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的女大学生就业
2009-06-28张纪霞
张纪霞
[摘要] 男女两性就业不平等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制约因素。女大学生这一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阶层女性群体在就业中遭遇的性别歧视就是非常有代表性的例证。因此,促进女大学生的平等就业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 和谐社会 女大学生 就业
目前,男女两性就业不平等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制约因素。女大学生这一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阶层女性群体在就业中遭遇的性别歧视就是非常有代表性的例证。因此,促进女大学生的平等就业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女大学生就业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和谐社会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协调与配合,其中实现女大学生的平等就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之一,对实现构建和谐社会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1.女大学生充分就业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2.促进女大学生就业是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发展观的目标和任务是促进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其本质与核心是以人为本,即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包括女大学生在内的全社会劳动者全面发展的基础,是她们参与发展、促进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基本形式,是发展政治、民主、文化等权利的物质基础。因此,女大学生的就业状态和发展水平,不仅直接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协调运行,而且关系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3.促进女大学生就业是高等教育和谐发展和经济稳定的需要。就业歧视严重损害女大学生的人格尊严,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使她们失去平等发展、自我实现的机会。当她们因此对社会产生抵触甚至对立情绪时,又会成为社会稳定的隐患,给社会和谐构成威胁。而公正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核心价值,只有和谐的高等教育才能培养出满足经济持续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才能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4.促进女大学生就业是维护妇女基本权利的客观需要。就业是包括女大学生在内的广大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女大学生是妇女就业的代表和重要力量,实现就业是她们实现自尊自立自强的重要保障,是享受其他社会权利的物质基础,其就业水平是衡量妇女就业权利保障水平的重要标志。
二、女大学生的就业中的性别歧视
建国后,党和政府大力推行男女平等的就业政策,开发和使用女性劳动力资源,我国女性就业率明显提高,但是,随着计划经济时代统包统配的劳动制度瓦解,再加上我国劳动力供过于求的现实,女性就业开始面临人口增长与市场经济的双重考验。目前,我国高等学校中女生占的比例已达44%,但是,据有关调查显示,在相同条件下,女生就业机会只有男生的87%。另外,劳动力市场还存在着性别歧视。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62个定点城市劳动力市场就业供求状况调查,有67%的用人单位在进人时有性别限制。
女大学生就业时遭遇性别歧视的原因是多层面的:第一,传统性别观念继续左右人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模式,一方面阻碍女大学生顺利就业,另一方面默认这种性别歧视的存在,使女大学生劳动权益不能得到必要的保障。第二,目前劳动力市场供求矛盾比较尖锐。社会整体就业形势严峻,就业、再就业任务艰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现实,为用人单位人为地抬高就业门槛、设置性别限制提供了条件。第三,市场经济发展还不成熟、完善。市场经济中非理性选择的存在,使就业中的性别歧视更加复杂化。第四,高校的人才培养模式不能完全适应市场要求,就业指导工作滞后。第五,部分女大学生自身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就业观念需要进一步转变等。
三、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平等的建议与对策
1.健全就业政策与法规体系。要解决女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最根本的措施是建立完善的符合社会实际的就业法规为女大学生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督,消除其对女大学毕业生的性别歧视,建立公平、合理的就业机制。
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社会保险,将女职工生育保险责任由单位承担改为社会承担,以减轻企业成本,从而增强企业录用女性员工的积极性,更好地消除生理差异因素给女性就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创造男女公平竞争环境,增加女性就业机会。
3.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为女大学生开辟更多的就业岗位。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是吸纳劳动力、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女大学生就自身的生理条件来说,多数更适合从事第三产业。因此,要大力发展有利于扩大女性就业的产业开发适合女性特点的就业领域,拓宽女性就业渠道,为女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岗位,提高女大学生就业的数量和层次。
4.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女大学生就业竞争力。高校应根据女大学生的性别和生理特点,使课程选择更有弹性,可实行弹性学制、双专业或辅修制、选课制等,在专业选择和专业培养上应当有别于男生。高校就业指导部门要针对女大学生择业的误区,帮助她们调整择业心态,让女大学生充分认识自己在择业中所具有的语言能力、思想能力、交往能力、管理能力等优势,扬长避短,提高求职技巧。高校还要注意拓展就业市场,主动搜集就业信息,搭建好交流平台,为女大学生提供更多、更有针对性的就业岗位。
5.树立正确的用人观,转变用人观念。解决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关键还在于用人单位对女性观念的更新,实行因才选人、因才用人,要认识到女大学生是一支伟大的、知识密集的人力资源队伍,是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由于不同性别的生理特点差异,对单位中不同性质工作的完成也有益。
6.女大学生要不断增强自身素质,提高就业竞争力。在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女大学生一定要摈弃依赖、等待、攀比、虚荣等心理,正确认识当前就业形势,调整自己的就业期望和心态,并广泛涉猎与自己专业相关的知识,汲取本专业前沿的知识,真正具备宽厚扎实的知识基础。同时要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各种社团活动,承担社会工作,在实践中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锻炼自己的动手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磨炼意志,增强心理承受能力,塑造自尊、自立、自强、自信的现代女性形象,提高就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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