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部审计的探讨
2009-09-11高伟青
高伟青
摘要:内部审计在维护国家财经法纪,促进增效节支,以及推动现代化建设等方面,起了一定积极作用,但内部审计工作缺乏规范性等问题,改进和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使之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的作用。
关键词:内部审计;内审人员;审计监督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45(2009)09-0149-02
所谓内审,顾名思义就是内部审核。开展内部审计,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其耳的在于加强部门和单位内部的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尽管许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来看,我国内部审计模式同其快速发展不相适应,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仍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因而需要不断改进和创新内部审计工作。
一、内部审计现状
(一)独立性和权威性不高
目前,大部分内部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平行,内审人员是从单位内部产生的,内审受本单位直接领导,这种设置形式弱化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其次,内审人员数量不足,部分单位配备的专业审计人员的数量不能满足完成高质量审计的要求。再次,后续教育重视不够。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工作主要由内审协会具体组织安排,而内审协会只是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这客观上决定了自主安排内审人员外出专业进修或培训的可能性不大。最后,人们对内审的认识比较狭隘。长期以来,人们对内审的认识程度仍停留在比较肤浅的层面,部分被审计对象没有充分认识到内审的目的在于服务于大局,强化监督规范管理,提高效益和水平。
(二)领导者的重视不足
他们可以随意撤并内审机构,精简内审人员,这使得许多内部审计机构势力单薄,很难发挥作用。对于内审人员任用的随意性,更加重了内审的尴尬境遇。
(三)审计手段落后。审计程序不规范,审计制度不够完善
审计手段仍然停留在手工审计的层面上,使内审监督的有效性受到很大限制。在审计程序上,由于审计方案考虑不周全、审计取证不到位、审计分工不详细、审计人员操作不规范等,加大了审计风险。内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度不高,内审制度健全不够完善。目前,在我国的审计体系中,内部审计的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明显滞后于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除内部审计准则外,没有操作性较强的内部审计评价体系和标准。
(四)工作内容和范围窄,对财务监管力度不够
内审工作常规审计多,专项、重点审计少。传统审计多,管理审计和前瞻性、创造性的工作少。微观审计多,宏观审计少。对单位财务监管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财务监管工作是单位经济活动合法性、规范性、效益性的重要保障。财务监管的制度创新与财务工作的复杂化、多样化不相适应。财务审核和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资产管理意识和效率意识低,存在“重钱轻物、重购轻管、重占有轻效率”的现象。
(五)审计仅仅依赖事后监督约束,审计监督没有形成长效机制
审计监督是会计监督的再监督。会计监督是从事前、事中、事后三方面对单位的资金运动和经营管理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这三方面的监督应相互协调,形成一套严密的监督体系。但长期以来,审计仅仅依赖事后对会计活动进行再监督,很难做到事前控制监督。工作中,常出现查出问题多、处理少,处理个人更少的现象。这种怪圈的原因是内审人员形成了微观思维的定式,审计大都停留在微观审计、个体审计,审计监督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没有建立起内部控制体系。
(六)内审人员素质不高
从内审队伍的组成来看,一方面是专业结构不合理,突出表现在财务审计人员对会计知识比较熟悉,对管理领域则不太了解,工程审计人员对自己的专业比较熟悉,对其他专业则很少涉足,高水平复合型的人才很少,提出管理上的建议、撰写大型的专题调查报告明显力不从心;另一方面,内审人员由于知识结构和业务素质不高,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在对政策理解有偏差,对单位的管理流程、作业流程不熟悉,对管理上不完善的环节把握不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
(七)与财务会计机构之间关系不协调
目前,内审部门开展工作比较困难、工作含量不饱和的状况普遍存在,尤其是内审同会计机构之间不协调的问题比较突出。从表面上看这是一个工作协调问题,实质上却反映了如何确定内审在单位中的地位问题。
二、加强和改进内审工作的措施
(一)增强认识,健全机构,提高内审部门的权威性
提高领导者对内审工作的认识是加强内审工作的重要保证。领导应充分认识到内审在组织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内审部门的工作,为内审部门工作创新营造和谐的环境。领导干部的思想要实现“要我审”到“我要审”的转变。对内审机构的人员配备实行专职化,对从事内审工作的人员在实行严格准入制度的同时也要保持其稳定性,要使内审机构成为单位管理机构中必不可少的一个机构,使内审人员在稳定的环境中工作。内审机构直属领导的层次越高,其独立性越强,权威性越高,审计工作越容易开展。
(二)强化宏观意识
