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交易成本的核算方法选择与路径设计研究
2009-08-31雷星晖张柯
雷星晖 张 柯
摘要:文章综述交易成本的理论基础,发现交易成本客观存在,却无法有效从现有总成本中分离并进行合理的财务核算。通过选择单条和多条供应链作为研究对象的差异及其理论意义,对比直接法和间接法的应用要求,着重设计可以定量研究的调查法工作路径。最终得出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紧密配合才是供应链交易成本核算的最佳选择。
关键词:供应链;交易成本;核算方法
一、引言
本文试图以经济学中交易成本的理论为基础,为供应链中的交易成本核算方法提出分析框架和解决路径,通过对比不同方法达到的核算效果揭示交易成本与企业联合的内在联系,强化交易成本分析在供应链成本中的作用,从而完善供应链成本核算体系,为供应链管理提供实际支持。
二、研究综述
交易成本最早被科斯于1937年提出,经过一段时期的沉寂后在20世纪70年代出现了研究高潮。供应链研究的兴起再次引发了对于交易成本的关注,目前,对于供应链中的交易成本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探究供应链中交易成本的内涵和外延、分析影响供应链企业间交易成本的因素和寻找控制供应链中交易成本的方法几个方面。
许淑君、马士华等认为交易成本的产生伴随着供应链整个流程的每个环节,它既是供应链管理效率的反映,又决定着供应链竞争优势的确立。这点在供应链企业间的信息流中集中体现。由于单个企业拥有的资源有限,其利用外部资源的行为必然导致大量的交易成本发生,包括发现相对价格的工作、谈判、签约、激励、监督履约等的费用。供应链企业间的交易成本大致包括:(1)寻找价格的费用;(2)识别产品部件的信息费用;(3)考核费用;(4)贡献测度费用。另外,供应链企业的长期合作建立在利益共享的基础上。利益共享的一个重要依据是各企业在供应链整体运作中的贡献。由于分解和考核各企业的贡献是困难的,这时会存在索取价格超过应得价格的情况,以至于代理人的仲裁必不可少,这也是供应链交易成本的内容之一。
理论界普遍认可的四个影响供应链交易成本的因素是:(1)人的有限理性;(2)机会主义倾向;(3)资产专用性;(4)信息不对称。虽然人总是致力于对于事物做出理性的分析和判断,但是受到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其往往不能准确对时刻变化的环境做出正确的认识和反应,这就要求个体保持与外界的紧密联系以获取信息,当然会发生交易成本:威廉姆森将机会主义定义为单位和个人都有为自己创造利益的倾向,即使利益的获得是建立在损害他人权益的基础上,供应链中的企业从根本上是合作关系,但是绝对无法排除在个别情形下自利行为的发生:当A企业的某项资产用途单一时,其一旦与B企业进行交易,将面临资产专用性带来的风险,即B企业可以利用该资产无法通过其他途径产生收益做出对A企业不利的行为,虽然从理论上A企业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但是花费的成本代价是高昂的:由于交易行为总是存在部分信息被交易双方所知,而另一部分只被一方交易者掌握的情况,故信息的不对称不可避免地带来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行为,而交易成本的高低则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紧密相关。
汤世强、季建华等在分析了交易成本与供应链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之后提出了供应链中企业构建“虚拟”一体化的核心内容是有效降低交易成本,而主要的途径有减少供应商的数目和建立与供应商长期的联系。
针对交易成本的研究虽然不少,但是很少有学者提出核算供应链企业间交易成本的具体方法。交易成本作为供应链成本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与企业内部的制造成本有很大不同,很难从管理费用中清楚地分离出来,同时也没有统一的核算方法进行核算。这种困境与集团公司使用固定资产发生的耗费难以分配到各个独立的单位十分类似,由于不同行业的特点迥异,不同企业的状况又参差不齐,导致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成本信息难以搜集,相关资料也不会被政府部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得到。交易成本的发生虽然清晰可见,但是很难从财务上用货币加以核算。
三、核算方法选择
