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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视野下的国际关系

2009-07-27

教学与研究 2009年5期
关键词:国际关系价值

张 旺

[关键词]政治理论;国际关系;价值;国际秩序

[摘要]作为政治学的两门分支学科,政治理论与国际关系曾经紧密地相互交织在一起,经过学科史上的前两次争论,二者逐步分离并成为两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冷战的结束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不仅对主流理论提出了挑战,也正在打破国内政治与国际关系传统界限,并促成政治理论与国际关系再次结合。政治理论不仅是我们理解当代世界政治丰富的思想遗产,也为国家提供了适当的行为准则并为构建一种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提供了价值基础。

[中图分类号]D8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257—2826(2009)05—0052—07

西方政治学在其产生和发展的较长时期内,其总体特征主要是从哲学思辨的角度去研究各种政治价值,并以这些价值为终极目标和根本原则,对国家和以国家为中心的制度性问题进行静态的、描述式的、历史主义的研究。运用这些规范性(normative)方法所形成的理论,我们称之为“政治理论”(political theory,作为学科名称时简写为PT)。马丁·怀特曾言简意赅地将政治理论界定为“对国家的有关思考”。通常情况下,“政治理论”与“政治哲学”或“政治思想”等名称常可以交替使用,且与后来的“政治科学”(political science)相区别。国际关系意在揭示国家之间的相互作用及其演变发展的一般规律。国际关系与政治理论虽说同为政治学的分支学科,但它们似乎有着不同的研究对象和范围。本文在从学科史视角梳理二者聚散离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政治理论对于当代世界政治的意义。

一、政治理论与国际关系的分离

国际关系学科诞生伊始,理想主义占据主导地位。学科创立之初的特殊历史背景,使得理想主义从一开始就希望从西方政治思想的丰富资源中吸取营养,将国内政治中民主、自由等价值推广到全世界,以达到消除战争、维护和平的目的。可以说,当时的国际关系与政治学的另外一门分支——政治理论几乎可以算是一对孪生兄弟,对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的研究也没有明显的分野。

然而,国际联盟维护世界和平的集体安全机制的一系列失败,使得理想主义理论面临着重大的挑战,并直接促成了战后现实主义理论的兴起。现实主义批驳了理想主义的乌托邦设想,明确权力和利益才是国家行为的首要法则。而且,现实主义理论通过对理想主义的批判,将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截然分开。现实主义者强烈的国家中心色彩使他们认定主权国家是国际关系最重要的行为体,适用于国内政治的道德原则并不适用于国际政治,各种政治价值如自由、民主、法治等也只能限定在以边界为标志的主权国家范围内加以追求和实现。在其颇具影响力的《为什么没有国际理论》一文中,怀特指出,“国际政治与国内政治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不太易于形成进步主义的解释。……国际关系的理论化不得不使用政治理论和法律的语言来进行。政治理论和法律是在正常关系以及可预测结果的领域内的行为指南或行动规则,是有关美好生活的理论,而国际理论是有关生存的理论。对政治理论而言是极端的事例(如革命或内战),对国际理论来说却是正常的现象。”虽然怀特本人的立场后来有所变化,但这段话确实明白无误地表达了现实主义对人类道德进步和发展前景持悲观态度的怀疑主义立场。

第一次论战的要害在于对道德与权力以及国内与国际政治之间关系的争论,而真正从方法论意义上建立一门独立的国际关系学科的努力却是由此后发生的行为主义革命所引发。行为主义主张以政治行为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强调用科学的经验实证方法动态地研究国际关系,并要求研究者采取价值中立的立场。行为主义倡导的价值中立,就是要排除价值观对研究者的干扰,不去评价国际关系的是非对错,只展示国际关系“是怎样”的客观事实。如果要把国际关系发展成一门科学,研究者必须像自然科学家一样保持价值中立。经过学科史上的第一次、特别是第二次争论,价值问题不再成为国际关系学者关注的重点,国际关系和政治理论成为两个完全独立的领域。

