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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达默尔哲学诠释学视角下的翻译观

2009-07-31俞森林

俞森林

关键词:理解的历史性;视界融合;效果历史;译者主体性和创造性;重译;翻译标准相对性

摘要:伽达默尔的理解的历史性、视界融合和效果历史等观点将诠释学重心从作者中心论演化为了读者中心论。理解的历史性就是指特殊读者的译者可依据时代和自己的视界来理解原文,并发挥其主体性。创造性地进行翻译;在效果历史中理解原文,其意义永远不可穷尽,特定史条件下的译本不可能成为“不朽”之作,需要不断重译;翻译即诠释,是具有历史性、主观性的诠释行为,翻译标准也应当是相对的。

中图分类号:H315.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9—4474(2009)03—0047—04

诠释学与翻译都以对文本的理解为前提,它们自诞生起就有着亲缘关系,在许多层面上是一致的。也正是由于翻译与诠释学之间这种密不可分的关系,诠释学原理已经被广泛地应用于翻译研究中。伽达默尔(Han-Georg Gadamer,1900~2002)在《真理与方法》这部伟大的诠释学著作中提出的理解的历史性、视界融合和效果历史等观点将诠释学重心从作者中心论演化为读者中心论,既为寻回诠释者的主观能动性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也为我们考察并重新理解和解释翻译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视角。

本文试图运用伽达默尔哲学诠释学中理解的历史性、视界融合、效果历史等理论来探讨翻译中译者的主体性和创造性、重译以及翻译标准的相对性等问题。

一、理解的历史性、视界融合与译者的主体性和创造性

诠释学所关注的根本问题是理解与解释问题,即意义问题。伽达默尔认为历史性是人类生存的基本事实,无论是文本还是诠释者,都有着无法消除的历史特殊性和局限性,理解总是要受历史因素的制约。因此,文本或文本作者的原意是不存在的,诠释活动根本无法去复制文本作者的原意,真正的理解不是去克服历史的局限,而是正确地评价和适应历史性。从这个意义上讲,对文本的理解无疑也是历史性的。

伽达默尔强调,文本的意义超越它的作者,这并不是暂时的,而是永远如此的。因此,理解就不只是一种复制行为,而始终是一种创造性行为。就翻译而言,作为理解主体的译者与作者处于不同的历史情境之中,有着各自独特的历史性,而这种独特的历史性必然要渗透到理解过程中。这种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形成的“前理解”注定使其具有特定的价值观,从而形成特定的“偏见”,进而在翻译活动中做出合理的“偏见”的选择。对文本的解读,就不是一种向作者原意的回溯,而是一种借助于文本而实现的此在的存在方式。理解的过程就是读者从自己的历史性出发去解读文本,并在与文本的沟通中产生视界融合而形成文本意义的过程。理解的关键不在于把握作者的原意或重建作者的思想,而在于如何在理解中实现过去的真理与现时的思维性沟通。从这个意义上说,偏见本身就成为人们创造力的表现。这为我们重新审视翻译中的译者的主体性和创造性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和评价依据。

伽达默尔关于理解的历史性有助于我们从正面去肯定译者和译作,从而提高译者的地位。长期以来,翻译界一直都把作者和原作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绝对第一位的;而译者和译作被看作是次要的、第二位的,译者“只能在别人的庄园里劳动,给葡萄追肥整枝,然而酿出的酒却是主人的”。但是,按照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观点,“理解不是消极地复制文本,而是进行一种创造性的努力,译者的任务就不单单是跟在作者和原作后面亦步亦趋,消极地接受原作,而是可以在原作的基础上积极地创造”。译者根据自身所处时代、经历、体验、学识、好恶、民族文化传统的影响等对原作所作的阐释实际上是创造性的表现。因而不同译者翻译的同一原语作品自然也会有所不同。

莎士比亚《罗密欧与朱丽叶》中有这样一句话:

He made you a highway t0 my bed,/But I,a maid,die maiden-widowed.

