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路工程项目的保质与保修期
2009-07-31段志宏
段志宏
摘要:“前面修,后面坏”,这样的情况如果形成恶性循环,国家财政必将背负不轻,下决心根除这种恶性循环的现象是我省乃到全国发展公路建设中必须解决的问题。这是施工部门的事,交通部门也责无旁贷,各级政府更应给予高度重视,从源头抓起,从细节抓起,从主要领导抓起,下大力气,把这种公路建设中的腐败之风彻底根治。
关键词:浅谈;公路工程;保修期
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公路工程建设已遍布各个城市、乡村, “村村通”“蜘蛛网”式的公路框架在我国出现了繁荣昌盛的局面。但是众所周知,随着中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运输业也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形成“铺天盖地”的架式,有目共睹的是,公路上,特别是市政道路上,车挤车,人挤人,面对人口量增加,物流量大,车流量增加这样一个现代社会的客观因素,公路往往不堪重负,“前面修,后面坏”的情况屡屡发生,国家用于这些方面的资金也日趋增加,但是,车流量大固然是一个客观因素,而对于我省除市政道路以外的一级、二级路甚至于乡村道路,还不至于大到使道路坏的程度如此之快,根据本人多年来的工作经验和实践,究其原因,到底是施工单位质量跟不上?还是部分道路缺乏有效地管理?这样的情况如果形成恶性循环,国家财政必将背负不轻,我认为下决心根除这种恶性循环的现象是我省乃到全国发展公路建设中必须解决的问题。这不仅是施工部门的事,交通部门也责无旁贷,各级政府更应给予高度重视,从源头抓起,从细节抓起,从主要领导抓起,下大力气,把这种公路建设中的腐败之风彻底根治。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这是建设施工单位一贯坚持的方针,工程质量也越来越被企业的领导所重视,然而,公路施工企业的基本目标就是追求期望的经济效益最大化,也就是说,他们最希望以最少的资金占用和投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一部分路段还在施工初期机械无法到达沟底进行碾压,施工单位搞倾填施工,监理单位、指挥部监控不严,致使沟底空隙较大,雨水侵蚀后造成路基沉陷和路面开裂。有些新修路段便出现路基沉陷、局部推移、路面破损等严重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形成,竞争越来越激烈,低价中标的可能越来越大,有的企业全年完成的工程产值较大,但利润却少得可怜,甚至随着公路等级的提高,亏损也初见端倪,这就不可避免的在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形成对待工程质量和效益的关系问题上的矛盾。我们要善于协调这种矛盾,在提高质量水平的同时,保持工程投入和产出的平衡,保持质量投入和效益产出的和谐统一。不合理地加大投入追求质量或偷工减料牟取利润造成返工修补,违背了经济合理性原则,都应当避免。要抓好人头、源头和苗头,抓人头主要是提高施工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特别要提高对混凝土铺筑厚度、宽度、原材料配合比等关键工种操作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技能;抓源头就是要加强材料试验等源头控制;抓苗头就是要跟踪观察关键环节、关键部位,一有质量失控的苗头就着手解决。公路部门要实现工程质量监督专业化,实行项目的自我监督、独立监督、上级监督的三级监督体制。另外,施工单位要建立自己的施工质量监督体制。做到不合格的工程决不报检,对自己施工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形成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模式,并逐步健全机制。“细节决定成败”,在一些施工企业,为了有效地节约成本,减少人力、机械台班的投入,加班加点缩短工期,力求使实际工期不超过计划工期,来达到增加效益的方法,往往由于夜间施工或施工速度过快,也可能对质量目标产生不利影响,建设工程的实际进度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施工机械数量不足或出现故障,技术人员和工人素质能力低下,造成意外返工,建设资金缺乏,材料设备不能按时到位等等,要实际有效地总体控制,对上述影响进度的各种因素都进行适当控制,采取措施减少或避免这些因素影响了施工质量的隐患。未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组织施工,部分路基加宽路段压实不足,沥青面层施工季节较晚,影响成型。另外,质量自检,监理施工单位的认真负责也是公路建设质量好坏的重要因素。大力发展检测市场,规范检测行为,进一步提高试验检测工作的水平。试验检测体系能否正常有效运转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条件。要继续加强对试验室资质和工地试验室的管理,规范检测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现场试验检测的工作质量,保证检测数据特别是标准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要继续加强对检测人员的培训,提高检测、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建立工程质量整改制度。公路工程监督机构,可对在建工程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对工程质量经抽查一次不合格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发出“黄牌”警告。