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西部山区农业发展困境及其产生的基本问题分析
2009-06-29周虹升
[摘 要]在城市化、山区地理条件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湖南西部山区农业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农业发展难有实质性突破,农业经济不再成为支持、塑造农村社会的主要力量,人的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困惑,而农村社会的变动和重建在所难免。
[关键词]山区农业 困境 城市化 农业经济 农村社会
作者简介:周虹升(1969-),男,湖南麻阳人,研究生学历,讲师职称,麻阳县委党校教师,主要从事经济学与社会学研究与教学。
在继续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倡导以有机、生态、高效为特征的永续农业发展模式的前提下,通过对地处武陵山、雪峰山一线的湖南西部山区农业发展所存在的困境,以及由此产生的经济社会问题加以科学分析,弄清发展的迫切需求,为思考、确定该地区农业发展战略提供科学依据,是希图根本破解本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难题而需做的首要工作,具有重要的基础性意义。
一、湖南西部山区农业发展存在的生产主体困境
在湖南西部农村的农业生产领域,由于诸多不利因素的存在,使主体人的因素变得极不活跃起来,使得农业发展难以获得实质性突破,诸多的惠农政策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新一代农业生产者无法承受山区农业高强劳动之重
山区农业发展的最强阻力来自于地理因素造成的令人生畏的高劳动强度。虽然我们一直在强调、探索山区农业机械化问题,但囿于山区特殊地理耕作条件,难有突破性进展,直到现在,还基本沿用过去依靠人力、兽力和传统耕作的生产方式。这种手提肩扛、爬坡过沟等基本劳动曾经被生活在这一地区的父辈们看着寻常事,但随着步入中老年、體力下降,也变得无法承担。对于有知识、有思想、有个性的80后一代农村青年,更是不能、不愿承受山区的高强劳动之重。即便很多县市积极推动土地集约的规模农业,依然难以克服这一弱点,劳动力缺乏成为现实。尤其是在市场经济观念成为普遍认识之后,依靠高强劳动生产的产品所依附的高价值不被市场认可,生产者不能得到预期的回报,使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对这种原始、低端的落后生产方式采取抵制、逃避态度。因此,山区农业可怕的劳动强度正阻止新一代农民群体的形成,农业生产仍然依靠老一代人勉强维持。
(二)劳动力转移与山区农业发展之间的冲突
由上世纪90年代兴起的务工热潮为农村尤其山区多余劳动力转移提供了有益途径,使农村开始一定程度上享有现代化、城市化的好处。问题是,对于山区农村来说,这种劳动力转移具有非理性的一面。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对山区农村的吸引力越来越大,导致绝大多数青壮劳动力涌向城市,即将步入社会的适龄青年也把目光盯住城市,这使现在和将来留守农村的人口基本是老弱病残。而且,多数回乡创业者也愿意留在城市,从事工商服务业。因此,山区农业生产劳动力不足问题日益突出,老年人、儿童成为主要劳力,承担着有限生产,使得生产条件较好的地块也达不到基本产出。这也可以解释各县市在发展农业、振兴农村方面有着较科学的发展规划却进展总是不大的原因:山区青壮劳动力转移一空,农业发展缺少必要的具有相当活力的生产者。寻找一个平衡点,既能顺应城市化潮流,又能吸引部分有志青年留在农村创业,是化解冲突的必然途径和目的。
(三)生产者素质低下妨碍对农业发展新理念的理解与实施
起源于西方的后现代农业和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确定的中国特色现代农业之路,都积极倡导有机、生态、高效的永续农业模式。这要求农民具备必要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才能准确理解这些发展新理念并能付诸实施。湖南西部山区多数农业生产者对农业的理解是简单的、传统的、习惯性的,无论尚在耕作的老一代农民,还是部分新一代农民,过分依赖农药、化肥等化学制品,而忽略传统农业中灭虫、施肥等方法优势;对山区自身资源优势往往视而不见,缺乏综合开发意识,影响产出;对后现代农业的有机、生态、高效品质难以有着准确的理解。近年来,各县市都加大设立专门机构,开展农民素质教育、培训活动,培育新型农民,但由于最有活力部分的人口缺席,使得这些活动难以有太大的作为。这种低素质严重妨碍新的农业发展模式的构建,并直接影响到山区新农村建设有效推进。