面对交易成本核算困难的问题,笔者希望能够通过变化思路来尝试分别从定性和定量的角度挖开“冰山”的一角。研究过程中将首先面临研究对象的选取。
1选取研究对象。交易成本普遍存在于各个行业的多条供应链中,如果按照以往研究的思路,仅仅从个案分析,注重对于一个特定行业的特定供应链进行交易成本的核算和分析,如此研究的结论将局限于某一个行业或者更为狭小的领域内,不能充分解释其在更为宽阔的经济环境中的合理性,缺乏足够的应用空间。则选取多个行业的多条供应链作为研究对象就具有了重大的意义。当然,这种方法明显的缺点是范围扩大后导致研究的工作量成倍增长,同时,研究成果的一般性应用于具体的供应链以及其中的企业将成为另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与之对应,有多行业多供应链的研究,必然可以选取单个行业内部单条供应链进行核算和分析。这种研究对象的针对性更强,一般性自然较差:数据收集的难度较低,结论的实践指导范围自然较小。
如此便产生一个需要研究者权衡的问题,选取何种对象而展开研究,究竟在多链研究和单链研究中怎样取舍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以为,考虑到上述两种研究对象的特点,两者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具体分析,选取多链作为对象更适合于对于交易成本定性的研究,既可以得出更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性结论,又避免了定量分析时大量的数据收集和计算工作。相反,单链作为研究对象则可以在多链研究的基础上,着重针对一个特定的目标进行深入的剖析,工作量小且结论的实际应用价值大。
2选择核算方法。
(1)间接法(替换法)。如前所述,由于受制于无法获得原始交易成本数据,首先考虑采用其他的变量进行替换,例如某个供应链中企业的纵向联合度用特定的纵向联合指数来衡量,此指数是通过投入产出矩阵计算供应链中的企业与其所处供应链的相互依赖度结合整个供应链对于供应链流程中发生交易成本的可控程度而综合得出的。而交易成本的可控程度是通过计算现货市场的商品交易量、市场规模、产成品管理和原料供应合同等数据产生。纵向联合指数对风险、产业集中度、资产专用性和纵向联合管理成本4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可以得出交易成本与供应链中企业纵向联合的程度紧密相关,
对于影响交易成本的某个因素,也可以用类似的方法进行替换研究。例如国外有学者选取加拿大林木业中的一条供应链为研究对象,用研发成本的支出强度替代资产专用性。调查表明,绝大多数木材加工企业都与木材供应商进行了后向联合。究其原因,木材加工厂的资产专用性很强,工厂业主对签订合同后的机会主义行为十分敏感,为了更大程度降低经营风险,他们自然会选择与上游供应商、下游经销商紧密合作。这种现象同样发生在出版社和造纸厂之间。研究的结论说明,资产的专用性是影响供应
链企业间交易成本因素当中,作用最为突出的一项,专用性高将必然导致单个企业的经营风险加大,而降低风险的有效途径就是寻求本企业所处供应链中的优质企业进行纵向联合。
显然该方法仍然无法直接衡量出交易成本的大小及从定量的角度分析交易成本与供应链管理的关系,更加适合于定性研究。
(2)直接法(调查法)。事实上。交易成本发生的第一现场是企业之间,原始的成本信息就隐藏在交易行为中,但是管理实践中,没有会计人员会对这部分内容进行专门的核算。研究者为了真正搞清楚交易成本对于供应链纵向联合的影响,就必须亲历亲为,对发生在企业之间的交易行为进行原始数据的采集工作。该项调查工作必然耗时费力,却可以获得比使用替换变量的数据更加直接和准确的交易成本信息。
调查首先应明确某个行业中的成员单位,,解他们之间已经存在的纵向联合,识别是否存在游离于该供应链之外的企业并已独立发挥作用。以及供应链中的供应商交易途径的构成情况,是否选择单一使用现货市场、合同交易、战略联盟、合资企业或者几种形式的组合。落实是否有政府机构或者市场监管部门在供应链运作中发挥作用。上述各种信息都将为下一步的具体分析打下基础,
四、研究路径设计
我们为r便于核算和分析,可以把交易成本分解为信息成本、协调成本和监督成本。具体的分析可以有以下两种路径。
路径一:完成对于供应链中企业的基本情况调查后,需要认真设计调查问卷,保证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与交易成本信息直接相关,同时企业方便理解和回答,数据便于统计和分析。虽然调查希望得到的是货币形式表现的交易成本,但是对于被调查对象来说,直接回答一个准确的金额难度较大,可以转而询问交易发生消耗的时间和人力等,而且并非所有的交易成本都可以反映为货币形式,例如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监督成本,则很难估计不对称发生的概率以及产生的影响。将调查结果分类整理得出信息成本、协调成本和监督成本后,建立方程进行回归分析,整体回归系数的大小将表明交易成本对于供应链中企业纵向联合的影响程度,而回归系数显著的变量即为交易成本中起主导作用的成本内容,