并区别工程情况,采取边施工边整改或停工整改等方式,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对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触犯刑律的责任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践证明,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特别是工程处长和项目经理,这两个位置的好坏,对一个企业的经济效益,工程质量好坏以及将来出了问题承担的责任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各级公路部门要把质量当作生命,集中精力抓好公路工程的质量,各级公路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公路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各个职能部门、各级技术干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公路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各级领导都要摆正速度与效益、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并以此指导全局,制定计划,做出决策。 基层公路部门肩负着抓好公路质量的重任,应赋予并维护其足够的决策和人事自主权,保证责权利的统一。省公路部门也要抓好行业政策的制订与落实,加强宏观调控,做好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全面实行了项目法人负责制和政府领导下的指挥部代建制,这一建设体制既发挥了市场作用,又符合国情省情,有利于理顺参建各方的关系,有利于保证项目顺利建设,也有利于加强质量管理工作。明确项目业主、代建指挥部、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职责,规范业主行为,严格执行代建程序,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四项制度”。项目业主和指挥部要对工程质量负总责,要建章立制,制定精品工程实施细则;要强化监督,严格检查工程建设质量,查处违规行为;要抓好样板工程,以点带面,促进全线工程质量的提高。立下军令状,如在规定保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如何惩罚,这点一定要明确到位。
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各级政府要真正列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来约束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的行为,这种前修后坏的公路不正之风才能得以真正解决。现结合多年来的工作经验列出以下几点拙见,以供参考:
(1)国家对公路建设单位要严格立法,严格执法,比如从2004年10月1日起,云南省建设的公路工程项目实行完工两年后才能进行竣工验收的制度,其它省区也应该根据各个地区特殊的地理人文情况,对公路建设单位作出相应的制度法规,以约束其行为。
(2)公路部门要科学组织施工,做到修路不断行。对因施工组织不当造成严重堵车等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
(3)在公路补修时,也应建立健全相应的质检部门,严格质检,在经过一个县际道路时,笔者看到,临近终点路段,几乎每个涵洞上的路面都发生沉降,处理后的路面与原来的路面高低不一,许多从路面上清理出来的沥青随意堆放在路边,目测其厚度不超过4厘米。知情人告诉我们,路面沉陷是因为路基压实不够,目前这种猫盖屎式的处理办法根本无济于事。象这种情况对补修情况不重视,不认真的做法屡见不鲜,政府需从根本上,从立法上规定这些问题如何处理。
(4)为公路建设施工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和良好环境,工程、养护、服务质量好的地区,要重点予以扶持和倾斜。对质量问题多的市地,要适当折减投资,减少项目。
(5)加强养护工程,保持路况良好。凡是不需要改建、改善的路段,要及时小修保养,适时安排大中修,保持路况良好。要注意预防性养护。为便于进行冬季养护和高温季节的突击性养护,预防路面病害的发生,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养护计划要超前安排,并留有余地。 部分已建成公路养护管理薄弱,“前修后坏”现象比较普遍。有的农村公路建设标准较低,加之一些地方政府重建设轻养护,投入养护资金严重不足,导致这些公路建成不久就严重毁坏。一些地方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破坏植被较严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或未及时进行绿化。
(6)运用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工程质量整改制度。公路工程监督机构,可对在建工程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对工程质量经抽查一次不合格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发出“黄牌”警告。并区别工程情况,采取边施工边整改或停工整改等方式,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对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触犯刑律的责任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一些业内人士表示,县际路改造中最大的问题是借口资金不足、地质情况复杂,降低质量标准,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这些问题不解决,前修后坏的情况还会出现。他们希望有关方面引以为戒,把县际路改造工程做成便民工程、利民工程,而不是害民工程。
另外,部分资料显示,中央财政投入了将近500亿元、从2003年起开始执行的县乡公路改造工程,如此惊人的数字,用于改造县乡路工程,笔者真诚地希望,随着国家,省政府立法等规章制度的进一步建立健全,公路工程保质保修制度也将进一步使本省乃到全国的道路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