二、政治理论与国际关系的再次结合

20世纪80年代、尤其是冷战结束以来,西方国际关系的主流理论——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不断受到挑战,理论发展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学界关于第四次论战或者说“理性主义”与“反思主义”之争已多有论述,而对于本文讨论的主题来说,我们这里希望强调:反思主义理论群中各种非主流理论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要打破国内政治与国际政治的传统界限并促使政治理论与国际关系的再次结合。

长期以来,国内政治与国际政治之间的区分无论是对于政治理论家还是国际关系学家来说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后者尤其相信威斯特伐利亚式的主权国家体系是他们所研究学科的本质特征。然而事实上,只是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更确切地说是在二战以后,国际关系才开始被当作一个独立的、拥有自己独特概念和理论的学科领域,并基于下列的前提:缺乏一个中央权威的无政府状态与国内政治有着本质的区别,政治理论与国际关系有着不同的研究对象。如果说在19世纪,这一立场并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可的话,那么现在的21世纪,它或许会面临更大的挑战。挑战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冷战的终结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

突如其来的冷战结束不仅导致世界政治经济秩序的重大变迁,而且也引发了国际关系学科内部的身份危机,主流理论的分析范畴已很难理解我们身居其中的复杂世界。在许多人看来,新现实主义似乎不能胜任解释和预测世界变化的任务,这一变化导致了两极格局的终结。新现实主义专注于国际体系的做法意味着国内秩序中发生的许多重大变化完全被忽视了,现在看来,从国内政治经济等方面(即所谓的单元层次)理解或解释苏联的解体似乎更有说服力。这样一来,冷战的结束及随之而来的理论的不确定性为政治理论和国际关系的结合提供了动力,在试图开辟一片思考国际关系新空间的同时,学者们正在打破分割政治理论与国际关系的界限。

另一方面,全球化正迅速地改变着我们的时代。全球化是由于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超越原先区域性存在的时空局限,从而在全球范围内形成的经济、政治、文化等一体化的过程。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对人类的生活方式、存在方式、思维方式产生了显而易见的变革。比如,传统意义上的民族国家作为一项领土政治安排,其存在、延续的基础有赖于边界(border)的明晰与确证,而民族国家也就“成为建构和维护边界的代理人”。依其边界,民族国家维持着对外的独立性和对内的至高地位。然而,全球化条件下,曾经用来保持民族国家内部统一和排除其外来干涉的边界已受到种种侵袭,民族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正超越边界的限制,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第一,经济一体化和相互依存使经济生活脱离边界的限制;第二,伴随经济全球化而来的全球社会的

成长。除了民族国家内部的社会之外,我们无法忽略另一个社会——全球社会(global society)的存在;第三,全球化与全球问题的增长使政治生活脱离边界的限制,如全球治理的出现、国内政治的国际背景、政治忠诚的转移等。

如果试图在国内和国际政治之间做出清楚的区分在过去还有些理由的话,全球化则对关于人类政治生活的种种传统假定提出了挑战。随着跨越国界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深化,将民族国家描述为“自给自足”行为体的命题已无法不证自明;考虑到人类生活时空范围的变迁,认为民族国家是一个有着固定范围的共同体的理念同样令人怀疑;断言国内社会是实现规范性理想和原则最佳场所的观点似乎也越来越成问题。即使是最强大的、最有优势的政治单位如今也要受制于不断增长的“去领土化”(deterritorialization)趋势,如全球性金融市场的影响。可见,全球化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世界政治的既有模式,国家的式微、主权的让渡、国家边界的松动逼迫政治学家不得不重新思考他们对政治的传统认识。从实践上看,全球范围人类共同利益的增多以及他们所面临的共同威胁,绝非单个国家可以解决;从理论上来说,对这些新问题解决方案的探索必然要超越政治理论与国际关系各自的传统界限,那种对研究国家内部政治生活和理解领土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作一明确分工的做法已越来越难以奏效。

