度。

2.在就读专业与高考志愿的关系上,由于“其他”情况比较特殊且只占有效数据的3.6%,本研究将其作为缺失值处理,再通过计算“按志愿录取”和“调剂录取”者所占的比例来衡量学生选择专业的实现程度,并采用列联表分析法和卡方检验,比较六种类型高校的学生选择专业的实现┣榭觥*

3.为便于分析学生对目前就读专业的满意度情况,本研究将选择“非常满意”和“满意”者合并为“达到满意”组,而将选择“一般”、“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者合并为“未达到满意”组。通过计算“达到满意”和“未达到满意”者所占的比例来衡量学生对所读专业的满意度,并采用列联表分析和卡方检验,比较六种类型高校的学生对所读专业的满意度情况。

4.为考察学生选择专业的影响因素、选择专业的实现情况和对所读专业的满意度之间的关系,本研究对三者中的任意二者进行了独立样本的t检验或列联表分析与卡方检验。

三、结果分析

1中国大学生选择专业的影响因素分析

(1)从总体上看,“自己的兴趣”、“工作机会”和“职业生涯发展的潜力”等三项因素对专业选择的影响程度极强,超过80%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在选择专业时,这些因素居于“重要”或“非常重要”的地位;“自己的学(术)科能力”、“考虑分数落点”、“父母和家人的影响”对专业选择的影响程度较强,超过60%的被调查者认为这些因素在专业选择时居于“重要”或“非常重要”的地位;“师长的影响”的重要性程度一般,认为这一因素“重要”或“非常重要”的人数只占一半。其余四项因素的影响程度较弱,认为这些因素“重要”或“非常重要”的人只占少数(见表1最后一列)。

(2)就主要影响因素来说,除了公办重点本科院校以外,入读其余五类院校的学生在专业选择时与总体情况一样,都将“自己的兴趣”、“工作机会”和“职业生涯发展的潜力”等三项因素置于相当重要的地位,主要的不同点有二:一是报考公办高职高专院校和三类民办院校的学生更加看重“工作机会”,其次才是“自己的兴趣”;二是与总体情况相比,报考这四类院校的学生更加看重“父母和家人的影响”,而对“考虑分数落点”的看重程度相对较低。公办重点本科院校的学生选择专业时对“工作机会”和“职业生涯发展的潜力”等的看重程度明显低于总体水平。与公办一般本科院校一起,两类院校的学生在选择专业时更加看重“考虑分数落点”,却更不看重“父母和家人的影响”(见表1)。

2中国大学生选择专业的实现情况分析

从总体上看,就已经进入高等学校的学生来说,通过高考志愿的填报,多数学生选择专业的志愿得到了实现,但未能实现自己专业选择志愿的学生所占的比例也不小。表2显示,在43499名2007级大一学生中,76.60%的学生是按自己所报的志愿被录取的(即实现了专业选择),23.40%的学生是被调剂录取的(未实现专业选择)。

入读不同类型院校的学生之间存在专业选择实现程度上的差异。卡方检验结果显示,这种差异达到了显著性水平(见表2)。具体地说,差异主要体现在公办重点本科院校和公办一般本科院校与其余四类院校之间。从按志愿录取的比例来看,公办重点本科院校和公办一般本科院校的比例相对较低,分别为70.98%和73.88%,明显低于公办高职高专(82.04%)、独立学院(82.19%)、民办本科(80.83%)和民办高职高专(81.30%)等四类院校,而调剂录取(含院系间调剂和院系内调剂)的比例则与此相反,公办重点本科院校和公办一般本科院校学生调剂录取的比例明显大于其余四类院校。

3中国大学生对专业选择结果的满意度分析

从总体上看,被调查的2007级大一学生对所读专业感到中等程度的满意。具体而言,有49.15%的学生对所读专业“达到满意”,50.85%的学生对所读专业“未达到满意”。可见,达到满意的比例只占一半左右。ト攵敛煌类型院校的学生对所读专业的满意度存在一定差异。卡方检验结果显示,这种差异达到了显著性水平(见表3)。具体地说,公办重点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职高专院校学生对所读专业“达到满意”的比例超过了50%,而公办高职高专、公办一般本科和民办本科等三类院校的学生对所读专业“达到满意”的比例不如总体水平并依次递减,满意率最低的是民办本科院校,其学生对所读专业达到满意的占46.66%。