二、湖南西部山区农业发展存在的客体条件困境
在湖南西部山区农村,由于真正有雄心的农业生产者群体难以形成,使农业相关的客体因素也显得不再重要并逐渐丧失,这形成了对山区农业前所未有的打击。
(一)可耕土地日益缩小,地力日益下降
我们总是关注城市扩张对平原区土地的侵占,而忽略山区耕地在多因素影响下日益缩小问题。山区耕地分为两部部分,一为溪流河谷地带的小块冲积平原地;二为规模较多的丘陵梯田梯地,人均耕地一直严重不足。随着农村人口的增加,人均耕地相对数进一步下降,已经不足以养活现有农村人口。而且,靠近城市边缘耕作条件较好的地块受到所谓新区、开发区、工业区等大量挤占,使可耕地绝对总数减少,生产空间被严重压缩。而耕种条件相对恶劣的梯田梯地,由于产出效益低、劳动力缺乏,被大量抛荒,造成退耕还林不愿退、继续耕种种不了的局面。尤为严重的是,近十年来,留守农村的老一代人无力将有机粪肥还田,而是过分依赖搬运方便的化肥,导致土地板结极其严重,地力日益枯竭,土地产出能力日益萎缩,这已成不争事实。这样的结果是,更为有限的土地无法承载新农村建设重任,无法再为本地区居民提供较为丰富的农产品,开始由自足并稍有盈余转变为不足而靠富区补进,进一步威胁到全社会的粮食安全。或许,在当前国民经济整体处于上升时期,山区耕地减少、地力下降并不能让我们在物质、精神获取方面感受到明显压力,但从长远来看,对粮食安全的潜在威胁注定山区农业发展依然是重要的,不可或缺的。
(二)水利设施老化且功能单一,机耕道建设困难重重
完善的水利设施是组织有效农业生产的重要保证。上世纪60、70年代,湖南西部山区农业生产区普遍兴建了比较完善的水利灌溉网络。农村实行联产承包以后,集中人力物力大规模建设水利的优势不再具备;随着大量农村青壮年人口涌入城市,继续兴修水利难度进一步加大;期间新建的水利设施主要靠国家投资,覆盖面有限。因此,生产保障基本依靠原有水利设施。但由于人力无力缺乏、生产萎缩等因素的普遍存在,大量曾经发挥重要作用的水库、水渠、虹吸渠、渡槽等水利设施被废弃,而尚在使用的部分又因为长期缺乏必要的维护而老化,功能效率大大降低,使得很多土地在灌溉问题上又回到靠天吃饭的境地;多数水利设施普遍存在功能单一的缺点,不能在满足灌溉的同时也为高效养殖提供便利,更不能适应当前有机生态高效的农业综合开发理念的需要。振兴山区农业,必须在新的理念、技术创新的前提下加快新型农田水利网络建设。此外,山区农业机耕道建设也困难重重。虽然自推行新农村建设以来农村主要干道建设基本完成,但深入到田间地头的必要的机耕道建设基本还是一片空白,这是山区生产劳动强度未减、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这需要在科学规划基础上的大量人力物力投入。没有较好的水利、道路设施,要吸引必需数量的农村人口参与农业生产几乎是不可能的;而没有足够的农业人口留在农村,开展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也是难以实现的。这是当前山区影响农业发展的一个主要矛盾之一。
(三)农业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农民对待农贷政策情绪复杂
湖南西部山区农业的兴衰最终取决于农业投入的多或少。多年来,依然是农村户口并占有一定土地的常年在外务工人员,对城市生活已经习惯,在思想上对城市化抱有很大希望和依赖,而且,农业人口的大部分收入来自务工所得,支撑着山区农村地区在教育、医疗、生活、建房等方面的主要开支。这就形成一种逻辑加惯性的思维:城市化提高了我们的生活水平,没必要将务工收入又投入到对改善、提高生活质量贡献不大的农业方面。近年来,出现一股外出务工人员人员回乡创业的热潮,但绝大多数把有限的资金投向了商贸、餐饮、工业等领域。由此产生这样的问题,绝大部分从事非农生产的农业人口并不愿意放弃土地,却又不愿投入,致使农业生产依靠榨取地力勉强维持,这是值得思考的重要问题。国家加大对农业生产在资金上的投入、扶持,但具体到湖南西部山区,除了少数专业户以外,多数农户存在一种复杂情绪,一是在外人员对惠农贷款比较漠视,认为可有可无;二是多数从事农业生产人员缺乏雄心,追求简单生产,不愿接受惠农贷款;三是部分希望贷款的农户,由于金融秩序不规范,贷款指标常为非农人员以农业生产名义所挤占,惠农资金并不能真正到达农民手里,从而心怀太多疑惑、抱怨。
三、湖南西部山区农业发展存在的生产模式困境
应该承认,农业生产还是农村人口的主要活动,在某些方面正在进行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一些进展,但总的来说,由于以上问题的存在,在生产模式方面存在的困境显而易见。
(一)山区农业生产模式所固有的低端性难以克服