在这一背景下,较多的学者开始反思政治学家对于国内和国际政治所划定的分析界限,将政治理论与国际关系重新整合的尝试则是这些总体性反思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布朗指出,怀特对政治理论与国际关系所做的区分是备受争议的,因为它建立在一个错误的前提之上,即政治理论必然是关于国家的理论。在布朗看来,国家不过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一种政治共同体形式。因此,他建议如果采纳柏拉图所理解的政治理论定义,把它界定为社会事务中对正义的追求,那么,就要改变对政治理论和国际理论之间关系的认识。因为那样的话,根本没有必要事先在国际和国内政治理论之间做出区分。布朗认为,我们应该对政治理论采取一种更具包容性的态度,它所包含的不仅仅是关于国家的理论,国际关系理论也是其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前些年问世的另外两本著作也清晰地表明这一趋势。在《当今政治理论》一书中,以研究全球化著称的英国学者戴维·赫尔德(David Held)承认怀特关于政治理论主要是研究国家的观点,但他进一步指出,这一传统认识已越来越站不住脚了。赫尔德坚持认为,“如果没有一种全球体系的理论,就不可能产生一种有效的国家理论;反之亦然。”同时他指责了政治理论和国际关系学者们一种不恰当的倾向,那就是以国内/国际、内部/外部这一二元对立为基础的方法来认识国家,从而对知识造成了有害的分割。赫尔德总结说,“前进的道路就是探索出一些方法,从而超越政治理论和国际关系各自的内生(endogenous)和外生(exogenous)框架。”与赫尔德类似,布斯和史密斯这两位学者在《当今国际关系理论》中承认,“传统的对于政治活动的理论化总结发生在三个主要领域:国内社会、国际关系以及全球政治”,但“不能认为这三个领域在空间上是相互分离的,相反,我们对政治的理论化总结应该将这几个领域有机地结合起来”。

打破国内政治和国际关系传统界限的一个结果就是政治理论和国际关系的再次结合,二者不断融合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各种非主流国际关系理论的产生或重新活跃。国际关系学科已不再孤立于更为广泛的社会和政治思想领域,其他学科中的诸多争论逐步进入国际关系的研究视野,许多批判性的后实证主义视角——如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女性理论和后现代主义等,它们集体地向国际关系的正统理论发起严肃的挑战。所有这一切“激发了对于这门学科当前身份和构成的大量的元理论反思,反过来这些批判性反思又促成了国际关系与更为广泛的社会和政治思想的联系。”我们将政治理论与国际关系结合的产物称为“国际关系的政治理论"(International Po-litical Theory,缩写为IPT)。用布朗的话来讲,IPT的任务就是“探究国际关系学中涉及与规范、诠释和学科本体论基础等有关的问题。”虽然西方政治思想史中的许多经典都有涉及“国际关系的政治理论”的论述,但其中并没有一个共同的研究议程。不过,有一些主题确实是反复出现的,如主权、权利和正义就是其中三个至关重要的概念。可以看出,各种国际关系的政治理论的共同宗旨在于对国际关系价值判断的性质、现状及其所面临难题的学术性反思。

三、政治理论对于国际关系的意义

政治理论是对各种政治观念、概念、原则以及设想的探索,它们能够促进人们更为清晰地思考和分析,洞悉政治问题的根本或实质,而不仅仅是对事物作表面上的理解,在此基础上,适用于世界政治的一种更为广泛的政治哲学方法将引导我们重新发现未来发展的方向。

(一)探寻理解当代国际关系的政治思想资源

国际关系的学者能够从经典政治哲学中得到何种收益?马丁·怀特给出的著名回答是:几乎没有,除马基雅维利等少数的例外。许多伟大的政治思想家要么忽视国际关系,要么在他们的著作中只是边缘化的讨论。然而,现在看来,恐怕很多人不会同意怀特的观点。克努成指出:我们在哪里发掘关于国家间关系的最杰出的思想成就呢?我们可以从政治理论的经典中找到一些最直接的理论思想。很多政治理论家在考察国家问题的同时也对国家间关系进行了探索。有时候这些思想成果只是简单“副产品”,但也有些成果是通过很大的篇幅呈现出来的——如马基雅维利关于战争的著作、卢梭对“持久和平”的讨论以及休谟论述“均势”的论文等等。在别的地方我们也同样可以发现对国际政治的观察和思考:在外交公函、政策建议、国际法条文、个人自传以及政治家和士兵的通信当中都包含了塑造国际关系理论史的丰富材料。