路径二:此方法较前一种需要更少的信息资料,但是对于前期对于供应链企业基本情况的了解要求较高。通过前期调查确定一个主要的交易成本属性,罗列该成本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形,请被调查对象就问卷中所列情况与自身实际情况的吻合程度评分,将评分结果建立方程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系数的显著程度将表明该成本内容在交易成本中的重要程度。当然,开始确定的交易成本的主要内容可能不仅一项,可以分别进行单因子回归分析,或者进行多因子回归分析,以揭示他们是单独或者共同发生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调查方法必然面临被调查对象信息的保密问题,当事人很可能顾及到自身商业秘密被泄露的风险而采取不合作的态度,当然就会破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调查虽然是面向一个特定区域的某特定供应链的全体成员单位,但是很有可能需要用小样本统计的结果去推测总体的情况。当然,这种困境在交易成本被企业会计核算部门准确的计算之前是无法逃避的,
调查法已经不局限于用定性的方法研究交易成本和供应链管理的关系,虽然没有直接对交易成本具体金额的计算,但是已经从交易成本发生的第一现场获取了相关资料,并通过对这些数据的计算分析哪些因素可以如何影响交易成本,从而进一步影响供应链的运营效率。同时,一味的追求供应链中交易成本的准确数字可能是一种误导,交易成本的本质十分微妙,而将其重要性上升一个高度,以帮助我们更好理解供应链管理,降低不必要的交易成本以提升供应链中企业纵向联合的效率才是当务之急。
五、结论
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交易成本的概念被引入到供应链管理当中之后,为企业的纵向联合提供了良好的解释,这种分析应该被包括在供应链管理的理论框架当中。考虑到多供应链和单供应链的不同优劣势,结合替换法和调查法各自的特点,笔者认为,用替换法重点定性研究多供应链下的交易成本内容。并在此结论的指导下选择特定行业的特定单供应链用调查法进行定量分析不失为一种明智的组合选择。通过预先的判断和行动降低交易成本是供应链成本降低的核心内容,可以帮助增加供应链管理的效率并获得核心竞争力。而相关的成本信息依赖于供应链中企业的提供,或者在单个企业无法完成该工作时通过企业间合作实现该目的。对于这些信息的需求还有待于进一步明朗化,并得到更多经理人的重视以支持整个供应链的发展。供应链理论的研究者需要和供应链的具体实施者紧密配合,前者保持对于成本信息的敏感性,后者及时提供原始数据协助分析,交易成本分析为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参考文献:
1Hobbs,Jill E,,A transaction cost approacht0 supply cha in management,Supply Cha in Mana—gement,199 6,(2):15-27
2桂良军,供应链成本管理理论基础和方法研究,会计研究,2005,(4):51-55
3Varun Grover,Manoj K,Malhotra,Transact-ion cost framework in operations and supply chainmanagement resea rch:theory and mea surement,Jou-rnal 0f 0perat ions Management,2003,(21):45 7-47 3
4汤世强,季建华,论交易成本与供应链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工业工程与管理,2003,(4):6-14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70672083)。
作者简介:雷星晖,同济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柯,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
收稿日期:2009-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