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理解“质能方程”
2009-07-23赵永诚
赵永诚
〔关键词〕 质能方程;理解;守恒
〔中图分类号〕 G633.7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004—0463(2009)
07(A)—0043—01
在校本研究活动中,有些教师认为,爱因斯坦提出的质能方程是原子物理学中的一个重点,也是高考中的一个热点。但由于教材对质能方程的介绍并不多,当其用经典理论来理解质能方程时,出现了这样的结果:在核反应中有质量亏损,物质消灭;有核能释放,能量增加;在此过程中质量变成能量,质量、能量均不守恒等。其实,这些论点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要理解质能方程,首先要搞清质量亏损的含义,教材对质量亏损的定义是:组成原子核的核子的质量与原子核的质量之差叫做核的质量亏损。
对于质能方程的理解,还需要了解质量和能量之间到底存在何种关系,相当一部分同学把质能方程理解为质量与能量转化的关系式,即质量每减少(或增加)△m,就转化为能量E,即增加(或减少)△mc2的能量。事实上,爱因斯坦的质能方程并不表示质量和能量之间的转变关系。对质量亏损,切忌不能误解为这部分质量转变成了能量。质能方程的本质是:
第一,质量或能量是物质的属性之一。质量可以通过物体的惯性和万有引力现象显现出来,能量则通过物质系统状态变化时对外做功、传递热量等形式显现出来。质能关系式揭示了质量和能量是不可分割的,这个公式建立了这两个属性在量值上的关系,它表示具有一定质量的物体也必具有和这质量相当的能量。自从质能关系发现以后,有些物理学家错误地解释了这个公式的本质。他们把物质和质量混为一谈,把能量和物质分开,从而认为质量会转变为能量,也就表示物质会变成能量。结果是物质消灭了,留下来的是转化的能量。其实,这些论点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所以决不能把物质和它们的某一属性(质量和能量)等同起来。
第二,质能方程揭示了质量和能量的不可分割性。质能方程建立了这两个属性在数值上的关系,在一切过程中,这两个量是分别守恒的,能量转化和守恒定律是一条普遍规律,质量守恒定律也是一条普遍规律,并没有发生什么能量向质量转变或质量向能量转变的情况。在核反应中,质量亏损并不是这部分质量消失或质量转变成能量。事实上,根据爱因斯坦狭义相对论所建立的质量观,物体的质量应包括静止质量和运动质量,质量亏损是静止质量的减少,减少的静止质量转化为和辐射能量相联系的运动质量,辐射出的能量以光子的形式释放,光子的静止质量虽然为零,但它却有运动质量,而且这个运动质量刚好等于核反应中的质量亏损,所以质量守恒是成立的。当发生轻核聚变或重核裂变时,核的总质量会减少(即质量亏损),同时释放一部分核能。这些释放的核能来自核子间的结合能,是物质运动形式转化的体现,而不是由亏损部分的质量转化过来的。故此过程中能量是守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