4专业选择的影响因素、实现情况与满意度的关联分析

(1)专业选择实现情况与专业选择影响因素的关联分析

从理论上讲,学生选择专业时对不同因素的看重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着专业选择的实现。为考察这一关系,本研究首先按“完全不重要=1、不太重要=2、重要=3、非常重要=4”的标准给影响因素的调查结果进行赋值并计算每一影响因素的重要性程度平均值(平均值越大,表明越重要)。在此基础上,根据被调查学生的专业选择实现情况,分“按志愿录取”和“调剂录取”两个独立样本,对各影响因素的重要性程度平均值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以分析两种录取类型学生之间对各选择专业影响因素的重视程度差异。表4显示,在11项影响因素中,按志愿录取的学生较调剂录取的学生更加重视“父母和家人的影响”、“自己的兴趣”、“自己的学(术)科能力”、“职业生涯发展的潜力”和“工作机会”等5项因素,而调剂录取的学生更重视“为了进入这所学校”和“考虑分数落点”等两个因素。t检验结果显示,按志愿录取的学生和调剂录取的学生对以上7项因素看重程度的差异达到了显著性水平。其余4项影响因素对两种录取类型的学生选择专业的影响程度不存在显著差异。

(3)专业选择满意度与专业选择实现情况的关联分析

统计结果显示(见图1),学生对专业的满意度与专业选择的实现情况相关。在实现了专业选择(即按志愿录取)的学生中,有54.70%的学生对所读专业达到了满意程度,而在未实现专业选择(即调剂录取)的学生中,有33.15%的学生对所读专业达到了满意程度。很显然,实现了专业选择的学生对所读专业感到满意的比例要高于未实现专业选择的学生。卡方检验结果显示,调剂录取的学生与按志愿录取的学生之间,在专业满意度上的差异达到了显著水平。值得注意的是,在实现了专业选择的学生中,也有45.30%的学生对所读专业未达到满意程度,比例仍然很大。

四、讨论与建议

从对2007级大一学生调查的结果来看,通过高考志愿的填报这一专业选择的主要途径,当前中国大学生选择专业的影响因素、实现程度和满意度及其相互关系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1.当前中国大学生选择专业的主要影响因素依次为自己的兴趣、工作机会、职业生涯发展的潜力、自己的学(术)科能力、考虑分数落点、父母和家人的影响。很显然,学生选择专业既强调自己的兴趣,又看重专业的就业情况和自己从事某类职业的潜力,并能考虑到自己的学科基础和高考分数等现实条件,表现出非常理性的特点。父母和家人的重要影响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庭中心主义的特征,子女接受高等教育被看成是全家人的大事,因而在子女选择专业时表现出集体理性的特点。从学校类型看,报考公办高职高专院校与三类民办院校的学生更加看重就业机会,其次才是自己的兴趣;又更加看重“父母和家人的影响”,然后才是“考虑分数落点”,这与公办重点本科院校和公办一般本科院校刚好相反。这种格局可能反映了两个方面的差异:一是就业预期的差异,在学生及其家长心中,上述四类院校毕业生就业相对更难,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在选择专业时不得不特别关注就业机会;二是自身条件的差异,四类院校录取分数较低,但学费更高,学生入学受分数限制不多,但依赖于更强大的家庭经济力量,使其专业选择受分数落点的影响较小,受父母和家人的影响较大,而报考公办重点本科院校和公办一般本科院校的学生则与此相反。

2.在选择专业的实现情况方面,学生选择专业的志愿没有得到实现的比例在总体上接近四分之一,在公办重点本科和公办一般本科院校接近30%,这是一个不小的比例,无疑不适应以生为本和强调主体性、个性和创造性的时代。这种局面固然与学生选择专业所依据的信息不足有关,但在根本上源于中国现行高等学校专业选择机制的计划性问题。学校首先公布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学生在入学前通过高考志愿的填报选择自己想读的专业,高校根据自身的需要和学生的志愿填报情况录取学生。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同一学校同一专业的学生之间存在一种相互不知情的博弈关系,它直接制约着学生选择专业的目标能否实现,也影响着学校是否能够录取到更多的适合于各专业的学生。而在现有的学校管理制度下,学生一旦选定专业,便难以改变。

