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特殊”利益集团干扰经济回暖
2009-08-07刘满平
刘满平
特殊利益集团在我国已不是什么新鲜名词,党中央早在2 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上就明确提出要对特殊利益集团保持高度警惕。在上一轮通胀周期里,以地产、石油、电力等垄断行业为代表的特殊利益集团联手推动涨价、获取暴利的行为,到现在都令人铭刻在心。
进入2009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明显放慢,居民收入增幅放缓,可以说是进入了“经济困难年”。此时一些特殊利益集团却仍在掠夺社会资源,损害公众利益,为自己集团牟取私利。
目前,随着政府保增长措施效果的逐步显现,我国经济已经出现回暖迹象。这种回暖是否可持续,复苏前景是否明朗,除了需要务实经济增长基础外,还需要遏制特殊利益集团的干扰行为。
特殊利益集团牟利的方式可以分为“分蛋糕”和“抢瓷器”两种。前者是说他们不是通过采取增加全社会的总体利益从而使自己在总利益中的份额随之增加的方式来进行,而是不增加全社会的总体利益,仅是争取在社会总利益中得到更多的份额。后者是说他们如同到商店去抢瓷器,为了多抢一只瓷器,不惜打碎两只瓷器。
为了保增长,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不少优惠措施,而一些特殊利益集团正是利用这些措施肆意曲解,甚至采用非法手段牟取利益。
以房地产行业为例,200 7年国家批准重庆、成都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两地的开发商通过炒作所谓“特区效应”,人为制造需求,致使两地房价短时间内出现暴涨。如今国务院出台规划上海“两个中心”建设目标要点以及原则通过《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难保一些开发商不会故技重施,推动房价再次上涨。
另外,一些房地产企业还以经济形势不佳、税收过重为名,采取作假账逃税、偷税、漏税等非法手段牟取利益。如北京地方税务局近日公布的欠税公告,9家欠税企业有7家为房地产企业,其中有3家房企的欠税超过1 000万元。除房地产行业外,石油巨头也利用国家改革成品油定价机制之际,以石油行业亏损为由施加压力,在国际愿油价格下降的事实面前逆市上调。
在此次4万亿投资计划中,近90%的项目被国有大中型企业拥有,民营企业很难参与;10大产业振兴规划中,大型国企也是受益最多,而中小企业并不明显,甚至还受到排挤和压制。这种结构性差异可能使得国有大中型企业对资源的控制力和市场的控制程度大大加强,获得利润也会水涨船高。
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金融、能源(电力、石油)、电信、运输(铁路,民航),基础建设等领域的国有垄断企业无偿占有公共资源的收益,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获取超额利润,把本应由全民共享的财富化为己有。虽然它们的生产经营往往效率低下,但女工却享受着惊人的高薪和丰厚的福利,从而人为地拉大了行业间的收入差距。
以收入分配领域为例,1978年收入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之比为2.17:1,2006年上升为大约4:1,如今已超4.8:1,垄断行业始终位于高收入水平前列。1978年我国基尼系数为0.317,2007年则上升到0.48,远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反映出目前我国贫富收入差距较大。
中央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着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一些垄断企业员工和上市公司高管的收入有所下调,但由于基数本来就很高,即使下降10%以上的幅度,其收入还是比较高。例如,一个垄断企业员工每月收入2万元,2009年降薪20%,还剩下1.6万元;其他行业员工每月收入3000元,加薪20%,也只有3600元,两者之比还是超过4:1。更何况,垄断行业在此次投资计划中分的蛋糕大,利润多,其员工收入也会相应地提高,预计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之比还会拉大,社会公平稳定会受到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