这是朱丽叶在决心去死之前对着软梯所发的感叹。她盼望着夜色降临,以便挂一条软梯,让她的心上人爬进闺房与她共度良宵。

处在20世纪40年代的朱生豪先生将此句译为:

他要借你(软梯)做牵引相思的桥梁,可是我却要做一个独守空闺的怨女而死去。

原文中to my bed显然是“上我的床”,但朱先生却发挥其作为译者的主体性,创造性地将“to my bed”译为“相思”,这在中国几千年礼教文化语境中比“上我的床”要含蓄得体得多。朱之所以如此译,是因为在朱先生所处的时代,一个尚未出嫁的闺女直截了当地说出要她的心上人“上我的床”是无法被人接受的。

然而,20世纪90年代的翻译家方平先生却将此句译为:

他本要借你做捷径,登上我的床,

可怜我这处女,活守寡,到死是处女。

两个译者面对同一句话,却有不同的翻译,正是不同时代的译者理解的历史性使然。朱生豪先生在翻译这句时所感受到的性忌讳和性压抑的民族心理,到了翻译家方平先生那里已经发生了变化。

作为特殊的读者,译者还担负着用另一种语言将他所理解的东西向译入语读者传达的任务。在翻译活动中,读者的期待与要求始终是译者所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作者的意图、文本的意义、读者的期待能否与译者的理解与再表达形成和谐的关系,即原作者的视界与译者的视界是否形成视界融合,在某种意义上直接影响到翻译的目的能否达到。翻译的这种多因素和谐的要求在伽达默尔的“视界融合”说中找到了理论支撑,他帮助我们消除了传统译论中作者的权威性,译者可以根据时代的需要和自己的视界,充分发挥自己的主体性作用,选择翻译策略和翻译方法。当主体视界处于强势的时候,译者将自己的主观因素和目的语社会的价值观以及政治和文化因素大量带入翻译当中,使得译作在形式上偏离原语社会,尽量向目的语社会靠拢,呈现出归化倾向,如清末民初时期中国译者翻译的多数外国文学作品和我国“文革”时期译介的部分外国作品;当客体视界处于强势时,译者会尽量避免将主体因素和目的语社会文化因素带到翻译之中,更多地保留原作风貌,在翻译方法上就表现为异化,譬如鲁迅的大多数翻译作品和庞德翻译的中国唐诗等。

二、效果历史与译本重译

理解者和理解对象都是历史的存在,文本的意义总是和理解者一起处于不断形成过程之中,伽达默尔将这种过程历史称为“效果历史”。在效果历史中理解作品,这是伽达默尔哲学诠释学的一个基本原则。他认为,“艺术作品是包含其效果历史的作品”,在理解过程中,应当显现出这样一种效果历史。伽达默尔认为,文本是开放性的,其意义永远不可穷尽,因此,它是超越生成它的那个时代的。这就为不同时代的人们对于它的不同理解提供了可能性。艺术作品如果不打算被历史地理解,而只是作为一种绝对存在时,就不可能被任何理解方式

所接受。他的这种看法鲜明地提出了文本的历史性和理解的历史性问题,而这正是效果历史原则的主旨所在。

伽达默尔关于效果历史的论述,有助于我们认识翻译实践中重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20世纪中期西方文艺批评领域里曾经产生过热衷于追求“理想范本”的“客观批评派”,他们要求批评家在文本面前忘掉自己,排除主观感受,把回归到作家的原始意图视为终极目标。然而由于理解的历史性,文本的意义永远处于向未来生成的无限可能性之中。特定时代的译作只能是对原作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延伸和扩展,是特定历史和特定文化条件下的临时性产物,不可能一劳永逸,成为“不朽”之作,这就为不同历史时期的译者提供了重译同一文本的机会。

同一时代同一原文由于译者不同可以有不同的译文,同一原文同一译者在不同时代背景下也会有不同的阐释和翻译。因为,随着历史发展,随着新学科的不断涌现,阐释方法不断丰富,就会有新的认识、新的理解。

对每一位译者个人而言,文本永远都是一种开放性结构,对文本“真正意义”的发现是没有止境的,文本的意义和理解者一起处于不断生成之中。再完美的译本,也会因时代的变化而失色,从而被新的重译本所取代。“一部文学巨著犹如一个丰富无比的矿藏,并非通过一次性的阐释就能穷极对它的开掘。多个译本就是多次的开掘……正是通过这样一次一次的阐释,人们才接近完成对一部传世之作的认识……一部作品就其文本本身而言,自诞生之日起就已经凝固,但是译者的审美观点、审美趣味、价值取向,以及他所把握的要传达原作思想的语言,却是随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变化着的,因而不同时代也就非常需要有适应这种变化的不同的译本了。”正因为如此,文学名著如《红与黑》、《堂·吉坷德》、《简·爱》等在我国先后都出现了十几个重译本;Charles Dickens的The Curiosity Shop有林纾的旧译本《孝女奈儿传》和许君远的新译本《老古玩店》;Dreiser的Sister Carie有裘柱常与石灵合译的译本,后来又有了裘柱常的重译本;《道德经》的英文译本已经数以百计,而新的译本还在不断出现。与旧译本相比,每一次重译,其理解都有新角度,其阐释都有新手段,其语言更具有时代气息。