3.不论是从总体上看,还是从不同学校类型来看,当前中国大学生对所读专业达到满意的比例都只占一半左右,在实现了专业选择的学生中,也有45.30%的学生对所读专业的评价达不到满意程度。这种结果显然与学生选择专业的理性特点不相称,它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中国现行的高等学校专业选择机制的问题。如前所述,中国大学生在选择专业时充分考虑到了自己的兴趣、工作机会、自己的学科基础、职业潜力等因素,根据理性选择理论的观点,他们对专业的选择至少在过程上是非常理性的,然而只有一半的人对专业选择的结果感到满意,实现了专业选择的学生感到满意的比例也只有一半多一点。这意味着学生选择专业所依据的信息(包括专业的信息和自身情况的信息)非常不充分,也可以说是中学生的选择能力还不足以胜任这一选择,面临极大高考压力的中国学生更是如此。

4.专业选择的影响因素制约着专业选择的实现情况和满意度。从总体上看,除了“为了进入这所学校”和“考虑分数落点”这两个因素以外,学生选择专业时对其他几个因素考虑得越充分,便越有利于实现专业选择,对专业选择的结果也越容易感到满意。这种关系说明了在当前的高等学校专业选择机制下,学生经过深思熟虑后理性地选择专业还是有其积极作用。学生选择专业时对“为了进入这所学校”和“考虑分数落点”这两个因素考虑得越重,却越不容易实现专业选择和对选择的结果感到满意,这种相反的作用无疑与因素本身有关。前者表明了学生渴望进入某学校而可能不太在意专业选择的非理性特点,后者反映了一些学生担心志愿填报不当而落入较差学校因此更愿意接受调剂录取的风险规避心理,这点可以从较好学校的学生更强调“考虑分数落点”因素以及这类学校的志愿满足率却相对更低等情况得到佐证。ソ逃发展的趋势必然要求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和个性,这就要求提高学生选择专业的实现程度及其满意度。根据以上对调查结果的分析,笔者就如何改善这一状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依据学生选择专业的主要影响因素,在就业形势严峻的背景下,高等学校尤其是公办高职高专院校与各类民办院校应密切关注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努力将自己的专业设置和调整与劳动力市场紧密结合起来并保持灵活跟进。同时,高等学校尤其是公办重点本科和公办一般本科院校在招生宣传中应做好专业介绍工作,特别是各专业毕业生的主要工作领域、所需的学科基础以及历年的录取分数情况等,便于学生根据自身的情况以及自己的方向和定位等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第二,扩大学生选择专业的自由度,给学生更多的选择机会。从长远看,现行的高等学校专业选择机制必须进行改革。当前中国许多高等学校已在实行按专业类或专业大类招生,不少学校还推出了转专业制度,这无疑增加了学生选择专业的自由度和机会,但影响力度还不大。从本次2007级大一学生调查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按专业类或专业大类招生的单位,其专业类或专业大类涉及的专业面不大,很少有突破学科门类的情况,学生虽然有进一步选择专业的机会,但自由空间非常小。而许多高校虽然实行了转专业制度,但限制诸多,能够从中获益的学生数不大。因此,现行的专业选择机制改革必须有更大的突破,最终使所有学生都能获得多次选择机会,特别是在他们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入学后一段时间,这种选择机会尤为重要。此外,还需要有足够大的选择余地,不能局限于院系内部。

第三,在高考志愿填报仍然作为专业选择主要途径的时期,应有目的有意识地加强对学生进行选择专业的指导。根据以上调查结果的分析,学生越是理性地考虑到了自己的兴趣、工作机会、自己的学科基础、职业潜力等因素,就越容易实现自己对专业的选择,也越容易对专业选择的结果感到满意。根据这一关系,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高中毕业生进行这些方面的指导工作,使他们在填报志愿时能够更深入地对这些因素进行分析,并注意克服“为了进入这所学校”和“考虑分数落点”等因素的过度作用带来的不利影响。

(责任编辑李震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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