以市场为导向的现代农业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取得相当成就,而且开始步入后现代农业时代,使农业逐步成为一项高端产业。但这些进步并没有过多地惠及山区农业,反而在优势的比较下,差距在扩大,其所固有的低端性日益显现。主要表现在:一是生产力落后,生产成本过高,生产效率过低。农业机械化和高新农业技术的利用是农业现代化的主要标志。在地理条件的限制下,山区普遍实现机械化是不可能的,这就决定劳动力成本始终处于一个较高的位置。在劳动力充足且生产主要是为了满足自身需要的情况下,劳动力成本一般忽略不计,而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剧,农业生产越来越依靠雇佣短工来实现,劳动力成本直接体现为佣金而使其计为生产成本的事实无法逃避。对于山区农业来说,循环农业模式是实现农业有机、生态、安全、高效发展的物质框架,也是吸纳高新技术、摆脱低端性的前提。但长期以来,由于生产萎缩,原有简单的物质循环链条也开始断裂,使养殖业没有足够的农副产品而借助于工业饲料;使得土地没有足够的有机肥而只好求助于工业化肥;使得先进技术成为空谈,只好求助于原始的生产方式。这样,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形成恶性循环,生产空间越来越小。二是生产方式单一,农业产出单一。农业综合开发是当前最先进的农业生产理念,也是农业发展的主要方向,这是破解生产方式单一、产出单一的根本途径。西部山区农业开始向综合性开发迈进,并取得初期成果,但总体上还处于单一生产阶段,以粮食、水果、水产、禽兽、林业等传统产业为主,在整体结构上虽呈立体态势,具体到农户则以一、二种为主,且产业链较短,立体效应无以发挥,农业产出比较单一。此外,在利用山区资源、本地条件的特色养殖种植业还局限在很小的范围内,以农村为阵地、以农产品和其他资源为原料的加工业,远没有达到足以影响到农业生产、农村社会的规模。更为重要的是,山区的生态、人文等资源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或缺乏必要的创新机制而被长期搁置,得不到应有的开发利用。因此,山区农业产业结构是简单的、松散的,生产方式是低端的、原始的,产出必然具有单一性。三是农业服务体系不完善,市场反应滞后,产品始终处于竞争劣势。多年来,山区农业始终处在农业现代化和市场化的边缘,没能建立起对市场反应灵敏的服务体系。这是山区农业生产模式处于较低水平的重要原因。在西部山区,农业服务体系中的生产技术、农业规划、市场信息、品种改良以及相关监督等服务单元很不健全,生产者不能对必要市场规律和信息加以及时了解,对市场反应具有滞后性,生产决策处于被动,或盲目跟风,或脱离实际照抄照搬。此外,大部分生产者是按照传统生产模式组织生产,完全置身于市场之外,盲目重复简单生产。这样,往往造成产品在市场中总是供大于求,或为市场所拒绝,使生产者得不得预期的回报。
(二)小农经济与规模化经营之间矛盾
推进山区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是提升农业发展层次的途径和方向,但小农经济对这一进程的掣肘也是相当明显的。小农经济作为一种农业发展模式,可以具体解构为以个体为单位的生产者对物质财富的渴求、对土地使用权长期合法占有所得到的个体满足、以家庭为单位的生活方式的追求。小农经济存在的合理性和非合理性都源于此。自实行联产承包以来,小农经济的潜力逐步耗尽,不能满足生产者更高的物质文化需求,小农积极性下降,规模化经营符合时代潮流。但要山区农民自动承认以土地集中为基础的规模化生产方式的好处,是有条件的:一是能为其家庭贡献更多的物质财富;二是不能剥夺其从占有土地使用权而获取的安全感;三是要为其自身发展提供便利。据此,规模农业应该调动农民参与其中,而不是把农民撇在一边;农民必须在规模经营的一个或几个环节中是主要受益者。这些要求是合理的,也证明小农经济存在的合理性。但在当前西部山区所理解和推行的规模化经营模式却难以做到的。首先,由于山区条件的限制,实行规模经营就意味着较大的投资,以公司化运作的农业公司在集约土地时,不可能付给土地拥有者较高的租金;其次,农业投资者对土地租期要求较长,农民对此顾虑较多,多数不愿意;再次,把多数分散的生产者集中起来入股、成为公司股东,实际不可能,大部分农村的土地、资金持有者愿意选择城市发展,而不愿参与,但他们又拥有土地,当达不到预期利益时,宁愿抛荒也不愿集约给大户;最后,由农民自己集约土地成立生产合作社、规模经营也是不可能的,资金是主要问题,山区地块分散,集约一块不集约一块,农民不愿意。可见,只要小农经济的存在还具有合理性,规模经营必定受其牵扯。
四、湖南西部山区农业发展困境所产生的三个个基本问题