其实,“在人类对于政治生活的思考历程中,思想家们过去大多并未将国内政治与国际政治严格区分开来,20世纪以前国际思想与政治思想、政治哲学在相当程度上是交叉、重叠的。如果承认国际思想与政治思想的互补性和国际与国内二分法的局限性,那么国际关系研究需要利用的思想遗产与其说是狭义的国际思想史,毋宁说是广义的政治思想史。”

阅读西方政治思想史,我们发现,国际关系学科中的一些关键概念也是政治哲学家们讨论的重点。如作为今天国际法基本准则之一的现代意义上的主权概念应该归功于法国人博丹。然而,博丹提出主权这一概念,主要并不是为了解决国际问题,而是着眼于当时法国国内政治的需要。再比如,说起现实主义的无政府假定,人们总是会联想到霍布斯的“自然状态”(state 0f nature)。霍布斯认为,自然状态中的人享有自然权利。自然

权利就是“每一个人按照自己所愿意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天性——也就是保全自己的生命——的自由”。但是,人与人之间无休止的战争状态,以及对敌意和横死的恐惧,会驱使人们同意接受政治统治而获得生存所需的秩序,这样就必需强大的国家机器——利维坦。

现实主义可以从政治思想的历史传统中吸取大量的资源,更不用说自由主义了。格劳修斯、洛克、康德、斯密等人的思想都曾极大地影响国际关系理论的创立和发展,并形成国际关系理论的自由主义流派。或许“民主和平论”是将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与国际关系紧密结合的一个范例。最早提出类似理论的是哲学家康德,他论述了被称之为“永久和平”的安全模式:具有民主和法制精神的共和国组成的不断扩大的共同体可以在国际法的原则下最终达到“永久和平”,因为共和政体的制约机制能有效阻止共和国家冒险进行战争。20世纪后期,多伊尔以康德思想为基础,大力倡导民主和平论。他希望证明无论是从规范还是实证意义上,民主和平对于当代世界的有效性。尽管民主和平论尚面临较多的争议,但多伊尔等人的工作不仅激发了关于民主特征及其对国际关系的意义的讨论,而且在民主理论与对人权和国际法的广泛讨论之间建立了密切的联系。

对于上述核心概念的简要回顾,提醒我们政治理论和国际关系的相互交叉以及政治思想史对当代国际关系研究的意义。在一些紧迫的、跨越广泛理论和实践范围的问题中,现在人们关注的是:相互依赖、全球化、技术创新等现象,究竟在何种程度上改变了世界政治的传统模式;这些改变又是在多大程度上迫使政治学家重新思考主权、无政府状态、民主、政治共同体等概念的内在含义及其新的特征。如今,许多国际关系学者纷纷将目光投向政治思想史,不仅从中寻求理解当代国际关系的思想资源,而且依据政治思想史重新理解和编撰国际关系学科发展的历史。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这些趋势表现得更加明显。

确实,“尽管不存在一个世界性的国家,但是政治理论和国际理论却享有共同的话语世界。”我们甚至可以说,“政治理论与国际理论的研究范围与目的本质上是一致的,国际关系作为社会、政治关系,可以借助政治理论得到更好的解释。政治理论中各种思想、观念在纷乱的外表下构成了若干具有持久生命力的思想系统,在基本信条和精神实质上各有其历史传承,对国家的外交政策和人们的国际政治观念产生了深刻影响,为理解各个时代的国际关系实践提供了重要的思想线索,也为当代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留下了丰富的思想资源。”

(二)为构建一种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提供价值基础

当今世界,人们相互作用的领域正不断扩展,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后果、环境保护、以人权或人道主义关切名义而实施的军事干预等种种新现象,进一步将如何在国际范围内建立一种公正合理的政治、经济秩序等问题提到了突出的地位。“人类当下的处境表明,我们不仅需要认识现有世界秩序和国家间关系究竟如何,还需要确定它应当如何。就此所作的思考和探索,不仅有助于加深对当代国际体系性质的理解,也有助于更好地认识和探寻改良现存国际秩序的途径。”而政治理论恰好可以为构建一种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提供价值基础。