随着内审职能由单一的监督职能向监督、管理与服务多种职能转变,传统的只审查合法性与合规性的财务审计,已不适应发展的要求。内审的重点在于审计和评价有效性,有利于对单位的内控制度、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作出评价,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单位取得最佳经济效益出谋划策,将日常的财务收支审计与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的诚信意识。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内审具有服务内向性。这种内向性也决定了单位内审必须对审计工作进行全面性、系统性的分析,宏观地认识问题,为管理层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因此,强化宏观意识,坚决维护单位利益,识大体、顾大局,从问题的根源上找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从宏观上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
(三)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审计质量
内审要改变单纯依赖观察、比较、分类等审计的老办法,要在审计中运用结构方法、数学方法、系统论、信息论和控制论的方法,改变现行审计的现场审计方法,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实行非现场审计。将新兴技术作为审计工具,新的审计技术使内部审计能够胜任性质复杂、数量庞大的业务活动,从而使审计工作变得更加高效。
学习、交流、借鉴好的工作方法,善于利用计算机来改善工作方法,使审计工作成果更加全面、可靠、有效。实施审计质量考核,推行“主审负责制”,对审计项目的整个过程,建立一套自我约束、层层把关的质量控制机制,按照过错原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及领导的连带责任,即谁的过错谁负责,主管领导负连带责任。“审计复核制度”是内审机构完善内控制度,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手段。通过这两项制度的施行,从而避免审计风险,确保内审质量。
(四)在审计方法上,变事后审计为事前、事中审计
传统审计工作由于强调局外监督和对错弊的批判,通常在事后进行披露,事前预防的作用较小,使审计部门与被审单位、
部门之间形成一种对立状态。而在现代管理型审计模式下,内审的主要任务是协助本组织完善管理、防范风险和提高效益。随着经营活动的多元化和管理的现代化,单纯的事后审计方法已不能对单位的经营活动作出全面、科学、准确的评估。而效益审计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建设上,如何提高单位的生产、经营、销售等环节的控制质量,是审计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内部审计必须广泛采用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的方法。
(五)合理确定审计目标
由于内审力量有限,制定合理的审计目标十分重要。内审工作要根据单位的总体安排以及宏观管理的需要,加强审计计划管理,制定合理的审计目标。审计目标的确定要跟踪时代发展的方向,把握发展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实施实物收支监督,提出高效的审计建议。内审人员只有与被审计单位以及单位管理层和内部各个职能部门保持良好的关系,才能使内审职能得以发挥,审计报告得到重视,内审增值目标得以实现。
(六)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不断提高内审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审人员应当具有符合规定的学历,通过岗位资格考试,具备与从事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工作经验,认真学习相关的法规和业务知识,熟悉审计业务。不要说什么“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退一万步讲,内审人员的水平怎么也不应低于财务人员,要不怎么去审人家。内审人员不但要有很高的专业素养,还要有很高的道德修养,同时还要有一定的协调能力。调整配备好内审负责人,切实将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事业心强的人员充实到内审领导岗位上。
(七)内部各部门要密切配合
内部审计区别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它植根于组织内部,与被审计对象不完全独立。一方面表现为它对内部各方面情况非常熟悉;另一方面在审计工作中除需要被审计对象的配合外,还要考虑审计后需要与各部门长期合作的关系。讲究内审的工作的艺术,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就显得非常重要。
(八)不断拓宽审计领域
内部审计要充分发挥其监督、评价和服务的职能作用,必须在拓宽审计对象上下工夫。开展同级审可以从源头上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制度监督。尝试风险审计,主动参与到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中,随时预测风险,为单位有关决策部门提出避免或减少风险的建议。完善专项审计,专项审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便于组织并发现全局性、共性问题;便于提出建议,服务于宏观决策。审计工作应全方位拓展,克服偏重事后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的不足,真正全方位关注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同时在开展工作时做到依法审计,严格执法,保证各项审计结果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内部审计作为一项高层次、综合性经济监督与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明显。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决策者要求使用的信息必须及时、准确,这给内审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内审工作,如何更好地发挥内审监督作用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