三、理解的历史性与翻译标准的相对性

提及翻译标准,人们首先会想到“信达雅”、“忠实”、“对等”、“等效”等字眼。伽达默尔认为,翻译需要“以完全理解陌生的语言,而且还以对被表达的东西本来含义的理解为前提”,以“他人意指的东西重新用语言表达出来”为结果,前者是针对原文本而言,而后者是为了读者而言。对于翻译的前提——理解,伽达默尔指出:“不应把理解设想为好像是个人的主观性行为,理解是将自己置身于传统的一个过程,正是在这过程中过去和现在不断融合”。对翻译来说,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若把理解视作译者的纯个人的主观行为,那么传统翻译论所强调的以理解的客观性为基础的忠实,就无法保证。

在诠释学视角下,翻译的本质是解释。理解的历史性导致了原文文本的开放性,加上译者的历史性使得翻译过程和结果具有解释性。但这并不否定翻译标准,相反,文本的确定性和译者视界中公共视界的存在决定了解释应有的度。但是,这一个度是动态而开放的,并导致了翻译标准的相对性,而这种相对性又是以伽达默尔哲学诠释学的辩证思想为基础的。

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一方面强调文本意义的未定性和开放性,强调译者视界在翻译中的决定性作用,承认翻译是具有历史性、主观性的解释行为,这些的确有力地否定了翻译标准的唯一性和绝对性;但另一方面,也应当承认文本具有相对的确定性,其意义相对封闭,译者对于原文文本的诠释不可能信马由缰。相应地,诠释学视角中的翻译标准在承认翻译的解释性特征的同时,又强调要限制翻译解释的度。诠释学主张意义多元,但这不是主张什么都行的相对主义;诠释学主张意义相对性,但这不是否认客观真理的主观主义。相对性表明意义的开放性,多元性表明意义的创造性。

翻译即解释,解释是翻译的普遍特征,但翻译是有限度的解释。伽达默尔在强调问题开放性的同时还指出:“问题的开放性并不是无限的。它受到了问题视界的限制,如果没有问题视界,可以说,问题就会是飘浮不定的”。也就是说,问题是由视界所束缚和规定的,在这种视界内,开放性在于事物是这种方式或那种方式的可能性,但每一种可能性必须事先被规定,它们的规定性标志着问题视界的界限。因此,“问题必须被提出。提问既预设了开放性,同时又预设了某种限制”。正如洪汉鼎所言:“问题的开放性之所以不是无限的,是因为它包含的无非只是在改变和确定之间的非确定性或犹豫不决。……说开放的问题不是无限开放的,这意指它也是一个指导的问题和给出的方向,但它的开放性在于它指导达到几种可能回答的几种可能方向。”换言之,理解过程中所形成的新视界对两个原有视界的超越并不是无止境的,而是在一定范围内的超越。伽达默尔通过对问答逻辑的讨论,又一次辩证地指出了理解的过程是开放和限制的辩证统一过程,所以具有历史性的翻译本身就是具有相对性的。

作为翻译的解释,其限制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文本的特征。文本除了具有未定性和开放性之外,还具有确定性,文本的确定性是导致翻译解释有限性的主要因素之一。二是译者的视界。译者除了拥有自己的独特视界之外还拥有公共视界,公共视界要求翻译的解释应该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这表明,翻译的解释虽然不可能是唯一的,但也并非可以天马行空,不着边际,而是要求译者在解释过程中把握一个理想的“度”。这个理想的“度”是在译本相对性基础上受到原文和视界共同影响的,它作为翻译标准的决定性要素,也必然要体现相对性。很难想象,一个绝对的、没有相对性的理想解释度将如何规范、衡量和指导翻译。

伽达默尔哲学诠释学中有关理解的历史性、视界融合、效果历史等相关理论,为我们探讨翻译研究中译者的创造性和主体性、重译以及翻译标准的相对性等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视角,对于我们理解和解释翻译理论与翻译实践中的一些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然而,他所提出的有关诠释者与文本之间的关系的设想,在翻译研究中还存在值得商榷之处。正如谢天振先生所言,理解的历史性并不意味着文本作者的元初含义发生了变化,而发生变化的实际上不是文本的含义,而是文本对作者来说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