以分配正义问题为例。长期以来,传统国际关系理论对于分配正义问题一直保持沉默,它们不认为富裕社会的人民有基于正义考虑的义务去促进其他地区的经济发展,或者去帮助那些迫切需要帮助的人们;如果有的话,要么是出于互助,要么纯粹是慈善性的。即使是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也是限定在民族国家的范围以内。近年来,随着全球范围贫富悬殊的不断扩大,许多学者不约而同地就如何回应全球不平等问题作出热烈的讨论,并逐步形成了一种“全球分配正义”(global distributive justice)的理念。

全球分配正义是指全球范围内资源、财富和机会分配及其产生影响的公正性,这一理念的哲学基础完全来自于政治理论,如功利论、权利论、义务论和契约论。从功利主义视角出发,所谓的正义必然要求将所有人的福利考虑在内并使之最大化,而不问他们的公民资格或国籍,除非这些因素影响到人们功利实现的程度。比如,彼得·辛格批评了那种只向自己同类提供援助的观点,理由是种族、公民资格或国籍等与援助并不相干,对道德平等的承诺要求正义的原则必须包括所有人的功利。

持权利理论的学者如亨利·苏和琼斯等人,不仅主张所有人都拥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而且这些权利对于人们的生存是必不可少的。苏在他的《基本权利》一书中指出,有三项基本权利:安全权利、维持生计权利(subsistence rights)和自由权利。维持生计权利是要确保人们拥有最低限度的经济安全,即每个人皆享有不被污染的空气、水源,足够的食品、衣物,避难所以及预防性公共医疗服务。如果我们接受公民和政治权利,那么我们也应该接受维持生计的权利,因为后者对于前者来说具有更基本的意义。以这些权利为基础,全球分配正义必然要求对穷国的人民进行援助。而义务论主要代表人物奥尼尔不是从权利出发而是运用对康德“绝对命令”的重新诠释,论证了某些跨国责任(如消除饥饿)的“绝对性”。在她的观点中,某些国际机构建立的目的就是要履行这些义务。

查尔斯·贝茨将罗尔斯的正义原则运用至国际领域,试图建立一种以契约论为基础的全球分配正义理论。通过对罗尔斯将国家界定为一种自给自足的联合体这一前提的反驳,贝茨指出:“国家参与到复杂的国际经济、政治和文化关系中,这些关系表明存在着一个全球性的社会合作架构。如果社会合作是分配正义的基础,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国际经济的相互依赖能够支持与适用于国内社会相似的全球分配正义原则。”贝茨希望表明,由于国际相互依赖的存在,整个世界已变为一个罗尔斯意义上的契约,因此,与一个国家的公民一样,不同国家的国民相互之间也有分配义务,国际分配正义所要遵循的就是有利于弱势群体的差别原则。

在此基础上,人们提出了各种相关制度建设的方案,如联合国可将富国GDP的0.7%作为对穷国的援助并帮助世界难民,或按照累进原则对富国征税,逐渐减少全球财富分配中的不平等。尽管这些建议尚没有付诸实施,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一个全球性的再分配机制正在悄悄形成。在这种再分配中,国家已不再是全球正义的唯一或主要的责任者,大量的人道主义援助与救助可以通过非政府组织或全球市民社会而形成各种渠道。

如果将当代问题植根于思想史,不管这些问题是分配正义,还是人道主义干预的合法性或者全球治理的民主化,政治理论对于国际关系研究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显而易见。政治理论不仅为理解当代世界政治提供了丰富思想资源,也为国家提供了适当的行为准则并为构建一种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提供了价值基础。尽管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国际关系也无法等同于国内政治;但作为建构国家身份、利益并进而影响它们对外行为的国际规范本身却遵循了一条不断演进的路径,这一持续的社会化进程正不断克服无政府状态施加给我们的种种限制,从而导致国际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已经形成一种共识,即国际理论不仅仅像怀特所说的那样只是关于生存的理论,它也可以是有关美好生活的理论。对于中国学者来说,如何挖掘本民族的传统文化价值,向世界展现独特的文化魅力,并使构建一个和谐、正义的世界获得强有力的价值支撑,应该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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