由山区独有地理、区位劣势所导致的农业发展困境,对农业经济本身、生活在农村的人们以及整个农村社会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从“三农”角度对这些影响加以考察,我们会发现以下三个基本问题。
(一)山区农业经济空间不可避免的萎缩趋势
由于以上的原因,山区农业经济存在先天性的动力不足,这就使山区农业无法融入农业现代化大潮中去,而是始终处于一种追赶状态,且差距不断扩大,结果是,现代化尚未真正开始,又要面临后现代农业新鲜理念的压力。实践证明,这种追赶并没有让山区农业进步多少,反而有害,因为人们把化肥、农药等现代化的东西作为组织生产的重要依赖,而有意摒弃传统农业中生态除虫、有机施肥等优秀品质,致使出现山区农业现代赶不上、传统回不了的局面。这样,不能生产足够的产品,产品也不能为市场所认可。与此同时,当山区农业现代化无望时,就缺少了一个明晰的方向,特别是城市化对农村经济社会的持续冲击,这使农业经济不再显得必不可少,农业经济不足可以从城市化进程中得到补偿。可以说,山区农业独有的缺陷,使其始终在坚持一条徘徊或被动的自然演进道路,理性引导很难有效介入。于是,山区农业经济空间萎缩在所难免。这可能导致两个有益的结果:农业精品化得到发展;土地制度进一步改革。
(二)农村“人”的发展被蒙上一层不确定阴影
由于山区农业发展的落后性、不确定性,给农村“人”的发展蒙上阴影。山区农业应有地位与实际地位的差距,不但不能为生活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们提供足够的物质需求,也不能使农民的社会地位得以真实提高,生产低端性继续损害农民的自尊、自信。对于出外务工人员来说,前途也是迷茫的、缺乏归宿感或一个方向。一方面城市化只容纳了他们作为农村多余劳动力的“人”,并给予一定物质回报,但没有提供具有市民资格的社会“人”的前途。绝大多数农村务工人员文化技能较低,多从事城市最苦最累的工作,拿微薄的收入,多数不可能在城市卖房,不可能按当前正常程序拥有城市户口,不可能享有一个城市人应有的福利和社会待遇,因而他们只是一个城市寄存者,也就不可能有城市主人翁的归宿感。这种劳动力转移实际处于不完全转移阶段或叫做假转移。另一方面,城市的诱惑力并不能减低务工人员对农村、土地的依赖和眷念。他们的主要财富即土地和房产在农村,只有它们才能为其提供一种安全感和归宿感。但土地也不能或暂时不能为他们提供足够的物质财富。因此,他们只好往返于城市与农村之间,同属于城市和农村,又同不属于城市和农村。生活在山区里的农业人口正经历从未有过的迷茫和困惑。
(三)山区农村社会在诸多矛盾中艰难进步。
生产模式决定社会形态。农业经济不再成为西部山区农村社会的主要支撑力量,原有的被较低农业生产模式塑造起来的社会形态发生重大变化,以工商业经济为基础的城市文化已经渗入农村社会,开始发挥主流作用,改造农村社会,并取得独自依靠农业经济的条件下不可能取得的进步:衣食住行条件得到巨大改善,教育、医疗、生活等基本开支得到基本保证;农村文化建设超越农耕文化的局限,城市文化的精神、理念逐渐成為引导力量,人们思想观念趋向开放、进步;农村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动,部分人口完全融入城市,大部分成为即将移居城市的潜在力量,有些农业经营者采用先进经营理念而致富,成为新型农业的典型和方向。但这些进步的背后所存在的矛盾和艰难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城市经济在支持农村社会的同时,也在强化农村人口对山区农业经济的有意逃避,而实际上,农村社会离不开农业的存在和发展。其次,由于国家政策、社会需求、地区规划、成功示范等因素的不断强调,山区农业总是被置于极其重要的位置,依然有着较强的生命力,应该成为农村社会的主要支持,山区农业发展不应被轻视、弱化。第三,非农经济对农村的影响力是有限的,不可能完全、持续地承担农村社会在医疗、养老、文化等方面的建设,不应成为振兴农村的支柱力量。第四,农村社会虽受城市文化所主导,却并未被城市文化所融合、所尊重,城乡二元结构严重存在。最后,山区农村社会的相对繁荣并不是建立在农业经济和活力的农业人口的基础之上,使这种繁荣具有不稳定性、虚假性,我们很难认可主要由老弱病残和漂亮小洋楼群组合的农村社会是一种充满活力和希望的社会。
湖南西部山区农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具有普遍性,是我国中西部地区山区农业发展的一个缩影。如何解决这些制约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因素,促进山区农业现代化是一项实在而又紧迫的任务。只有在正确全面认识问题产生的原因的基础上,才能制定科学的解决方案,才不至于拖建设惠及全国的全面小康社会的后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